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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林夏的重生日子+番外 作者:绯毓(起点vip2013-12-04完结)-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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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夏的重生日子》

作者:绯毓

文案:
三十岁的剩女林夏,生日那天再次相亲失败,穿越回到十三岁的时候。
这一次,她要活出一个不一样的人生。
什么?这个戒指是怎么回事,传说中的空间?



正文 001重生了

    当晨曦的第一缕光透过重重天幕,洒在这个宁静的小镇上。小镇也渐渐开始有了生气。

    此时,一缕昏暗的灯光从一户普通人家的窗帘后透出。

    约莫过了半个小时,一旁的侧门被人打开了,从里面走出一个大约十三、四岁的女孩,梳着两个羊角辫。

    只见她神色恍惚的关了门,茫茫然走上马路。

    此时,日头渐渐升高,路上的行人也渐渐多了起来。

    林夏手里拽着一块钱,茫茫然的走在路上,震惊的看着眼前的一切。

    窄窄的柏油路,两旁栽种着并不是很整齐的松柏。才下过雨,路虽大体干了,但坑坑洼洼的柏油路上还是有那么一两个小水洼。

    林夏看着街道两旁熟悉的房屋,脑袋仍是没转过弯来。街道两边俱是一排平房,零落的穿插着一两栋楼房,在晨曦中显得这么的突兀。

    林夏呆呆的看着那老式的可笑的楼房,好半天才意识道这个消息:她,重生了!

    怎么会这样?

    昨天是她28岁的生日,是的,她林夏就是时下最流行的一种类型的人——剩女。

    周围的好友一个个结婚的结婚,生子的生子,可她林夏,过了这么些年,还是一个人单着。

    也被人追过,也谈过一两场的恋爱,可最终都无疾而终。她是个宁缺毋滥的人,宁愿单着,也不愿将就。

    上辈子只是个三流大学的,大学毕业后只工作了几年,再回首时,竟然已经到了28岁。

    她倒还没觉得什么,大学好友却是看不过去了,连着给她安排了几场相亲,没有下文之后,那个好友不屈不饶的给她介绍。说什么这次相亲的这个人,是某只海龟,简直把他夸的天上有地下无的。

    林夏心里虽不以为然,到底是好友的一片心意,还是向她保证了下班一定去赴约,哪知在去的途中……

    这时,林夏已经完全记了起来。

    在去赴约的途中,精力有些不济的她,没有注意到红绿灯的变化。在过马路时,被迎面而来的车给撞了,恍惚间,她似乎看到了一道绿光。

    再次醒来时,却是在十几年前,她的那间小卧室里。

    林夏再次伸出了自己的小手掌,黑黑的,健康的肤色。不再是她那因长期宅在家,而显得苍白的手掌了。

    林夏心里一阵激动,前世她就是个宅女,经常在网络上看关于穿越重生的文章,也幻想过自己穿越后的光景。却从来没想过有,一天这样的事会落在她的身上。

    她握住了拳头,她一定不会辜负上天赐给她的第二次生命。这一世,她要活出一个不一样的人生。

    林夏欢快的看着周围的一切,看着那些斑驳的墙壁,墙壁上的爬山虎,连角落的蜘蛛网都显得这么可爱。

    哦,对了,手里还拿着一块钱呢。这可是她的早餐费,现在一碗面条才五毛钱。以前的她每天都是这样过的,五毛钱的用来吃早餐,剩下五毛钱用来买零食和一些小贴画,那是现在最流行的。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早晨醒来时,由于太过震惊,迷迷糊糊的套了两件衣服在身上。

    一件白色的t恤,一件牛仔喇叭裤,一双大头球鞋。是了,这双鞋子还是她央表姐和她一起去买的,学校的女生大多穿这种鞋子。

    林夏看着自己腿上了喇叭裤和大头鞋,心里一阵嫌恶。汗,这个时候的自己眼光怎么这么差啊!

    这时,一辆白色面包车从身边路过。那无意中的一瞥,让林夏看到镜子中的自己,又是一阵抓狂。

    啊!啊!啊!她居然梳着两个羊角辫,天,她都28岁了。好吧,就算扎着两个羊角辫,也没必要在上面扎两朵小红花吧!

    林夏在心底呻吟了一声,老妈,你真是恶趣味。

    心里想着,忙将手里的一块钱塞到裤兜里,伸手将头上那恶俗的红色花朵取了下来。

    这发型就先让它这样,中午回来在给它拆了,林夏低着头,心里恨恨的想着。

    再抬头时,‘溪水中学’四个大字映入她的眼帘,她到学校了!

