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 2006年第03期-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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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瓜丢在了地上,但我没有放下瓜,而是抱上瓜就跑,虽然他的大喝给了我极大的恐惧。
我一口气跑出了老远,然后,我借大口喘气的机会回过头来。
看瓜人正向着我追赶过来,可是当我看到他追赶我的姿势的时候,我充满了自信。因为那看瓜人竟然是一个瘸子,而且看上去,他的年龄应该在七十岁左右吧。他赤裸的上身像上了一层釉彩,在正午的阳光下泛着青铜的光泽。他的身懒艮壮实,圆乎乎的,在阳光下像个铜人一样。
他一瘸一拐地向我追过来,我抱着瓜跑上一阵,回过头来看看他,跑远了,我就回头来抱着瓜退着走,看着他一瘸一拐像山里的跳兔一样一蹦一跳费劲地追赶过来,我嘿嘿嘿地笑着,我想他怎么就不想一想呢?这真有点像我学过的龟兔赛跑了。不要说是瘸着,就是正常,一个七十岁左右的老人,在这样的原野,在这样的正午,要追上一个十二岁的娃娃,实在是太可笑了。
何况这个时候,有了习习的凉风,像梳子一样把火盆—样燥热的阳光梳得支离破碎。
我将西瓜高高举起,上下举了举,又开始往前跑。跑一阵,回过头来再向上举几下,又接着跑。偷窃的本质在我心里产生的恐惧已经消失得荡然无存。
我就在那样的原野里,像一只兔子一样欢快地奔跑着,我甚至有些喜欢这夏日正午空寂原野上的追逐了。我不时地回过头去看看那一瘸一拐追来的身影,并向他举举我手中的西瓜,然后继续往前跑。再回过头来,把西瓜向天空举一举,又往前跑。
他的追赶在原野是一种震动,那一长一短的腿在奔跑中,就像一个强壮的汉子打墙,高高地提起石杵,又重重地砸下。
“咚——哧——”
“咚——哧——”
那奔跑的声音在这空寂的正午的原野形成巨大的回响。一些潜藏着的或睡眠于草地、山谷之中的小动物被惊动出来,在原野里乱蹿。而我的羊群都向着我们看着,原野一下子显得繁华而富有生机。整个马兰河谷所有的风景都奔跑起来……
我跑出了老远,我想他一定停下来不追了吧。于是我回过头来一看,他依然一瘸一拐地追赶过来。我又将西瓜向他举了举,只能继续往前跑。
尽管有了习习凉风,但夏日炎阳下无遮无拦的奔跑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我已经气喘吁吁,嗓子像吃过牛角辣子一样涩辣干苦,浑身的汗水像水一样往下淌,实在有些支持不住了,但他依然那样追着。那条短一点的腿落下,整个原野就是一片颤动,他的喘息声和奔跑声在空寂的原野里,发出巨大的回音。我跑不出这声音,就像跑不出天上簸箕大的一块云投下的阴影。
他为什么就不停下来呢?
风没了,空气黏糊糊热辣辣地像一块湿布子,往人身上缠着,我身上的衣衫都被汗水泡了,潮乎乎地裹在身上。可他依然那样追赶过来。他与其说是在跑,还不如说是在跳,一起一落是那样的匀称,是那样的舒畅。
看得出来他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仿佛他丢失的不是一个西瓜,而是别的什么东西。更让我感到可怕的是似乎他也乐意于在这夏日骄阳下的无遮无拦的原野上的追赶。
我跑完了南坡,已经跑到东坡上来了,可他依然那样追着。他比追赶开始的我还自信。
我心里有些困惑,他要追到什么时候呢?但有一点我非常明白,只要他不放弃,他就会追上我的,一定会追上我的!
