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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部分

宇宙浪子-第1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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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说,在阿拉伯人的社会里,女性的价值不高,一匹骆驼就可以换一个。不要说他有好几个嬷嬷,他的伯伯叔叔都是妻妾成群,整天在一起嘻嘻哈哈的,他连一句话也搭不上腔,又有什么了不起的? 
  他的帽箍歪了,他不耐烦地扯下来。那是套住遮头白布用的,在沙漠中,白布就相当于屋顶、帐棚,那宽大而松弛的布沿,往身上一拉,就可以阻挡狂暴的风沙。 
  少女怜悯地看看他,摇摇头。她回过身去,收拾好带来的衣物,笑着说:“还是戴上吧,我也要走了。” 
  阿米巴无比的失望:“你要走了?” 
  “是呀!我还要结婚哩!” 
  “你要去结婚?” 
  “当然不是今天。” 
  “我还没有告诉你骆驼的事哩。” 
  “我为什么要听你谈骆驼?” 
  “是你刚才说的呀!” 
  “唉!你到底听懂什么了?” 
  阿米巴实在舍不得她离去,怏怏地问:“你要去哪里?” 
  “回去呀!我本来也在等一个小傻子,大概和你差不多。不过他不喜欢骆驼,他骑马,而且很会唱歌。” 
  “骑马?那是城里人的事。” 
  “是的,他是城里人,只是和你一样傻。” 
  正说着,远远马蹄“得得”,渐渐地越传越近。不一会,“得得”的声音慢了下来,一个男性高昂嘹喨的歌声,从河岸那边飞了过来。 
  二人仔细聆听,歌词大致是这样的: 
  “哈米迪呀哈米迪, 
  “为什么我的心中只有一个你? 
  “内夫德的狂风在呼唤, 
  “波斯湾的浪涛高高企立。 
  “有人忙着美食, 
  “有人忙着新衣。 
  “为什么呀为什么? 
  “我只是在寻找我的哈米迪。 
  “哈米迪呀哈米迪, 
  “为什么我的心中只有一个你? 
  “天上的月儿被乌云遮蔽, 
  “地下的黄沙被马蹄掀起。 
  “我走过了大漠, 
  “我走过了小溪, 
  “为什么呀为什么? 
  “我的眼睛中,只有一个你?” 
  少女浅笑着,微闭着那细长的双眼,幸福洋溢在她嘴边。 
  阿米巴问:“他是谁?” 
  少女甜甜地说:“他叫达姆。” 
  “达姆?那不是摩纳族的吗?” 
  少女神思徜徉在白云上:“是的。” 
  阿米巴的心由天上骤落人间,一股妒嫉之情油然而生。他迅速地拔出腰间弯刀,一跃就跳到少女身前。 
  他是沙漠之子,他有着雄狮般的威力,他不能容忍任何一个比他强壮的对手,如此这般地出现在自己面前! 
  少女吓了一跳,忙说:“你做什么?” 
  阿米巴勇敢地说:“我要保护你!” 
  少女笑了,射出了能溶化冰雪的阳光:“你能保护我吗?” 
  阿米巴胸脯挺得老高,骄傲地说:“当然!” 
  少女睁大狡黠的眼睛,白中透黑:“这话谁不会说?” 
  阿米巴急了,立刻跪下,弯刀指着青天:“真主阿拉为证,我阿米巴,沙漠风之子,誓言要保护哈米迪姑娘的幸福!” 
  少女满意地笑了,是春风,也是甘霖,阿米巴生平第一次享受到了幸福的洗礼。只是少女说:“别这样,他是我的朋友。” 
  一股强烈的冲动,阿米巴疯了,他紧紧握住少女的纤手,急切地说:“不!他是摩纳族!我才是你的朋友!让我做你的朋友!” 
  少女嘴一噘,甩开他的手:“你不是来找我姐姐的吗?” 
