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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部分

祸水 作者:柳暗花溟(起点首页热点封推vip2014-11-30正文完结)-第1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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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话,就太狠了。要知道阿鲁台对霍红莲的败绩。是他心中最大的痛处,是他一辈子也不想被人提起,恨不能连自己也忘记的。琉璃不仅戳他的痛处,还猛戳,气得他连吐了几口血。
  琉璃没有半点同情。
  当阿鲁台率领鞑靼铁蹄,蹂*躏那些无辜的百姓时,谁同情他们?
  当阿鲁台带人伪装匪徒,抢掠弱小,烧死霍家满门时,谁流过同情之泪?
  当阿鲁台冒充大赵使节,偷袭刺杀干爹霍江林时,他有过同情,哪怕是惭愧之意吗?
  琉璃尊敬力量,却从不盲目崇拜。在现代时,有多少汉民族歌唱成吉思汗,说他有多么伟大。但那时代的强蒙除了带去杀戮与征服,还给世界带去了什么?毁坏的文明!而最后,还是文明才能战胜一切。所以,琉璃从来不同情因失去水草或者吃不饱饭就侵边的鞑靼人。
  善良,也是有限度的!
  “摇光,现在交给你了。”琉璃挥了挥手,懒得和阿鲁台多说。对阿鲁台的报复,算是大局,不比冷香冷玉,用不着她亲自出手。而今她出场,就是要告诉这个野蛮人,他从姐姐那里抢夺的一切,如今还要尽数还回,而且加倍!她的背上,背着姐姐的灵位。
  既然她能两世重生,她就坚信英灵可以不远!
  阿鲁台是死是活,也应该由摇光决定。
  身为男人,即使年纪尚小,杀父之仇,害姐之恨,他有权利亲自决定要怎么报复!
 
    第五十七章 引狼的肥羊

  摇光也摘下面具。
  阿鲁台这才发现,拿尖刀抵着他的狠人,原来不是个瘦小的姑娘,而是个还未长成的小少年,生就一张绝色的脸。摇光极肖母,与霍红莲的长相除了那对英气长眉,几乎没有特别相似的地方,但不知为什么,阿鲁台却突然就感觉到与霍红莲如出一辙的血气。或者,那是他不断败给霍家人造就的心理阴影,从而形成了本能。
  他从不知道,一个十余岁的小孩子,能笑得那么冷森森,令他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不要杀我!”他怒喝,但发出的仍然是喉咙里的咕噜声。
  摇光笑,笑得咬得一口小白牙,咯吱咯吱的响。他反手把牛耳尖刀别在后腰上,从靴筒里抽出另一把短刀。那刀是西北军民们剃羊肉用的,窄而尖,刃口长,刀柄也长,出鞘时闪闪寒光,看起来更加锋利的感觉。
  “我姐姐说了,报仇就是要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不过,虐杀就不必了,生儿子没屁*眼儿的混蛋龟孙子才会这么做。”摇光生得这样好看,可学着霍家军的兵痞子们说话,却又是顺溜又是自然,就好像他从小到大都这样说话行事。至于他口中的姐姐是谁,阿鲁台来不及多想。
  “所以,我给你个痛快。”摇光高高举起短刀,“你记着,到地下阎王爷问起,就说若有来世,定做那猪狗不如的东西,才能偿还你对霍家、对我宁安边民犯下的种种罪行!”
