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贝儿(穿越时空)-第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随着被子的起伏蜿蜒成美丽的波浪。
奇怪,沈风的头发又变长了,沈风好奇地伸手去抚摸,然后惊讶地看到那只属于自己的、伴随了他二十四年的手。
他一颗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狂喜得想大叫,却呆愣愣地发不出声音。
过了半晌,他才闭上眼睛,小心翼翼地触摸自己的胸部耶!那讨厌的柔软的滑嫩的如鸽子般的隆起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浑厚宽广的胸膛!
玉帝王母阎罗王!佛祖观音灶王爷!
我终于又变回来真真正正的男人了!
呜……果然上天有眼,想我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气死宋玉,妒刹潘安,天下无双,举世无两的万人超级大帅哥怎么可能变成娘娘腔的人妖呢!
呜……皇天有眼,后土有灵,改日我一定多多烧香,愿你们仙福永享……
天啊!地啊!神啊!爹啊!娘啊!
我呀呀呀呀呼嘿!
沈风从床上一跃而下,想手舞足蹈一番,结果双腿一软,跪倒地上,跌在厚厚的羊毛地毯上,发出“噗”一声闷响,痛得他嘴巴歪了一歪。
伏在床上睡得正香的黎一帆被这动静惊醒,茫然地睁开了眼睛,目无焦距地望着沈风发呆,然后突然凑近过来,用手放到沈风的鼻翼下,当热热的呼吸触到他的手时,他像被针扎一样跳起来:“天啊!你真的活过来了!”
黎一帆急冲冲的掏出手机:“龙,那个混蛋醒来了!真的!你快来吧!”
“谁是混蛋?”沈风叫起来,“勾引我弟弟的家伙,你才是小坏蛋!”
“你说谁?”黎一帆阴阴的声音,沈风果然不是好鸟,不醒还好,一醒来就惹他火大!
沈风痞痞地笑起来:“小帆帆,你跟帅气迷人了,我更爱你了耶。”
黎一帆只穿了件白色POLO衫,一条洗得有点发白的谈蓝色牛仔裤,一件深蓝色长袖T恤被他随手搭在肩上,浓黑的头发
,面庞瘦削、俊美,愈是朴素,愈是让人对他的天生丽质惊艳不已。
沈风花痴一样地盯着他,直到一双大手捂组住他的大眼睛。
“不准视好我老婆!”一个黑铁石声音响起,伴随着大手特有的质感,让沈风几乎瞬间就热泪盈眶。
“龙……”拖着长长的鼻音,叫出这个在世上自己第三爱的男人的名字,沈风突然有种承受不住的感觉。
他和龙野岸兄弟两,一母所生,却差别明显。
龙野岸继承了母亲执着的感情,他却继承了母亲潇洒多情,可,情到多是情转薄,他在世人眼中便成了游戏人间的花花公子。
实则在过去的二十几年里,真正让他动心的只有三个人,且都是男子。
父亲是最早的恋之萌芽吧,然后是海仓浪,即而是龙野岸。
可这三个人都和自己有特殊的亲近关系,注定了无法成为恋人,聪明如他,自然只有将所有的浓情化为对父亲的尊重,对海仓浪的崇慕,对龙野岸的手足关爱之情。
父亲说的对,有些事谁也怨不得,只能怪造物弄人。
对于这三个人,沈风即使再有痴心妄想又能怎样呢?
日子在笑声中过去,暗夜中的挣扎无人知晓。
“龙……”转过身,埋首在比自己高一头之多的弟弟的肩窝里。沈风只能一遍遍地叫着对方的名字,再也说不出任何思念的话语。
“呜哇……你终于醒了……呜哇……哇哇……”龙野岸窝憋着一张堪称世界第一名摸的脸,像颗大头菜一样哭起了鼻子,不管黎一帆再怎么教育他男儿有泪不轻弹,该弹的时候还是照弹不误,并且一弹起来就有大雨之势。
本来相当感人的兄弟重逢场景,被龙野岸这么惊天动地的嚎啕一哭,搅的全没有了气氛。
这样的结果就是沈风不得不忘记自己的多愁善感,像哄小孩一样的拍着龙野岸的背说:“乖啊,不哭,不哭,我醒了,你来了,万事如意,我们应该高兴啊,你说是不是?对了,你来这里也蛮久了,你在靠什么养家糊口啊?”想起自己被乔治逼迫追债的惨状,沈风就迫切的想知道小弟的现状。
龙野岸抬起头来,忽然涨红了脸:“我、我、我……”
“我什么?”
自从认识龙野岸也接近10年了,沈风还从来没见过如此别扭的他,不由大为好奇,而仔细大量一番久别重逢的家伙,才赫然发现发变化很大。
面庞依然雕塑般英俊,身材依然傲视群雄般的无可挑剔,只是眼神澄澈而宁静了,那头曾让黎一帆惊艳的长发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刚过肩头的中长发,潇洒而俊美袭人,较之以往,魅力更是无人可敌。
唉!
