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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132 最后的学徒2 班恩的诅咒-第6部分

小说: 132 最后的学徒2 班恩的诅咒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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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了,我已经知道了他和梅姑之间的事情,所以我就在想,他经常让我提防女孩子,这会不会和梅姑有什么关系呢?
  师父给我讲的并没有完全打消我的疑惑,反而让我更加迷茫,首先神父镇的那些教堂,还有神父和圣会,他们都是信仰上帝的,他们怎么会犯这样的错误呢?而且如果他们信奉的上帝是那样强大的话,又怎么会对班恩的恶行视而不见呢?为什么他会允许它腐蚀那些神父的思想,任由邪恶在镇子里蔓延呢?我爸爸是一个教徒,虽然他从来不去教堂。实际上我们家里没有一个人去教堂礼拜,主要是在农场里干活,即使在星期天也没有休息,我们每天忙着挤牛奶和干其他杂活,根本就没有时间去教堂。我突然想知道史布克是不是一个教徒,特别是妈妈已经告诉了我史布克以前是一个神父。
  “你信上帝吗?”我问他。
  “过去是的,”史布克回答道,他似乎在斟酌着一个最严谨的字眼。“当我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我从来没有怀疑过上帝的存在,但是我最终还是改变了。小伙子,你看,当你活到我这么大时,你就会对很多事情产生怀疑。现在我也很难说自己信还是不信,但是我仍然保持着一个开放的头脑,随时接收新的思想。”
  “但是我要再给你讲一些,”他接着说道,“在我一生当中,经历过两三次生死的考验,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我既然干了这一行,就要与黑暗势力做斗争。虽说不是百分百的无所畏惧,但也可以说得上是将生死置之度外了。每当筋疲力尽的时候,我一想到这些,身体就又重新充满了力量。至于这些力量是从哪里来的我也不是很清楚,但有了新的力量后,我就有了一种新的感觉,感觉好像有什么东西或者什么人站在我的旁边与我并肩战斗,我再也不是孤单一人了。”
  史布克顿了顿,深深地叹息了一声。“我不相信他们在教堂里面鼓吹的那个上帝,”他说道,“我不相信那个长着白胡须的长老。但是我相信有某种超自然的东西在注视着我们,如果你所做的事情是正确的,在你需要帮助的时候他就会站在你的身边,给你力量。这就是我的信仰。好了,小伙子,起来吧,我们已经在这儿耽误了太多的时间了,最好还是快点上路吧。”
  我捡起他的皮包跟在他的后面。不久我们就离开了大路,走上了一条小径,我们穿过一片树林,又走过了一片广袤的草地。那天的天气很好,但离日落还有很长一段时间时,我们就停下来准备过夜了。史布克的身体很虚弱,他已经精疲力尽,再也走不动了,看来他真应该呆在齐本顿先把病养好。
  我对于将要发生的事情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这种感觉非常强烈,好像危险正在朝我们逼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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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神父镇
 
  神父镇就坐落在雷布河畔,是我去过的最大的地方了。我们从山上往下走的时候,前面的雷布河就像一条巨大的蟒蛇,在夕阳的余晖中波光粼粼。
  镇子里面教堂随处可见,它们有的是圆塔,有的是尖塔,耸立在一排排矮小的平顶房中间。靠近镇中心的地方有一座山,山顶的右册建有一座大教堂。那个大教堂真是大,我这一生中见过最大的三个教堂加起来恐怕都没有它大。它上面的尖塔也是极其壮观,是用石灰石砌成的,几乎通体全白。它是那样的高,我想在阴雨天的时候,最上面的十字架一定会隐没在乌云里。
  “那是世界上最大的尖塔吗?”我兴奋地指着那个尖塔大声问道。
  “不是的,小伙子,”史布克少有地笑了一下,“不过它是本郡最大的,还有就是这个镇里的神父也是本郡最多的。不过我倒希望他们少一点,但这也不过是说说罢了。”
  忽然之间,他脸上的微笑没有了。“说‘魔鬼’,魔鬼就到!”他咬牙切齿地说道,然后拉着我穿过树篱的一个缺口躲到了树篱的后面。他把食指压在嘴唇上示意我不要吱声,和我一起蹲在那里,听着越来越近的脚步声。
  还好,那段山楂树篱很厚,枝繁叶茂,但即使这样,我还是可以透过树篱,看清在靴子上面是一条黑色的长袍。很显然,是一个神父。
  我们在那儿呆了好一会儿,直到那个脚步声渐行渐远,史布克才把我领回到路上来。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要躲起来,以前我们出门时遇到过很多神父,虽然他们对我们并不友好,可也没有藏起来的必要呀!