  唔……唔……唔……阿鲁台目眦欲裂,用尽全身力气挣扎,可他动不了,扑通一下侧摔倒在地上,像一条丑陋的虫子那样在地上扭动,正好左侧向上。
  他真怕啊!真的害怕极了!曾经,他以为他不怕死,他觉得自己是鞑靼的英雄。天生的王者。可现在才明白,从前不怕,是因为死亡从未如此之近,近到死神就贴在他的背上。在战场上的时候。他虽一直战败,却始终站在后方,有勇士护卫。从前在和哥哥们争夺王位时,他惯被轻视,只要装得卑躬屈膝,危险就不曾降临。
  只有这刻,用大赵话来说是人为刀俎,他为鱼肉,完全没有反抗能力,只能眼睁睁看着。
  而摇光笑着。眼眶却红了,近乎用尽全身的力气,随着短刀的寒光自上至下,狠狠刺入阿鲁台左侧的第二和第三条肋骨之间。其用力之大,刀刃完全没入。外面只余刀柄,还发出嘭的撞击之声。
  阿鲁台发出最后的哀鸣,自此悄无声息。身子倒是软了,像一摊雪化后能掺着腐草的烂泥。
  琉璃闭上眼睛。
  摇光,最终还是选择了手刃!尽管之前她对他反复讲过,阿鲁台有更好的用处,更好的死法。若把阿鲁台从暗狱中偷运出去。丢回鞑靼人的土地,他会死得更惨。干爹事实上是死在自己人的手里,是被一道假的圣喻所骗。那么,让阿鲁台也死要鞑靼人手上,才是最好的报复。
  或者阿鲁台以为,他回去就能活。可那纯粹是个笑话!西北那边传来的消息,鞑靼人碍于面子,囤兵边境,向大赵讨还自己的王上,其实完全是幌子。他们内部。已经有五六股势力冒出来,为争王位而斗得你死我活。
  阿鲁台本就不得人心,现在好不容易不再挡别人的路,是别的野心者的天赐良机,谁会想他回去?就算他出现,也没有人会承认的,会被污蔑为假冒,死得会更快、更惨。甚至,谁先杀了他,谁就能在争位中占先。所以,他会是人人争相杀之的猎物。让他拼命逃窜、惶惶不可终日后再死,不是更能安慰干爹的在天之灵吗?
  最重要的是,鞑靼内部越乱,对霍家新军越有利,越有需要强盛起来的官方理由。阿鲁台不是喜欢给大赵当棋子吗?那不如当个够好了。
  可是摇光还小,必须给他的愤怒宣泄的出口。所以琉璃只讲道理,却让他自己选择。
  如今……可惜了。
  而心中大叹可惜的,不仅是琉璃一个,旁边的袁丹青和精瘦男子同样不忍看这场景。当然不是可怜阿鲁台,却是心疼这样好一只引狼的肥羊啊,白白杀了。要说殿下得有多喜欢琉璃小姐啊,这样能左右大事的任性,也由着她。
  “我们走吧。”只听琉璃轻声道,接着,是低低的惊咦声。
  袁丹青连忙转过头,发现琉璃指着“死了”的阿鲁台,讶然看着摇光。后者呢,笑得一脸小狐狸样。瞬间,袁丹青有种错觉:摇光不是琉璃的弟弟,是他们郡王的。那种算计别人成功后的神情……简直一模一样啊。
  “他没血。”精瘦男子同行半天,这时候终于说出三个字。
  “没死当然没血。”摇光耸耸肩,一脸无所谓,“不过肋骨断没断不知道,毕竟刚才我还挺使劲儿的哪。”又顺脚踢了踢不动的阿鲁台,“这软蛋,是吓死过去了,拿刀刺几下就醒了。”
  “我明明看你……”看到这小子的刀,整柄没入的啊。难道他眼花?不,不可能。
  摇光继续笑,单手拎着那短刀,蹲在地上,猛戳几下。众目睽睽之下,就见那刀刃尽缩入了同样长的刀柄,却原来有机关,是活动的。
  琉璃不禁失笑,居然有失而复得的感觉。
  “这位小爷,您这招跟谁学的?”袁丹青赞叹。
  “从前在乡下,假装杀猪时吓唬小姑娘玩的。”摇光嘿嘿笑。这小子,才多点大就知道哄女孩儿了?再长得这般模样,活脱脱将来要祸国殃民。
  “不过到底有刀尖在外,扎破他的皮肉总有。他感觉疼,又见我凶,就此吓晕。”摇光又轻蔑地看了一眼阿鲁台,目光中有着高贵者天生的骄傲。
  但下一刻,他却露出极为恐惧的神色,捏着鼻子跳出好远,声音压得极低的咒骂着,“娘的,这混蛋太不顶用。居然吓得失禁了。哇呀,牛矢马溺,恶心死你猫小爷了!”
