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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部分

王妃 作者:楚秋(晋江金牌推荐vip2014-08-13完结)-第10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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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得折腾好几天,还得跟皇宫里的皇后,太子妃,嫔妃们打交道,想想就觉得太累。

    “你的东西已经全部打包装车,应该是不少什么了。”苏锦秋一边给元凤整理包袱,一边说着。

    就是元凤少带了什么也不要紧,跟着永昌皇帝出门,缺什么都能补上。

    元凤眼睛只看着苏锦秋,不死心地问:“我要出门一个月呢,你真不跟我一起去?”

    苏锦秋很坚定的摇摇头,道:“后宫的事非太多,更何况我已经报是病假,再跟着过去了。万一宫里哪位贵人生病了,岂不是要说因为过了病气的缘故。”

    路上辛苦,还得跟后宫女人们打交道,她是皇宫的待遇是不错。但既然能窝在自己家里当老大,何必到外头当孙子。

    “也罢。”元凤听苏锦秋如此说,也不再说其他,后宫事非多,苏锦秋不想去掺和也正常。抬手摸摸苏锦秋的头道:“我会抽空回来看你。”

    “不用,一个月而己。”苏锦秋笑着说,道:“天气这么热,路上中暑了怎么办。”

    元凤听得笑了起来,改捏苏锦秋的脸道:“还知道心疼我呢。”

    “不心疼你,我心疼谁去。”苏锦秋笑着说,推开元凤不规矩的手道:“还有好多东西要收拾呢,别闹了。”

    休息一晚,清晨送行时,苏锦秋几乎起不了床,心里恨恨地想着,快点走吧,快点走吧……

    休息几天才缓过气来,穆六娘挺着大肚子来。这么热的天,她本来也不想来的,但是,宋思宗要娶亲了,那穆七娘的事情,本来不想说的,想想还是说一说吧。

    “七娘两年前就跟宋思宗和离,拿了七、八千两银子走了,后来就再没有信来,我也不知道她在哪里。”穆六娘叹息说着,心中有几分无语。

    穆七娘嫁给宋思宗那会,穆七娘虽然是高嫁,但宋思宗当时也是一身骂名,仕途无望。现在两人和离了,宋思宗考上进士,因为名次高入了翰林院成了庶吉士,虽然名声依然很臭,但比以前总是好多了。

    当初为了嫁给宋思宗那样的坚决,跟着宋思宗的生活称不了吃苦,但和离之后,人家出头了,想想总有种别拗感。

    “竟然这样和离了……”苏锦秋稍稍有几分惊讶。

    相爱容易,相处难,但既然是那样的真心。不说为了生活所迫而改变,只是为了爱他而改变,也得去试试做一做。别说古代婚姻就是现代的婚姻,都不是儿戏。再相爱的男女结婚之后都会有矛盾,爱的够深,改变的够多,也许中间会有许多不愉快,最后终会快乐的在一起。

    指望着婚前怎么样,婚后完全不变,基本上没有可能。生活是总攻,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总会随着生活变化在不知不觉中改变自己。

    更不用说穆七娘这样,宋思宗原本就不想娶她。她当时还觉得,既然穆七娘能这样爱,至少会努力当个合格的妻子去适应宋思宗,没想到她连这一点都没做到。

    穆六娘叹气道:“可能是觉得不好意思,七娘和离之后就再也没有信来。她一个年轻女子,手里有钱,小心一些日子总是能过。”

    当年的态度太决绝,结果落得这样的结果,穆七娘不跟她们再联络可以理解。指望穆七娘主动写信来,只怕要等她混出来之后,不用太显赫,至少一切安定下来,过的比较幸福美满了,她才会主动联络。

    “江湖路难走,但她既然已经选了,只希望她能好走。”苏锦秋说着。

    对爱情的幻想破灭,但人生还是得继续。穆七娘的性格更合适江湖,只是逍遥自在的代价,只看愿不愿意付了。

    穆六娘道:“不然还能怎么样,姐妹一场,她知道我在哪里,若是来投奔我,我自然会安置她。她既然没来,我也不会满天下找她。”

    虽然有路引有户籍,但天下之大,寻人无异于大海捞针。做不到的事情没必要太纠结,更何况对穆七娘,她真有种你随便的感觉,那么大的人了,谁还去管她一辈子呢。

    苏锦秋感慨一会,转开话题道:“你说宋思宗要成亲了,娶的是哪家姑娘?”

    宋思宗现在是庶吉士,和离无子,再娶仍然是嫡妻,娶个才貌双全的大家闺秀也许压力有点大。但娶个好媳妇并不困难,尤其是在宋思宗中进士之后就放出话来,他要跟着生父定居公主府。其母宋氏就是能偷偷进京,但也不可能去公主府居住。这也就意味着,他将彻底摆脱宋氏。

    至于不孝之类的名声,宋思宗名声已经臭成这样,无所谓多加一点。就是宋氏想告宋思宗不孝,宋思宗现在是跟着亲爹,状纸都通过不了。

    “不是姑娘,是个寡妇。”穆六娘一脸惊奇的说着,明明可以娶个身世清白的大姑娘,结果却去娶个寡妇。

    苏锦秋也怔了一下,问:“望门寡吗?”

