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魔倾城录 全本作者:桃次郎-第29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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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握着匕首,走上前去看了个仔细,先是大吃一惊,随即勃然大怒,原来那巨人正是他的弟弟,他站在马臀后,脚下垫着一块石头,从远处看起来就像个巨人。他满头大汗,裤子垂在脚下,所作的勾当可想而知。
看到哥哥走来,他吓得连忙从石头上跳下来。
“畜生!”除了这个词,哥哥无以表达愤怒。
“我没别的办法,”弟弟哭丧着脸说,“我们快要死了,可我连个儿子也没有。”
“你这样就能生出儿子吗?”
“谁知道呢?我得碰碰运气!”弟弟穿好了裤子,看起来不那么狼狈了。“你总不能让我坐以待毙,我必须干点什么,也许你觉得可笑,可我相信这马行!它是我唯一的伙伴,陪我走了很久,我相信它一点也不比真正的女人差,它一定能替我生个儿子!”
哥哥狠狠打了弟弟一耳光,大声说:“这马不是你一个人的!你没权利这样对待它。”
弟弟捂着脸发呆,忽然笑了起来。“你说的对,这马也是你的,你当然也可以像我这样做。我们是兄弟对吧?这很合情合理……”话还没说完,他又挨了哥哥一耳光。
“这是对你的惩罚——不只是因为你擅自处置了我们的共同财产,更因为你的愚蠢。一匹马,老天作证,是不可能替人生出后代的!假如你真的需要,不如去找一只猴子!”
弟弟对哥哥的嘲笑不屑一顾,喃喃的说:“白痴才会去跟猴子干那事,假如马不能给人生儿子,猴子也白搭,不信我们可以打赌。”
前面说过,兄弟俩都是真正的骑士,固执、好胜,并且充满可笑的自信,前面也说过,兄弟俩在丛林里待的太久,已经是不折不扣的野人。
哥哥毫不犹豫的接受了弟弟的赌约,一只年轻的雌性猿猴被选中,做为这场别开生面赌局的另一位女主角。
兄弟俩开始为延续后代奋斗,皇天不负苦心人,他们都成功了,后代像蟑螂一样迅速繁衍壮大,短短一百年就遍布了整个高原山区。两个民族分别成为“野猿”和“黑马”,他们的确有着马的强健和猿的敏捷,血缘中还继承了祖先的固执,然而因近亲婚配的缘故,两个民族都相当愚蠢。
野猿族和黑马族对待传统格外虔诚,他们从祖先那里继承来的事业,只有打赌和砍树,于是他们努力繁衍后代,努力砍树,终于把塔西罗尼亚山顶变成了一片光秃秃的高原,并把人类的种子散遍了这块贫瘠的土地。
现在的塔西罗尼亚蛮族终于开化一点了,大自然的反扑,使他们理解到破坏环境要遭惩罚,于是不再砍树,转而狩猎为生。
黑马族和野猿族经常内讧,但当外族入侵时,他们总是团结一致,击溃了无数次前来讨伐的山下文明人。两族联手统治塔西罗尼亚高原达数百年之久,人口也超过了十万,直到不久前,这一平衡才被打破……
“是黑十字军?”瓦上霜问。
“没错,”倾城点头道:“正是黑十字军的出现,使蛮族的统治受到了空前威胁。据说野猿大王和黑马大王已再次联手,发誓要将黑十字军赶出塔西罗尼亚。军队已经集结,大战即将爆发,野猿族战士希望得到猿神的祝福,蓦然和苏摩今天在树林里遭遇的那些人,正是部落的司祭。”
“糟糕!那可怎么办!”瓦上霜焦急的道:“蛮族有十万人,就算只有四分之一,能打仗也比黑十字军兵力多得多!”
苏摩豁然站起身来,大声说:“真该死,我们的人对蛮族的计画居然一无所知,不能再等了!我这就带你们去营地!”
战争来的比预想中更快。午夜时分,北方已传来了暴雨般的马蹄声,火光在夜幕深处浮动,迅速朝着这方接近。紧接着,南方也吹响了蛮族军队的号角,一声紧接着一声。
“南边、北边都有军队,我们往哪儿走?”
“就待在这儿。”倾城沉着的说:“把火熄灭,马赶到树林里,他们不是冲着我们来的。”
三堆篝火刚刚被浇灭,北面的军队已经冲到跟前,他们从树林前冲过去,插进蛮族人的伫列。武器碰撞声在黑夜里此起彼落,尸体横七竖八的倒在草地上,隔着一条干涸的河床,倾城看见红色的液体正在河床里缓缓窜流。
黑夜里的厮杀,以一种古怪的沉默方式进行着。南方的军队是身披兽皮的蛮族,人数虽然多,阵型却很混乱,武器也很杂;北方的军队身穿黑色衣甲,人数虽少,却训练有素,步兵使用短刀和盾牌,骑兵使用长枪,很快就取得了优势。
天蒙蒙亮的时候,蛮族已经一败涂地,只有几处还在持续战斗。林中惊起的宿鸟,引起黑衣军团的注意,一支骑兵队小心翼翼的围上来,命令林中的人出来。
“是我们的人。”苏摩悄声告诉众人,率先走出林地,而后,倾城等人也跟着她走出去。
刚一走出林外,马上有骑兵围上来,用长枪指着他们,命令道:“蹲下!全部蹲下!”
