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武士-第8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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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火!”
随著米歇尔的命令,二十名士兵将三叶草线点燃。
“放!”米歇尔再次下令。
二十枝弩箭齐射而出,第一军团的士兵本就是菲格帝国军中的精锐,而重骑兵的要求格外的严格。重弩的份量不轻,可在他们的手里,如同玩具一样轻便,即使加挂了一公斤重的容器,也不会对他们造成任何不便。
转瞬间,二十枝弩箭已经飞射到巨狼的上空,其中九枝弩箭上的容器炸开了,奥斯曼计算的不够准确,三叶草线过短了,没等弩箭落地,容器已经炸开。随著一团粉状物四下散开,接著飘散开的是点燃的三叶草。三叶草里面的液体虽然很少,但燃烧起来却格外的猛烈。飞散的火星,只要沾到巨狼的身上,马上便剧烈的燃烧起来,巨狼的皮毛可经不起火烧。
另外十一枝弩箭上的容器,在落地后才炸开,迷药四射,火星乱飞。
奥斯曼仔细的观察著,他发现这两种情况,各有各的优点。
在空中散开的,迷药飞得过高,用处不大,但从空中落下来的那些燃烧的三叶草,却给巨狼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在地上炸开的,迷药的作用要大得多,但火星飞得太低,造成的火伤害相对要小许多。
奥斯曼和米歇尔对视一眼,两人都能在对方的眼里找到兴奋。奥斯曼想制作一种叫做手榴弹的东西,可惜没成功,不过在米歇尔的帮助下,却制造成了另一种极具攻击性的武器。
“制作两种。”奥斯曼说道。
“长的里面全装迷药,短的都用三叶草。”米歇尔接著说道,两人再次相视而笑,发觉确实有了一丝默契。
“给这东西起个名字吧!你开始叫的什么手榴弹的,根本同这没关系。”米歇尔说道。
“还是你起吧!你知道,我懂的东西太少了。”奥斯曼摇了摇头说道,他自己知道自己的缺点,他的常识太差。
还记得在马其特要塞的时候,他想出用红蛇菌制烟的办法,却不知道应该如何具体操作。现在也一样,虽然从雷霆珠中找到了这种手榴弹的记忆,可制作起来完全不是那回事,如果不是米歇尔出的主意,自己已经放弃了。
“我们一人起一个吧!反正有两种。”米歇尔笑道。
“好吧!在空中的,我叫它烈焰流星,如何?”奥斯曼心中一动说道,他想起米歇尔使用的魔法,叫作烈焰流星雨,因此想出这样一个名字来。
“不错,在地上的,就叫烟暴好了。”米歇尔从小受过良好的教育,起个名字,自然是张嘴就来。
“每样都制作一些比较好,你认为呢?”奥斯曼问道。
“没问题。”米歇尔点了点头。
奥斯曼满意的点了点头,虽然他想制作的东西并没有成功,不过现在这样的结果,已经足以让他满意了。烈焰流星和烟暴只要利用好,对于狼骑兵绝对是致命的东西。
八千重骑兵,一下子全变成了工匠,只花了一上午的时间,两种最新的武器,每样一万五千枚已经制作完毕了。
“凌格,出发吧!”奥斯曼对凌格点了点头说道。
自从离开京都,凌格一直同重骑兵在一起,无论是平时吃住、行军,还是追杀狼骑兵,从未分开过。他虽然只是中级骑士,亲和力却很不错,两位纵队长都很喜欢他,因此奥斯曼尽量给他机会,让他同这些真正的军人在一起行动。
从密苏到西尔克多,重骑兵如果全力赶路的话,大约需要八天的时间。不过奥斯曼并不准备马上去那里,按他们几人商量的结果,先追击从密苏城逃出来的蛮族军队,追赶三天。
这不但给南方郡的蛮族大军制造更大的压力,同时也在此等待其余的雷霆武士。雷霆武士同普通的军人不同,他们甚至不必听从菲格大帝的命令,自然更不会在乎那个斯帝亚王子了。
只花了一天的时间,奥斯曼就发现,原来追赶在敌人的屁股后面,是件非常有趣的事情。
