台湾娱乐1971-第4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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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地方,两人还得追加投资。
在鸟鸣花香的环境中,王梓钧又码出了几千字的小说。林清霞他们早就下了天台。王梓钧站起来伸伸懒腰,远眺群山春色养了下眼睛,也收起稿纸下楼去了。
晚上是光辉乐队的台北告别演唱会,作为特邀嘉宾。他一共会上去唱两首歌,现在就得过去做准备。
和家人一起吃过午饭。王梓钧冲外面喊道:“阿迈,备车!”
阿迈叫简金迈。他跟他哥都是竹联帮的成员。上个月他哥简金城自愿替帮中的一个大佬背黑锅,得蹲六年的牢房。进监狱前,简金城向帮中提出的要求就是给弟弟找个正经工作,脱离竹联帮,要不然出事了没人给家里的老娘送终。
王梓荣打个电话把人送给了王梓钧,让他随便看着办。
王梓钧打听到简金迈为人稳重,便留到身边做了专职司机。
“是,大哥!”阿迈立即往车库里跑。
如果说李京浩是沉默寡言而心中清明的话,那么这个同样不怎么爱说话的阿迈,就是脑子里缺根筋。属于在家听老娘的话,帮里听大佬的话,少说多做,冲锋陷阵刀砍到脖子都不会多叫一声的憨货。
阿迈的大哥让阿迈跟着王梓钧好好干,加上王梓钧给了他两万块钱安家费让他拿回家孝敬老娘,这个阿迈的忠诚度立马提升到120点。现在王梓钧就算让他去杀人,阿迈也会二话不说就问杀谁。
“给你说多少次了,要叫老板!”林博文终于找到了一个自己可以教训的对象,时时纠正着阿迈的错误。
阿迈只是脑子缺跟筋而已,但不是真傻,从某种意义上说比一般人还聪明。他虽听王梓钧的,却不爽林博文教训他,一双大眼瞪得像牛眼睛一样,捏着拳头朝林博文一比划,然后头也不回地跑去车库开车了。
“切!”林博文哼了一声,不理睬的阿迈的警告。他虽然从小没爹妈又受尽欺负,也只是有些孤僻而已,属于那种闯下天大的祸却一笑置之的玩世不恭类型。还好现在有王梓钧和李京浩束缚着他,才不会像平行空间里那样把整个台。湾黑白两道搅得鸡犬不宁。
林博文归了正道,台。湾黑道的另一个大杀星却已经出道了。后来被“神经刘”、“冷血杀手”,专杀黑帮老大的刘焕荣,在前几日杀掉了桃园大树林帮老大的杨柏峰和林隆腾。接下来的一段时间,这个疯子还会继续干掉大湖帮的老大廖龙辉、大湖帮骨干游国麟等人。
一时之间,平日里那些威风凛凛的台。湾黑道老大们,被刘焕荣的疯狂杀戮弄得谈虎色变。就他妈没见过这么混黑道的,要么不动手,一动手就要人命,而且全杀大佬级别的人物。
刘焕荣在另一个时空里,与林博文同列为台。湾十大枪击要犯。不过他却被林博文混得更好。因为他在犯下众怒后投靠了陈启礼,成为陈启礼的贴身保镖兼超级打手,黑白两道都不敢动他。若非陈启礼因江南岸入狱,刘焕荣杀了那么多人还会继续逍遥下去。
而林博文就不行了。在抢了竹联帮多家赌场后,陈启礼起了爱才之心,几次三番地递话要收编他。林博文那时已经成了个破罐子破摔的独行大盗,根本不甩陈启礼,结果被警方围攻而死。
只是这一世,陈启礼已经脱离江湖做起了正经生意,根本没有想要复出的迹象。不知道这位“冷血杀手”刘焕荣的结局会是什么样子。
汽车行进在下山的公路上,两边绿油油的芒草随风起伏。形成一波又波的绿色浪花。
林博文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捧着一本法文书在那里读,这是李京浩布置给他的学习任务,过些日子等李京浩从韩国回来还要考核。
李京浩年前从马尔代夫一回来。听到他以前立志刺杀的总统朴正熙被人干掉后,就立即飞去了韩国。
至于李京浩去韩国做什么,王梓钧没问,李京浩也没说。
“Vouspouvezlirecelivre?”王梓钧突然问。
“啊?”林博文只能听出王梓钧说的是法语,苦着脸道。“老板,你能不能说慢点。”
“那就不说了。”王梓钧无语道。法语上辈子他懂一些日常的口头用语,剩下的都是这辈子学的。他可没花多少时间来学,大部分都是在法国参加电影节的时候练出来的。
而李京浩。显然学的是哑巴法语,居然简单的一句话都听不懂。
很快进了台北市区。原本光辉乐队准备的告别演唱会在国父纪念馆举行,可惜因为那档子事件给闹得不但延期。连演唱会举办地点都改了。
到了现场,工作人员还在做最后的布置。
李豹看到王梓钧来了,过来有些尴尬地和王梓钧握手。
“梓钧!”冯乃凯还在调试他的吉他,扔下吉他也过来给王梓钧一个拥抱。
王梓钧也没问他们乐队内部出了什么问题,非要闹到解散不可。不过传说却是听过的,除了内部的利益分配问题和乐队原创能力渐渐枯萎外,主要原因是乐队的两个兄弟同时喜欢上了一个女人,差点大打出手。
冯乃歆说:“钧哥,你新送来的这首《死了都要爱》真带劲,昨晚我们还吼了两遍,嗓子差点都哑了!”
