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甲奶爸 作者:夕留(起点大封推vip2014-11-10完结)-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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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通讯器中传来安德略沉稳的声音。他等待的就是那一刻,在敌舰发射完炮弹、尚未关闭炮口时,往炮口中射入中子光束,引起舱体内部爆炸。
“爸爸,我现在就想见到你。”千遥真的好希望。刚才安德略就能把她带走。
爸爸的机甲形态真是太酷太帅了。她这也是第二次见到,第一次是她刚刚穿越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可惜那时她惊魂未定,大脑一片混乱,没能好好欣赏安德略的机甲形态。
“再等一会。”安德略的声音也不由地柔和起来。“救援队很快就到,送你们去医院,我去医院接你。”
“爸爸,我想摸一下你的机甲。”
安德略沉默了一下,回道:“好的。”
“谢谢爸爸。”千遥唇边漾起幸福的笑容,“有人过来了,我要挂电话了。”
“好的。小心点,外面下着雨,注意不要感冒。”
安德略叮嘱道。他正在夜空以机甲形态飞行,尽管刚刚才轰了一艘星舰,举手间消灭了无数帝国精锐士兵,他此刻的心情却比水还要柔软,最担心的是宝贝女儿不要淋雨感冒。
正如安德略所说,警察和救援队的悬浮车鸣着警笛呼啸而至,劫后余生的师生们一个个披着毯子,上了救护车。
英诺森带着他的四个队员上了另一辆明显看起来是特殊照顾的豪华专车。站在升降梯上,他的目光透过雨幕,萦绕在另一侧队列中一个裹着防雨毯子的娇小身影上。
千遥正在排队上车,身后的叶聂聂戳了戳她的背脊,提醒道:“英诺森正看着你呢!”
她顺着叶聂聂的指向望去,目光和英诺森在空中相遇,她轻挑唇角,给了他一个离别的微笑,然后登上了救护车。
今夜的一切都是偶遇,她救他,不是因为善心大发,仅仅是因为机缘巧合。不过想必对方也不知道,第一次,是她救了他,第二次,是她爸爸救了他。
这周围所有的同学老师也一样,他们不知道,大概永远也不会知道。这没什么,她不需要任何人的感恩,爸爸更不会需要。
不过看到周围同学死里逃生的欣喜容颜,边和家人打电话边哭泣的样子,她的眼睛也有些微微湿润。
生命,是如此的脆弱,如此的珍贵。为什么会有些人,可以理所当然地剥夺他人生存的权力呢?
她不认为自己是英雄,也不想当英雄,但在她的眼皮底下,决不允许有人滥杀无辜。
这就是她的原则,非常简单。
救护车把洛林师生送到最近的医院,受伤的接受治疗,没受伤的就分配房间休息,等待明天一早回家。
千遥和叶聂聂分到同一个房间,不过叶聂聂身为领袖,当然不会呆在房间里休息了。她换下湿衣服,立刻前往治疗大厅,协助老师。安抚同学,把握情况。
千遥没这么高的觉悟,她洗了一个热水澡,换上医院提供的棉布睡衣。舒舒服服地缩在被窝里,等爸爸来接她。
她不知道等了多久,因为疲惫而快要睡着的时候,朦胧的睡眼感受了一束蓝色光线。她猛然睁开眼睛,蓝光是从窗外射来的,透过白色窗纱,在幽暗的房间格外清晰。
她急忙跳下床铺,掀开窗纱,打开通往阳台的门,跑了出去。
一台黑色机甲静静地悬浮在半空中。巨大的机甲手掌张开,伸在阳台边缘。
爸爸来了!千遥几乎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想要叫出声来,却又把冲到嗓子眼的声音生生咽了下去。
爸爸是个机械人,能够变身为机甲。在这个偏僻的星球,没有人知道。她必须为爸爸保守这个秘密!
她翻过栏杆,跳上机甲手掌。安德略犹如捧着珍宝一般,小心翼翼地把她放进舱内。
作为智能机甲,他无需人驾驶,所以没有驾驶舱,但有收纳舱。
千遥再次回到了那个狭小的、四壁泛着柔和蓝光的空间。经历了十三年的岁月,这里似乎一点都没改变。
一时间许许多多的感慨涌上心头,这里是她生命的原点,如果没有安德略,她或许早就死在了战场上。
轻抚着金属墙壁,她轻轻唤了声:“爸爸?”
“千遥。”安德略深沉悦耳的男低音在舱内回响。浸满柔情。
千遥只觉心中有什么情绪在起伏,是一种感动的喜悦,她就在安德略的身体里,和他融为一体。
“千遥,把今天发生的事情。从头和我说一遍。”安德略说,女儿的安危,是他最最关心的事情。
千遥清了下嗓子,把遇到英诺森一行人的事情,向安德略汇报了一遍,最后问:“爸爸,如果我没猜错,那个英诺森应该是皇室子弟,他到底是什么人,怎么会遭到追杀?”