沈风暗暗叹息,看来恋爱中的男人才是最美丽的。
“我、我、我……”龙野岸全然不顾自己俊美的形象,紧邹眉,涨红着脸像个藏起心爱玩具不给大人看到小孩。
“他现在是家庭煮夫兼我的贴身保镖。站在一旁像个女王般高高在上的黎一帆闲闲地说。
“啊!“沈风瞪大了眼睛,完全不敢相信。
想当初,龙野岸可是一连饭碗都不想自己端的人耶!
“呃……因为一烦工作太忙了,每天看他辛苦成那个样子,我觉得好心疼,再说我现在又做不了其他的事,就只有尽量能帮他什么就做什么咯。”龙野岸呜呜哝哝地解释着,一个大男人做这种事真是让他汗颜,又是在自己西乃的家人面前,呜……
沈风意味深长地看向黎一帆,黎一帆却一副理所当然的架势,真是气煞人也!想他宝贝的亲爱的弟弟怎么可以做这些鸡零狗碎的活?以前他在“镜湖山庄”可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大少爷耶!
“我们还是回家吧,在这里可没什么好玩的。”黎一帆甩给义愤填膺的沈风一个凉凉的背影,抢先出门了。
而龙野岸也立即像个忠诚的小狗一样跟了上去,然后回头招呼沈风:“小风,走啊,回家了!”
回家了……
多么甜蜜温馨的话,可沈风知道“此”家已非“彼”家。
因为沈风的情况特殊,黎一帆拒绝了医生要求再观察的要求,很快办完了出院手续。
沈风以为自己还在纽约,出了医院到达外面,看到奇异的景色才觉得不对:“小帆帆,这里是哪里啊?”
“佛蒙特(MERMOZT),位于美国的东北部,我们现在不在中国本土,而是远远相隔了一个太平洋的国度。”黎一帆简要的解释着。
“哦,了解,请问这里距离纽约远吗?”
一句话引得其余二位同时扭头看他。
“喂!小心开车,我可不想成为车下亡魂。”沈风拍拍黎一帆的肩。
“小风,你怎么知道纽约?好像你对这个世界很了解。”龙野岸率先发问。
“那是,我知道纽约是一个狂欢大苹果,曼哈顿区最繁华,自由女神是美国的精神象征,还知道第四十二街是风月场所。”沈风侃侃而谈,“我还会说英语呢!”
“沈风!”不仅龙野岸吃惊,黎一帆更是一头雾水,现代人回到古代还好说,多少学过一点历史,懂得一些古代常识,可古代来到现代,居然也什么都懂,难免不成是未卜先知?
这也太夸张了把吧:“呵呵呵……”沈风又发出他那特有的、被龙野岸怒斥为苍蝇般的怪笑,不知道把他真实的经历向这两个笨蛋讲一遍,他们会不会吓到车底下去?
“我现在饿了,把我喂饱再说!”
“切”黎一帆和龙野岸同时送他两对卫生眼。
“哦呵呵呵……”沈风依然自得其乐,调教他的人本来就是他的娱乐。
佛蒙特,也在美国,应该距离纽约很近吧?不知道那个小混蛋和沈枫到底怎样了?
沈枫啊,你千万要好好的。否则我就要成千古罪人了。自己想救人,却把你送上了暗器的锋口上……
黎一帆原来居住在香港,但龙野岸实在忍受不了那中狭窄相拥挤的闹市,像野生动物园的他渴望安宁的大自然,并为此郁郁不欢。
再三考虑之下,黎一帆才选择了距离繁华之都比较近的佛蒙特,在迁移时也把一直昏睡不醒的沈风原身带到了美国。
黎一帆的家是一幢两层楼的乳白色小楼,楼顶有个像红色蘑菇一样的小帽子,楼前有绿色的草坪,有木板钉制的篱笆,楼后有花园,还有一个中等的游泳池,算是富人家才住的起的别墅。
沈风一边好奇地东看西看,一边啧啧地说:“龙,看来你真的娶到一个好老婆,有怎么漂亮的房子住。”
一想起乔治家拥挤不堪的房间(其实还好啦,是普通人居住的公寓,只是无法与“枫桥夜泊”与黎一帆家相比而已),沈风就自觉无比的凄凉,为什么龙就这么好运呢?老人说:女怕嫁错郎,嫁错就一辈子吃糟糠受风霜。看起来男人也是如此啊,有个好老婆比什么都强。
“当然,”龙野岸沾沾自喜着,“一帆是最棒的。”
黎一帆幽雅地一笑:“龙也是最好的,沈风,你进来看看就明白了。”
进入房间之后,沈风怀疑自己是不是进入了童话世界?
那些现代世界中常见的规规矩矩的直线条和没有人情味的冰冷组合构成的空间不见了,展现在他眼前的是一个充满色彩,舒适感和卡通宝贝的梦幻国度。
大胆的配色是属于儿童特有的丰富和夸张:红配绿,紫色配橘色,深蓝配嫩黄……
“这些东西都是龙张罗的。”黎一帆微笑着说,他原来的房间只有黑白两色,很有格调很有品位却独独少了人气。
龙野岸拼命搜罗色泽温暖明亮的玩偶,对各式各样的卡通动物情有独钟,结果搞得现在的房间里只有卡哇伊这个词可以形容。
看着这样的房间,像苍蝇一般聒噪的沈风也无话可说了。
唉!
