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衣记 作者:庄秋水-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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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杨贵妃就喜欢戴假髻,穿黄裙。天宝末年,京师童谣:义髻抛河里,黄裙逐水流。安史之乱接踵而来,她果然在马嵬坡被高力士缢死,一代红颜为君绝。辽宋时期的女子仍有戴花髻的习俗。南宋临安民间婚嫁,男方向女方赠送的聘礼中就有花髻,有个好听的名目催妆花髻。
《金瓶梅词话》里多处写到西门庆的妻妾们在假髻上争风吃醋。第二十回里,李瓶儿嫁过来,检点带来的丰厚细软,又拿出一顶金丝髟狄髻,重九两。因问西门庆:上房他大娘众人,有这髟狄髻没有?西门庆道:他们银丝髟狄]髻倒有两三顶,只没编这髟狄髻。就为这金丝的、银丝的,还是头发做的髻,女人们争个你死我活,因为这代表着你是什么身份,得了多少宠爱。
清代满族贵妇的假髻,在咸丰时发展出所谓的大拉翅,一直到民国七八年,发髻的式样开始变得平实简洁,只有所谓横S、竖S之别。幼年的张爱玲就曾经艳羡地看着对镜梳妆的妈妈暗暗发愿:我八岁要梳S头,十岁要穿高跟鞋。民国十二年左右,短发风潮席卷要女权要革命的女子。手起剪落无论老幼咸与维新地剪了短发。鲁迅说玩笑话:女子应否剪发的问题呢,因为我并不预备制造桂花油或贩卖烫剪:事不干己,是无所容心于其间的。事实上,虽然已是民国九年,而有些人之嫉视剪发的女子,竟和清朝末年之嫉视剪发的男子相同。多少短发女子遭老爹横眉冷对,被众人视如寇仇!
然而女子们不管不顾了,放下顶了千百年脖颈酸疼的高髻,埋葬了自伯之东,首如飞蓬。岂无膏沐,谁适为容的怨女情怀,增添了一份我的头发我做主的自在。从此,或卷或烫,或长或短,全看姑娘我的心情!
结发为夫妻
我得向余华竖起大指。小说《兄弟》出版,踩着一片赞美声的尸体,我认为他实在太牛了:一个写出那么好的《在细雨中呼喊》《活着》的,余华,竟然能写出《兄弟》这样的作品!父子两代人都躲在公厕里偷看女人的屁股,那么多人为了林红的屁股请李光头吃面,一个几岁的小孩子满口性欲,李兰为了死去的宋凡平7年不洗头……余华牺牲真实性和可信性想获得娱乐大众的预期效果。我认为,余华把自己成人之后的梦想全放在了李光头身上。他用自己被压抑的童年激愤、对屁股的热爱(也许里面是受挫的情欲?)、对人性的憎恶和蔑视,制造了李光头这么一个怪物。
我当然太偏激了。因为我读了《新唐书·列女传》里的一个故事:贾直言被贬官岭南,因为妻子董氏年轻,临行前嘱咐她,此去经年,生死无期,他走了之后就赶快改嫁吧。董氏没有说话,用绳子把头发束起来,用帛包起来,还让贾直言封识,立誓非董手不解。20年后,贾直言回来后看到妻子头上蜀帛宛然,亲手揭开;当董氏洗头发时,头发脱落无遗。不知余华是不是读了这个故事后得来的灵感?和董氏相比,李兰7年不洗头也不算夸张了。
古代女性的爱情也真让人叹为观止。我们受到的教育,害得我们总以为,现代社会个性自主之类的说法深入人心之后,摆脱经济和社会关系的束缚,始有真正的绝对的爱情出现。这实在也是把爱情当成了空中楼阁。古代中国,有结发夫妻一词,所谓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董氏们正是用最宝贵的头发来表达忠贞不渝的爱情。
结发夫妻最早只是说男女之间的初婚,因为结发代表成人,男冠女笄。到了唐代,新婚夫妇各自剪下一绺头发,挽在一起,以示夫妇同心。侬既解云环,郎以分丝发。觅向何人处,绾作同心结,唐代女子晁采写给爱人的情诗里,说到的这种同心结就是用头发结成。宋代这一风俗盛行,《东京梦华录》记载得很详细:入洞房后,男女对拜毕,就床。男左女右,留少许头发,二家出匹缎、钗子、木梳、头须之类,谓之合髻。
朝如青丝暮成雪
古代女子最为珍惜自己的一头青丝。但古人于洗头一事,又颇为看重,总觉得洗多了对身体不好,故而平常在护理上下功夫。清代后妃们就用蘸了刨花水或头油的抿子抿头。刨花是一种带粘性木头刨出来看起来像花的东西,很薄,泡在水里三、五天,粘状般的刨花水就可以拿来抿头用。刨花水里再加上中草药,乌发、生发,效果奇好。据说慈禧太后就用过用榧子、核桃仁、侧柏叶一同捣烂了,泡在雪水里和刨花水兑着用。她因为是油性发质,经常掉发,当时的御医还专门给配了抿头的方子,用了薄荷、香白芷、藿香叶,当归等中药。结果70多岁时,慈禧的头发还像黑色的天鹅绒。
但我总觉得,人老了,就要衬上一头白发,才显得安宁。面上如鸡皮,若一味讨年轻,染的黑漆漆的头发,看上去头重脚轻,不搭调。荣华无常原本是极自然的事啊。
古人把白发和苍老、忧郁联系在一起。无情白发侵老境,美人自古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再怎么战战兢兢,避免不了老之将至。真正能做到旷达如鬓微霜,又何妨的人,少而又少。也只有苏东坡这样的达人,才写得出十八新娘八十郎,苍苍白发对红妆。洞房花烛成双夜,一树梨花压海棠。能在悲哀感慨之中有一份通脱,这种逸怀浩气,无关白发,无关红颜。
红颜装饰了白发的梦。但装饰伍子胥白发的,却是死亡。
俺好比波浪中失舵的舟船,
俺好比浅水龙久困在沙滩。
思来想去我的肝肠断,
今夜晚怎能盼到明天!
