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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部分

女神生活完全攻略 作者:山月(晋江vip2013-04-18完结,不伦之恋)-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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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拿起了我的弓箭,走下了奥林匹斯山。
  
  都说心情不好的时候旅游可以放松心情,也许我这段时间太闲了,才生出了那么多乱七八糟的想法,我也应该出来走走,也就没那么可以纠结的事情了,说不定等我回去的时候福玻斯自己已经想通了呢,我努力往着乐观的方向想。
  
  此时的人间已经发展出了一个一个小的城邦,高高的城墙让这些小的城邦自成一派,但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该有的一样不少,还有那独特的城邦制度,在我的眼里那就是充满了异域风情啊。
  
  我用神力掩盖住了真实的容貌,要知道神庙里面的雕像,不知道那些人类是怎么整出来的,真尼玛像……
  
  换了一张脸,再用哈迪斯送我的一个小道具隔绝了身上的气息,换上了普通的亚麻布的长裙,与周围来来往往的行人无异,混在人群中,走进了一个城邦的大门。
  
  拦在门口的侍卫在我缴纳了入城费用后大手一挥,顺利地放行了,我现在的容貌放到人堆里估计一抓一大把,没有什么值得人注意的。
  
  随着人群进了城,宽阔的街道人们脸上洋溢着热情的笑容,我走在热热闹闹的街市上,看着一个个贩卖货物的小摊主极力推荐自家的产品,街上人来人往,这与奥林匹斯山上截然不同的风景,让我有了一种怀念的感觉,我有多久没有逛街了啊……我都感觉自己不像一个女人了!
  
  QAQ想当初我也曾挽着闺蜜的手,蹬着高跟鞋杀过一条街,然后大包小包的回家……现在这样,真是丢脸啊!
  
  周围的小贩热情地招呼着来来往往的路人,我很想告诉他们,你们别这么卖力了,我身上一个铜板也没有……真的……谁闲着没事睡觉会带铜板啊!而专属于十二主神的空间我还没有试验过,里面空空荡荡……啥也没有……
  
  哈迪斯和安菲给的土特产全部都藏在了我的小金库里,现在我无比地后悔,我怎么就忘了逃家必备的玛尼呢?果然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过得太久了吗?不对……我这不是逃家,我这叫出门散心,叫出门旅游,总之就不是逃家!这么没品的事情怎么可能是我干的。 
  
  “卖买披肩了~皮毛披肩~既时尚又保暖!凸显您的高贵气质!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啊!”一个不那么和谐的吆喝声从一边传来。
  
  皮毛披肩?还时尚?在这个年代皮草不是时尚的代表哦亲!我在心里吐槽。
  
  这是一个以打猎和农耕为主的时代,所以这里并不缺少动物的皮毛,这里的人甚至还更加喜欢美丽的布料一些。
  
  我这么想着,却还是转过头来看向了那个吆喝的人……手中拿着的披肩……
  
  次奥!!!又见一个革命好同志!!!
  
  这个披肩做工精细,皮毛厚实,剪裁得体,只是……
  
  短款,加无袖……
  
  哥们!!!你找到组织了!!!
  
  我朝着那个买皮毛的家伙走去,瞅着他黑发黑眼的样子越看越顺眼,操着跟安菲一起练的中文,说:“你好。”
  
  那汉子傻呆呆地看着我,手上还捧着那短款无袖白色皮毛小马甲,说:“你好。”
  
  我继续客套:“吃了没?”
  
  “吃了。”
  
  “今天天气不错。”
  
  “是挺好的。”
  
  “你来多久了?”
  
  “十八年了。”
  
  果然是一条好汉啊,我激动地冲着他点了点头。 
  
  突然,那汉子似乎是回过神来了,饱含热泪地看着我:“你呢?来这儿几年了?”
  
  我噎了一下,然后眼神坚定地回答道:“十六年!”老娘是永远的十六岁!这一点毋庸置疑!质疑者拖去冥界给哈迪斯十八层地狱吹冷风。
  
  “这日子……真是太难了啊!我叫程鹏宇,你呢?”男子的眼睛亮了,似乎很是兴奋的模样。
  
  “我叫……沈瑜!”麻蛋……我忘了我叫啥了,这日子有点久远了!QAQ 话说我有没有在安菲那里备份我的名字呢?
  
  “小瑜,很高兴认识你!”那汉子,也就是程鹏宇伸出了手。
  
  我也开心地和他握了握:“我也是。”也许我该告诉安菲这里有个革命好同志?唔……还是先观察一段时间吧!
  
  程鹏宇听说我身无分文之后热情地邀请我去他家,我顿时心花怒放,果然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啊!
  
  我兴高采烈地决定去朋友家蹭吃蹭喝了!总算不用躲在露天小角落过夜了,还能就近观察一下这个革命同志是不是好同志!如果这家伙通过考核,我就带着安菲来和他认识。
  
  我果然英明神武啊!