“呵呵。”王梓钧笑着拍了拍他的肩,抢女人的事就出在冯乃歆身上。
灯光音响都调试完毕,演唱会导演也过来做了最后的预演和说明,事件一点一点的过去。
“梓钧!”王梓钧换了一身演出服,正在化妆间化妆的时候,邓丽君突然来到他身后。
好久没见面,王梓钧一把将她拉过来坐到自己腿上,低头就吻了下去。
“别,有人看见……唔!”邓丽君吓得不行,可是却根本没有反抗之力,只能任由王梓钧轻薄。
等亲热完毕,邓丽君才装出气呼呼地样子说:“叫人看见了怎么办?讨厌死了!”
王梓钧搂着邓丽君的细腰,在她鼻梁上刮了一下,笑道:“我在自己的化妆间化妆的时候,除了你之外谁敢进来?”
“我不管,今年过年你怎么不来看我?你不是说要我把接过去做老婆吗?”邓丽君翘着小嘴质问道,她难得地撒娇模样实在惹人爱。
“忙嘛。来,亲一个做为补偿。”说着,王梓钧脑袋又压下去品尝着邓丽君的芳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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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只更新了7000字,明天我会更新一万六千字补回来。
虽然老王一向节操掉满地,但这个承诺还是会履行的。字母大神那句话说得好,男人的承诺啊!(未完待续)
536【黑暗里的萤火虫】
外面的来看演唱会的观众都已经陆续到场了,王梓钧和邓丽君还在独立化妆间里亲亲我我。
海山唱片公司给邓丽君配的专职化妆师都快急疯了,刚才在后台吃完便饭后,就不见了邓丽君人影。急得她一个个房间的到处找人,最后哐当一声把王梓钧化妆间的们推开,然后就看到了一副少儿不宜的画面——邓丽君正坐在王梓钧怀里,两人额头贴着额头在低声说情话。
“啊,我……抱歉,我忘了敲门!”化妆师立即把退出去把门关上。
“咚咚咚!”一秒钟之后,敲门声响起。
邓丽君被人撞破奸情,脸蛋立即羞得绯红,像个鸵鸟一样把脑袋扎进王梓钧怀里。
“咳!”王梓钧咳嗽一声,大声道,“金小姐,我来帮丽君化妆,你去休息吧。”
门外的化妆师顿时无语了,她今晚的工作就是给邓丽君化妆啊。想了想还是应了一声,然后转身离去,反正事情搞砸了有王梓钧顶着,对她一点影响都没有。
邓丽君这才抬起头来,嗔道:“都是你,人家以后在金姐面前怎么做人?”
“怕什么?她不敢乱说的。”王梓钧拿起化妆台上的眉笔,说道,“乖,把脸转过来,夫君给娘子画娥眉!”
“你会吗?”邓丽君深表怀疑,不过还是乖乖把脸转过来对着王梓钧。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啊。一点简单的化妆本事还是有的,你没见过来做演唱嘉宾都不带化妆师的吗?”王梓钧笑着拿起眉笔点向邓丽君的眉头。
邓丽君像个乖宝宝一样任王梓钧摆弄着,她背地着镜子,根本看到不到王梓钧的手艺,生怕王梓钧弄出的妆容待会儿没法出去演出。
不过这过程却让邓丽君非常享受,跟专业的化妆师比起来。自己心爱的男人为自己化妆,更添了一份温馨与对惊喜的期待。
又不是自己开演唱会,化妆不必弄得太负责,至少邓丽君连自己的发型师都没带过来。本来是想让这里的发型师随便弄一下,现在被工作却全部都交由王梓钧来做。
邓丽君的头发像黑色的丝绸一般顺滑,王梓钧手指从头发中划过,感觉就像是划过清泉一般。
邓丽君和光辉乐队同属于海山唱片旗下,这次邓丽君被公司安排过来做演唱嘉宾,将要唱的是两首有点摇滚味道的歌。
或许是公司想要让邓丽君尝试着拓宽其歌路,邓丽君此时的打扮也有了些突破。一身皮衣皮裤,跑出去觉得能吓到她的一些忠实歌迷。
只不过,王梓钧觉得这些尝试都是多余的,邓丽君唱情歌的样子已经深入人心,即便她唱摇滚歌不输于其他歌手,也同样改变不了她在歌迷心中的定位。
只是这发型该怎么弄,才能与邓丽君身上的皮衣搭配呢?