西瓜地离我们已经很远了,但他的追赶像一场刮起来的风,我跑不出那风中去,就像马在风中跑,马比风快,但马永远跑不出风的世界一样。
怀中的大西瓜,仿佛已经不再是西瓜,而是别的什么东西,它开始发烧发烫,而且沉重无比。我已经不能像最初那样轻松自如地奔跑了,两条腿开始纠缠不清了。背后那呼哧呼哧的喘息声和咚哧咚哧的奔跑声仿佛夹杂着暴雨向我倾轧过来……
我努力地又向前跑了一段,回过头来看时,他依然一瘸一拐一蹦一跳地追将过来,我不得不放弃,将瓜放在了地上,向远处跑了几步,大张着嘴呼哧呼哧地喘着气,看着他一蹦一跳的逼近,最后到达西瓜跟前。
他站在西瓜前,抬起头看看我,然后像一个将军拎起敌人的首级一样将西瓜拎起看看,又将西瓜放在原地,抬起头再看看我,那样地笑了一下,然后又一瘸一拐地返回了。
他归去的样子颇有些凯旋的意味。
'作者简介)季栋梁,男,1963年出生。曾在《人民文学》、的联赛,让他觉得自己是个很懂足球的人。这差不多根本打动不了他,能打动这种人的是亲密的气氛,像老朋友一样的轻松愉快,虽然他打心眼里认为这些东西全是假的,可还是顽固地坚持下去,这是他唯一可以接受的方式。这种人过于自怜自爱,杜蓝笑了一下,把烟掐了,甩了一下头发,仿佛碰巧了扭过头来看了他一眼,她嘴唇的线条上有某种高傲的东西,一双眼睛在昏昏然的酒吧光线里像钻石一样闪闪发光。
这是她非常迷人的地方,因为她很少表露这种亲切,对人对事,她是一贯施以刻薄的。他还是不抬头,盯着那杯琥珀色的像烟一样盘旋搅动的酒,他的双手在给那杯酒加温,不时地把鼻子凑上去闻一闻,好像对眼前的一切都漠不关心,而实际上他全身的每一根汗毛都在捕捉这个环境下的每一条信息。
“这是一杯1984年出厂的‘轩尼诗’。”他说。
他转动那杯酒,让酒在手心里晃动着,杜蓝斜着眼睛望着他,一种不想说话的愿望涌上心头。那个男歌手开始唱起一支由一位女歌星唱红的歌,他有着非常职业化的嗓音和动作,但可能一辈子也成不了歌星,成不了让很多人认识的人。杜蓝从烟盒里抽出了一支烟,刚叼到嘴上,在一旁看了她很长时间的“螨虫”一甩手,带着一声清音的打火机喷出了很亮的火苗,慢慢地移到了杜蓝的面前。打火机盖被弹开的那种钢质的愉快的声音向远处蹿去,在一首歌结束的那一阵静默中,所有的声音都突然有了意义,火苗在杜蓝的面前安心地等待,甚至可以听见它吸入空气时微微的呼吸声。
杜蓝举着那支烟,侧着头,盯着火苗。“螨虫”的手很稳,那只手也好像并不是举着一个什么打火机,而是攥着一个生命的东西——这东西正打算跟随声音之类什么的离开被固定的那个地方,为此它耐心而坚决地努力着。杜蓝的眉头皱了起来,烟头距离那个可以使它丧失掉全部价值的火苗不足一厘米,但她却让它在那儿待了几乎十分钟。这两个相互存亡的东西形成了中心,大家的眼睛都转到这边来了,杜蓝好像对峙般地不去吸燃那支烟,“螨虫”的手颤抖了起来,火焰变得不安,音乐响起,他好像收到命令似的,“啪”的一声合上了火机盖,那个发亮的中心消失了,杜蓝一下子回到了最最平常的空气中。
过了一会儿,她自己掏出火柴,自我解嘲般地点燃了那支烟。讨厌啊,人为什么总要这样呢。当她把吸进肺里的烟以上扬的悠长节奏缓缓喷出的时候,才发觉那个小子并不像其他人那样在亮光离开她的转移了关注——他一直在看着她,顺便转着捂着自己的那杯酒。眼睛眨也不眨,好像两颗在对着阳光观察时会泛出墨绿的黑色围棋子,嘴抿成了一条线,深陷于粉团般的面容之中。
“这是一杯1984年出厂的‘轩尼诗’吗?”杜蓝说。她开始看他了,在她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她嘴上的那支烟所缭绕出的烟气打了个旋,冲着他直飘过去,好像要捅他的鼻孔。
“是的。”这小子很吃惊,真得他娘的吃惊了。
“你怎么知道?”他说。
所以说这简直是白费工夫。杜蓝慢慢地从嘴里拔出香烟,慢到像是要从一块被浇了糖的山药上拉出一根1米长的丝似的,然后她的两根手指夹着那支烟,向他伸过去,十分纯熟。在她以前吸过的差不多五万到六万支香烟里,她的这种动作最少重复过二十万次,只不过这一次她是直接伸到了那杯酒的杯口,食指微动,弹了一下。
一小团灰色的物质落了下去,“哧”的一声,非常急迫地四散在了酒里,变成了黑色的渣子。他的手在烟灰被弹进去的那一瞬仿佛受惊般地分开了,但也不是分得很开,仍拢在酒杯的旁边,像是用双手护着一小丛火苗。眼睛也盯着酒杯,勾着头从头到脖子,再到后背,弓出了一个极富张力的曲线,这样过了好大的一会儿,周围的人都做着自己的事情,没人注意这个喧闹的酒吧里的一个极为常见的无聊动作——弹烟灰。
然后杜蓝觉得自己的眼前忽然一黑;听见了“啪”的一声,头猛地向左剧烈倾斜。她一把抓住了吧台的沿子,才使自己没有倒下,右脸颊像被火烧了一样,疼痛一下子漫延开来,感觉右脸大了三倍都不止。