 58第58章

    程鹏宇是个很热情的男生……也许不能说是男生了;他加上上辈子已经快四十了,但是他依旧看上去很乐观,他见到我似乎很开心,一路上他都在和我说他的梦想。

    “你要造船回家?”我瞪大了眼睛。没错,程鹏宇的人生规划很具有目的性,打猎→卖猎物赚钱→存钱请人造船。

    “是啊;我怎么着也要回去看看;现在回去说不定能弄个开国元勋当当;也许我还可以传下一道开过圣旨,灭了霓虹什么的。”程鹏宇咧着嘴笑。

    我看着他傻乎乎的笑,觉得其实程鹏宇挺帅的。

    “如果你造了船结果发现找不到回家的路呢?”我紧紧盯着程鹏宇,说实话;我真的不想打击他,但是……安菲那丫的是海后啊混蛋,海上有几个岛屿她最清楚了,而她探查的结果就是,这片大陆并的格局完全不是我们曾经熟悉的那几大洲几大洋,这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

    “那就继续找。”程鹏宇愣了一下,随即想也没想地回答道。

    我看着程鹏宇坚定的眼神,突然间不知道说什么了,程鹏宇,你真帅!

    “那我们快些赚钱造船吧!”我燃烧起了满满的斗志,赚钱神马的,最爱了!

    “好!我们先去打猎!”程鹏宇兴致也来了,脚底生风,走得飞快。

    我觉得其实我还是不要告诉他其实我手臂上有银镯和金环,都是纯的,其实我也是有钱人啊,不,是神,我神殿里的雕像还镀了层金,刮下来也是钱啊,我还有供奉,这相当于公务员待遇啊……

    我看着前面看起来很是兴奋的程鹏宇,还是决定什么也不说了,我不能打扰人家的雅兴啊,观棋不语真君子啊!

    这年头,赚点钱不容易啊。

    我看着程鹏宇家简陋的房屋如是想到,还好他当时造房子的时候还知道多造一个卧室,因为总有些行人会来借宿,这也算一种风俗了吧,所以每家每户通常都准备了客房,这个年代的人们还是挺淳朴的。

    程鹏宇帮着收拾了屋子,我就成功地入住革命同志的家里了,开始了我的就近观察生活。

    在程鹏宇出了屋子后,我躺在了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难受地翻着身,总感觉少了点啥,于是抱着被子,在上面蹭了蹭,可是还是觉得不对味……

    我叹了口气,平躺着,看着这不那么精美的屋顶,开始怀念我的宫殿的大床,我的舒服的被子,精美的穹顶……好吧,我承认,还有福玻斯……

    一天不见,怪想念的,我翻了个身,侧着枕着自己的手臂,不知道福玻斯有没有发现我离家出走了?哦谢特,我在想什么,他发不发现管我啥事!我重新躺好,用被子蒙住头。

    明天还要打猎,我要睡觉!早睡早起,有益身体!我在心里这么告诉自己,我现在应该很困了……然后慢慢闭上双眼,全身放松……

    我努力催眠着我自己,可是没一会儿,我感觉我越来越清醒了……啊啊啊啊啊!!!

    我好烦啊!!!我索性坐起身来,要不去找修谱诺斯治疗失眠?我认真地思考着可行性。

    随后想到修谱诺斯那幸灾乐祸的笑容我泄气地倒回了床上,修谱诺斯那混蛋一定会让我睡上大半年了……

    我就不信没了福玻斯我睡不着了!!!

    我瞅着旁边那个脸盆不错,我一把抄起了旁边的莲蓬往自己头上敲去……

    “砰——”巨大的声响传来,我看着手中破了个洞的脸盆,木头的果然质量差啊!我皱着眉看着手中的脸盆,我现在是应该毁尸灭迹呢还是毁尸灭迹呢?

    “小瑜!”随着一声大吼,程鹏宇踹开了房门,冲了进来……

    程鹏宇嘴角抽搐地看着我手中底已经穿了的厚厚的木质脸盆,说:“你怎么做到的?”

    “你也可以!”我严肃地看着他说道,“这个盆木质疏松,已经老化了吧,随便一敲就破了!”

    所以这绝对不是我的错。

    程鹏宇似乎是想说什么,还是抽搐着嘴角走出了房门,领走前,还体贴地帮我带上了门:“你好好睡!”

    “我睡不着!QAQ”这简直是在戳我的痛点。

    “那你想怎样?”程鹏宇面容憔悴地看着我。

    我知道大半夜扰人清梦并不好,可是我就是睡不着,我可怜兮兮地看着程鹏宇:“如果你弟弟对你表白你会怎样?”

