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少功文集 作者:韩少功-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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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子(当中介人)”等等。还有些老词,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不大用了,现在又纷纷出笼卷土重来、不了解实情的人,可能误以为是一些新词。比如;
做脱——即杀人,原是红帮用词。
了难——这个调其实也红帮的用词,多用在官司方面,后逐渐流行于江湖,词义范围越来越广,泛指一切解决问题和了却困难的行为。报纸上也用这个调了,比方出现过《靠改革了难》的新闻标题。
牛头——意指权威的调停人和仲裁人,一般由年纪最大而且德高望重的老人来担任。牛头不是由选举产生也不是由官方任命的,谁来当牛头,得靠众人在相当时间内自然而然形成一种约定。
草鞋钱——以前是指办公差的人远道而来,办完公差后向当事人索要的一种小费。这个词八十年代末期重新出现以后,词义基本没有变,只是现在的草鞋钱,多数给一些穿皮鞋或胶鞋的干部、治安队员、报喜或报表的热心人等等,也不再像以前那样,以谷米的方式支。
泡皮——意指懒汉和无赖,即普道话中的波皮,只是缺少“泼赖”、“泼悍”
一类用词中隐含的凶顽之义,更多一些卑微、怯懦、奉承巴结的所指,接近“泡”
的虚质和柔质。
等等。
我从魁元嘴里听到了“泡皮”这个词。其实,魁元自己身上就有这样一股泡皮气。在我家的客厅里,一旦我正色指斥他的懒惰,他立刻鸡啄米似地点头,一连串的是是是。他甚至目无定睛手足无措,百般讨好地附和我。我说我像他这个年纪的时候,一天要劳动十来个小时;他说哪止十个小时见,起码在十五个小时,两头不见天的。是不是?我说即便在农村,同样有前途的,只要肯钻,养鸡,养鱼,养猪,都有当万元户;他说哪止万元户呢,有的还当了董事长,公司都办到国外去了,电视里的报道作未必没有看见么?
他附和得过了头,反过来质问我。
总之,他只差没有打自己的嘴巴,只差没有愤怒多呼打倒自己消灭自己的口号,忙不迭地收拾自己刚才腾出来的短裤和袜子,塞进拉链坏了的黑皮包里,向我讨要一根红塑料带子,再把黑皮包紧紧地扫了几圈。他脱下我借给他的衬,说今天晚上就走,就回去,码头上最后一班船还是可以赶得上的。
他连茶都没有喝。
已经是深夜了。我突然觉得他惊慌逃窜的样子有些叫人不忍。他其实不必连夜就往回赶,也不必把我的衬衣还给我,至少——可以把一杯茶喝完再走。
“你们也不必这么急。既然来了,就算没找到活干,玩两天再走也好,难得来一次……”我的口气缓和了许多。
“耍了,耍够了。”
“明天吃了早饭再走不行?”
“反正是要走的,晚上走凉快。”
他和同来的那个后生争分夺秒,一刻也不耽搁,要赶回乡下去。他们对这个城市不熟悉,对自己能不能识路,能不能找到去码头的汽车,能不能赶上最后一班船,万一误了船如何度过这个长长的长夜,其实一点把握也没有。他们只是被我的责备吓住了,前面是刀山火海也得急匆匆往下跳。当我去找朋友借汽车打算送一程时,他们远远地叫喊了几声,然后遁入黑夜,一转眼就无影无踪。
懒(男人的用法)
我有一个朋友在城里当老板,领着一支工程队。我把魁元以及随他同来的后生介绍过去,在那里当小工,也算是混一碗饭吃。
几天以后,他们敲开我的房门,苦着两张脸,说实在没法干。嗯啦,实在没法于了。
“怎么回事?”
“也没有什么。”
“晕街了?”
“我倒是从来不晕街,就是……晒。”
“你是说太阳晒?”
“就是”
“你没戴个帽子?”
“戴了还是晒呵。”
“你在乡下不晒太阳的?”
“我……从来不做田里的工夫。”
“你成天做什么?”