王梓钧思考了一会儿,开始将邓丽君两鬓的秀发编成了一条条的小辫子。
“喂,你在做什么?”邓丽君说道,“演唱会都开始了。编这么小的辫子,时间来不及了。”
王梓钧不为所动,直把邓丽君两边的头发编出几十条不足小指粗的辫子,化妆间的敲门声才再度响起。
门外演唱会的工作人员提醒道:“王先生,还有三分钟的时间,就该你上场了。”
“知道了。”王梓钧回道,手下的活却没有停止。直到把眼下那条辫子编完,才用手拨弄了一下那些辫子。然后用梳子梳理着邓丽君后脑垂下的直发。
邓丽君照着镜子,那发型的模样看起来怪怪的,倒是不难看,而且别有一番味道。
王梓钧开门走向前台,光辉乐队的歌声清晰传来,唱的是一首叫做《执着》的摇滚歌。这首歌是光辉乐队的原创。王梓钧上辈子根本没听说过,应该是一首只在这个时空才有的歌。
台下的那些歌迷几近疯狂,他们的偶像乐队即将解散,有的是一边呐喊一边哭泣,好像那呐喊和哭声能将乐队挽留一般。
邓丽君走到王梓钧身边,受这气氛的影响,感慨道:“再好的宴席,也有散场的时候。梓钧。我们两的宴席有一天也会散吗?”
“我们的宴席还没开始,刚刚上的只是开胃小菜而已。”王梓钧转过来朝她坏笑道,突然惊讶地说,“哎呀,你的口红好像给你擦得太浓了。”
“是吗?”邓丽君听了就想返回化妆间。
“我有个好办法。”王梓钧道。“我用嘴给你吃掉一些吧。”
“你……”邓丽君哭笑不得,她刚刚说得那么深情感触,没想到这家伙居然用打情骂俏来转移话题,气氛全被破坏光了。
《执着》这首歌已经唱完了,前台传来冯乃凯的声音:“光辉乐队从创立至今,已经整整经历了十年时光。乐队之所以能有今天的成绩,我们四个之所以能和现场的歌迷朋友们认识,必须感谢一个人。是他,让我们从一只游走于酒吧、西餐厅、车库的地下乐队,变成一只全新的、真正意义上发出光辉的乐队。他是我们的引路人,我相信也是台。湾许多喜爱摇滚的乐迷们的引路人。今天,我们也把这个人也请到了现场……”
冯乃凯还没说完,那些歌迷已经大声呼喊出来:“王梓钧!王梓钧!王梓钧……”
王梓钧接过临时助手递过来的吉他走上前台,他一现身,下面的叫喊声更加巨大。
王梓钧一路与乐队的四人击掌,然后走到最前方的话筒前,一边给自己吉他插电,一边对下面的歌迷说道:“喂喂,你们不要表现得这么兴奋好不好。我身后这四个家伙打算分家,你们的偶像乐队以后就没了,大家是不是该悲伤一点,哭出几声来祭奠一下。”
王梓钧用调侃的语气把这件伤感的事情说出来,立即引得下面的歌迷一阵笑声,就连光辉乐队的四人也都无奈的苦笑。
随意地调了下吉他。王梓钧说:“对嘛,笑就对了,笑一笑,十年少。用笑声与笑容,祝福我深厚这四位今后各自走上更加光辉的道路,让光辉乐队在这笑声中永存于大家的记忆里。一首《爱之初体验》送给各位,希望大家今后在面对人生失意时,也能如歌中那种开朗释然的态度面对过往……”
音乐声响起,王梓钧手指扫起了琴弦,开口唱道:
“如果说你要离开我。
请诚实点来告诉我,
不要偷偷摸摸的走,
像上次一样等半年。
如果说你真的要走,
把我的相片还给我,
在你身上也没有用,
我可以还给我妈妈
……”
随着王梓钧惫懒的歌声响起,现场的悲伤气氛被一冲而散,许多人都带着笑容跟着一起摇摆着身体低声哼唱起来。
邓丽君在后台看着那个三言两语就控制了整个演唱会现场的男人,脸上也不由露出甜美的笑容。九年前,在另一个狭窄的舞台上。当邓丽君第一次见到王梓钧时,他还是个阳光大男生的模样,而邓丽君也是以一个大姐姐的姿态在看待他。
没想到几年后,这个小弟弟却已经成了个自己的男人。邓丽君一想到自己在王梓钧身下婉转承欢的情形,心里又是甜蜜又是感叹。
“安可,安可!”
“再来一首!”
“王子我爱你!”
“……”
《爱之初体验》已然唱完,台下的歌迷爆发出比之刚才更加热烈的反应,搞得这里像是王梓钧的主唱。而非是光辉乐队的告别演唱会。
光辉乐队的四人早已习惯这种事情,只要有王梓钧在的地方,光辉乐队就不再光辉了,因为所有的光芒都聚拢在那一个人的身上,其他的所有人都会变得黯淡无光。
不止是光辉乐队,台。湾大部分的新生代歌手。都将王梓钧视为一个教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