  歌声更宏亮了,亢奋中带着急切,少女头也不回,如飞一般迎去。青年弯身一拉,哈米迪跨上马背,马儿扬尘而去。 
  自此以后,阿米巴变得很沉默,他不再骑骆驼狂奔,更不曾走近那个绿洲。 
  萨赫丹最喜欢的娱乐,是晚间在营地前生个大火堆,族人们围坐其旁,然后请一位会说故事的老人,给大家讲古。 
  那些故事千篇一律,都是千百年来,历代老祖先辉煌壮烈的事迹。在以往,阿米巴听不了三分钟就全身发痒,偷偷地逃走,与三五好友捉蝎子去了。 
  打从少女骑着马离开了他的生命开始,阿米巴就变成了最热心的听众,那堆熊熊的烈火很能代表他的心境。摩纳族在历史上一直就是他们的敌人,多少血恨,多少旧仇,直到今天还在酦酵。 
  萨赫丹非常满意儿子的表现,他终于成熟了,可以克绍箕裘,家国复兴有望。在父亲悉心的培植下,阿米巴一天比一天稳重,不仅受到父亲的宠爱,也得到了族人的敬重与同侪的拥护。 
  席克族在萨赫丹的领导下困苦挣扎,又因权利因素,引发了新的利益冲突。先是小规模的争斗,逐渐扩大成族群与族群的矛盾。萨赫丹没有长远的眼光,一味意气用事,坐失了团结合作的机会,终至力量消溶,势力日衰。 
  二○一○年的一天,萨赫丹突然偷偷逃走了,留下一个烂摊子和数位妻妾、四个儿子。所幸阿米巴尚能励精图治,一直保持着数千人的规模。到了二○年代,电脑为了全球的规划,将他们的领地合并于科威特,成立一个地下城。 
  阿米巴认为电脑干预太多,决定脱离当局,重返原野。自后,他们招兵买马,宣称获得真主阿拉的召唤,要在地球上建立一个天堂乐土。 
  阿米巴为了接受现代化的洗礼,派两个弟弟回到电脑世界,二弟学习商务,三弟学习管理。十三岁的四弟则留在身边,以便随时照顾并教育。他神化了父亲,告诉么弟因为和犹太人之间的仇恨,族人群起反抗,不幸都失败了。父亲为保存实力主张妥协,却被族人废了,所以才离家出走。 
  不料,一天晚上,阿米哈米也失踪了,大家寻遍沙漠,却杳无踪迹。 
  自后阿米巴性情大变,乖戾凶狠,人见人惧。直到五年后,阿米哈米已是一个英俊挺拔的青年,学成了一身法术,突然又出现在阿米巴面前。 
  在阿米哈米的开导下,阿米巴号称拥有很大的法力,自命为“大法王”,他就是“代神”,有莫大的神通。 
  不久,在刻意经营下,法王威名传遍大漠,各地游民望风来归。由于人多口众,维生不易,二法王在中国找到一种商品,可以吸收大量的水蒸气,并瞬间化为淡水。这种产品有助于沙漠生活,有了水,处处都是绿洲。 
  二○三六年,一个以摩纳人为主的集团,约有数千人,也因不习惯电脑城的生活,向阿米巴通诚投效。这是一件佳事,大法王宣称,要借这个欢迎摩纳人的盛会,为四位法王受礼,更借此展示多年积累的雄厚力量。 
  那是一个在深夜举行的原野大会,有近万人参加,盛况空前。高约丈许的营火处处可见,火光耀耀,照得大地通红。妇孺们齐集在中间,四周数千位勇士骑着骆驼、骏马,举着火把,绕着会场驰骋高呼。 
  法王们坐在营地中央一座十丈方圆的平台上,每组人马在绕场一周后,都要到台前向法王们致敬并献上礼物。 
  一队队的马队、驼队过去,大法王脸上洋溢着胜利的光辉,眼望着烛天的原野,耳听着如潮的欢呼,以往那只存在于传说中的盛景,如今成了现实。 
  当摩纳人列队走过时,阿米巴发现其中一个头目非常眼熟。他叫过来一问,达姆!正是那位三十几年前会唱歌的情敌,也可以说是他的仇人,心头斩除不尽的遗憾。 
  不过,今天他已经是一个部族的领袖,阿拉伯人未来的希望。 
  大法王立刻宣召达姆上台,兴奋地问:“夫人可好?” 
  达姆受宠若惊,说:“哪一位?我有二十个。” 
  大法王有点难受,说:“哈米迪呀!”在他心中,这个名字是神圣的。 
  达姆想了又想,说:“哈米迪?哈米迪?我不认识。” 
  大法王忙再加一句:“记得你唱的情歌吗?哈米迪呀哈米迪!为什么我的心中只有一个你?”连这首歌都在他心中响了无数遍,只是越唱越令人神伤。 
  达姆笑说:“法王!这个歌对谁唱都一样呀!我到现在还唱呢!” 
  大法王脸色红红的,眉毛也连起来了:“那你记不记得在三十四年前一个春天,在卡提夫绿洲前,一位身穿白纱的姑娘,哈米迪?” 
  达姆还是那副笑容,说:“那种事太多了,法王您也不可能都记得罢?” 
  大法王回到了少年的阿米巴,纯洁而稚嫩,他记起了朝着青天的弯刀,那如山的誓言:“那种事?难道你不顾她们的幸福?” 
  达姆一惊,他的大男人思想难道会错:“她们的幸福?她们有什么幸福?” 
  阿米巴问:“如果她不让你离开,一定要嫁给你呢?” 
  达姆认为法王在考验他,笑着说:“那简单,杀死她就是!” 
  “杀死她?” 
  “当然!不然沙漠有什么用?” 
  “你杀了哈米迪?”阿米巴大叫。 
  “我不知道谁是哈米迪。”达姆心中忐忑。 
  “你杀过女人?” 
  “这是习俗,法王应该知道。” 
  阿米巴眼中燃起熊熊的烈火,缥缈的白纱后面掩藏着永不复返的柔情。男人的弯刀是做什么用的?当大漠上猛狮绝迹后,还有什么更可怕的野兽? 