    老式的铁门,上面斑驳的锈迹清晰可见,几个穿着t恤的中学生,正骑着单车想往里面走,却被看门的王大爷给拦了下来。

    被王大爷训斥了一顿后,都下了车,乖乖的推着车往停车场行去。

    王大爷见那几个学生听了话,便转身进了室。那几个学生见王大爷进去了,又骑上了车子,扬长而去。

    欢快的口哨声响彻整个不大的校园,林夏面带微笑的看着这一切,心里乐不可支,果然是青春无敌!

    这时,一只手搭在了她的肩膀上,耳边传来既熟悉又陌生的声音,“林夏,在想什么呢?叫你老半天了,都没反应。”

    林夏转过头,见到了一张稚嫩的脸,正是她的好朋友,任洁。

    “林夏,你怎么了,瞅着我干嘛?”任洁伸手在她面前晃了晃,“对了,昨天老师布置的作业你写没,我只顾记单词,忘记了其他作业,等会儿把你的作业给我参照下。”

    什么?还有作业?林夏不动声色的想着,无意道:“哪里有什么作业,我怎么不知道,不会是你记错了吧!”

    “天啊!你不会忘记了吧!她昨天布置的英文听写啊!我服了你了,miss张布置的作业你也敢忘记,你不想活了吧!早上第一节课就是她的,咱们快点进去吧!趁早自习,还可以多记几个单词。”

    林夏同她一起往教室走去,不动声色道:“你昨天晚上看书了么,记了几个单词?”

    因为林夏初中、高中都很单纯,所以她交的朋友也都是这种类型,没一点儿心计。想从她们的嘴里套话,是再简单不过的了。

    “miss张的作业你都能忘记,真是牛人。我昨天可是废寝忘食啊,记下了所有的单词。”任洁颇带一点炫耀的说道:“对了,你要是不知道,可以问你的同桌杨艳菊么,她英文可好的很。不过,前提是你没有被miss张叫到上头去默写,嘿嘿!对了,还有生物练习册,今天早上要交的。”

    林夏心下了然,“上头”自然是指上讲台默写。林夏沉默的想着,却听任洁道:“诶,我发现你今天怎么怪怪的,话怎么这么少了啊!”

    “哦,昨天看电视看的太晚了,睡的迟了,今天没缓过神。”

    任洁了然的看了她一眼,“明白明白,我也想看啊,可惜铁腕张的作业不能不做。诶林夏,你行啊!居然顶风作案,佩服,待会可得给我好好讲讲昨天的电视剧。我这一天没看,心里老惦记着呢?”

    “好。”林夏点了点头,脸色平静,心里却在苦笑,她压根儿就不知道现在流行什么电视剧,这叫她怎么讲。

    “铃……铃……”上课铃响了,两人对望一眼,快走了几步,闪进了教室。

    林夏走进教室,就看到了短发的杨艳菊,忙快走了几步,在她身边空位上坐下了。

    刚坐好,miss张就踩着高跟鞋咚咚咚的走了进来。

    林夏仔细打量着miss张,只觉得一切都是这么新奇。她穿着一件米白色衬衣,黑色西装裤,陪着一双黑皮鞋,看上去十分年轻。

    林夏粗粗扫了一眼周围同学的穿着,发现大多和她穿的一样,心下也就松了口气。然后便乐不可支起来,看来大家都一样的挫吗?

    林夏又抬起头打量了一下miss张,本来很普通的套装,现在在这个有些破旧的教室里,显得这么摩登。

    林夏心里这般想着,miss张却已经开口了,“rningcass;昨天我布置了默写的任务,希望等下同学们已经准备好了。当然就是你没准备也没关系,只要你能在今天早读课将我昨天学过的单词都记下来,就ok了。好了,不耽误大家的时间了,现在开始吧!”

    miss张话音刚落,教室就响起的读书声,当然不是朗朗的,倒像是菜市场嘈杂的很。

    林夏看了看自己的桌面,上面堆满了课本。她大致的翻了翻,语文,数学,生物,哦,英语在这里。

    她将英语书抽了出来,翻开了封面,嘴角抽了抽。英文书的扉页上写着一个龙飞凤舞的英文名ivy,这是她无聊时为自己取的一个英文名字,当然仅限她一个知道而已。

    林夏万分想将这个英文名用透明胶带给扯掉,但看了一眼在讲台上虎视眈眈的扫视着全班的miss张,心里默默放弃了这一想法。

    她将书本翻到课文后面的单词表,细细看了看,心下满意。虽然她英文一直不怎么样,课后也不怎么爱学习,但她还是一个挺乖的学生,上课都有乖乖听讲,认真记笔记。这不,最新一单元的单词上都有标注。

    只是那些狗爬字,让现在的林夏不敢恭维。明明每一笔都写的极其认真,怎么合在一起就觉得这么怪异呢?

