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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神魔倾城录 全本作者:桃次郎1-第7部分

小说: 神魔倾城录 全本作者:桃次郎1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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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月立刻传给他步法与诀窍,最后又叮嘱道:“神龙九天变不但要求特定的移动步法与角度,最重要的是要有深厚的内功根基。内力修为,非朝夕可成。若想速成神功,就只有修炼阿修罗功,我想你也没有别的选择。”倾城低首不语。水月以为他妥协了,当下便开始传授阿修罗功修炼之法。

  “我想到了!”倾城一跃而起,满面喜色。他根本就没听水月的话,一直在考虑着自己的心事。

  “我想到一个比阿修罗功更好的方法。”

  “胡说!”水月根本不信会有功法比阿修罗功更强。

  “没骗你,我确实想到了。”

  “除了阿修罗功的无限循环,还有什么能使内力无限增进?”

  “换个丹田,换成一个无限大的丹田。”

  “人体有限,怎可能无限大?”

  “有是眼睛!”

  “眼睛?”水月不明白。

  “对!你的阿修罗是脾胃的魔功,我的心法却是目之神通!”

  目神通!

  眼之迷宫:彼此互视,彼此眼中有彼此;彼此眼中彼此,仍有彼此……

  彼此彼此了无穷尽,眼之迷宫,是人类自身的黑洞!

  目中大千世界:天地之大,细尘之微,皆可纳入眼中;白云苍犬,沧海桑田;人间万象,无不可尽收眼底;世上又怎有器皿,比区区双眼,拥有更大的容量。

  目光如剑:目光有多灵敏?

  它不仅可以看到微尘细屑,还能看到草长莺飞;更能看清人情冷暖,看尽世间沧桑;看穿心口不一,看破红尘万丈!

  目光如剑,剑如目光;还有什么武器比这明察秋毫的目光更有威力?

  眼可通神,目有神通!!

  这就是目神通的心法原理!“倾城体质不好,但他却生就一个天才头脑,再加上女娲给予他的知识,使他在对武学原理的探讨方面,远胜常人,甚至超过了水月。相对于习武,他对武学理论更感兴趣,也更有天赋。

  水月的阿修罗功,走的是天地无情的修罗道,是魔功;而他提出的目神通,走的却是纳须弥于介子的极乐道,是不折不扣的大神通!!

  他提出的不仅是一个方法,而是一个成熟的体系:岂独“目”如此,“五感”皆然耳!!

  “你说的好像很有道理,可我问你,眼睛的范围再广,也总有穷尽之处,怎能循环不止无穷无尽?”虽敬佩倾城的才智,但水月仍不甘心认输。

  “呵呵,水月殿下,有一点你没搞清楚!”倾城莞尔一笑,神态自若,俨然一代大宗师。

  “我们看一件东西,即使再仔细,也不会盯着它看一辈子。只要记住了它的形状特点,就算不再面对它,也能把它描述出来。目光是有界的,但记忆是无限的。眼睛再加上脑子,不就无穷无尽了吗!”

  “你怎么能把内力同外物景观相比?存在的东西,又怎能看一下就钻进眼里?”

  “那我怎么知道?只好用你的'理心之道'来研究一下罗。”倾城潇洒的耸耸肩,“你有五脏六腑的灵魂,我当然也可以找出个眼睛的神灵来使唤。”

  “疯子!”水月咬牙切齿的咒骂。自己半生的自信,几乎完全毁在了他的胡言乱语里。

  “喂!别走啊……我还没学会‘逃命九天变'。”倾城拦住转身欲走的水月。

  “自己练吧!若是学不会,休想我再教你!”水月忿忿而去,心里还盘算着,“得多宰几条龙消消火气”。

  月光下,倾城哼着歌谣,漫步回到岩洞。

  “胡克,我回来了。”他一头冲进胡克的房间。

  “啊……你是谁?”一位异族美女,端座床上。

  “嗯?是胡大嫂么?没听他提起过呀?你是怎么……”

  “闪开!”胡克端着一盆清水,一脚踢开了喋喋不休的倾城。那女子腿部受了不轻的伤,他正在帮她清洗伤口。

  “可是……究竟是怎么回事儿?“十年风水轮流转,倾城也尝到被吊胃口的滋味了。

  “说来话长……现在没空理你。”

  “至少该告诉我她是谁呀!”

  “……”

  “快说!”

  “今天是什么日子?”

  “六月初三”倾城搞不懂他问时间有何用意。

  “初三……是周五。”

  “喂!”倾城耐不住性子,又要催他。

  “言语不通,我也不知她到底叫什么。既然她是周五出现,就叫她……就叫她'星期五'好了!”

