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妾+番外 作者:泪依(17kvip2013.07.15完结)-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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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思念,淋漓尽致
安季晴刚穿好衣服,厚厚的外衣把她裹得严严实实的,这些年来,她改变了很多习惯,唯独怕冷这档事,她是怎么改变不了,一入冬,她身上的衣服,就不断的加了。
段风涯门也没敲,直接推门进来,安季情边转身边笑呵呵的说,“我们家小颜越来越……”,不懂规矩这几个字,在安季晴看到段风涯的那一刻,硬生生的吞了回去,一时间,她的笑容僵在脸上,四目相对。
段风涯想过,见到安季晴时,什么都不说,就上前给她一个结结实实的拥抱,然,真的见到自己做梦都想梦到的这张脸时,脚下千万沉凝了,宛如身上压着千斤大石,挪移不了,万语千言,从心里一直冲到咽喉,就是说不出来。
两人就这么直直的对视了良久,安季晴才敛眉,弱弱的说,“风涯,你怎么来了?”
“你说的,我猜透了,就可以再相见了,不是么?”段风涯的声音,沙哑而带着一丝不明显的哽咽,“安季晴,你终于长翅膀了,懂得这么折腾我,为什么不回来找我?”
安季晴沉凝了许久,直视段我涯的双目,心里泛起一丝接一丝的涟漪,“风涯,我想过要找你,可是我发现,我不想做你的鸡肋,让你觉得,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所以,对你,我宁愿因噎废食。”安季晴把这句话,加重了语调,娇滴滴的双目,含着明澈的液体,她很灵巧的回驳了段风涯的问题,因噎废食,无非就是害怕了,并非不爱,恰恰相反,就是因为太爱,才宁愿废食,或者说,安季晴的回答,过于圆滑,却的确,让人心疼。
一翻话,让段风涯又喜又痛,他上前,紧紧的抱着安季晴,红着双目,“傻瓜,傻瓜,你真傻,谁说是食之无味,弃之可惜了,季晴,我想你,都把心给掏空了,你竟然这么对我,太残忍了。”
“风涯,别开玩笑了,谁不知道,你这些年来,从来就喜事重重,更是和九夫人,出双入对,你哪天不是夜夜承欢的。”安季晴赌气的说。
段风涯的手透着厚厚的衣衫,摩挲着安季晴的背,没有解释,他从一开始就知道,爱情,根本就没有等价代换,只是,当时以为安季晴一去不回时,恰巧,上官清婉的出现,填补了他内心,对安季晴的那份惦念,他也没有说,给女儿许名段向晴,言下之意是段想晴,段风涯想念安季晴,想一辈子,念一生世,他想,安季晴那么聪明,肯定会懂的。
“季晴,我认输了,不要折腾我了,可以吗?”段风涯看着安季晴,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所有言语,在这刻,都显得那么冗长多余,安季晴温情的点着头,她从来,也没有折腾谁的意思。
段风涯勾起安季晴的下巴,深深的吻下解了两人的相思之苦。
思念,本就是一场永无休止的苦痛,长长的压抑,凄凄的孤寂,密密的疼痛,念到深处便是痛,无一幸免,如今,对他们两个人而言,肌肤间的接触,才能把这场思念,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
红绡帐内,尽是欢爱的气息,久久弥漫着整个房里,安季晴睁着眼睛,看着白色的帷幕,再看看身边的一地凌乱,还有身侧的段风涯,觉得一切来得那么快,那么急,却又那么真实,或者,到底,是她等的这一天,还是唐依等的这一天?可能,也不重要了吧。
段风涯翻身,把安季晴拉入怀里,享受着这种贴心的感觉,“季晴,想什么?”
“我在想,你当时说的那句话,你说,如果你不是一个命不久矣的人,我们的缘分就不会那么浅了,风涯,那时,说真的,你是不是就心动了?”
“没有,那时只有欣赏的成分。”段风涯侧起身,撩着安季晴的前发,深情款款,“爱上你,也是娶了你之后的事,没有你的那些日子,我感觉自己在行尸走肉,你回来了,我就再也不会放手了。”
“风涯,就算你是花言巧语,我也认了,谁让我,过了三年,还是那么爱你。”
安季晴的话才刚说完,段风涯就咬住了她的唇,断断续续中,安季晴还说,“风涯,你答应过我,要毁《布图》的。”
“会很快的了。”段风涯说完,继续在安季晴身上磨蹭。
一时间,安季晴出现在以唐依的身份出现在念风堂,在滇城惹起了一阵骚动,近日,来念风堂的人,多半是来看热闹的,来得最多的,是段家的人,先是段风涯仪,然后是段风涯,段家少夫人,还有阿依玛,其间,安季晴只去过段府一次,而且,和段夫人独独相处了大半天。
闹得沸沸扬扬,终于,某一天,端阳王抱着极大的好奇心,也来到了念风堂,当他看到安季晴那张明净的脸,笑容可掬的对着每一病人,心里顿生敬佩,他和安季晴并没接触太多,只是,每一次,都能让他感到心灵上的欣慰。
段风涯从内堂出来,见端阳王站在那里,久立不动,走去调侃,“王爷,你不会也是跑过来看热闹了吧?”