瓦上霜皱了皱眉头,大声道:“你们不认得我了吗?我是威尔斯女侯爵,叫你们将军过来说话。”
“真的是您?”对面的骑士慌忙跳下马来,单膝跪下,说:“请原谅我的粗鲁,紧那罗将军正在找您呢!我们三天前从要塞出发,路上遭遇了野猿人的军队,不得不回头赶走他们,您没受伤吧?”
“我没事。”
在骑兵队的护送下,倾城一行人被带到一座简易的营帐前。一个身材高大的便装男子在营门前等候,苏摩站在他身旁,正笑着冲他们挥手。
“快来呀,干娘、君上!我爹亲自来接我们了。”
“君上,我已经等你很久了。”男子亲切的拍着倾城的肩膀,眼中满是激动。
嗓音很熟悉,脸却很陌生,倾城仔细端详了一番,才从那张刀疤累累的脸上找到当年的神采。
“史克尔!果真是你!”
“想不到吧,还能在这里见到我。”
“咦?你们认识?”瓦上霜好奇的打量着激动难以自持的男人,问道:“史克尔是谁?”
“我过去的名字。”紧那罗摇头叹道:“已经整整十年没人这么叫我,现在这名字听起来就像陌生人。霜妹、苏摩,你们带客人进帐休息,我有事跟君上谈。”
“我这次来……”
史克尔摆摆手说:“你们的来意,苏摩已经告诉我了,我想知道的不是这些。现在,我只想问你一句话:对现在的我,你有何看法?我只想听实话。”
倾城沉默了片刻,目光投向苍茫的远山,缓缓说道:“十年了,宇明公辞世十年了,稷下学宫不在了,刘圣阳也不在了,格兰特和萧红泪似乎成了敌人,史克尔变成了紧那罗,我也变了……帝都的生活恍若一场梦,一个帝国灭亡了,又兴起另一个帝国,人事全非……
“遇到苏摩后,我便猜想到紧那罗就是你,果然是你!寻求黑十字军协助的初衷,那都不重要了,最要紧的是我们师兄弟的重逢!
“我们的性格不同,经历不同,命运也不同,但我们都尝过梦想破灭的滋味,都曾拒绝面对现实,拒绝回忆悲惨的过去……
“你问我对你有何看法,我现在就告诉你:不管你是紧那罗还是史克尔,对我来说,你永远是那个面冷心慈的大师兄!原本我只想得到紧那罗的协助,但我现在却希望史克尔拒绝,我已失去太多朋友,不想再失去你!
“我想说的就是这些,假如你相信我,就举起右手接受我的拥抱;不相信的话,就举起左手,我会高高兴兴的下山去!”
紧那罗没开口,泪水早已模糊了他的眼睛,他举起了右手,与同样泪流满面的倾城拥抱在一起。
第二章西天晚照
现在,倾城一行人已经进入了黑十字军的总部,这是一处地势险要的要塞,背山面水易守难攻,要塞里有田庄和牧场,日子过得相当不错。
紧那罗和黑十字军已经答应援助凤凰城,但在出兵之前,他们必须先解救自己。
就在倾城到达要塞的第二天下午,斥候传来消息,黑马大王和野猿大王已经率领本族部队,朝要塞方向开进,约有一万骑兵和同样数目的步兵参加了这次入侵,预计三天内,就会进入要塞前方的河谷平原。
在过去几年里,黑十字军的要塞经历了蛮族人的多次攻击,都顽强的守住了,但黑马族与野猿族联合进犯,这还是第一次。
在作战方面,黑马族和野猿族有先天的优势,但也有先天的缺陷。
黑马族天生就会骑马,他们甚至不需要马鞍,就能适应长途奔波的作战,他们在马上作战的时候,简直就像长在马背上一样灵巧熟稔,比古代神话中骁勇善战的半人马战士更令人生畏。
黑马族的男孩从三岁起,就要由父母带到大王那里去,选定一匹小马驹做为终生伙伴,从此共同生活,共同作战,成年后娶妻生子,这匹马也要算做家庭的一员,假如它不幸死亡,也要按照悼念家庭成员的方式举行隆重的葬礼。
从某种意义上讲,女人对黑马族战士来说,不过是延续种族的工具,战马才是真正的生活伴侣。
黑马族战士一生大部分时间都生活在马上,在战争年代,吃饭睡觉也在马上解决。长期骑马使他们的肢体格外强壮发达,却生疏了行走和奔跑的技能,因此黑马族战士一旦没有了马,就会变得非常被动,他们双腿修长笔直,可跑起来却连调皮的小孩子也追不上,而且掌握不好平衡,经常摔跟头。
在塔西罗尼亚山上,有时你会看到一个人走路的样子像在练习相扑,不用怀疑,他准是一个丢了马的黑马族人。