    林夏现在的字和从前的字也并没有太大的不同,不过是稍稍好了这么一丁点儿。

    林夏看着这稚嫩的字体,心下暗想道:一定要练练这一手狗爬字,看着也太打击人了。

    然后粗粗的扫了一遍单词,还行,都是一些最基本的,对现在过了四级的她而言,很是简单。

    这个橘子orange,西瓜,林夏就这么饶有兴致的看着简单的单词,一早读的时光也就这么不知不觉的过去了。

正文 002老朋友

    “铃铃铃……”下课的铃声响起,教室里瞬时骚动了起来。

    林夏的桌子正好在三组靠着走廊的地方,任洁和任霞相携走到林夏的桌边,“林夏快点,去吃早餐了,去迟了人很多很难挤进去。”

    “哦”林夏放了手里的书,跟着两人往教室外面走去。

    她早就忘记了要在哪里吃早餐,等到三人到了地方,下面条的小摊子前早就挤满了一堆人。林夏瞧着,不由感叹道:中国果然就是人口多,大家都喜欢争先,唯恐落在人家后头了。

    不由叹道:人可真多。

    任洁垫着脚往人群里使劲儿瞅着,随口道:只要到了吃早餐的时候,人一直都这么多。不过,咱们有妙招。”

    说完,便‘哈哈’了两声,“李静,这儿,李静……”

    然后,林夏便见着从人群里挤出来一个瘦瘦的女孩儿,一手提着四个塑料袋装的面条,抓着四双筷子,一手抱着四个瓷碗,嘴里念叨道:“诶,我说你们倒是过来接一下啊!”

    任洁快走了几步,结果她手中的碗,“辛苦了,辛苦了。”任霞也接过她手里的面条和筷子。

    李静甩了甩手,“知道我辛苦也不来帮一把手,诶,幸好我机敏跑的快,现在人可真多。”

    林夏看了看面摊前人头涌动的情形,心下咋舌:这人可是越来越多了,而从教学楼里还不断有学生往这边赶来。

    任洁抱着一摞碗,道:“咱们别站在这里了,走,到老地方去,我可是真的饿了。今天早上又复习了一遍单词,这读书可真是个体力活。”

    话音刚落,三人就听见任洁的肚子咕噜噜的响了。几人对视一眼,哈哈笑了起来,任洁也不以为意。

    直接将塑料袋和面一起放在碗里面,大家也就吃了起来。这是这个小镇现在最时兴的吃面条的方法,以前大家都直接用瓷碗。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人们听说大家都用那碗,不干净,便用透明塑料袋套了碗,在将面条下在碗里。

    “对了……”任洁咽下嘴里的面条,“林夏,你不是说昨天看了最新的一集么,快给我们大家讲讲。”

    电视剧,完了,现在流行什么电视剧?林夏吃着面条,不动声色的想道。

    李静笑道:“行啊你,这么危急时刻,你都临危不惧,可真是沉着冷静。”

    林夏看着面前的三个小伙伴,心下感慨万分。

    她们四个在初中是关系最好的,可惜自从中考过后,任霞因没有考上,便辍了学,后来更是早早结婚生子。

    任洁和李静虽也考上了高中,也没有继续读下去,也都相继结婚生子了。林夏心里虽然惋惜,但却也没有办法。

    这个小镇就是这样,没读书的女孩子,都早早的嫁人生子了。就像是一股风潮,若你不遵守,便会成为这个小镇的异类。

    她们四个成绩都不算好,但林夏家住在这个小镇的主街上,她们三个则住在溪水镇旗下的各个村子里。所以林夏是里面最幸福的,因为她能够一直读书到大学。

    街上的人都比村子里的人多了一丝开明,也少了些重男轻女,在加上大家都爱攀比,比家产,比孩子的长相,成绩,什么都比。因此林夏在中考后,她家也就一咬牙,给她买进了县一中。

    林夏虽不是聪明的孩子,可县一中的教学条件毕竟比其他中学要好的多。因此,高考过后,林夏也就堪堪考了个三流大学。

    林家虽不甚满意,究竟是娃自己考上了,也便出了钱,让她读了个大学。

    “林夏,林夏……”林夏回过神,便看到任洁奇怪的瞅着她,“你在想什么呢?”

    林夏笑道:“在想刚才的单词,希望miss张别让我上去默写啊!”

    说到单词,几个人都恹恹的。

    任洁将碗里最后几根面条放进嘴里,“咱们还是快点去看书吧,电视剧等下课了在讲。”

    林夏点了点头,放了碗筷,跟着大部队,往教室走去。

    四人到了教室,林夏这才发现教室里居然坐了百分之七十的人。

    林夏心有戚戚的想到:miss张果然是有女王的气场啊!瞧这些乖乖坐在座位上默写的童鞋们,在想想她读大学时上课的情景。果然,还是小孩子好教育一些。

    回到座位,林夏发现杨艳菊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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