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将门嫡女 作者:深绿阿紫(潇湘vip2014.5.25完结)-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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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双拍了拍沈白的肩膀,说道,“沈兄弟,不是我不留你,现在你们就得走了!”
沈白疑惑了,问道,“现在?”
无双点了点头,说道,“是的,以免夜长梦多!那黑脸兄弟一个人带着那女人走,我不放心,你必须跟着一起去。你们越快越好,赶紧离开这里!”
沈白听了这话,赶紧招呼黑脸汉子。黑脸汉子凑了过来,沈白耳语了几句。黑脸汉子点了点头,背起希蒙就往外走。
沈白回过头望了一眼无双,只见她穿着大红嫁妆在人群里是那么鲜艳美好。乔南在她身后,用手臂环住她,仿佛是她今生的依靠。沈白回过头,向外走去。
出了寨子,沈白就看到一条羊肠小道,似乎是通向山顶。沈白二话不说,就开始爬山。那黑脸汉子背着希蒙走在后面,他们经常在山林里出没,所以爬山对他们来说,不是一件特别难的事情。
那黑脸汉子问道,“那女人和你说了什么,你这么着急地要走?”
沈白摇了摇头,说道,“没说什么,就说让我们快点走,以免夜长梦多。我想,是那个巴达胃口太大,一只通灵宝玉可能填不了他的胃吧!”
那黑脸汉子摇了摇头,说道,“沈兄弟,也算你心好。我要是有你的武艺啊,一定将那个叫什么巴达的,打得爪牙都不剩!”
沈白摇了摇头,笑道,“其实我何尝不想咧,但是不能这么做啊!先不说我们打了巴达,这些寨子里的人怎么想。先说那两个领头的,无双和乔南,他们也会因为面子放不下,和我们打起来。那时候,可就得不偿失了。”
那黑脸汉子问道,“那两个领头的,你跟他们很熟吗?”
沈白深思了一会儿,说道,“也不算很熟吧,就算是知道一点东西!”
那黑脸汉子还想继续问什么,那希蒙发出一声呻吟。黑脸汉子被吓到了,于是问道,“希蒙,你怎么了,要不要休息一下啊?”
希蒙艰难地开口,说道,“不要了,强子哥,我们还是继续往前走吧,我不想呆在这里!”
那强子听了这话,脚下生风,一下子就往山顶窜去了。
沈白跟上他们的步划,来到山顶,看着山下张灯结彩的样子,心里很不是滋味。是不是,自己经历的这一切,都像过眼云烟,只是梦一场。
他们走至森林深处,向着出口,向着明天走去。
夜晚的森林,并不寂静。风过的声音,虫的穸穸簇簇声,还有猛兽的低吼声。不知为何,在这样的环境里,沈白倒觉得内心平静了。
走着走着,沈白看到前方似乎有两个身影,沈白疑心自己眼花了。他揉了揉自己的眼睛,谁知那两个身影不仅没有消息,还渐渐变得十分粗大。
强子被吓到了,几乎都要叫出声来。背上的希蒙不知是太累,还是怎么的,没有任何声响。
正当他们全力准备战斗的时候,那两个身影点燃了火把,沈白定睛一看,正是无双和乔南。
沈白看到他们,既兴奋又疑惑,问道,“这是怎么回事儿?”
无双笑了笑,“乔南有个礼物想要给你!”
说完,乔南就拿出那块通灵宝玉交给了沈白,沈白看到那玉上似乎有血迹,便问道,“这是怎么一回事儿?”
乔南笑了笑,没说什么。倒是无双说道,“没什么,我们趁婚礼的时候,铲除了一批乱党。这下,再也没有人想要到寨子外面了!”
听了这话,沈白觉得心里发寒。自己怎么会看上这么一个狠毒的女人,连婚礼的时候,都可以去解除叛党。
无双擦了擦那个玉,握住沈白的手,说道,“玉配有缘人,沈白,如果你找到你的那个有缘人,就把这个玉给她吧。我和乔南,祝你们永远幸福!”
沈白还没有反应过来,无双和乔南就消失了。要不是那火把还在燃着,沈白都以为自己出现幻觉了。
那黑脸汉子看着沈白手中的玉,笑了,“沈兄弟,没想到,你才是最后的大赢家啊!”
沈白听了这话,不明所以,“你这话什么意思啊?”
那希蒙说道,“沈大哥,这玉可是一件宝物啊!我在被关在那里的时候,就听他们说过,这玉可以听懂兽语。有了它,在这个山林里面,几乎就可以称王称霸了。
本来那些人是打算发动叛乱来夺取这块玉的,没有想到乔南为了我就将这块玉交给出来。所以他们才会高兴得太早,有点松懈吧!
要不然的话,也不会至于被这么一锅端了!”