  “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小伙子,”史布克解释道,“一般的神父最多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但这里的神父对我们来说却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危险。你看,神父镇的主教是那个不可一世的奎斯特的叔叔,我想你一定听说过奎斯特吧。”
  我点了点头,说道:“就是专门猎捕巫婆的那个人吧。”
  “是的,小伙子,就是他。如果他认准了谁是巫婆或是巫师就把他们抓起来,然后戴上黑色的帽子摇身一变成了审判的法官,而这样的审判一般都是草草收场的。第二天,他又会戴上另外一顶帽子,变成了行刑官,指挥烧死那个犯人。他由此名声大噪,每次行刑都会有一大群人来围观。据说他总是把火刑柱的位置放置得很恰当,目的是让那个可怜的人在死之前尽可能多地受折磨。按照他的逻辑,这种火刑的痛苦能让那个巫婆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后悔,进而祈求上帝的宽恕,在她死了以后,她的灵魂也将得到救赎。但这纯粹是瞎扯,奎斯特根本就不懂驱魔的知识,即使一个巫婆从坟墓里面爬出来抓住了他的脚踝,他也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他是一个恶棍,就喜欢看到别人受苦。他之所以这么卖力,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变卖那些所谓的巫婆的财产据为己有。现在他已经变得家财万贯了。”
  “问题就出在这儿,因为奎斯特认为驱魔人就是巫师,所以他也会抓我们的。教会不喜欢任何人卷进与黑暗邪恶势力有关的任何事情,即使你是驱魔人也不例外,因为他们认为只有神父才能那样做。奎斯特有逮捕人的权利,而抓人一般是由他的传教士武装队执行的。不过不用担心,因为我刚才说的全都是坏消息。
  “好消息就是奎斯特住在南面的一个大城市,远在本郡的最南端,而且很少到北方来。所以即使是我们被人发现了,他得到消息后,骑马的话也需要一个多星期才能到这儿。再说我们也是突然来此造访的,没有人会猜到我会参加一个四十年互相没说过话的哥哥的葬礼。”
  但是他说的话丝毫没有使我感到心安。在我们下山的途中,一想到他说的那些,我就浑身战栗。镇子里面对我们来说充满了危险,人们只要看到他的斗篷和手杖就知道他是驱魔人了。我正要跟他说这个,只见他用大拇指指了指左边,然后我们就离开了大路进了一片小树林。进入树林大约有三十步的距离,我的师父停了下来。
  “好了,小伙子,脱下你的斗篷给我。”
  我没有说什么,只是照做了,从他的语气中我可以知道是工作上的需要,但是我并不知道他要做什么。他也脱下了身上的斗篷,并把手杖放在了地上。
  “小伙子,你现在去找一些细树枝,注意不要太粗太沉了。”他说道。
  几分钟以后,我把他要的东西找了回来,然后我看见他把那根手杖插进了我捡回的那些树枝里面,最后用我们的斗篷把它们一起裹了起来。这会儿我总算猜到他要做什么了。树枝在那一捆的两端都伸了出来,看到的人都会以为我们只不过拣了一些干柴而已,这真是一个绝妙的掩饰。
  “大教堂附近有好多小旅馆,”他一边说,一边抛给我一个银币。“我们不住在同一个旅馆,这样对你更安全一点。否则他们要是来抓我的话,也会把你一起抓走。你也不用知道我住在哪儿,因为奎斯特喜欢使用酷刑,如果他抓住我们其中一个,另一个也会很快被抓住,所以我先走,你等上十分钟再走。
  “你尽量选择一个名字与教会没有任何关系的旅馆,这样我们就不会碰巧住在一起了。还有就是不要吃晚饭,因为我们明天还要工作呢。葬礼在明天早上九点钟,你早点过去。记住尽量坐在教堂的后面。如果你到的时候我已经在那儿了,你一定要坐得离我远一点儿。”
  他所说的“工作”指的是驱魔的事,他是不是要我们去地下墓室找班恩呢?我可是一点儿也不喜欢这个主意。
  “对了,还有一件事情,”史布克在转身离开之前补充道,“你要照管好我的皮包。你知道在神父镇这样的地方怎么拿包吗?”