  第五章伤心木偶

    (孔雀历119年6月)“就在我和水月进行武道特训时,胡克心血来潮的到淡水湖取水。仿佛冥冥中有天意指引,他在湖边发现了正遭到恐龙袭击的'星期五'。于是,好心的他就把落难的她捡了回来。这就是胡克英雄救美的经历。当然,在他的口述中,过程还要惊险复杂百倍。诸如什么与百头恶龙大战数千回合之类的,我就略去不记了,因为那剧情足够写一部小说。

  我们与‘星期五'语言不通,无法对她进行更深的了解。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在这荒岛上,一定有人类种族的存在。倘若如此,我们将不再孤独。这实在是个振奋人心的好消息。

  我本想与'星期五'交流一下,不用语言,也许还有其他方法进行沟通。

  可胡克不同意我的建议,他认为'星期五'刚刚脱离危险不久,又有重伤在身,不适和与陌生人交谈。他说的对,“星期五'精神还不稳定,除了胡克,她不信任任何人。最让我搞不懂的是,她竟对我颇有敌意!难道我比胡克还可怕?真是搞不懂。

  水月已经三天没回来了,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在生我的气。虽然我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但还是很后悔,更多的是担心。胡克对此毫不担心,甚至还说:“水月这凶婆娘,一定是找那些倒霉的龙们发泄去了。为她担心,还不如可怜可怜那些无辜的龙呢!'我也知道水月不会出事,但还是担心。如果她肯回来,我愿意向她道歉:虽然我不知错在何处。”

  《倾城日记》(119.6.5)“姑娘,吃过饭了?”倾城走进了“星期五”的卧室是倾城的,原主人则被赶到储藏室去住了。经过几天的接触,星期五总算不再害怕他,可敌意却一直没有消除这似乎另有原因。胡克在忙着修船,照顾星期五的工作只好由倾城来帮忙。

  迅速把手里的东西藏到身后,星期五装成一幅若无其事的样子。但倾城还是看到了:一只火铳──胡克那把。“大概是为了让她防身吧!胡克这家伙,还挺细心的。”倾城心想。

  “姑娘,天气很好,要不要出去走走?”倾城觉得总是呆在房里对身体并不好。一边说着,他还一边打着手势。几天来,他已经学会了用手势同星期五进行简单的交流。毕竟他初到朱雀时,也曾言语不通,还因此闹出了不少笑话。

  少女明白他的意思,但还是仔细观察了一下他的表情,直到认定并非包藏祸心,才迟疑的点了点头。

  “那好,我在门外等你。”倾城愉快的走了。星期五见他出去,连忙坐起来,换好衣服,把火铳藏在枕下,这才向门外走去。刚到门口,似乎觉得不妥,又折回来,坐在床沿,取出了火铳。痴痴的望了它半晌,又怜爱的抚摸了一番,这才放回原处。方要起身,还是觉得不妥,再次从枕下取出火铳,珍而重之的放在怀里,这才放心的走了。

  “耶!多好的天气!你想到哪儿走走呢?”倾城用哑语问她。犹豫不决的东张西望,星期五似乎在寻找什么。看来是一无所获,她小心翼翼的打起手势,向倾城询问些什么。

  “嗯!很高是高大吧!嘴巴……是胡子吧?手臂……藏起的手臂……啊,我知道了!你要找胡克,对吧?”倾城象是猜中谜语般手舞足蹈。

  被吓了一跳,星期五脸色大变她还以为那是愤怒的表情呢。

  “好,我们去看胡克那家伙在干些什么!”拉着她的手,两人飞也似的向海边奔去……

  “胡克,你看谁来了!”倾城大老远的就喊上了。星期五伤势恢复的不错,一路奔跑居然面不改色。

  “又来添麻烦。你来了,那姑娘谁来照顾……咦!你把她带来了!”胡克赤膊上身,正在修补船舷。他固然愿意留在岛上,倾城和水月却还得回孔雀。这艘船无论如何也得修好毕竟是回去的希望。想回去的两个人一个不学无术,一个不务正业,这个工作当然落到他身上。

  “你怎么把她带来了,伤还没好呢。”胡克皱着眉头埋怨倾城。

  “没关系的,多运动一下对回复有好处。”倾城并不认为星期五的伤有胡克想得那么严重。胡克还想责备他太大意了,却发现星期五爬上船来。

  “小心,这儿很危险……”胡克忙过去拉住她,免的一不小心滑下去。星期五腼腆的笑笑,不理会他的责备,一个劲儿的打着手势,嘴里也不停的说着些什么。

  “胡克!你这傻瓜,她是想帮你呀!”毕竟还是倾城聪明,一下子就猜出了星期五的用意。看着她坚决的眼神,胡克暗叹,“这小姑娘比我还倔强。”没法子,只好找些补帆布之类的简单又不累得活儿给她。

  “哈哈……我也来帮忙。”倾城见她干的轻松愉快,也想来凑个热闹。

  “你?嗯……也好!去钉船板。”胡克接受了他的好意。

  “耶?干吗让我干这么重的?这不公平!”倾城甚至船板都搬不动。

  “哪有那么多轻松活儿?你又不是女孩子!”