沈白听了这话,十分惊讶地看了看希蒙,只见她丝毫没有刚才的虚弱之气。
沈白疑惑了,问道,“你怎么?”
希蒙笑了笑,“事情和你想象的一模一样!”
沈白疑惑了,“不是吧?你玩儿我们,你知道你走后,我们有多担心吗?”
希蒙笑了笑,“沈大哥,对不起,担心的其实也就是你而已。强子哥和爹爹早就知道了,我这次来,就是为了打探虚实的。这些年,我们村子里很多女孩子都失踪了,所以我决定来查一查。”
沈白又问道,“那么,就需要你以身涉险吗?你知道这样有多危险吗?”
希蒙叹了一口气,说道,“是啊,是很危险!当我第一晚在这个寨子度过的时候,那个叫无双的就找到了我。”
沈白疑惑了,“不是吧,无双?天啊,你们究竟有多少事儿瞒着我啊?我怎么觉得自己像个傻子一样,被你们忽悠过来忽悠过去啊!”
希蒙笑了笑,说道,“沈大哥,你不傻,只是太单纯!”
那黑脸汉子没说什么,嘿嘿一笑,背着希蒙继续往前走去。
走至森林出口,天色已当日中。
虽然黑脸汉子和希蒙盛情相邀,但是沈白还是拒绝了他们的好意,选择了独自离开。
不知道自己离家这么久,娘亲怎么样了,是不是对自己十分牵念?至于爹爹嘛,完全不用担心他什么。他被自己那一帮好友弟子捧得,在风花雪月里,找不到自己的方向。
想到这里,沈白叹了一口气,就往长安的方向奔。思乡情怯,何敢问来人?
第六十九章
梁语丝一早起来就发现有些不对劲,她闭上眼,用神识感知了一下周围。才发现,原来大院里的结界已经被破。梁语丝警觉起来,系上腰带就往爷爷的院子里奔。虽然知道如果爷爷都受伤了,自己去了也无济于事,但是梁语丝还是往那里奔去,希望自己可以派上用场。
来到院子里,发现爷爷早已起床。只见他身穿一身白衣,看起来消瘦但不失风骨。红姑还是一袭红衣,站在他的身后,赏花饮酒似乎并没受什么影响。
但是,院子里,多了一个黑衣人。
那男人,身材十分魁梧,身着一袭黑色大衣,手持一柄宝剑,看上去气宇轩昂,杀气腾腾。
梁语丝看到这一幕惊呆了,院子里的三个人同时把目光转向她。
那个黑衣男子率先打破尴尬,他哈哈大笑了两声,说道,“看来李某的功夫实在不咋的啊,被两位绝世高人识破也就罢了,连一个小姑娘也发现不对了!”
梁语丝没有说话,怔怔地看着他。
爷爷没有说话,转过身似乎要往屋里走去。
红姑没有说话,将手里的酒轻轻倒在花的根部,据说这样可以养花。
梁语丝看着那朵花,含苞待放,似乎已然娇妍。她叹了一口气,这花还没有开咧,就已经这么勾人,红姑养的花就是不一般。
还记得去年花开的时候,整个院子都被这朵花照亮了。那是一个深夜,梁语丝被一丝香气唤醒,来到了这个院子。
那朵花开了,那朵红姑用绝世好酒养的花开了。花一开,香气醉人,散发出浓浓酒香。红姑在花下跳起了舞,她比那花更娇妍。
那黑衣男子显然也注意到了那朵花,十分惊讶地说道,“哦,这里也有醉芙蓉,真是奇了怪了。太后也最喜欢这花了!”
红姑听后没有任何表情,收了酒杯,就准备往屋里走。
那黑衣男子看不过眼了,于是说道,“我敬重你们是世外高人,但是你们也别欺人太甚!”
梁语丝怒眼圆睁,大声呵斥,“到底是谁欺人太甚啊?我们住在这里好好的,是你一大清早就来这里打扰我们,好吗?”
爷爷这时拂了拂衣袖,说道,“语丝,不要乱说话,这位是李义李将军!”
虽然梁语丝不知道李义李将军是个什么东西,但是爷爷说的话她向来言听计从。于是也就低下了头,不说话。
那黑衣男子这时说道,“我知你是世外高人,也知你很厉害。这个结界也不错,我破了两天才来到这里。本想自己已足够小心翼翼,却不知一来就被三位发现。我想要是寻常人来个一千两千,你们也是可以抵挡住的。但是你们有没有想过,要是来个一万两万人马呢?”
爷爷没有说话,风在吹,将他的白衣撩起。
梁语丝笑了,“听这位将军的话,是要将我们这个小地方给一锅端了啊?不知道我们这个小地方有什么地方吸引了将军你,要对我们这里下这么重的毒手!”
看着梁语丝愤恨的模样,那李将军没有说话。
爷爷呵斥道,“语丝,退下,回你的房间里去!”