野猿人恰恰相反,他们不但在陆上行动自如,特别擅长爬树,而且懂得利用一切资源隐藏自己。他们天生驼背,但感官敏锐,虽不及黑马人强壮,智慧却更胜一筹。野猿人擅长使用投石器和一切飞行道具,比如绳套、标枪、回力镖,近战惯用匕首,并有一套祖传的歹毒肉搏战术。
野猿人不喜欢骑马,按理说,野猿人天生平衡感良好,身手又灵活,学习马战并不难,但是马和其他牲口天生反感野猿人,看不惯他们鬼鬼祟祟的习性举止,拒绝他们靠近,否则就会愤怒的发狂,如同得了狂犬病。
黑马族和野猿族的女人,都不准参军。
在社会组织方面,两个部落完全一样,由一个大王做为军事和政治的统治者,精神则由司祭控制。大王是世袭,被认为是最高贵的人;司祭则师徒相传,被认为是无所不知的智者。
千百年来,无数次内战外战,使黑马人和野猿人都对自家的优势与缺陷了若指掌。因此在对付黑十字军的问题上合作,既是利益所趋,也是战术需要。
一万骑兵分成十个马队,分别由一个千夫长统领。黑马族的大王亲任骑兵统帅。
每队骑兵搭配同样数目的步兵方阵,在战斗中,这些敏捷、勇猛的野猿人与骑兵配合在一起,构成中坚力量。
骑兵撤退时就退向他们那边去,如果发生什么紧急情况,他们也很迅速的冲向前接应,有人受重伤从马上跌下来,他们便立在他四周团团围住保护他,如果需要前进的更远或撤退得更迅速时,他们的速度也练的非常之快,只要攀着马鬃,就可以随同骑兵一起进退。
这样配合无间的战术,是千百年来,外族不断入侵的背景下形成发展起来,在两个部落的血统中世代传习的。野猿人算不上强大,单独的黑马人也不足为惧,但当他们联合起来时,就能激发出恐怖的战斗力,叫人难以相信,不久前他们还在为了争夺一片微不足道的果林,打的你死我活。
消息传来后,要塞陷入了焦虑与恐惧,人人都在谈论战争,谈论死亡,这可不是好兆头。紧那罗召集了麾下的重要军官,讨论应该死守还是放弃要塞。
紧那罗倾向于在被包围之前离开要塞。既然已经决定全军迁往凤凰城,就没必要保留要塞,更没必要损耗兵力,不论这场与野蛮人的战争胜负如何,要塞都不再具有战略意义了。
一部分军官支持他的看法,但更多的人反对。
一来,要塞已经经营多年,弃之可惜;其次,凤凰城路途遥远,必须准备足够的补给和辎重才能动身,然而带上这些东西,就不可能急行军;再者,这一路上,又要经过一向对高原人怀有敌意的瑟尔。哈克逊联邦,又要躲避蛮族人的追杀,如此一来,得留下多少断后的军队才够?军队很可能到不了目的地,就被拖垮。
更何况,凤凰城的情况如何,至今一无所知,万一已经陷入了帝国军包围,甚至已经被攻陷,那么劳师动众,疲惫不堪的黑十字军,到了那里岂不是白白送死吗?
讨论尚未得出结果,蛮族人的使节敲开了要塞大门。
来自蛮族军营的车队,送来了一具已经开始腐烂的尸体,那尸体如此庞大,堵在要塞门前,阻碍了人们出入。
倾城和紧那罗来到门外,费了好大功夫,才认出那血肉模糊、恶臭逼人的尸体,正是被倾城杀死的猿神。
“交出杀害大神的凶手,不然就成为敌人。”野猿族使者倨傲的宣布,“大神的血,必须用加倍的血偿还。”
“贵族大神的死,我只能说遗憾,我不知道是谁杀了你们的族神,但如果贵族执意要进犯我们,那么我们必定全力反击。黑十字军从不畏惧流血,你们不必为战争寻找冠冕堂皇的借口。”紧那罗不卑不亢的说:“你们走吧!回去告诉你们的大王,紧那罗已经接受他的挑战了!”
“将军,我有话想跟使节大人说。”倾城说。
“师弟请便,需要翻译吗?”
倾城摇摇头,笑着走到野猿人的使节跟前说:“猿神是我杀的。”使节诧异的看着他,满脸不信,说道:“你?你看起来如此柔弱,怎么可能杀死至高无上的大神?”倾城微笑着说:“我可以杀死他,也可以让他复活。”
使节不屑的说:“高原人不喜欢吹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