  “用右手拿着。”我回答道。
  他点了点头表示赞许,然后把那捆木柴扛在右肩上离开了,留下我在树林里。
  我们都是左撇子,这点也是神父最忌讳的。因为他们把与左手有关的都称为“邪恶”,也就是那些容易受魔鬼诱惑的,甚至与魔鬼为伍的人。
  我在那儿等了十多分钟,只是为了确保我们之间有足够的距离,然后,我就拿起他那重重的皮包开始下山了,直奔那个尖顶的方向而去。一进了镇子我就又开始走上坡路,因为那个大教堂在一个小山顶上。在走到离大教堂比较近的地方,我就停了下来,开始找旅馆。
  那里果然有很多旅馆,几乎每一条鹅卵石铺的小路上都有一家旅馆,但麻烦的是他们好像都或多或少与教会有着某种联系。有叫主教之杖旅馆的,有叫尖塔旅馆的,还有一些其他诸如快乐修士、主教法冠、圣经和蜡烛之类的。这最后一个旅馆的名字提醒了我到神父镇来的主要原因。史布克的哥哥已经为他的愚蠢付出了代价,圣经和蜡烛对于黑暗的魔怪是没有用的,即使是和铃铛在一起使用也无济于事。
  不久我就意识到了,史布克要找一家旅馆很容易,而对于我来说就太困难了,这里几乎没有名字和教会毫无关联的旅馆。我花了很长的时间穿梭在神父镇迷宫般的狭窄小路与连接它们的大路之间到处寻找。我沿着费德路一直往前走,来到了一条名为修道门的大路,但是那条路上根本就看不到什么门,路上到处是人,而且他们大部分看起来行色匆匆。在修道门路的尽头是一个很大的市场,看来快要歇市了,但仍然有一些顾客挤在那儿跟卖货的讨价还价。那里一股子刺鼻的鱼腥味,引得一大群饥饿的海鸥在上面盘旋尖叫。
  在路上时不时会碰上穿着黑袍的神父,这时我一般都会拐到另一条路上或者走到马路对面去。不过碰上的实在是太多了,我真不敢相信一个镇子里面居然有这么多的神父。
  后来我走下了渔人门山,直到都可以看见远处的雷布河了,没有办法,我又走了回去。这样我在神父镇绕了个圈,但没有任何收获。我又不能问路,因为如果我问他们哪儿有一个名字与教会没有任何关系的旅馆,他们一定会以为我是疯子。我只好打起精神靠自己继续找了。尽管我是用右手拿着史布克的皮包,一路上我还是招来了很多古怪的眼神。

  最后在天开始变黑的时候,我在离大教堂不是很远,也就是我最开始找旅馆的地方找到了一个可以歇脚的场所。这是一家很小的旅馆,名字叫黑牛。
  在成为史布克的学徒之前,我还从来没有在旅馆里住过,因为从来没有什么事情,让我离开爸爸的农场很远。但做学徒之后我在旅馆就住过好几次了。本来在外面过夜的时候挺多,但大部分时候我们都在晚上赶路,有时甚至是连续在路上走了好几天才到旅馆里休息一次。我想主要是史布克为了省钱,所以除非天气非常糟糕,不然,他会觉得一棵大树或者一个旧谷仓就是很好的过夜场所了。而这次是我第一次单独一个人住旅馆,当我推开房门时心里不免有些惴惴不安。
  穿过一条窄窄的入口,我进到一个很大的房间里,里面光线十分昏暗,只点着一盏灯笼。屋里摆满了空空的桌子和椅子,房间的尽头是一个木质的柜台,散发出一股酸溜溜的味道。我一闻就知道那是长年累月滴落在柜台上的啤酒留下的味道。柜台的右边垂着一条末端带铃铛的绳子,我摇响了它。
  很快,柜台后面的门打开了,走出来了一个秃头的人,正用一块很大的脏兮兮的围裙擦手。
  “我想找个房间住一晚,”我说,又很快补充道:“也许会待上更长的时间。”
  他看了看我,一副瞧不起的眼神,但当我拿出银币放在柜台上的时候,他马上就变得客客气气的了。
  “你还想要晚饭吗,先生?”他问道。
  我摇了摇头。我正在禁食,而且他那脏兮兮的围裙也让我大倒胃口。
  大约五分钟后,我就来到了我的房间,并且把门插上了。床上很乱,床单也脏死了。如果史布克在这儿的话一定会抱怨的,但我只是想睡上一觉,而且与那些透风的谷仓相比已经好多了。但是,当我朝窗外望去的时候,我不禁开始想念在齐本顿的家了。
  眼前没有了那条蜿蜒在绿草地上通向西花园的白色小路,也没有了我所熟悉的帕力克佩克山和其他小山,我看到的只有对面一排肮脏的房子,每一所房子都有一个烟囱,不停地把翻滚的黑色浓烟排到街上去。
  我躺在床头,手里紧紧地抓着史布克的皮包,很快就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八点一过,我开始向大教堂走去。我把皮包留在旅馆,锁在了我的房间里,因为参加葬礼时提着皮包会很扎眼的。说实话,把皮包留在旅馆里我还真有点儿担心,不过皮包上有一把锁,房间的门上还有一把,两把锁的钥匙都在我的口袋里。其实我还拿着第三把钥匙。
  那把钥匙是我当时去赫尔索对付吸血异形怪物时史布克给我的,是他的另外一个哥哥安德鲁,就是那个锁匠做的,只要锁的构造不是很复杂,这把钥匙都能打开。其实我早就应该把它还给史布克的,但我知道,他肯定不止这一把,再说他也没有跟我要,所以我就一直拿着它。拿着这样一把钥匙是很有用的,就像我开始当学徒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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