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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龙族-第5部分

小说: 龙族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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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杉森队长万岁!”
    “你们只有在这种时候,才会对我说万岁吧?”
    士兵们忧郁的心情似乎一扫而空,大家又开始一面开着玩笑,一面努力将薄荷装到袋子里。杉森拿起了自己的袋子,看着我嘻嘻笑了起来。
    “喂,修奇?你要为你唱的歌付出代价!”
    “咦?”
    杉森笑着,一下子把袋子放到了我的肩上。我故意假装走不稳,所有人都哄然笑了起来。其实一袋薄荷也重不到哪里去。但是我还是嘀嘀咕咕地转过身去。我一开始小声地喃喃自语,杉森就说了:
    “喂!你想说什么,就给我大声说出来。在那边喃喃自语什么?”
    “……!是厨房的菜肴香?是洗衣场的肥皂香?还是储藏库的美酒香?”
    杉森非常激动地大叫:
    “可恶,你你你……你这家伙!”
    我改变想法了。杉森绝对不是如同路坦尼欧大王一般的英雄。但是如果要在他们两个人当中选一个当朋友,我还是选杉森。因为好像不太能这样捉弄路坦尼欧大王。
    由于宿醉、肉体上的劳累以及兴奋这种种因素混在一起,所以我做了恶梦。
    我从地板坐了起来,茫然地望着从窗户射进来的阳光。那场梦很可怕,但就是因为太可怕,所以什么都不记得了。只是因为好像头脑里某处被压抑着,所以我连眼睛的焦距都无法对上,只是呆坐在那里。
    “如果你已经起来了,就收拾一下,去洗洗脸。”
    虽然父亲讲的话已经传进我耳朵里,但是等到我听懂那句话的意思,可是花了很长的时间。结果爸爸踹了我的背一下,我好不容易才站起身来,一滑又跌坐了下去。
    “啊,爸爸。我的腿完全软掉了!”
    “你还好意思说。还不快起来?”
    “不是跟你说我腿软了吗?”
    “起来走一走,情况才会越来越好。不是跟你说过了,你祖父过世的一年前就开始腿软了。”
    爸爸一句话就把我说得像半身不遂的病人。我嘀嘀咕咕地起身,甩开本来裹在身上的毛毯,丢到床上去。床是爸爸的,我平常都是裹着毛毯睡在地板上。
    “也做张床给我嘛。睡地板睡得我骨头都酸痛了。”
    “是吗?你祖父过世的三年之前,就已经有这种症状了。”
    这次我被说得像是神经痛患者。我只好放弃,走到外面去。
    紧邻着爸爸跟我住的茅屋之处,就是爸爸的工坊。虽然称做工坊,但只不过是把茅屋的屋顶延伸过去,再加上几根柱子而已。我把头塞到工坊的水桶里。因为我脱了上衣睡,所以早上起来只要把头放到水桶里,就可以开始洗脸了。
    “噗!”
    一泡到冷水里,大概是因为脑袋里面固结不去的酒精,头痛得好像被人猛打一样。我的脚乱踏了几步,好不容易抓到重心,然后才能够洗洗前胸跟手臂。爸爸看了我的样子,带着一副怜悯的表情慈祥地对我说:
    “干得好,小子。敢喝酒,真是酷毙了啊。没想到你还能走路。”
    “人家订购的蜡烛,我们都已做完了,不是吗?那么今天没有工作要做了吧?”
    “怎么会没有,你这小子!今天要收集蜂窝,还要去收肥油!”
    “咦?还要继续做吗?”
    “城里来了紧急的订单。那是阿姆塔特征讨军要用的蜡烛。”
    阿姆塔特征讨军。这次应该是第九次了吧?
    既然首都来的白龙卡赛普莱已经到了这里,那第九次阿姆塔特征讨军的最重要的部分可以说已经准备好了。反正就算聚集了几百个人出征,也不能拿阿姆塔特怎么样。阿姆塔特是灰色山脉的恐怖之源,是中部大道的痛苦之根。要对付这头巨大的龙,如果由人类去莽撞地蛮干,那大概连一块骨头也回不了故乡。因为不是被它烧得一干二净,就是整个人被它吃掉。
    龙要由龙去解决,这才是办法。所以在我们领主恳切的拜托跟“诚意”,总算第九次阿姆塔特征讨军能诚惶诚恐地跟首都来的卡赛普莱一起出征了。
    我一面在院子的餐桌上摆上早餐,一面说:
    “爸爸,”
    “干嘛?”
    “卡赛普莱打得过阿姆塔特吗?”
    “我怎么会知道?我常看的不是这种仗。但如果说你跟杰米妮打起来,我就能猜出是谁赢。”
    “谁会赢?”
    “你要我再提起你以前的战绩吗?你因为杰米妮的关系,手臂断了一次,腿断了两次,鼻梁也被打破皮过,还有掉到水坑里感冒的次数,算都算不清了。”对啊。小时候我真的常被杰米妮整得很惨。我感到自己对杰米妮陈年的夙怨一下子燃烧了起来。但是爸爸的话还没说完。
    “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就是你给杰米妮看你的小弟弟,她很怀疑这个她没有的东西是假的,于是用力一拔……”
    “爸!”