端阳王目光停在安季晴身上,笑得深隐,“风涯,没想到,真的是安季晴,她真活着回来了,也对,她为大北皇朝做了那么多事,上天没理由亏待她的,幸好,当初你娶了她。”
“最近,我也在想这个问题,如果当初不是我呕气,娶了季晴,我也不会有今天了,从今以后,就算散尽钱财,我也不会让季晴从我身边溜走了,这个人,太精了,得盯紧一点。”
两个人不顾旁人,乐呵呵的笑了起来。
从此,江湖上有了一段关于《布图》的说法,段风离和阿依玛成亲那天,在端阳王的认证下,段风涯当众把《布图》撕得粉碎,虽然当时,也有人打过《布图》的主意,然而,没有人敢让段风离的红事变白事,再说,有端阳王在,谁也不敢造次,令世人闻风丧胆,却又人人都想得到的《布图》,白胡仙人的毕生杰作,就这么,从此没了,其实,那么简单。
几年后,滇城几乎没有人不知道,念风堂的存在,如今的念风堂,已经归属在段家的产业上,由安季晴和刘夫子主治病人,而在念风堂,总能见到的,是段风仪,阿依玛,小颜,霓裳,还有,段风涯,当然,还有许浩然,和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小男孩。
滇城人都知道,要想在念风堂免费治病取药,最简便的方法,就是两个烤地瓜,只有讨好那两个爱吃烤地瓜的小男孩,就什么事都有和得商量了,因为,安季晴最听他们的话,而段风涯喜欢安季晴在耳边吹风,亏本生意,是念风堂纵出来的宗旨。
正文终
☆、非君不嫁(安季晴篇一)
自小,所有人都告诉我,我是安全太行的女儿,我爹是南平三朝元老,劳苦功高,公主该有的,我都理所当然的,应有尽有。这是事实,南平可以独立一方,万民都承认,是托我爹的马上功夫,还有用军之道,所以,皇上对我们安家,也是万分器重,或者说,是纵容,娘常说,我们都是食君之禄,自当忧君之忧,更不能恃宠而娇。
我从来,也不妄图,恃宠而娇,因为压根,我就不喜欢,也不需要恃宠,我要的很简单,从来都很简单,那就是,陪着爹娘,承欢膝下。
六岁那年,娘亲突发大病,皇上遗派御医日夜守着娘亲,我看着娘亲痛苦的样子,听说观音山山顶有一种叫沫金香的花,向阳而生,能治百病,于是,我趁着丫环不注意,一个人偷偷的跑去找沫金香。
在山脚下,我仰头便可见,向阳而生的沫金香,优雅而艳丽的开放,向阳开放。我心里一阵窃喜,踩着岩石,拉着蔓藤,我以为,这样就可以到达山顶,我以为,沫金香就是唾手可得的了。
只是,我把自己弄得全身是伤,都爬不上山,日落西斜,借着一固热劲,我死心眼的以为,自己一定能够上山,在我一次又一次的从蔓藤滚下时,全然不知,一只饿狼已然在张牙舞爪的对着我,顿时,我双眼瞪得大大的,忘了哭,忘了叫,也忘了逃,睁着眼,看着它向我慢慢的,慢慢的逼近,最后,向我扑过来,那一刻,我是惊恐的闭上了眼睛。
直到好久,狼都没有把我扑倒,我才慢慢的睁开眼,映入眼帘的是,一双明眸清流澈的眼睛,我不知道,我这颗小小的心,怎就这么的,沦陷了,当时的我,似乎,除了这双眼,就什么都容不下了。
一个大哥哥温笑的看着我,“小妹妹,见到狼就要喊,还有,狼是怕火的。”
我咧嘴,一个劲的点头,大哥哥似乎很开心我的表现,摸着我的头,“走吧,哥哥送你下山,要回家了。”
我使劲的摇头,指着山顶的沫金香,用惯有的口吻说:“哥哥,我要那花。”
大哥哥乐呵呵的笑,“哟,挺骄傲的小姑娘,居然小小年纪就学会用命令的口吻和人说话了。”然后,他在空中一个旋转飞身,就轻而易举的摘了几朵沫金香给我。
我在地上捡起半边玉佩,玉佩红得刺目,是从大哥哥腰间的玉佩裂开,一分为二的,我嘻戏的说,“大哥哥,这半边玉佩就给我,将来我要拿它来认出你,报你救命之恩。”
“那,你要怎么报?”