  阿米巴猛地举起双手,向天狂喝:“主啊!我是您的子民!我以誓言奉献自己的生命、鲜血,我要用弯刀实现自己的誓言!” 
  全场狂呼:“我主阿拉万岁!” 
  阿米巴拔出弯刀,猛地刺进达姆的胸膛…… 
  全场愕然,连火把上的舌焰也凝结在半空。 
  有人突然大叫:“阿米巴疯了!” 
  也有人叫着:“他是冷血凶手!” 
  摩纳人群起呼喊:“他不够资格做我们的主人!” 
  阿米巴大喝:“有谁心中不服?” 
  摩纳人喊道:“我们不服!” 
  阿米巴喝道:“你们不服!好!我要你们烈火烧身!” 
  四法王不等大法王说完,便举旗高呼,立有数百精兵,跨着骏马,一手举火把,一手持弯刀,从四面八方冲杀进来。 
  阿米巴状似疯狂,流着眼泪,高举双手,绕着台沿跳着,高声唱道: 
  “哈米迪呀哈米迪! 
  “我在呼唤,你在哪里? 
  “我誓言保护你的幸福, 
  “但你的幸福却化为一坏黄土, 
  “我胸中满腔的怒火, 
  “唯有敌人的鲜血,才能浇熄!” 
  自后大法王势力衰微,他不得不离开沙漠,靠贩卖空气化水器维生。他早在二○三一年就接管了化水器工厂,又因此认识了生化学家周琼英博士。从周博士身上,他又看到了一线复国的生机,那就是她研究的生化分子膜。 
  这种分子膜有分离氢氧的效用,氢氧是自然界最丰富的能,当氢气氧化时,可以释放分子能而化成水。地球上的海水固然无尽,但是要将水分解成氢氧气体,则是一种逆化作用,耗费的能量可观。 
  周博士利用生化原理,当植物吸收了水,在一种酵素的催化作用下,利用日光能使氢氧游离,再加上二氧化碳,就合成了葡萄糖而释放多余的氧气。她将这种酵素提炼出来,那是以镁为核心呈链状排列的八种胺基酸。最后,她采用微分子合成技术,制成人工的“光解膜”,能于瞬间将水分化为氢气与氧气。但是电脑时代到来,能源生意中止,这种研究便失去了商业价值。 
  周博士基于另一个理由,衷情于生物变种的研究。在大法王的怂慂下,双方通力合作,四一年在海南岛成立了一个工厂,专门从事光解膜的生产。 
  光解膜的用途只有大法王一个人知道,缘在二六年,他在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了一位普拉格拉博士。当时这位博士已设计出强大的磁力场,他需要大量的氢氧气体,以实现另一个超级电容器的计划。因为电脑是以电流为动力,当局最大的盲点是磁场控制力阙如,若要征服电脑,非借助磁力不可。 
  大法王相信普拉格拉的能力,也知道光解膜的真正潜力,自后他才真正与普拉格拉合作,全力投入这个海底基地。 
  苦苦经营多年,普拉格拉始终抱怨光解膜的效率不足,要先将电能化为光能,耗能过多。磁通子虽然功能强大,真要和电脑当局作对,还有一段距离。 
  在普拉格拉的理论中,应该有一种方法,或许用一种晶体,以降低光频,转成红外线。如果能用此驱动光解膜,便可以直接用地热大量生产氢氧气体。 
  大法王费尽心力,终于在四八年打听到,在崇左的高佛寺有位法慧禅师曾说过,有种产于火星的石英晶体,又名硅长石,可以将高频电磁波转变成红外线。 
  大法王喜不自胜,带着几个手下,立即上门求教。 
  大雄宝殿上,法慧禅师端坐中间,两旁各有四个僧人跏趺。一见大法王,禅师劈头就问:“两百年前你在哪里?” 
  大法王心高气傲,哪里把这瘦小的和尚放在眼里?只是目下有求于人,不得不打个哈哈道:“大法师,你我不同道,打这些禅机做什么?” 
  “既不同道,怎得来此?” 
  “大和尚,本法王上得了天,下得了地,怎么不能来?” 
  “喏!上得了天,下得了地,只怕出不了海底。” 
  大法王听得心里一惊,这海底之事知者不多,怎么会从和尚口中吐出?他仔细观察,法慧禅师双目微闭,好似没有睡醒般,一定是在说梦话。当下他小心谨慎地,深怕再露口风:“海底?海底会有人居住吗?” 
  “见是有缘,不见亦是缘;实相是虚,虚相亦是虚。” 
  “大和尚,我对贵国文化蒙胧无知,什么缘不缘,虚不虚的,我不懂。” 
  “缘于两百年,见是前缘,不见是后缘。时空事物皆是虚,地上海下是虚,国仇家恨也是虚。” 
  大法王不是普通人,一听之下倒有些领悟。只是基于文化的渊源及个人的根性,再灵慧的鸡,也听不懂鸭子叫的是什么。 
  大法王想起此行的目的,便直接了当地说:“大和尚别跟我打哈哈!本法王来此是瞧得起你,这些废话省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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