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粱三国-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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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王奇能提出这么多神奇的知识都感到有点不可理解,也开始怀疑王奇是不是真的看过什么无字天书了。
等这两本书正式开始在大汉迅速传播的时候,已经到了中平三年的夏天了。
趁着前两本书在学子和名士们中的反应很好,王奇决定推出他的第五本书,也就是他真正准备想提出来吸引各地才能之士的书——《政论》。
(我最近身体不好,咳嗽的厉害!所以更新不是很稳定!请大家见谅!)
第六十章 第五本书
在先说王奇的第五本书之前,就不得不先说说汉朝现在的政治制度是怎么来的。
秦代之前,一般被称为先秦时期。这时的的君主都是只称天子,称王,而不称皇帝。不过王奇曾经发现,这些君主的身份,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都是黄帝的嫡系子孙。都是被黄帝分封到各地的子嗣的后代。按照司马迁考证的年表,甚至每一个人都有相应的家谱。
而在春秋战国末期,天子式微,礼崩乐坏。统治者的“合法性”出现危机,诸侯便逐鹿中原,但还都是贵族与使君的游戏,参加者的起码资格就是公、侯、伯。最后是秦王嬴政取得了政权。
当然,实际上秦朝的君主也是同样的血缘身份。可以这么说,在秦代之前,都是血缘和政权合而为一的政治制度,是真正的轩辕家的天下。
但是,在秦亡之后,出身平民的刘邦一统天下了。
大汉政权面临着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一个平民也可以凭借时势将具有神圣来历的第一家族取而代之。那么君临天下的合法性到底从何而来?难道让每个人都来效仿刘邦,来继续夺取他的汉家天下吗?
而且实际上,当时的大汉王朝也确实面临着这么一个危机,汉朝建立后,分封了很多的诸侯王。但是这些诸侯王显然不像商周时的诸侯那样听话,他们刚一获得权力,就对刘氏子弟继续当君主的合法性有了意见。当然,这最大的意见,还是来自不能当君主的其他刘氏子弟。既然祖先刘邦的政权是从别人手中夺来的,那我就仿效我的先辈,也来夺取你君主的政权吧!
于是大汉初期叛乱不断,虽然最后君主们都平息了叛乱,但初生的汉政权已经面临了巨大的危机。
就在这个是时候,一个伟人横空出世般的出现了。他就是董仲舒。
董仲舒提出的最重要的观点,就是君权神授论,使皇权官僚体制中的统治权变得至高无上,皇帝成为九五之尊,上天的儿子。从此君为臣纲,春秋时代那种宾主之间亦师亦友的关系已然不在。当然,为了对抗地方,也是作为中央控制地方的方法,董仲舒还提出加强中央集权的几点措施。至于另外提出的观点,那就更多了。
可以这么说,董仲舒提出的皇权官僚体制,历时两千年,弥久而更新。可以称得上是中国封建社会的超稳定结构。而董仲舒本人则可以称为“封建体制之父”。不过,眼下王奇的突然出现,就不可能再让老董戴这顶帽子了。
但王奇对董仲舒的观点也并不是完全批判,除了和王奇的君主立宪论极端违背的,其余的观点王奇都是有选择的接受了,甚至有的还倍加推崇。实际上也不可能完全批判,不然的话可能会引起所有人的反对。
董仲舒当初通过“君权神授”论特地为一个平民政权加冕。其中的一句“王者承天意以从事”(语出《春秋繁露·;尧舜汤武》),化为后世所谓“奉天承运”的口头禅。当然,老董这么说是给了下面的人不敢反对天子的理由。但王奇的目标可是推翻刘汉,当然要破除这种观点在人们心目中的影响了。
王奇在自己的书中指出,如果君王张扬跋扈,反而犹如秦始皇,那么,“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草芥,则臣视君如寇雠。”(《孟子·;离娄下》)。也就是《尚书》所谓“抚我则后,虐我则仇”。(“殷革夏命”《尚书·;多士》)。
先前孔孟认为社会有五伦,所谓君臣、父子、夫妇、兄弟和朋友。董仲舒择其要者定为“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君(政)权、父(族)权、夫权,再加上一个神权,就是**所讲的“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根极大的绳索”。再将儒家张扬的五种德性仁、义、礼、智、信合为“五常”。