这可是头一回。杜蓝坐正了身子,把扶着吧台的手收了回来。烟被打掉了,头发被打乱了,妆肯定也被打坏了,凡是她能看见的人都看着她,“螨虫”正要从架上取东西的双手向右一上一下地举在半空,扭过头来看着她,甚至连他额前那绺谁见谁都想帮他薅下来的染成白色的似乎是专门用来遮眼的长发,都惊散了,打开了,贴住了。这个时候,这个地方的所有空气分子,都一下子长出了不止一只手,相互间紧紧地握在—起,准备围观。
杜蓝还是坐在那里,充分地感觉着自己。她像是入定般地垂下眼睑,小心地呼吸着,脑子里有一只看不见的小手,正在耐心地一点一点地拧着一千集中了她全部注意力的调谐开关。终于,小腹的深处有个地方跳了一下,像是冒了一个气泡。接着又动了一下,又动了一下,热气开始在那里聚集了,热气足够多了,热气开始匀速地上升,热气到了胸腔,通过了脖子,热气到了脑腔,并且停留在了那里,重新开始聚集。
这多妙啊!她的眼睛睁开了,像一只午夜的山猫。
等所有的事情平息下来的时候,所有的尖叫,哄笑,手忙脚乱,被迫离开原地的桌椅,被重新找到的鞋和帽子,不再具有使用价值的玻璃制品,在地上蹦蹦跳跳的扣子,从衣服上现撕下来的各种兜盖、拉链头和从来没有打算离开的而现在只能是四边缠着线已被改变命运正在适应新身份的布料样品,都傻头傻脑地获得了安定的时候,杜蓝发现屋里只有三个人了——她、“螨虫”和一个不认识的男人。没有办法,人活着就必须奋斗,她躺在这个男人的怀里,因为脖子是硬的,所以无法看到他的脸。
据说有很多人参加了这场最耗费体力也极富观赏性和刺激性的娱乐活动,酒吧的人对此司空见惯,他们要做得只是事后多一份额外的工作,这份工作虽然没有任何报酬,却是他们整个工作的一部分。杜蓝仍然躺在那里,她并没有受伤,只不过因为用力过重过猛,以至于全身的肌肉都以一个向前冲的状态被固定了下来,她躺着的姿势看上去也不舒服,好像那个人抱着的不过是个被扳倒的人体时装模特,而他居然一本正经地替这个硬塑的家伙浑身上下敲敲打打揉揉捏捏,想把她搞成软塑的一样。
那个人的手很有力,杜蓝有一种往下塌的感觉,过了一会儿,她发现自己可以把手举起来了,很想吸一支烟,结果发现自己的食指和拇指一直捏着一支眼镜腿,是那种极细致细软得像弹簧一样的贵重金属。
“这是谁的?”她说。
这时她看到一直在旁边忙活的“螨虫”回过头看了她一眼,在又回过头去继续忙活的时候笑了一下,她也笑了一下,整个脸都可以活动了,她已经能站起来了,但她一点也不想动,只不过把那支像是从谁的肩膀上生扯下来的一条胳膊似的眼镜腿举在眼前细细地端详。
“这是谁的?”她说。
“你可真行呀。”那个男人终于说话了,他的声音像个布鲁斯歌手,他一定蓄着长发,披下来的那部分打着细细的小卷,有一只汤姆·克鲁斯的鼻子。
“你可真行呀。”他说,“我从没见过一个人像十个人一样发疯般地围攻另一个人,而你居然把这件事整整地进行了五分钟!”
杜蓝笑了,脸还是有一点疼,只不过那种肿胀的感觉没有了。她闭上眼睛想象他的样子,这个时候“螨虫”一定在旁边悄悄地冲她竖起了大拇指。他可千万不要长得太帅了,那样的话得怎么对他才好呢?
“我以后想打架的时候就叫上你。”他又说,“你准能在三秒钟之内把一个端着机枪冲我们扫射的人吓跑。”
“而且会把他的机枪抢下来,团成一个铁球扔到他的后脑勺上去。”杜蓝说。她很有兴致。
“或者干脆砸他的脚后跟。”他也接了一句。
两个人哈哈大笑。杜蓝把眼镜腿扔了,她想把它像飞刀一样扔出去,扎到对面贴画的木板上去,可扔出去之后,那条眼镜腿就再也没了声息,他们甚至
没有听见它落地的声音。这是最后一次。杜蓝站了起来,走到了“螨虫”跟前。
“你们经理呢?”
“走了。”“螨虫”已经困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
“那么我该付你们多少钱?”她说。
“二十五。”“螨虫”终于把最后一铲玻璃碴倒进了垃圾桶里,“咣当咣当”地磕了几下,额前的头发跟着甩来甩去,像极了一绺残留在拖把头上的烂布条。
“二十五?”杜蓝说。
“是啊,你的酒钱,你一直没付。”
杜蓝转过头来,看着那个男人,那家伙一直坐着没动,见杜蓝看他,龇着牙笑了起来。
“我不知道你还喝了一瓶酒。”他说。
看来今天不用叫玛丽来接她了。她给玛丽拨了个电话,想叫她不用过来了,结果发现玛丽那边已经关机了。玛丽一直比她强啊,杜蓝招了招手,示意让那家伙过来,直到这时她才看清一直帮着她的那个人长什么样,四方脸,浓眉毛,大眼睛,总之是最傻的那种。而他也就依着她的心思,傻乎乎地走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