  一牵扯到了性别问题,倾城不得不硬充好汉。

  “啊!加油加油,我是男人……妈的,好累哦!男人还真倒霉!”看着胜任愉快的星期五,累的像死狗似的倾城大叹男女不平等。

  “收工了。”胡克放下了手里的工具,招呼大家休息。倾城累的趴在甲板上,星期五则乖巧的坐在胡克身边,帮他倒水扇风。

  “恢复得不错,看来要不多久就可以送你回家了。”对于星期五的状态,胡克十分满意。过不多久,就可以与她的族人见面了。对于打算长居此地的胡克来讲,有些同伴总是好事。

  星期五却并不这么认为,听说要送自己回去,脸色立刻变了,马上装出一幅痛苦不堪的模样。

  “哎!我就说你还不要太逞强嘛!看,旧伤复发了吧。”胡克慌了手脚。

  “这女人,有点儿不对头……”倾城一眼就看穿了她的伪装,也发现她对胡克的态度有点儿怪。

  “叶子,快来帮忙。”胡克决定让倾城送她回去。懒洋洋的答应着,倾城扶着星期五下了船。看到胡克不再注意,星期五这才松了口气,偷望了倾城几眼,她终于鼓足了勇气,支支吾吾的问了他几句话。可无论她怎么比划,倾城还是不知所云。两人你来我往手势满天飞舞,结果还是大眼瞪小眼对不上路。

  “到底说什么?”倾城脑筋都快打结了。

  “她问你,是不是胡克的妻子!”

  “胡克?妻子?当然不是!你搞错了!我是男人呀!”倾城忙不迭的解释道。

  突然,似乎想到了什么,猛地回过头去:“水月,你回来了!”兴奋的冲上去想来一个重逢的拥抱,可惜被水月转赠给了身旁的大树。水月走向星期五,低声说了几句话。转身对正与树热吻的倾城道:“你和胡克先回去,我要和她单独谈谈。”

  果然如同大家所料,岛上有一个人类种族──贝迦族。贝迦人世代居于此岛,把龙作为他们的神来朝拜。千百年来,凭借龙的保护,岛上从没有过外族入侵的历史。贝迦人也乐得在这片世外桃源享受和平与安宁。然而几天前,一向与他们和平相处的恐龙们突然开始发狂的袭击贝迦人的聚居地。力量对比极端悬殊的情况下,尚处于石器文明的贝迦人根本无法抵抗龙族的入侵,伤亡惨重。

  毫无办法的情况下,族人们在大巫师的组织下,举行了一次盛大的祭祀龙神的典礼。事后,巫师得到龙神启示:有人得罪了龙神,必须将一名年轻美貌的少女送到三圣湖进行生祭,才有可能消除三位龙神的怒气。

  星期五就是那名作为祭品的少女。当然,她的本名决非星期五,因其名字拗口难念至极,大家决定仍叫她星期五。

  水月将事情娓娓道来,倾城胡克终于明白了事情的原委,星期五的来历之谜也迎刃而解。龙岛在旧世界时,本就是朱雀洲的一部分,星期五所讲的正是一种孔雀古语。胡克与倾城不是孔雀人,当然听不懂;水月熟读古代典籍,区区古语当然难她不住。因此,她可以轻松的与星期五交谈。星期五一直误认为倾城是个姑娘,又见他与胡克在一起,当然会把他当作胡克的妻子。这段冤案,直到水月回来才宣告昭雪。倾城被人误会惯了倒没什么,星期五却很为自己的失礼而羞愧,一个劲儿的向他道歉。虽然解开了一个心结,但星期五并不轻松,相反,还倍加忧愁起来。一是怕胡克他们把自己送回去,因为很可能会被再次送去献祭,最终难免一死。

  二是把对倾城的担心转移到了水月身上,不停的怀疑她与胡克是什么关系。这回她不敢再傻傻的问了,但心里难免就作些想当然的猜测了。至于她为何如此注意胡克,原因不言而喻。当然,呆呆的胡克对女孩子微妙的心理一无所知。

  “现在情况已经很明了,我们该做些什么?”胡克问。

  水月沈默不语,若有所思。倾城略一思索,道:“必须先送星期五回去。如果得到贝迦族的协助,也许可以帮助他们。”

  “不行!如果回去,星期五的处境会很危险,那混蛋巫师还会让她去送死。”

  “那倒不见得!”水月插了一句。

  “什么不见得?又不是他的女儿老婆,他当然乐得送去作祭品。要知道,祭品生还,就表示祭祀不虔诚,神是不会原谅他们的。”胡克反驳道。

  “刚才,我还有一句话漏了讲。”水月淡淡的继续说着。

  “那女孩儿不但是贝迦族人,而且是族中圣女,因此才会被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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