民间戏曲里描述,他头戴文生公子巾,身穿大笼英雄衣,云衫红彩裤,粉底靴子,套子大带,手拿马鞭,腰里挂着宝剑,徘徊在忧愁的关前。苦闷愤激,一夜之间,胡子头发全白了。
一见白发心好惨,点点珠泪洒胸前。冤仇未报容颜变,一事无成两鬓斑。小时候,听《过昭关》的故事,就缠着爸爸问,为什么伍子胥他就能一夜白了头?愁呗。为什么会愁呢?因为有难事啊。为什么有难事就会白头呢?发愁呗。
那愁,要多深多广?才让一个人的头发它发生了化学反应,朝如青丝暮成雪?
女为悦己容
对了,就是悦己,而不是悦己者。一字之差,因为时代在变,鲍勃·迪伦的解释最是精妙不过。
我一直觉得,以化妆品之昂贵,化妆工序之繁复,化妆品对皮肤事实上的戕害,在这非理性的热爱背后,实在应该有点发自下意识的深层理由。在古代,这个理由很明显,为悦己者容嘛。在著名的段子里,李夫人不愿意让汉武帝看到她因年老生病而枯萎的容颜,说出了一番影响深远被后世女子奉为圭臬的名言:以色事人者,色衰而爱弛,爱弛而恩绝。为悦己者容,是比较被动的说法,积极的说法是,女人利用男人对女色的欲求,惹他来悦,这是李夫人年轻时干的勾当: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所以,在遥远的战国时代,女青年们就喜欢在脸上敷红粉,艳若桃花。《韩非子》里说:故善毛嫱、西施之美,无益吾面,用脂泽粉黛,则倍其初。古人在制作粉底上,充分发挥了想象力,植物类的益母草,草茉莉花籽,石料类的软滑石,水产类的河蚌珠,矿物类的铅,还有用米粉制作而成的粉饼。尤其流行用烧后的白铅压成的粉。现在我们都知道,虽然增白效果显著,但含铅的化妆品用久了,对身体的害处很大。
我们古代的文化男们不大能欣赏健康美,所以一直占据主流审美观的还是白。俗语说,一白遮百丑。晋武帝为太子选妃,看上了大臣卫瓘的女儿,据说原因之一是卫家女长得很白。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西式化妆品传入,在上海女人中间掀起了新一轮的美容热潮。当时沪上发行量最大的报纸《申报》,其刊登的广告,美容医药类占据了很大的比重。夏士莲雪花膏的广告词直接明了:涂之,则娇艳嫩白,就把增白作为卖点。但是像日本艺妓那种白得耀眼的妆容,就让人不敢恭维了,说是白色恐怖,一点也不过分。
据说,著名的大禹同志,在50岁以后,对自己脸上出现的皱纹极端不满意,于是广招贤士献计献策。有人建议用蜡涂脸,确实光滑除皱,然而蜡涂在脸上也会变得很硬,不舒服。又有人献计,用米磨成的粉敷面,果然丰肌润肤。
像禹、汉代的何晏,这些对敷粉这等女性霸权挑战的先驱们,真值得我们竖起大指啊。
脂粉队里的英雄
王熙凤被称为脂粉队里的英雄,从小儿顽笑着就有杀伐决断。正所谓英雄不问出处。偏有人却嫌脂粉污颜色,用李渔的话说,脂粉焉能污人,人自污耳。一个女人,若自己先低了下去,别人更没有法子了。但示弱却又当别论。女性在服饰妆扮上,故意加深女子娇弱的天性,做温婉柔媚状,部分也因她们深谙柔弱胜刚强的古老哲学。
于是胭脂这样的化妆品便流行千年不缀。李渔认为胭脂水粉二物颇带世情,大有趋炎附热之态,美者用之愈增其美,陋者加之更益其陋,抡的是男性专有专断的大棒子,却打不死女子们前仆后继的逐美之心。
胭脂,也称作燕支,原是西域焉支山的一种野生植物红蓝花。这种花和一般花不同,愈近干枯凋零之际,颜色愈是鲜艳,香味愈是浓烈。当地的人采集干枯的红蓝花研细,加水调制成液体,涂在脸上,如一抹红云,倍增娇媚。胭脂后来传入中原,女子们晨起化妆,先搽粉再涂胭脂;也有在粉中加入一定比例的胭脂,调制成红粉,如此这般,便是迷死人不要命的桃花妆。唐诗里说,敷粉贵重重,施朱怜冉冉。先薄施胭脂,再敷一层薄粉,便是另外一种飞霞妆。