这个“三纲五常”历来是皇权**主义的根基,所谓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就是由此而来。王奇当然也是不愿意这种观点大量流行的,但又不好直接提出反对的意见,特别是里面的很多条款都是很得人心的。像里面的“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这一条,要是现在王允要求王奇做什么事,而王奇偏不去做的话,估计王奇就得被那些名士大儒骂死了。
既然不能提出反对的意见,王奇就决定尽量的正确解释它,让它为自己所用。
王奇提出,皇帝也是“天”的儿子,首先也要“事天以孝道”。至于什么是天道,那还不简单,王奇很直接的提出,民意即天意,所以天下万民就是皇帝的天。既然这样了,那如果皇帝不能善待民意,就是不“孝”,这样不“孝”的君主,人民还有必要效忠吗?以孝来对抗忠,就是王奇为了对皇权产生制衡而提出的一个方法。
至于剩下的那“两纲”和“五常”,对王奇并没有什么切身厉害,特别是其中的“五常”,王奇甚至还是十分欣赏的,所以也就不加反对了。
为了能够更好的限制皇帝的权利,王奇更是对董仲舒的“君臣离合”论大家赞赏,花了很大的篇幅来宣传这一观点。君王取法于“天”,人臣取法于“地”。取法于天者,就要“高其位”而“藏其形”,意思是深藏不露、光说不练。取法于地者,则要“暴其形、出其情以示人”,意思是站在前台、总理大事。君臣各守其道,谓之“离”,君臣相互配合,谓之“合”。(《春秋繁露·;离合根》)。
影射汉灵帝的离合尺度把握的太不好了,现在他虽然没有把权力自己一把抓,但是基本上就是交给他的代理人宦官的,这样的做法是太贪权了,应该分一些权力给其他人。这种观点是很得清流名士的心的,王奇就是想利用董仲舒的“离合论”来给自己的“立宪论”找到借口。
而王奇为了削弱皇帝的权威,就尽可能提高人们对民意力量的重视,提升对人民的重视度。在这方面,王奇早已经想好了办法,那就是推崇孟子,推崇他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学说。
以上的内容可以说只是想打破原来的封建制,但要真正吸引名士大儒的目光,就还得提出自己的观点。
王奇的思想是自由主义,他的政治主张是君主立宪制。
王奇并没有想过要废除君主,实际上,在现在这个时期,已经经过几百年儒家文化熏陶的大汉,没有君主那是根本不可能的。至于王奇本人,他还想当皇帝呢,怎么可能会提出废除皇帝这种观点呢。他这样宣传“立宪论”就已经是极点,让他宣传“民主论”,他可不想让后人说他出尔反尔。
作为自由主义的和君主立宪制的共同点,就是要求有代议(表)制度。而王奇就是想在将来,在保持君主存在的情况下,同时实行代表制。实际上,儒家的学说中,也有相应的代表观点。如果王其此时提出实行代表制,应该不会产生大的反对。但是王奇发现,儒家学说中所隐含的关于代表制度的主张与自由主义的代表制度的主张有着重大的差异。
自由主义的代议制度,它的形成和发展是基于利益的表达和政府对这种已表达的利益的满足。当年英国有《大宪章》和“没有代表不纳税”的口号,促使当初的英国国会在君主和民间的利益互相满足的基础上建立起来。因此,它是一种以利益为基础的代表制。即每个人是自己利益的最佳看管者和照顾者,自己是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好手段,而不能指望他人。自己一旦有利益要求就应主动加以伸张,必须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加以实现。
但是儒家的代表理论却基于这样一种假设,即明君贤相所具备的美德和知识能够“代表”民间的利益要求。它可以称为贤能代表说,即政府通过对民间的各方利益作通盘的考虑和安排去洞察和辅导来满足民间的利益要求,而不鼓励民间拿自己的利益要求来同中央抗衡。
这种贤能代表制通常假定个人不大能够照顾好自己的利益,因此,在利益分配和照顾上个人必须服从君王,包括君臣的安排。这种贤能代表制的制度结晶是家长制,它具有很强的威权性格。
其特点是明君贤相治理国家。要是君不能明察,那么,社会的利益要求就得不到满足,这样最终就会造成动荡。若是百姓不必议政,则说明国家治理得有条不紊(子曰:“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论语·;季氏》)。若贤能者不参政,则国家治理得一定很糟糕(子曰:“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论语·;泰伯》)贤能代表制的特点是公高于私,一切服从公。利益代表制的特点是私高于公,公为私服务。(ps:前面部分内容引自刘军宁《自由主义与儒教社会》)