在奥斯曼的面前,至少有四万多的蛮族部队,虽然他们只是些老弱之兵,可蛮族的单体作战能力,通常都是强于人类战士的,更何况他们在数量上,更要多上五倍不止。
看来无论是人类,还是蛮族,在这一点上还是相同的,一旦失去了信心、丧失士气,除了逃命之外,什么也作不了。
凌格追得并不紧,以防止蛮族被逼急了。这些蛮族之中,大部分是狼族的老弱之兵,他们既没有巨狼坐骑,又失去了补给,因此根本没想过要回头一战。米歇尔四人强大的魔法已经让他们感觉到害怕,外出的八千狼骑兵,又只回来不足两千人。
他们不是真正的战士,他们只负责保证前方的供给,他们甚至没有保卫密苏的职责。自从蛮族开始进攻以来,所有的战线上,人类军队节节败退。六个小帝国,在两个月的时间里,几乎被蛮族彻底消灭掉了。
整块大陆之上,最强大的国家只有两个,分别是天朝帝国和菲格帝国。蛮族集中了全部的力量,准备一举拿下菲格帝国。只是出乎他们的意料之外,菲格帝国的抵抗非常强烈,不但顶住了第一次的进攻,甚至还在西方战役中,取得了全面的胜利。
巨人族的失败,完全超出蛮荒七族的预料。七族之中,血族的智力最高,人数最少。巨人族的战斗力最为强悍,三万人的部队,在正面对战的情况下,绝对不会输给十万以下的人类部队,除非这十万人全是重骑兵。
巨人族的失败,已经给蛮荒七族带来了相当大的震撼,在接下来的战斗中,他们也更加谨慎了。很显然,这种谨慎对他们来讲,是很有好处的。
在东方郡的战斗中,蛮族投入了大量的兵力,五个种族一举将东方军团击溃,连菲格帝国派去支援的第二军团也在节节后退。
趁著人类军队难以为继的时候,蛮族一个转身,向防御空虚的南方郡进攻。密苏城里本来有南方军团的十支纵队五万人,可这五万人,只挡了一天,就被全部击溃了,让蛮族部队长驱直入。
如果不是天朝帝国派来了二十万的援军,菲格帝国很可能在一两个月内,全面被攻陷,至于圣西斯堡,是否还能保持它不倒的神话,将是件很难说的事情。
追击到第三天的时候,奥斯曼已经感觉很无聊了,原来追击就是这么回事,不停的在跑,见到后面的就杀,如此而已,对于奥斯曼而言,一点挑战性也没有,他宁愿去面对西尔克多城下的四万狼骑兵,那应该更有趣一些。
“看,前面就是西尔克多城了。”鲍伯指著远处的城池说道。
众人所站的地方是一处高坡,天气又很好,一眼望去,西尔克多城的轮廓已经清晰可见了。不过奥斯曼知道,这里距离西尔克多,至少还有五十公里以上。
四万狼骑兵、四万只巨狼,发出的嚎叫声和气味,可以传出十几里外,因此奥斯曼不得不小心一点。
虽然距离还很远,可战马已经开始显得有些不安了。两只豹子,以及凌格胯下的剑齿虎,倒是越来越兴奋,看来它们比人类更早一步的发现了那些巨狼,这就是动物的一种本能,人类永远也无法同它们相比。
魔狼王带著它的狼群早已经离开了,奥斯曼并没有为难它们。从小生活在山林间,奥斯曼对于这些野兽,有一种亲近的感觉,在以前,他身为豹子的时候,并没有感觉到,而现在,身为人类,反倒越来越清楚的感觉到这一点了。
剑齿虎以外的虎豹,奥斯曼也将它们全数放回了东部山脉,那里才是它们的家园。如果不是因为自己和闪电豹,这些动物是宁死也不会屈服于人类的,这一点奥斯曼早已经感觉到了,为了能让它们更好的生存下去,奥斯曼才没有勉强它们。
对于狼,奥斯曼虽然了解的不是很多,可总要比普通的人类知道的多。狼是狡猾而奸诈的动物,魔狼王虽然暂时被自己打服了,可只要一有机会,它绝对会将牙齿放到自己的喉咙上,这就是狼性。
狼只接受自己的同族,魔狼甚至不会接受其他种族的狼。奥斯曼对魔狼而言只是一只豹子,一只强大的豹子,并非是狼的同类,因此它们是不可能长时间屈服于他的。
奥斯曼知道,如果自己真的有一支魔狼组成的骑兵,在战场上起的作用将是非常大的,特别是在同蛮族的战斗之中。可那不现实,就算由雷霆武士来驾御,也不会成功。在这一点上,奥斯曼非常佩服那些狼族,他们是如何将上万匹的巨狼训练成坐骑的?