他再次发出一声感慨,陷入爱情的人啊,果然够疯狂,甚至能改变的面目全非。
“每天早晨睁开眼,我和一帆的对抗就开始了。一帆总是命令我马上去把胡子刮掉,可我每次都觉得不怎么长,得过且过就行了,一帆送我一个相当精美的刮胡刀,还是用银盒装着呢,可惜直到现在还是原封未动。一帆没办法,只好迁就我……”龙野岸像个诡计得逞的孩子般洋洋自得着,可在别人的眼中却变成幸福男人的喃喃自语。
“家里用的灯泡,各种型号的螺丝刀,还有宠物食品和花园里要用的肥料,我都会留心购买作为备用,如果一帆不工作了,我会为他做早餐,然后一起看卡通,或者在阳台上喝杯无咖啡因的饮料,这一定会让我的心情像阳光般美好。”
沈风越听越想呕吐,天啊,堂堂大唐的文武状元就这样沦落成了一个黄脸婆,居然还洋洋自得沉醉不已,这、这、这个世界啊……
可是再听下去,那无形中溢出的满满幸福让沈风越来越不是个滋味,他是不是已成了这个家中多余的人?
这种时候,他就愈发思念起乔治那个小混蛋了……
“你确定那个人是里昂贝宁吗?”酒足饭饱之后,听沈风把他离奇经历娓娓到来,最后黎一帆沉默了一会才问。
“是的。他身上有一种特别的属于黑暗的气质,应该是个人物吧如果有些名头的话,我想几有可能认得他。”在看到弟弟已经找的幸福的归属之后,沈风开始着急乔治那边的事。
“何止出名,而是鼎鼎大名如雷贯耳。”黎一帆苦笑一声,沈风真的是个惹祸精,什么人不好惹,偏偏遇到一个那个盖世魔王。
“哦哦哦!”问题越大事情越复杂人物越难缠,沈风就会越干兴趣,“说说他是什么来头?”
“简言而之,类似于古代江湖中的武林盟主或者黑道魁首,势力之大遍部全世界各个角落。”黎一帆说。
“哦哦哦!”沈风愈加兴奋,兴奋到两眼放光,“那更应该拜访一下他,龙,你觉得呢?”
“没问题。”龙野岸微笑着说,此时的他才像沈风记忆中的弟弟。
黎一帆按住鬓角,面对两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中古人,他实在是没辙。
“有没有个正当理由拜访他呢?”沈风并不是冲动派,兴奋是一回事,具体实施又是另外一回事,“小帆帆,我知道你很厉害的。”
黎一帆叹口气:“好象我所有的工作都在为你做准备。很巧的,前几天,贝宁先生的管家找到我,要为里昂贝宁设计一套礼服,出席他儿子的百日宴。”
“他答应了是不是?”沈风微微沉思,很认真地说,“可你只是个小裁缝,做好衣服他们自会派人来取,而我想进入他家,我要看探一下沈枫与乔治,再做下一步打算。”
“什么叫小裁缝?”黎一帆瞪大了眼睛,“是他们来求我耶!并发了宴会邀请函,可带伴侣一起赴宴。不过,我现在没兴趣帮你了,你去在大牌人物吧。”
“哎呀,不要这么说嘛,365行,行行出状元,我知道小帆帆是裁缝天皇,呵呵呵……去嘛”
硬也好,软也好,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呵呵呵在……这世上还没有我们沈大公子想做却做不成的事!
裁缝天皇……
黎一帆全身无力,拿这只苍蝇毫无办法。
“你确定要去?那两个人值得你这么做吗?”黎一帆再次追问。
“值得。”沈风轻轻地回答,一贯嬉笑怒骂的脸上浮现前所未有的认真与執着。
黎一帆与龙野岸对视了一眼
,无声中已达成了默契。
深夜。
时代广场上只有零星的几个人在游荡,据圈内人士讲,这里深夜是某些特殊群体的聚集地。
乔治躺在路边的椅子上,本来想打死他的里昂却在沈枫受伤之后以外的释放了他。
就在乔治渐渐迷糊着,各色的灯光幻化成花花绿绿的钞票在眼前飞舞的时候,一个很磁性的声音响起来:“先生,请问现在几点了?”乔治睁开一只眼,逆着灯光看不清对方的脸:“对不起,我也不知道。”
感觉孤单的时候总是想有个人陪一陪,所以他才来到大街上,可是真的有人来了,坏心情依然没有变。
意外没有听到脚步离开的声音,乔治才次睁开眼,就看到好大的两只发亮的眼睛,乔治下意识往后一缩,整个人便咕咚一声掉到了椅子下面。
“你有病啊,这样瞪着人瞧!”因为那个该死的家伙,他现在了在说鸟语的国度说汉语。
“因为你很帅气耶!”眼前俊美得有些出奇的男人笑了,眯起眼,咧开嘴,白色的牙齿灿烂闪着光。
乔治坐在地上,愣愣地瞪着他,怒气好像已经被灿烂的笑容融化掉。
他的屁股摔的很痛,而且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