梁语丝觉得委屈,自己只不过说了几句应该说的话,不知道爷爷为什么这么生气。红姑见语丝这么伤心,于是就扔下杯子,拉着语丝的手,往屋子里面走。
梁语丝被她拉得一步三回头,就是不愿意走。
那李义笑了,“国舅爷倒是养了一个好孙女儿啊?”
白溪笑了笑,“李将军也不必客气,有什么话,你就直说!”
李义拱了拱手,说道,“是这样的,太后命我来传一封书信,说是有要事相求!”说完,他就从衣袖里面拿出一封手信。
白溪接过一看,脸上都变了,喃喃说道,“没想到,朝廷这么大的野心!”
李义叹了一口气,说道,“现在正是多事之秋,朝廷这么做也是逼不得已,实在不能让这些江湖草莽给我们添乱了!”
白溪叹了一口气,说道,“罢了,我们照做就是了!”
李义拱了拱手,说道,“先生好生明大义,李义在此谢过了!”
白溪摆了摆手,往屋里走去。
梁语丝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在自己十一岁那年,就这么搬到了帝都,怎么帝都的小郡主,太后的亲侄女!
至于爷爷和红姑,自那之后,梁语丝再也没有见过他们。或许,他们真的如自己所愿,过上了笑傲江湖的生活吧。
反正,自己不管在哪儿,都是一样的。
来到帝都之后,梁语丝有了自己的院落,自己的财产,还有一大堆自己的仆人。但是,她并不开心。
她想到了那个早上,爷爷和自己挥手道别的情景。
他说他们只不过是萍水相逢,在路上看不过眼才会收留语丝。他说因为朝廷的干预,他不得不离去,从此江湖再也没有了魔教,只会有一个水月宫。他说,红姑是他一生的爱人,他想要用自己的下半辈子,和她厮守在一起。他说当今太后是他的亲妹妹,他是受不了家里的压力才会跑出来玩的。他根本不是什么说书人,他只是没有想到,自己这么一跑出来,就再也没有回去过。
梁语丝当时听到之后,眼泪都快流出来了。但是她仰起头,倔强地闭上眼,硬生生地将眼泪逼回去。
许多年后,梁语丝想,要是自己当时哭出来该有多好啊,至少就不会伤心这么久了。
梁语丝随着李义来到帝都,见到了那个皇位上的女人,太后娘娘。
梁语丝很喜欢太后娘娘,因为她和爷爷长得很像。
所以,不管太后要她做什么事,她就学着做什么事。
反正爷爷走了,自己是不是自己,已经不重要了。
再一次见到遥止,已经是在客栈。那时,自己因为好玩儿扮成了店小二。只不过遥止已经不是当时的那个遥止,他不会给自己煮面,然后小心翼翼地问自己好不好吃。
时光流逝得这么快,变的是我们,不变的是我们当时的那份心境。遥止,也已经变成了一个花花少年。只不过这都是后话,当时他们就这么不自知地分别了。
是夜,梁语丝百无聊赖地参加了一个宴会。这种宴会,梁语丝最不屑于参加了。但是太后娘娘说,自己以后是要嫁给李孟当皇后的。这样的宴会自己一定要参加,不仅可以防止李孟移情别恋,还可以防范于未然。
梁语丝对这样的安排并没有什么意见,嫁谁不是嫁,能嫁给全国地位最高的男人,虽然辛苦些,但是也是一种福分。
因此,很早开始,梁语丝就将李孟看成了自己的私有财产。
那场宴会,是给大将军陆俞接风的。
那个陆俞梁语丝听说过,比什么李义可是厉害多了。李义闯翡翠谷的时候,陆俞正在边疆上阵杀敌。
梁语丝身着盛装就去了,去了之后,就看到一个小女孩儿坐在宴席上,怯弱的样子。那表情,像是从来没有来过这样的场面,有点不适应。也像是十分看不起这样的场面,心里满是鄙视。
梁语丝最看不惯这样的人了,在她看来,像她们这样身份的人,参加这样的宴会是天经地义的事。大家都没有说烦咧,你一个人说烦,你是有多了不起才会这么例外啊!
于是,她对这个陆府小千金根本没有什么好印象。
但是,她却注意到,李孟的眼光可不止往那儿看过一次。梁语丝勾起嘴角笑了,“有意思!”
想来也十分正常,这小姑娘的父亲刚打赢胜仗,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要是在皇位争夺战里,李孟可以取得这位大人的支持,那么赢得江山,坐上皇位简直就是手到擒来的事情。
但是,梁语丝笑了,李孟你未免想得太过简单了。
李牧突然跑出来,要约那个纤细的小姑娘去划船。梁语丝不禁头大,心想,“李牧这个王八蛋,没事儿找事儿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