“派人通知城里了吗?”奥斯曼回头问道。
“已经去了,应该很快就有回音。”凌格回答道。
“城里还有多少部队?”奥斯曼问道,在到此之前,早已经派人到西尔克多联系过了。
“大约有十支整编纵队六万人,其他的都是被打散的部队,不过南方郡的骑兵部队几乎都保存下来了,目前还拥有三支成建制的骑兵队,一支重骑兵纵队、两支轻骑兵纵队。”凌格回答道。
“这些混蛋怎么打仗的?居然有十支纵队完整的保存下来?他们到底有没有抵抗蛮族的进攻啊!”鲍伯不满的骂道。
从蛮族战争开始,北方、东方和西方三个军团,损失惨重,从整体上看,大都损失过头了。可他们进行了顽强的抵抗,成建制的部队几乎是找不到的,只有南方军团才会有这样的事情。
“不过,对我们倒是有利。”奥斯曼说道,手下有足够的兵力,才能将所有的蛮族留在这里。而战略的第一步,自然是先让蛮族同斯帝亚拚个两败俱伤。以斯帝亚的指挥才能来看,这根本不成问题,甚至有可能将蛮族击败。
不过,那并不是奥斯曼想看到的结果,因此奥斯曼必须想办法,在背后助蛮族一臂之力,让他们两家去斗。
“我看未必,南方军团的指挥官格里高里.派克中将,是维丝特大人一系的人马,只怕我们指挥不动他们的。”鲍伯说道,虽然他现在是一名未来武士,可对于帝国里的各派系,还是了如指掌的。
“这个好办。”米歇尔笑了笑说道。她从小跟随在可利亚魔导士身边学习魔法,但她的父亲是帝国宰相,对于帝国里的派系之争,她也是有一定了解的。
菲格帝国里,派系之争并不如何严重,只有两大派系。一派是帝国宰相维丝特公爵为首,以三大公爵为主体的鹰派,主张对外扩张;另一派是利克.巴布亲王为首,以四大公爵为主体的保守派,他们认为应该让帝国的公民生活的更好些,公民们需要的是富裕安定的生活,而不是战争和更多的土地。
菲格大帝则一直周旋在两派之间,两派之争,由来已久,而且都是为了帝国著想,因此菲格大帝并不准备倒向哪一方。
保守派中,迈克尔公爵是军方的支柱,以他为核心,第一军团、第二军团、四方军团中的三个军团,都倾向于他,因此在军事力量上,维丝特一直处于下风。而且保守派还拥有负责经济的布郎公爵,直到他和迈克尔公爵退休后,维丝特才好过了许多。
鹰派无论在军事,还是经济上,力量都要差保守派很多,因此,虽然维丝特这个宰相努力了许多年,却一直没有机会出兵,吞噬其他的小国。
现在第二次蛮族战争一起,所有帝国的力量都被大幅度的削弱,菲格帝国无论是在军事上,还是公民人数上,都已经大大的减弱,看来短时间内,鹰派出兵的计划是不可能实现的。
维丝特公爵大人,已经到了暮年,能够当政的时日已经不多了,看来想要在他有生之年看到菲格帝国的土地更加广阔,这样的机会已经消失了,相信他本人一定很郁闷,努力了一生,却没有任何的结果。
“对啊!米歇尔,有你在,派克那家伙会全力支持我们的。”凌格跳了起来,作为布郎的侄子,他自然也知道一些内幕的,这些事情,只有奥斯曼才不清楚,他根本没时间去学习这些人类勾心斗角的事情。
“米歇尔,最好你去一趟,让派克中将将所有的骑兵调出城来,同时作好出战的准备。看来我们想让这四万狼骑兵去消灭斯帝亚是不太可能了,只好就地将他们消灭掉。”奥斯曼说道。
……(本卷结束) ……
驱虎吞狼
第一章
奥斯曼一行人抵达西尔克多城外五十公里处的一处高坡,商量对付斯帝亚王子以及四万狼骑兵的对策。奥斯曼希望米歇尔能够进城请南方军团的指挥官格里高里.派克中将把所有的骑兵调出城来,同时作好出战的准备。
“嗯,这个好办,不过我们的烈焰流星和烟暴数量是不是太少了些。狼骑兵就有四万呢!我们两样加起来,才不足三万枚。”米歇尔有些担心的说道。
正面对战,有巨狼帮助的狼骑兵,完全压制了人类的骑兵,如果用步兵对付狼骑兵,那太愚蠢了,即使是一直学习魔法的米歇尔,也懂得这一点。
“嗯,在这段时间里,我们要再多制作一些。你看看西尔克多城里是否也有这些材料,最主要的是工匠,我们需要大量的工匠。”鲍伯说道,看著那些奇形怪状的东西,鲍伯直摇头,无论是奥斯曼,还是那些士兵,的确都不是当工匠的料。
还好,无论是烈焰流星还是烟暴,它们需要的都不是准确率,否则,大小不一,轻重不等的这些玩意,到底会飞到哪去,根本没人知道。
“好的,这次准备正面接战吗?”米歇尔问道,她从别人那里听到过奥斯曼战斗的经历,在她所听到的这些经历中,奥斯曼似乎从未正面战争过,总是喜欢偷袭或者暗算别人。
米歇尔还真的搞不懂奥斯曼的为人,以他强悍的战斗力,甚至不怕魔法的攻击,为何总喜欢作些类似于强盗般的事情?
“应该是的。”奥斯曼点了点头。
不正面对战,看来是不行了,西尔克多城一马平川,这里是南方盆地,是南方郡地形最好的地方,才会在此建城,其他的地方,水网密布,想要建设一处大一点的城市,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在菲格帝国的五个郡中,南方郡是地形最为复杂的一郡。在最靠近中央郡的北部,水网密布,不要说是骑兵,就是步兵行军的速度也会大大降低。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