    “所以我只好含着眼泪,去哀求杰米妮的爸爸收你当女婿。那个混帐家伙。你不觉得你们两个的性别角色刚好对调了吗?”
    这样一来,我就成了纯洁被女孩子夺走的笨儿子。再继续这样跟他聊下去,不知道又会有哪些被他夸大渲染过的往事揭露出来,所以我急急忙忙地准备好早餐。
    吃完了早餐,爸爸擦了擦沾在山羊胡上的酒,一面说:
    “从今天起,你负责做蜡烛吧。”
    “咦?”
    “我好像会变得比较忙。我已经跟执事先生讲过了。我说品质也许会下降一些,但我还是要叫你做,他也答应了。”
    “先不管那个品质怎样的。你有什么事呢?”
    “我这次要支援阿姆塔特征讨军。”
    我一时之间说不出话来。不是我无话可说,而是有太多话要说,一时抓不出头绪。所以说出来的第一句话非常平凡。
    “爸爸,你不是不会刺枪吗?”
    “所以我打算从今天开始练习。我也会参加征讨军的训练。”
    “你认为你去了,可以活着回来吗?”
    “你别担心。杰米妮会照顾你的。你一定要努力赢得杰米妮的爱啊!”
    虽然爸爸开始开玩笑,但我却无法冷静下来。
    “别开玩笑了。你去了就不会再回来了。这不是白白去送死吗?”
    “我听说军队里面讨论战略的时候提到,希望将这次的死亡比率降到三成以下。所以我死的机率也是三成。”
    突然听到这个很有距离感的借口,我一下子激动了起来。
    “这只是计划,不是吗!以前去征讨阿姆塔特的军队,百分之百都死光了啊!”
    “话是没错。可是这次卡赛普莱也会去,应该会好很多。”
    我气呼呼地说。爸爸却一副泰然自若的表情。
    “为什么?到底为什么?为什么你要去支援?”
    “因为说到有权利看着阿姆塔特倒下的人,我也是其中的一个。”
    “你认为你这么做,妈妈会高兴吗?”
    爸爸脸上的表情第一次有阴影掠过。
    爸爸拿起了桌上的酒瓶,再次将空杯斟满。我觉得爸爸倒酒瓶的手指有些颤抖,这难道只是我的幻觉而已吗?我一面深深地呼吸,一面看着那付模样。爸爸突然喝光了我杯里的水,在里面斟满了酒。
    “昨天看你睡觉的时候,发了不少酒疯。”
    我注视着面前的酒杯。这就像是为了爸爸的死而献上的酒。爸爸举起了酒杯,一面说:“举杯吧。”
    我也举起了酒杯。我低着头,不敢看爸爸的表情。
    “我不是去送死的。我以你去世母亲的名字向你保证,我一定会活着回来。”
    我抬起了头。爸爸正在笑着。
    “真的吗?”
    “有你这种被女孩子整得乱七八糟的笨儿子,我怎敢丢下你……”
    “我相信你。”
    “那就为了我的生还干一杯吧!”
    这么说的话,不管多少酒,我就都喝得下去了。爸爸跟我碰了酒杯,然后将酒一饮而尽。
    “爸爸……”
    “干嘛?”
    “你绝对不能死。”
    爸爸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我用忧虑的目光望着爸爸。
    “我也不想把性命浪费在夺走我妻子生命的家伙手上。如果是我那酒鬼儿子的性命,那还得考虑看看。”
    我的眼神一下就变了。爸爸呵呵地笑着。但是爸爸好像搞错我表情所代表的意义了。
    “就这么办吧!我替你去!”
    “呆瓜。你不知道军队征集有年龄下限的吗?你才十七岁。”
    爸爸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就让我闭上了嘴。
    “……那没有上限吗?”
    “有是有,但我还没到。生气吧?”
    ※※※
    村中的大路上,气氛异常地慌乱。
    这是因为阿姆塔特征讨军的消息传开了。好像兴奋、担忧、希望、不安等等所有的东西都像是被完完全全地混和,放在石臼里碾碎了之后撒在村中大路上似的。到处传来耳语、笑声、叹息、高喊。平常听来不觉得怎样的这些声音,现在听来都有些异常。
    我走到了城里。
    城里人丢掉的动物脂肪可以当作蜡烛的原料。除此之外还有用鱼油做的,甚至我看都没看过的鲸鱼油,听说也能做成蜡烛。不管怎么说,用油脂做的蜡烛虽然是劣等货,但对平民而言却还是很贵的东西。所以我们领主站在做慈善的立场,让我们把城里出的肥油、动物脂肪等等做成蜡烛,再免费分给需要的市民。但是晚上做读书等活动的市民其实不是那么多,所以需要量也很低。城里会购买用蜂窝做的高级蜡烛,我们就是靠这个挣回饭吃。也就是说领主城里以做菜剩下的肥油做好事分蜡烛给市民,又购买高级蜡烛,让我们一家得以讨生活。我们领主的心地还真好。村里人们常在讲的那些坏领主甚至还把那些肥油卖给做蜡烛的人。
    因为宿醉,我尽可能看着地面走路。所以差点撞上在村中大路上聚集的人们。
    人群完全堵塞住了村中大路。我环顾四周,想了解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看到了酿酒厂的米提。
    “米提?干嘛?什么事啊?”