    程鹏宇嘴角抽搐:“我对菊花没有异样的热爱。”

    “……如果你的妹妹对你表白你会怎样?”我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换了个差不多的情景。

    “按照常理,我会拒绝。”程鹏宇斟酌着说道。

    “不过不按常理呢?”我敏锐地发现了漏洞。

    “如果不按常理,我会答应。”程鹏宇一脸严肃。

    “你个禽兽!”我咬牙。

    “这不是不按常理嘛!两情相悦了父母不反对也就行了啊。”程鹏宇摸了摸鼻子,有些不自然地说道:“而且青梅竹马也挺不错啊,再说,神王身后不也是姐弟嘛,社会舆论也无障碍啊。”

    ……所以说,其实这个世界的下限已经被希腊神刷到这么低了吗?

    “你弟弟对你表白了?”程鹏宇明显很感兴趣的样子,八卦之情溢于言表。

    “没有!是安菲的弟弟对她表白了,我在担心她!”对不起安菲……你就暂时帮我背个黑锅吧!

    “安菲?”程鹏宇念了句,然后也不追问,明显是很尊重我隐私,是个绅士!我喜欢!

    “这个社会对这种事情不排斥,我们要融入社会,所以你也不必用异样的眼神看待,你的朋友一定希望能得到你的祝福。而且,当你周围都是神经病的时候,你一个正常人才不正常啊!”程鹏宇耸了耸肩。

    我沉默了,程鹏宇应该是脑补出了我的朋友和弟弟乱X我接受不能然后躲得远远的眼不见为净,这样子的剧情吧?很好很强大!我喜欢!

    程鹏宇见我不说话,说了句“晚安”然后就回自己房里睡去了。

    我抱着膝坐在床上,看着前面的墙壁发呆,原来是我还没有完全融入这个社会吗?我只是不想忘记原本的家乡,这样也不对吗?如果……如果和福玻斯在一起……

    其实我早该明白额不是吗,这片大陆再怎么遵循板块学说,也不可能再出现一个叫华夏的地方……只是我在可笑地自欺欺人,想着以后回到家乡,回到二十一世纪,伪装成一个普通人,再次融入这个社会中,找个普普通通一心一意的男人,生个可爱的,但是会有点小脾气的孩子,过完属于我的普通人的一生,然后转世投胎。

    我抱着膝,一点睡意也没有,就这么杂七杂八地想着以前的事情,想着上辈子的事情,想着这辈子的事情,闭着眼睛,坐了一晚上,直到晨曦的光亮照进了整个卧室,我才掀开被子下床,活动活动有些僵硬的手脚。

    程鹏宇已经起来了,我推门出来的时候正好遇到同样推门出来的他,他打了个哈欠,揉揉乱七八糟的头发,看着我招了招手说:“早。”

    “早。”我也挥了挥手,“今天去打猎?”

    程鹏宇抹了抹打哈欠时候眼角的生理泪水,说:“吃完早饭,然后带上干粮,我们就走吧。”程鹏宇从外面的水缸里舀了一勺水洗漱。

    我这才想起来房间里破了一个洞的木盆……

    程鹏宇洗漱完后不在意地将手中的木勺用水洗了洗,交到我手中,然后说:“你洗漱,我去做饭。”

    我看着手中的木勺,程鹏宇你真善解人意!

    等我看到那浓稠香滑的粥,还有几碟子小菜外加一个煎蛋后,我顿时有了一种求包养的冲动……QAQ这手艺直逼福玻斯啊!但是虽然没有福玻斯火候控制得好,却有一种家乡的味道,果然是我大中华做出来的啊!

    我含着泪吃了早饭,然后学着程鹏宇揣了几个馒头,还有肉干在怀里,包裹里还被程鹏宇放了个木质的水壶,配备齐全,我们朝着森林奔去。

    穿梭在密林中,我疑惑地问:“猎狗呢?”这个问题我昨晚就想问了,没有猎狗,这家伙是怎么打猎的?

    “……死了。”程鹏宇停顿了一下,还是回答了我。

    “对不起。”我这才想到,狗的寿命比人短得多,如果想要养一个能陪你到老的宠物果然还是养乌龟比较好!

    “没事。”程鹏宇挠了挠头,笑着说道,“隔壁街的一个阿公家的狗生了崽子,我们回去的时候可以去领一个回来。”

    “好!”我一直想养宠物来着,可是福玻斯不让,看着那些女神手里抱着的宠物天知道我有多羡慕,所以现在我一定要养个够!这样回去后才不吃亏。

    没错,我已经决定我过段时间就回去了,总是逃跑也不是回事,反正我现在已经想通了,福玻斯就福玻斯吧!就当是我适应社会的重要一步吧!反正赫拉和宙斯也是姐弟不是!这个好榜样就在前头!咳咳,但不是现在……现在我还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办!绝对不是因为心虚才不会去的!

    赚钱计划还没实施呢!!还有程鹏宇!我要怎么告诉他这个世界根本就不会出现一个叫华夏的地方?还有他知不知道羊皮纸呢?

    现在的问题太多了啊!所以我才不是害怕面对福玻斯才不会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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