    “不是,她在前夫家里还有一个孩子呢。”穆六娘说着,也因为太不可思议,她特意打听了。

    女方家里说起来也是书香门第,只是几代无人出仕,已经没落了。既没有绝世姿容,也不是通天才情,挺平常的一个人。结果叶家为叶思宗求娶,夫家倒是挺通情达理,娘家也痛快。

    一个名声太臭,一个是寡妇再嫁,叶家也不打算大办,简简单单的把媳妇娶进门也就完了。只是宋思宗自从中进士之后,顿时成了风云人物,骂他一点都不少,越骂越有名。更何况宋思宗是二婚了,盯着他的人多了。

    “这样啊,也挺好的。”苏锦秋淡淡说着。

    客观来说,宋思宗一辈子太不容易,养于闺格之中,没有经过风雨的小姑娘,真不太合适他。出过嫁,守过寡,吃过苦头,对人生有更明确认识的妇人,可能会更容易理解他。

    那天在祠堂里听到宋思宗自言自语的那些话之后,她对宋思宗的感觉越发的复杂。以苏墨玉的性格绝对不会在死后怪罪宋思宗,更何况这件事本身,宋思宗要负的责任就没有凤池大。

    正视压力,不再逃避,重新启程,开始新的人生。这会是苏墨玉愿意看到的,好歹没有白死,总算把一个人纠正过来。

    穆六娘看苏锦秋神色淡淡,估摸着她心情不是很好,连忙把话题带了过去,道:“还要多谢王妃,上次你派人送的我血燕,我吃着很好。令管事寻了一样的,吃了一个多月,果然好多了。”

    苏锦秋听得笑了起来,道:“你也太见外了,你现在有孕,正该补身体的时候。没了该打发人问我要,到街上去买,那里哪有正经货呢。”

    说着就让崔嬷嬷去库房寻些给穆六娘,想想又道:“多拿一份给二奶奶送去,她双身子,肯定也辛苦。”

    天气太热,穆六娘既然过来了,自然要吃了中饭,等下午太阳落地了再走。

    两人做伴,时间倒是不难打发,快扫黑时送走穆六娘,苏锦秋不禁舒口气。可能是夏天天气太热了,这些天她都懒懒得,饭也不好好吃。

    “王妃这几天吃的不多,也懒得动弹,莫不是有喜了吧,不如请大夫来瞧瞧。”崔嬷嬷满心欢喜的说着,神情十分期待。

    苏锦秋却是完全没有兴趣,怀孕这种事情是凭天意,晚开怀的也有,但她一直无孕,关键在元凤身上,哪是这么容易的。不悦地道:“请什么大夫,天气太热了而己。”

 第144章

    小小的不适苏锦秋并没有太当回事;天气太热她也懒得动弹;倒是元凤的信和东西收了不少。

    永昌皇帝到底没有傻到底;出来避暑肯定不会在行宫呆着;把后宫女眷在行宫安置好;然后他就带着儿子孙子外甥们去草原打猎了。

    草密羊肥;天气凉爽,最好玩的季节。永昌皇帝自己玩的高兴,连带着身边的人玩的也痛快。

    元凤的弓马骑射自是不必说;自己打的皮子;再加上永昌皇帝的赏赐,东西自然是源源不断送来。开始时苏锦秋还有点兴趣;后来就完全无感了;送过来就让管事直接入库,只有特别新鲜的,管事才会挑出来送到苏锦秋面前。

    “这是天然蜜蜡,王爷特意给王妃寻来的。”魏公公现宝似的把项链拿到苏锦秋面前,淡青色带着纹路,十分精致。

    苏锦秋接过来看看,有几分惊讶道:“草原有蜜蜡?”

    在她印象里,蜜蜡好像是藏族特产,难道草原上也出?还是大楚的草原与她印象中的草原不同?

    魏公公听一脸莫名,只是笑着道:“这是王爷特意给王妃寻的。”

    “噢……”苏锦秋看了看,交给旁边丫头道:“先收起来吧。”

    她并不讨厌蜜蜡,也不是特别喜欢。首饰太多了,根本就戴不完,收起来再说。

    魏公公看苏锦秋兴趣不大的模样,不敢再显摆了,道:“还有几样就是草原上女子的穿戴,是王爷特意给王妃……”

    “我知道了,先收着,以后再看。”苏锦秋打断他的话,脸上有几分疲惫之色。又道:“我乏了,要睡会,你们先下去吧。”

    魏公公如何还敢再说,只是道:“王爷说,再过半个月他就能回来了。”

    苏锦秋只觉得累了,应都没应一声,只让魏公公退下。

    崔嬷嬷心事事的侍候着苏锦秋躺下,午睡刚醒,苏锦秋又觉得累了。小日子错过了几天,懒得吃,也懒得动,怎么看都像是怀孕的症状。请个大夫过来瞧瞧,有没有就能确认了,但上次她提了,被苏锦秋驳回来,她也不敢再说。