当然,眼下这种时代,如果王奇直接提出要建立利益代表制,那是不可能的。恐怕刚一提出就会被士大夫们笑死了。刚好王奇也并不是很想建立这样的利益代表制,实际上,在现代社会时,真正实行利益代表制的是英国和美国,但王奇看他们政府的运作方式也并不是很理想,经常有一些政府的决议不得不听某个财团的意见,王奇可不喜欢这样的事情。
王奇现在托名孟子提出的代表制,其实是把这两种代表制在一定程度上结合起来,从而把两者的优点集中起来。只有几代表利益的阶层,又有代表贤能的阶层,才能更好的发挥代表制的作用。
当然,对于怎么样的人才算贤能之士,王奇还是少不得引用了一下孟子的话“左右皆曰贤,未可也;诸大夫皆曰贤,未可也;国人皆曰贤,然后察之。”(《孟子·;梁惠王下》)
王奇这样说当然是有原因的,因为那些清流名士们都认为自己是得到大家认可的贤人,所以就会认为王奇说的是他们,他们当然会对王奇的这一学说加以支持了。而将来如果有革命者想推翻封建制的话,就可以解释为是由贫民百姓认可的贤人。这算是一种讨好双方的举措吧。
王奇提倡的孟子学说,并不是真正的民主学说,如果一定要分的话,那也只能算是“民本”说,而实际上,“民本”思想一旦落实到现实制度层次上,就只能是君主制,而不可能是民主制。民本的积极意义仅在于它要求统治者“模拟”百姓的利益要求,然后根据这种模拟出来的要求治理国家。即《尚书》上说的“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论语·;泰伯》)所以,民本思想只是一种“模拟民主”思想,即以君主模拟“民主”的方式来治理。
王奇提出这样的思想,就是看准了只要君主不是太独裁,就不会对这种有利于自己统治的学说加以强烈反对。
王奇的第五本书虽然很重要,但其实内容很简单,只有区区不到一万字,和那本泱泱十万字外加几百幅插图的《地理》比起来,这根本只能算是一本小读本。
但这本书上在以后的历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光是王奇提出的“民本”思想,就指导了今后一千多年的朝代,虽然朝代几经更替,但所有的统治者,都以王奇的民本思想来治国的。直到一千多年后,最后的王朝“明”被议会推翻,这种“民本”思想才被“民主”思想所取代。
至于王奇提出的那种由利益代表和贤能代表共同组成的代表制,则整整指导了今后政治制度近两千的时间。(说明一下,我国现在实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际上就是这样的制度。不知道是不是从王奇那儿学来的!呵呵!开个玩笑!)
不过王奇的思想并没有在他还活着的时候付诸实行,实际上,直到王奇死后的一段时间,都还是实行简单的二元君主立宪制。这一种二元君主立宪制在一战前非常有名,因为有一个极强的国家,实行的就是这种制度。她就是德意志帝国。
在此政体下,君主的权力虽然受到宪法的限制,但权力仍然很大,议会只是作为君主的咨询、协商机构而起次要作用。她的特点是,君主掌握国家的主要权力。而内阁首相由君主直接任命,内阁的组成不是取决于议会中政党所占的议席,内阁不对议会负责,而是对君主负责。君主的权力不受议会约束,君主还有权解散议会、否决议会决议、不经议会而颁布非常命令。
以王奇喜好独裁的脾气,他当初甚至连这一种制度都不想实行,不过后来由于一件事情,不得不实行了这种制度。不过既然已经存在了,王奇就不准备废除她了,免得被后人说自己说一套,做一套。表面上赞成民主,实际上喜欢专政。虽然王奇很喜欢独裁的感觉,但相对于青史留名来说,王奇还是喜欢后者多一点。
王奇在书公布之前,就已经预料到会有极大的反应了,但他还是没预料到会有这么大的反应。书一公布,先来的是好消息。
以陈寔老头为代表的书院清议名士,大汉党人,都纷纷赞成王奇书中的观点。认为他这本书如黑暗中的星灯,给党人指明了奋斗的方向。对于王奇在本书中的观点,虽然也有不同意的地方,但是现在他们基本上已经被王奇书中所描绘的代表制所能给自己带来的好处所迷惑了。那里还管得着这些和自己并没有多大冲突的东西。
但是随后,王奇就接到了一个有点不好的消息,还在谯县的王允,给王奇送来了一封措辞严厉的书信,信中虽然并没有说什么让王奇接受不了的话,但王允信中说自己这本书必然会引来其他人的攻击,最好是赶快收回这本书。这样的建议让王奇觉得有点受不了。
不过几乎和王允的信同时到达的,是谯县包括荀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