安德略沉默了一下,回答:“英诺森是已故太子的儿子,如果他父亲没死,现在应该是银河帝国的皇帝,那么他就是太子。”
千遥心头一沉:“现在登上皇位的是奥莱特,会不会是他指使人干的?”
“不排除这种可能。”安德略回道:“但可能性比较小。英诺森若是死了,所有人都会怀疑奥莱特,他目前刚刚登上皇位,正是安抚人心的时候,没有必要做这种事。而且,英诺森有圣殿的保护,若是出了事,圣殿必会追查到底。”
“圣殿?”千遥隐隐觉得自己好像听过这个名词。
“可以理解成克雷蒂安家族的宗庙。”安德略解释道:“成员都流着皇室血脉,拥有超高精神力和神秘力量,存在目的是保证克雷蒂安家族的统治。”
“哦。”千遥应了一声,其实她并不关心英诺森,她关心的是,今晚安德略出手,若是被奥莱特得知,她和安德略的平静日子怕是就到头了。
“爸爸。”千遥像做错事的孩子般,低头不安地说:“我是不是给你惹上麻烦了?”
“怎么会呢?我的傻宝宝。”安德略的声音温柔的出奇:“该来的总是会来,我们不必畏惧,只须坦然面对。”
“爸爸,我只想和你永远在一起,不想被任何人打扰。”
“放心,爸爸永远在你身边。所以我的宝贝,你永远都不必害怕,没有什么可以伤害到你,因为有我。”
千遥只觉的眼睛热热的,鼻子酸酸的,心脏涨得满满的。这种想要落泪的感觉,到底是怎么回事?
“千遥,外面星星出来了,要不要出来看看?”安德略柔声相问。
千遥的回答当然是:“要!”
安德略的机甲大手把她从舱内托出,放在宽阔的肩膀上。千遥这才发现,安德略攀上了最高的一座山峰,漆黑的山峦绵延在他们的脚下,视野之中,再无阻隔。
她又仰头望天,只见雨后初晴的夜晚,深蓝如洗,繁星闪耀,螺旋绢带星云,舒展着瑰丽的飘带,延伸在头顶的天幕。
一瞬间她竟有一种眩晕的感觉,为这星空的璀璨,为这宇宙的浩瀚。她不由抓紧了安德略冰凉的肩甲,清澈的眸光中倒映着满天星辰。
第七十二章 英雄出少年
小龙人洛昕梓今年十三岁,已经长成了翩翩若仙的美少年。他刚下长途悬浮巴士,一路穿过客运大厅,吸引了无数目光。虽然他披着一身不合时宜的黑色斗篷,肩上扛着一个廉价的蓝色民工袋子,也丝毫影响不了人们眼中的惊艳。
他这身装束是典型的半兽人外出打工的装扮,不过因为他的容貌气质太出众了,再加上用魔法药水隐去了头上的角和身后的尾巴,所以没有人把他当成半兽人民工。那俊美的容颜,修长的身形,飘逸的气质,蓝得令人心醉的发丝,怎么会是民工呢?他绝对是个贵公子,一个喜欢奇装异服的贵公子!
其实嘛,他既不是民工,也不是贵公子,他是来蹭饭的半兽人王子。他每年都会来绿海庄园住一阵子,主要目的是品尝安德略的美食,次要目的是帮助千遥修炼魔法。
在助千遥修炼魔法的过程中,他自身实力也在飞速提高,还学会了一些失传的龙族魔法。如今他是部落里实力最强的龙人,龙爸爸对此非常欣慰,对儿子来绿海庄园蹭饭表示大力支持。
不过半兽人非常朴实热情,龙爸爸觉得自己也应该有所表示,不能总是白吃白喝占人便宜啊。所以他每次都准备了丰盛的礼物,什么兽皮药草,把民工袋子塞的满满的,让儿子背来。
千遥在客运站外的广场上等候。时值海微星最热的季节,天空晴朗,太阳暴晒,她躲在广场边树荫下的阴凉处,背靠着栏杆,一边啜着果汁,一边等小龙人。
她今天穿着一袭吊带碎花长裙,带着宽边草帽,打扮得既休闲又优雅。不时有人经过。被她的窈窕身影吸引,忍不住回头多瞅一眼,无奈又被她的宽边草帽遮住视线,无法看清她的容颜。
小龙人扛着民工袋子顺着人流出来。特立独行的装扮令千遥一眼就认出了他。千遥正准备招手示意,却发现好像有麻烦找上了小龙人。
四五个穿着花哨、耳朵上吊着闪闪发光的环坠、鼻子上穿着鼻环、一看就知道是混混的家伙围住了小龙人。
“这脸蛋真漂亮,和哥们一起去玩玩?”一个满脸淫笑的家伙搭上了小龙人的肩膀,伸出毛茸茸的爪子去摸小龙人的脸蛋。
确实,小龙人漂亮的雌雄难辨,男女通吃没问题。这几个混混一眼就被小龙人的美色吸引了,见他年少,又没有同伴,便欺了上来。
那家伙手伸过来的同时,指尖落下些许玫瑰色粉尘。这是春/药,一旦吸入,就会意识模糊、欲火焚烧、任人摆布,他们用这招不知道祸害了多少少男少女。
可惜小龙人体质非常,药物没有立刻起作用。他是个纯洁的好少年。既看不懂这几人眼中的欲望,也不懂这话里的龌龊,他只是本能地反感有人摸他。
除了他亲人外,作为守身如玉的魔宠,能够碰他的人,只有主人千遥。
于是那混混的爪子落下来,就遇到了悲剧。对方那吹弹可破、莹白娇嫩的肌肤竟然如烙铁一般。瞬间就灼烧了他的掌心肌肤。
“啊!”混混发出一声惨叫,捂着冒起青烟的爪子,痛得那叫撕心裂肺,眼泪鼻涕一起往外冒。
其余几人神色大变,这是怎么回事,这个漂亮少年有什么邪门?