  袁凡青在这时候,显示出萧十一身边第一能臣、信臣的实力。当机立断,一边捂着鼻子迅速撤退,一边指着那精瘦男子道,“时候不早,我掩护水小姐和猫小爷离开。那什么,你,把这个鞑靼废物带上。立即!马上!”
  咻咻咻,人影如风。
  那精瘦男子貌似比较忠厚,反应慢了些,才缓过神儿来。包括琉璃在内,地牢里已经没有人了,只得认命。在拎走阿鲁台前,还把怀里一张纸,气愤地扔在床上。
  上面用鞑靼文写着:欺压吾主。必报此仇!
  顺利从地道回到糠地的院子,因嫌阿鲁台太臭,直接扒了衣裳,用床破被子一裹,被某黑衣人扛走了。这处院子,相信很快会因地道而引来官兵,自然弃之不用。
  琉璃并不问阿鲁台的去处。显然萧十一做了两手准备。若摇光把阿鲁台杀了,尸体就丢在地牢里,一了百了。至于如何善后,那就是一桩无头公案,谁当替罪羊,谁能脱身。各凭本事罢了。留的那封鞑靼文的信,是为迷惑视听。
  萧左定然是不信的,但算是给他一个台阶,令他不至为此大开杀戒,牵连到此处兵司衙门的人。而若琉璃和摇光够“理智”。萧十一自然就得想办法连夜把阿鲁台送走,不然过一两个时辰事发封城,阿鲁台就又成“死”的了。
  萧十一自己有情报网络和路线,和漕帮结为盟友后,两下里都是如虎添翼。下面的事,就算要与漕帮合作,自然也是与石头联络,与她再没有干系。
  她好奇的是,摇光怎么改了主意?
  “他与我有杀父之仇,为人子者,本应当手刃之。”摇光收敛起那幅粗鲁又狠坏的兵痞子样,斯斯文文的对琉璃解释,“可是大局为重这四个字,弟弟虽然年纪还小,却也明白,所以就想了这么一招,也算我杀阿鲁台一次。姐姐,我装得很像吧?也确实把他吓死过去了啊。”
  “摇光长大了,以后可以保护姐姐了。”琉璃握着摇光的手,目中有湿意。还是那么小的孩子,放在现代连小学还没毕业呢。他背负这么多负面情绪就算了,还要懂得取舍,放弃自己的真实心意,怎么不叫人心疼呢?
  “水小姐心善,就算是对坏人也不愿意虐杀。”旁边的袁丹青插嘴,“正如我们郡王所说的那样,人死,就什么都没了,什么都了结了。不过,阿鲁台怕是要受些罪。至少要保证,他以后再不能多嘴。”
  “我明白。”琉璃点头,“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让阿鲁台闭嘴不是虐杀,是战略。”阿鲁台是作为引人争食的肉饵回鞑靼去,可不是让他乱说话的,他已经知道得太多了。
  “那请小姐先歇着吧?”袁凡青躬身退下,“大约天不亮,城里就要乱了。”
  琉璃点头,又对摇光说,“你也先下去,有什么事,明天早上再说。”
  “咱们什么时候回府?”摇光有点不情愿。
  “快过年了,乱个几天就会平息,那时再走才安全。放心,萧左再怎么样,也不会让百姓过不了年。对大赵的平民们而言,年是最重要的节日。”
  “好吧,那姐姐也早点睡。”
  此时,他们姐弟二人是在临山郡王府里,从糠地出来,直接到的这儿。水府那边的钉子眼线多,大半夜的回不去。而当全城搜捕,吉祥号又不安全,所以只能暂居于此。
  
    第五十八章 两只少年

  其实住在临山郡王府,琉璃是有点紧张的,怕萧十一借机亲近。
  不过她实在有点想多,在郡王府逗留了三天,虽然好吃好喝的被供着,还有两个明显会武的丫头尽心侍候,却连萧十一的影子都没见着。想想,又觉得自己可笑。
  阿鲁台在大赵的都城,在萧左的眼皮子低下失踪,萧左得多么震怒啊,追剿措施必然前所未有的严厉!萧左是愚蠢,但那是相较萧十一而言。若以平常眼光看,也不能算草包皇帝。而萧十一看似闲散,是个除了吃喝玩乐外,什么也不管的花花公子,实则手下一大摊子事,又在这么重要的关头,哪来的时间和精力来缠磨她?