据说魏文帝曹丕有位妃子薛灵芸,生得十分娇柔。入宫时,十分排场,文帝以文车千乘迎之。曹丕对她宠爱至极,坐行不离。一晚,曹丕夜读,薛灵芸朝他走去,不想撞到了四面水晶的大屏风上,脸颊划伤,鲜血横流。孰料那位皇帝竟觉得脸上鲜血有如晚霞,美不胜收,一时忘了唤人为她包扎。虽然薛灵芸的脸上留下了伤疤,但曹丕对这位妃子宠爱如昔,令其他妃嫔十分嫉妒。她们便在化妆时往脸颊上抹一线胭脂,叫做晚霞妆。传到民间以后,几经改良,这鲜血四溅夕阳一抹式的斜红,竟成了女子化妆的重要程序之一了。
有人据此得出封建帝王无比残忍的结论来。我总觉得这位薛妹妹要么是个小迷糊——男人好像都比较喜欢这一款;要么就是成心撞上去,心理学上说,自残也是获得更多关注的一种方式呢。
第四辑 物事
古代女孩子们常常把手帕叠成同心方胜掖在臂钏里。用的时候抽出来,尚带着女孩子体温的甜暖。
温润如玉
情深不寿,强极则辱,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由于里面没有喜欢的人,通部《书剑恩仇录》里我印象最深的便只得这句话。金庸自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说,情深不寿,强极则辱不是标准,是一种哲学思想。意思是一个人对情感用心太重,就影响健康,影响寿命。而他自己,一生都希望做到谦谦君子,温润如玉,实际上也做不到。这两句格言,他都做不到,只是提醒自己。
这种明知做不到还要忽悠人的做法,正是我们老辈儿的惯用手段。这16个字,真真无一字应了时景的。现在可是一夜都嫌情长的年代,没野心没欲望不想出人头地活该受穷受气,你谦让别人上,下一步就该被人踩在脚下。
然而,然而,温润而泽,仍然是多么地令人向往啊,尤其是当它如此不应景的时候。古人以玉格来比拟人的品格,《诗》云:言念君子,温其如玉。所以他们制作了很多玉饰挂在身上,古之君子必佩玉(《礼记·玉藻》)。古代中原少玉,主要出产在西域,所以《穆天子传》里记述周穆王西巡,不仅在天池和西王母言谈甚欢,还带回了宝玉良马。
把很多不同形状的饰件串在一起来佩戴,这叫杂佩。知子之来之,杂佩以赠之(《诗经·女曰鸡鸣》)。圆形的璧、环、玦,是使用最多的玉饰。这种超华丽的景象在魏晋之后,就只能在女人的身上看到了。系在衣带上的玉佩,在斑斓的服饰衬映下光彩夺目,走动起来,叮咚作响,极尽耳目之娱。所以老杜甫会用环佩空归月夜魂这样空灵的诗句来刻画王昭君的孤寂,所以小杜牧能够描摹出水如环佩月如襟这样怅惘的月夜。
可惜,现在的人很少佩戴玉饰了,城里的人,只有上了年纪的人,或者炫耀本土风情的美女作家,才会戴玉镯子之类的饰物。我曾见过某位功成名就的美女作家,一身暗花旗袍,下拖着一双软锻红绣鞋,手里握着一把折扇,腕上两只翡翠镯子,倒似严肃的狱警,冷冰冰地圈着两只瘦弱的犯人。
吓死人!还真以为是如花回来寻十二少了。
撑起一把油纸伞
有些爱情故事,如果缺少了一些关键道具,整篇故事立刻减色不少。比如在许仙和白娘子的故事中,如果没有油纸伞,这个故事氤氲着的那种幽深绵长的况味立刻从五星降到了四星,看似只少了一星,却引发了质的变化。
1000多年前的南宋行在杭州,恰好也是清明时节,那个修炼了千年的白蛇,用报恩作为幌子,追求着红尘中的男欢女爱。在淅淅沥沥的春雨里,在断桥边,白素贞终于等来了许仙。她有丁香一样的颜色,他有春天般的芬芳,撑着一把油纸伞,他们一起走进春天的长堤。
两个旷男怨妇一见面便一个有心一个有意,一把雨伞借来借去,成就了一桩人妖之间的倾城之恋。那伞是清湖八字桥老实舒家做的。八十四骨,紫竹柄的好伞,不曾有一些儿破。做伞做到这个份上,也算值了。
在今天的清河坊,还有一家药铺,叫做保和堂,那是传说中许仙做学徒的地方。这也是杭州这个地方的特色,真实与虚构交织在一起,真真假假,不会有人真的要去辨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