小龙人冷冷扫了他们一眼。虽然他很想揍这几个家伙一顿,但又想起了千遥的教诲:做人要低调。
几个混混吃了大亏,岂肯善罢甘休。一人对其他几人使了个眼色,恶狠狠地喝道:“大家一起上!不把这小子打趴下,他就不知道我们青龙帮的厉害!”
小龙人本不想理睬他们。但听到“青龙”二字,他住了脚步,颦起了眉毛。就这几个家伙,也敢称青龙?
正觉不爽,几个家伙主动送上门来。小龙人放下民工袋子,岔开双脚,与肩平宽,做出一个标准的初等学校广播体操的预备姿势,施展出他惊天动地的一招:痛打恶棍!
手臂伸展,双掌一推,卷起罡风,里面加入点炙焰增加杀伤威力,顺便渲染视觉效果。那几个气势汹汹杀上来的混混只觉像是撞到了一堵无形的火焰墙上,烫得连惨叫声还没来得及发出,就被罡风狠狠抛了出去,重重撞在混凝土浇灌的广场地上!
客运站门前人流量不小,这几人摔出去,正在撞在人群密集的广场中心。人们吓了一跳,刷的向外退让,瞬间空出一大片场地。待人们定下睛来,不由吃惊的合不拢嘴,摔在地上鼻青脸肿、衣服烧焦、头发冒烟的那几人是谁?不正是这一代最有名的青龙帮混混吗?
提起这些混混,善良市民无人不恨。他们一天惹事生非、偷窃敲诈、聚众闹事,祸害乡邻,偏偏还有些后台,警察拿他们也无可奈何。
一片惊愕之中,小龙人慢腾腾地走了进来,踢了踢领头那人的肩膀:“你说你们是青龙帮?”
他人长得俊美,声音也很好听,清润如珠玉,一时间围观人群陶醉不已,哇,这是哪家的少年?长得真漂亮,打扮得真有个性!难道是他撂倒了这几个混混,真是英雄出少年啊!
领头混混吓得面如土色,知道自己是遇到高手了,一时间连话都说不清楚:“我……我们……”
小龙人的目光落在了他的手臂上,上面画着一条张牙舞爪的青龙。小龙人面色一寒,问道:“这是什么?”
“这……这……”领头混混的舌头还在打结,小龙人已经一把拿住他刺青的胳膊,另一只手伸出修长的食指,横划过刺青部位。
“啊!”伴随着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是皮肉烧灼的声音和异味,那刺青部位出现一溜烧痕,正好把青龙图案抹消掉。
等小龙人松开他时,他连惨叫的力气都没有了,趴在地上,像一条癞皮狗,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手臂上是一道触目惊心的烧灼痕迹。
围观群众目瞪口呆,见过木有,竟有这种抹消刺青的方法,够高效。够快捷,也够残酷,够血腥!
小龙人如法炮制,不收一分钱的给其余几个混混抹掉了刺青。他满意地看着趴在地上奄奄一息的几条癞皮狗,傲然道:“就凭你们这点本事,也敢称青龙?从今天起,青龙帮给我抹消!谁再敢称青龙,就烧了谁的皮!”
真是大快人心!人群中爆发出热烈掌声,终于有人收拾这帮为非作歹的家伙了!
等小龙人走出人群时,收到的是一片对待英雄般的崇拜目光。威武霸气。为民除害,自古英雄出少年啊!
偏偏他就生的也很俊美。人群中不乏小姑娘,几个学生美眉忍不住捧住了小心脏,一脸花痴荡漾,哇。这个美少年真是太酷,太帅了!他叫什么名字,从哪来的?怎么办?今晚要犯相思了!
不过小龙人对此毫无知觉,他只是对自己的名号被人滥用而忿忿不平。除了自己,谁敢称青龙,哼哼,若是有。见一个收拾一个!
小龙人走了几步才突然想起,糟糕!袋子还丢在原地,千万别丢了,里面可都是给千遥的礼物!
他急急去寻袋子,转过身来,却见一个戴着草帽穿着碎花长裙捧着果汁杯的女孩坐在他的宝贝袋子上。带着优哉的笑意看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