  这让她感觉很轻松,好像拢在心头的迷雾都散开了。到这时候她才明白,原来爱情这种事情,给了现在的她十足压力。以目前的情况而言,真的不适合谈情说爱。她不是能心分几处的伶俐人,她只能在同一时间里,一根筋的做一件事。
  如今没别的,只两个字:复仇!
  但不被打扰的在郡王府住了三天后,她也发现了些事情。一就是萧十一貌似特别喜欢空旷的地方,喜欢享受近乎于冷漠的孤独。
  她住的地方就在萧十一所住主院的侧跨院,地方大,但侍候的人极少,花木也少,而且管理得特别严格。她注意过,平时别说普通的仆人过来,就算靠近也是不允许的。据说,是因为临山郡王在这里摆了桃花阵和财阵,人多就气息杂乱,坏了他的风水。只有特殊时辰出生的下仆,才可以进来打扫侍候。
  她不知道,他是怎么用这种说词把萧左也蒙了的,总之来过几次,这次又住了几天。倒是安静得很,也安全得很,除了几个郡王府的心腹,没见过生脸儿。
  但。这是她有弟弟陪同的情况下,是只独处几天的情况下,萧十一平时都是自己,长年累月的自己,就连萧蛮和袁凡青也不经常过来,难道他就不感觉孤单吗?整个主宅孤单凄清,倒是桃花潭那个销金窟、风流地,像是他的家似的。
  “我十一哥说了,孤单会提醒他,活着就要靠自己。就连这举头三尺的青天。也是指望不上的。”萧蛮告诉琉璃。这得是多么孤决惨痛的经历,才造就他这样的性子。可是若有时间和机会的话,他却喜欢黏着她。而他喧嚣嚣张的外表下,事实上内心极其宁静。
  这个男人,实在是太双面了!
  第二个发现就是:这几天来她没有觉得寂寞。不仅因为摇光在,还因为萧蛮这小子除了睡觉以外,几乎整天都耗在琉璃这儿。开始还是冲着琉璃来的,围着她转,嘴甜,笑也甜。但短短不到两个时辰,他的目标就改换成了摇光。坚定不移的!
  两“只”少年,简直火星撞地球。
  不知道是不是雄性生物都有很强的独占心理,不管是不是年幼,反正两个少年都是如此出色,摇光对萧蛮的出现,表现得非常不爽。本来么。姐姐是我的,凭什么你来撒娇卖乖?扭股糖一样往姐姐身上死贴,那是我霍摇光的专利好不好?我的姐姐,自然只能疼爱我一个,不是什么外面来的人都可以分一杯羹的!偏偏。他的身份不能让太多人知道,萧蛮又是明显不知其中细节的,只以为摇光是个小厮,言语间有些不尊重。
  所谓屁股决定脑袋,每个人的位置不同,决定他们的想法也不同,倒不是善恶的问题。
  萧蛮对摇光也很不服气,你说你一个下仆,天天在小姐面前腻乎什么?我这是保护琉璃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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