    退出正房,关好房门,只见魏公公也是一脸担忧的在门口站着。看到崔嬷嬷出来,把声音压低了,却是道:“王妃这样,真不用请个大夫来瞧瞧。”

    “王妃不愿意,我有什么办法。”崔嬷嬷一脸苦闷的说着。

    看得出来苏锦秋也很想要孩子,但是这么久过去了,一点消息都没有,心里只怕已经绝望。与其把大夫请来再失望一次,还不如不请。

    要是苏锦秋像一般妇人那样,性格柔和,随便两句都能糊弄住。那还可以偷偷请个医妇过来,瞧过之后确定有了,高兴还不来及,也就不会怪罪。

    偏偏苏锦秋的性格坚定,对下人虽然宽厚,却讨厌下人自行做主。更可怕的是,万一医妇来了,马上根本就没有怀孕,引得苏锦秋大怒,他们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魏公公如何不懂其中关节,道:“若是真有了身孕,有个好歹来……”

    若是确诊了,全府上下虽然要谨慎了,心里总有底了。就怕不知道,有个好歹来,想想元凤……他们这些侍候的,只怕小命不保。

    再者若是真没有身孕,这样的懒法,弄不好就是生病了。有病早治,若是耽搁了,他们一样小命不保。

    “那你说怎么办?”崔嬷嬷反问,她是真的无可奈何,只能指望魏公公有高招了。

    魏公公思来想去也没什么好办法,只得道:“再有半个月王爷就回府了,我们不如小心这半个月,等王爷回来了,由王爷决定。”

    怀孕初期要小心之事并不多,尤其是正值夏天,苏锦秋懒得出门,更没有劳累之说。小心饮食、香料,孕妇不该用的东西全部扔出去,把这半个月熬过去问题不大。

    崔嬷嬷道:“我早知厨房和丫头们,这半个月倒是好过。就是……王爷回府之后,这事还是你去说吧,我实在不知道如何说。”

    她总觉得元凤对孩子的态度很奇怪,苏锦秋有孕,他也许不会勃然大怒,但会不会高兴,或者其他反应,真的不好说。

    没有孩子不是好事,有了孩子……似乎也不是好事。

    魏公公只觉得头皮发麻,每每跟元凤汇报工作,不管好事坏事,他都有种提着脑袋干活的感觉。现在又要去汇报这件事,他真觉得命不久矣。但这事他也推不了,只得道:“好,我去禀告王爷,你一定侍候好王爷。”

    “放心吧,我早就叮嘱丫头婆子们,没有哪个敢大意。”崔嬷嬷说着,其实都不用叮嘱,谁拿自己的命开玩笑呢。

    半个月转眼过去,元凤仍然没有回来,不是他不回来,是永昌皇帝玩的太高兴,不愿意回来了。草原上住蒙古包,打猎看歌舞,生活的虽然没有宫中精致,却带着新鲜和刺激。朝中事务太子打理,大臣们也没人催,他也乐得不回去。

    “草原有趣,多玩几天也挺好。”苏锦秋无所谓的说着,元凤又不是出门玩女人了,出门公干,大BOSS不走,他自然不走了。

    派来回话的内侍,又道:“王爷还说,天气渐渐凉快了,王妃也不用天天闷在家里,时常出门走走才好。”

    苏锦秋听得笑了起来,有几分打趣地道:“难得他有心,竟然还会觉得我闷。”

    元凤那种疯狂的占有欲,应该更希望她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吧,天天望夫一样等着他,那才是元凤的期待。

    内侍不敢接话,又把元凤交代送来的东西抬了上来,拿出一件白色皮毛,道:“这是王爷亲手猎杀的一头白老虎,扒下来的毛皮。”

    “白老虎皮?”苏锦秋愣了一下,都说猛虎下山,老虎应该长于山林之间吧。草原上哪里来跑出来的老虎,不过再想想蜜蜡,可能大楚的草原真跟她所知的草原完全不同。

    两个内侍看苏锦秋有兴趣,连忙把虎皮打开,展现给苏锦秋看。

    纯白色虎皮,毛风松软没有一根杂色。看皮子大小,这肯定是只成年老虎,单人猎杀老虎,就算放到江湖上,这也是一条好汉了。

    “唉,珍稀动物呢……”苏锦秋吐槽似的几分自言自语的说着。

    内侍没听明白,只看苏锦秋的脸色,似乎是不太喜欢?心中觉得惊诧,道:“这是王爷特意送给王妃的。”

    白老虎皮并不是多稀罕,关键是亲手单人猎杀。皇宫围猎,多像太孙那样,一群侍卫围堵一个猎物,把猎物圈到人笼之中了,然后由太孙一箭射死,都算是太孙打到的猎了。

    像元凤这样,一个侍卫不带,自己寻找白虎踪迹,击杀趴皮的,绝对是大英雄了。尤其是对比太孙,元凤自己一个人扛着死老虎回来,太孙的脸色当场就绿了。

    实在是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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