    “修奇吗?你看一下城堡那边。”
    我仔细一看,所有人的眼睛都朝着山丘上领主城堡的方向。我抬起头,往城堡那里望去。我实到了城墙上方巨大的白色脖子。
    “卡赛普莱?”
    而就在它旁边,有某种又宽又大的白色东西升了起来,挡住了它的脖子。过了一会儿,那样东西再度下降了之后,我才发现那是卡赛普莱的翅膀。翅膀再度上去,下来。
    它在挥动翅膀。
    一阵子之后,卡赛普莱整个飞了起来。我觉得这好像不是真的。我觉得这样一个巨大玩意儿想要飞,应该要从山顶一路跑下山坡,好不容易才飞起来才对。但是卡赛普莱就像麻雀一样,在原地优雅地起飞。像麻雀?不,应该说是像鹭鸶。
    那翅耪优雅的动作。缓慢却轻盈的姿态。虽然它的颈部跟尾巴都拥有惊人的力量,但是动作依然无限地轻柔。
    一阵子之后,卡赛普莱完全飞到了城堡上方的天空中。它慢慢地挥动着翅膀,往我们所在的方向飞来。
    速度太快了。
    由于它翅膀的动作很慢,我完全没想到它移动的速度会这么快。这是因为我没领悟到他的翅膀既然这么巨大,那它只挥动一次,前进的距离也会超过其他小鸟挥几百次。卡赛普莱只不过挥了几次翅膀,就已经越过了我们头顶上方。
    “卡赛普莱万岁!”
    “万岁!”
    人们都很感动,举起手来高声欢呼。我也被这个景象所感动,挥动着手,高呼着没有意义的喊声。卡尔抓住我肩膀的时候,我赶紧把手放下,差点打到他的鼻梁。
    “喂,小心点,尼德法老弟。”
    “咦,卡尔?”
    “嗯。果然很壮观。”
    “对啊。可是卡赛普莱到底要去哪里呢?”
    “问得好。看它飞的方向,应该是去灰色山脉吧。我猜是去侦察敌情。”
    “侦察?那不是很好笑吗?这么大的东西,不管对谁来说都很显眼,阿姆塔特当然也会看到。”
    “现在当然是如此。”
    “咦?”
    “哎,尼德法老弟。世上有隐形魔法这件事,难道是什么天大的秘密?”
    “啊!魔法,”
    我摇了摇头。虽然我理所当然不知道这种魔法的原理,但是我至少知道施了这种魔法东西会变成透明。我只是一时没想到。
    但我还有其他的理由可以解释。我从生下来到现在也只不过看过三次巫师。第六次阿姆塔特征讨军的时候看过一个,第八次的时候看过两个。我也只不过知道他们是巫师而已,至于他们用魔法的样子,我可是一次也没见过。所以魔法对我而言是种神秘的、无法理解的东西,我没有想到魔法,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卡尔作出了微笑的表情,又继续开始走。我在他身边并肩走着。
    “说起来,巫师是很稀罕的,所以我们的尼德法老弟一时想不起来也是情有可原。”
    “但是谁会对卡赛普莱使用隐形术呢?”
    “咦?当然是卡赛普莱直接用啊!不是吗?”
    卡尔带着困惑的表情望着我,我只好做出这个情况下最适当的应对方式,也就是厚着脸皮,显露出一副“不知道的话又会怎样?世界未日吗?”的表情。但是接着我听到了完全意想不到的回答。
    “魔法本来就是属于龙族的东西。”
    我跟卡尔同时将头转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一个老人,不,一个青年,不,是一个老人吧?这个人穿着一套让人猜不出年纪的服装,而且脸还几乎全部用头巾遮起来。穿的衣服是黑色的斜纹袍子。如果他是不骑马的旅行者,这种服装应该是不错的选择。这种又厚又宽大的衣服,在晚上睡觉的时候特别好穿,但是活动的时候有些累赘,简直就是穿着棉被到处跑。他背上背着一个背包,右手拿着一根杖,因为石手的袖子向下滑到手肘,所以可以很清楚地看见手臂上满满的都是纹身,纹身的图形复杂到你看不出线条是从哪里开始,也不知道总共有几条线。那是文字吗?还是花纹呢?有时看看像文字,有时又有点像花纹。
    这个男子慢慢地将头巾掀开。就好像他为了完成这个动作已经努力练习了好几年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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