“以身相许行不?”我毫不矫情的答,大哥哥一时张着口,忘了言语,忘了点头,当然,也没有摇头。
就算在很久很久以后,我都忘不了大哥哥优雅敏捷的动作,时常,我也会在想,如果他当时知道,我是安太行的女儿,还会不会如此和我说话,还会不会觉得,我不该如此骄傲的口吻说话呢?我想,不会,真的不会,因为,所有南平子民,都从心底尊我为公主。
大哥哥执意要送我到家门口,而我,十万个不愿意让他知道,我是安太行的女,我不想他如同万民待我一样,敬我如公主,我指着诺大的方府说,“那里就是我家。”然后,我跑过去敲门,一个老妇人开的门,在她身后,躲闪着一个,和我一般大的姑娘,我挺起头说,“我是安太行的女,想进府片刻。”
我说这话时,就像在宣告一件天大的事一样神气,那老妇迟疑了片刻,迎我进去,掩上门的那一刻,我看到大哥哥笑容甜美的转了身。
就算在很久以后,又或者说,直到我踏上黄泉路,我都不知道,自己的这么一点点私心,到底,是错了五个人的姻缘,还是,对了两个人的姻缘,至少,对我,对萧沐,还有那个,唐依,都是一种错误的引向。
我揣着半边玉佩,一揣就是十年,娘亲总是看着我,失痛又哀怨,终于,娘亲拥着我,细语温言,“季晴,别看了,你出生就已许了人家,段家也是一个大户人家,不会让你吃半点苦的,可惜就可惜在,他们世代从商,家无仕子。”
我睁大眼睛望着娘亲,“我不嫁,娘,我不会嫁的,一定不会嫁的。”
“可是,救命之恩,我们怎能出尔反尔。”
娘亲从来没有和高声说过半句话,为了那个,我素未谋面的夫君,她竟然决然的让我,非嫁不可。
那一晚,我躲在被窝里,哭了很久,我恨段风涯,他凭什么可以娶我,我为什么从一出生,就注定,只能做你的妻子?我只想嫁大哥哥,今生,非他不嫁。
然,意外总比未来来得更早,段云带着段风涯上门求亲,爹和娘是又笑又迎的,百般欢愉,姐把我拦在后院,怎么也没让我见段风涯一面,我想,不见也罢,就算他万般好,我也决然,不会嫁与他,宁死不从。
然,他并没百般好,健硕的身子,装着的,是一副病态严重的内在,听下人们说,段风涯当时在爹娘面前,一身虚汗,然后在地上,一地打滚,段云说,有传言,段风涯活不过二十五岁。
对于这件事,我没有太多想法,一个快死了的人,我想,他应该没有多少可恨之处了,他的最大的可恨之处,就是想娶我为妻。
☆、非君不嫁(安季晴篇二)
第二天,爹娘为这件事,大闹一场,娘亲在爹面前,无论真意,还是,只是惺惺作态,事实上,我的确看到,娘亲把头伸进三尺白绫内,踢开脚下的椅子,整个人悬挂在空中。
最后,是爹妥协,千金万银为我悔婚。
我明白,娘亲是爱女心切,她这么做,绝对是出于对我的一种溺爱,如果不是段风涯命不久矣,我想,娘亲一定无论如何,都会逼我上花轿,是上天在眷顾我私怨以为是,我一直都以为是。
我是瞒着所有人去后山见段风涯的,初见他那一眼,我微微愣住了,这个清俊的男子,一点都不像怪病缠身的样子,莫不是,他在用服温文儒雅的方式,也想和我悔婚,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我只想从此与他,不相纠葛。
段风涯温声的问,“安小姐何以掩面而来。”
我浅浅的答,“北夷蛮人,岂可轻见本小姐尊容,区区一个垂死病秧子,也敢说娶本小姐。”
段风涯也没有低头,“婚姻乃父母之命,没什么敢与不敢之说。”
我敬他这么坦荡荡,可是,我终不能嫁他,于是,仰天长笑,“狂言,狂言,简直一派狂言,我安季晴何许人,我就算嫁贫工,困农,残仕,也绝不嫁于你,贱商,况且,还是病商。”
段天涯喉结翻滚,片刻才说/;“请小姐还在下金凤额,风涯从今以后,和安家,不相往来。”
“没用的东西,早丢了。”说完这句话,我挥袖离去,天地为证,我压根,不知道金凤额的存在,我对段风涯,绝无恶意,更无修辱的意思,我只想与他,从此无相干,真的,只是这么想。
悔了这场婚,让我高兴了,好久好久,仿佛,我看到了哥哥的花轿临门那般,没了半点含蓄。
一天,在街上,一个华衣男子从我眼前经过,本是件再也平常不过的事, 不平常的是,他腰间,系着那半璧红玉,和我手上这块,如出一澈,重点是,大哥哥说过,这是家簇之物,定是不相离身,破了,也还是身份的象征,我平静的心,变得狂乱,问了别人才知,原来,他就是萧将军的亲弟,萧沐。
我跑到萧府,对萧将军说,“萧将军,我要嫁给萧沐,你得为我们证婚。”
我并不是在开玩笑,只是,可能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