“不做什么,有时候帮盐午哥收点谷,讨点帐,大部分时候就耍一耍,打牌,坐人。”魁元笑一笑,朝同来的那个后生递了个眼色,后生正在瞟电视嗑瓜子,也适时地一笑。
“你们年纪轻轻的,就这样——懒?”我说出了一个很重的字。
“是懒,确实是懒。”魁元很高兴地接个话头,“我在屋里还懒一些,从来不打柴,从来不挑水,从小到现在,我还不晓得米是如何淘的潲是如何煮的。”
嗑瓜子的后生说:“我也是,你要问我屋里的弯刀钎担在哪里,问我屋里的猪一餐要吃几多,我肯定不晓得。”
“我出去打牌,一打就是半个月。”
“牌我不打,我到县里三舅舅屋里去耍,骑摩托玩,看电视。”
我有些吃惊。从他们不无自豪的口气里,从他们多少有些夸张的自我介绍里;我发现了词义的蜕变,一场语言的重新定义运动早已开始而我还蒙在鼓里。我所憎恶的“懒”宇,在他们那里早已成为一枚勋章,被他们竞相抢夺,争着往自己胸前佩戴。我正在指责的怠情,在他们那里早已成为潇洒、舒适、有面子、有本事的同义语,被他们两眼发亮地向往和追慕、我下一步如何同他们说话?
当然,他们不一定完全取消了“懒”字的原义,比如说到谈对象找媳妇的时候,他们说谁的婆娘懒,谁的姑娘不懒,倒是对做女人—一给予贬斥。从这一点来看,他们不过是新增了一本男人的词典,对女性不适用的词典,“懒”正是在这本新词典里获得了在目的光辉。从以想见,懒是如此,那么欺骗、剥削、强理、凶恶、奸诈、无赖、贪污、偷盗、投机、媚俗、腐败、下流、拍马尼等等,都可能或者已经成了男人最新词典里的赞辞和奖辞——至少在相当一部分男人那里是这样。在他们的眼里,如果还有男人不承认这本词典,并不能说明这本词典不存在,只是说明这些男人是一些语言的异性,十足的可怜,被排除在词义的革新潮流之外,落后于历史的暗影里。
人们的对话,常常在两种或多种词典之间进行。词义翻译的困难,尤其是深层感觉里词义翻译的一个个陷饼,并不是所有的人都随时慎察的。一九八六年我参观了美国弗吉尼亚洲的一个“艺术家殖民地”,也就是一个艺术家创作中心。
colony(殖民地)一词一直使我感到别扭。我后来才知道,在西方诸多殖民地宗主国,在很多西方人那里,colony并不具有殖民地人民记忆中杀人、放火、强奸、抢掠以及鸦片输入之类的形象,相反,它词义平和,只不过是侨居地,聚居地的别名;甚至还隐隐散发出开发者、开拓者的浪漫诗意,与帝国记忆里援外开发、航海探险、文明传括的种种法案和证词相联系。殖民地是高尚者的驿地,英雄的营垒。西方人用这个词指示艺术家艰难工作的处所,从来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合适。
也就是在美国,我遇到一个叫汉森的,懂中文,娶了个中国老婆,在一家大报社当亚洲版的记者。听我谈到中国人的苦难以后,他深表同情,对苦难的制造者深表愤怒。但我突然发现他在同情之后,愤怒之后,有一个奇怪的动作:眼镜片里闪烁着笑目,一条食指在餐桌上的某个位置不停地来回划着,像在空中写一个什么字,或者在指挥心中一支激动人心的乐。他按捺不住内心的亢奋,终于用英文给朋友打电话时,邀请朋友也来认识我,说我带来的一些故事大动人了,太可贵了!他相信这是全世界最精彩的故事!我觉得“精彩”这个词刺耳。我的父亲自杀了,他沉人河底的时候感到“精彩”么?我一位朋友的弟弟在一桩错案中被枪毙了,他临刑前在人群中找不到父母来送别的面孔而嚎陶大哭的时候觉得“精彩”
么?我一位朋友的儿子被流氓团伙误杀了,父亲从大学里领回了儿子的遗物并且做梦也没有想到是自己而不是别人为儿子写墓志碑文的时候是否感觉到任何“精彩”?……我不想怀疑汉森的同情心,不,他一直在他的报纸上呼唤正义,一直在尽可能帮助中国人,包括帮助我获得访问学者的待遇和资助。但他的“精彩”
出自一本我不理解的词典。显然,在那本词典里,苦难不仅仅是苦难,也是写作或演讲的素材,是激发反抗和革命的必备条件,因此苦难越深重就越好,越能放射精——彩——的光芒。那本词典暗含了一种法则:为了消灭苦难的制造者,必须有更多的苦难作证,让更多的人明白这场斗争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崇高性。这就是说,为了消灭苦难,必须先有苦难。他人的苦难,是救难者的悲悯所在,也是他们的喜悦和欣慰所在,是他们英雄成绩单上一次次重要的得分。
我不想再说下去,并且突然改变主意,坚决不让对方为我的皮扎饼付费,弄得他有些迷惑不解。
我经常不无惶恐地发现,说话不容易,我的话一旦飞出去,经常播种着误解。
我还发现,即便是强有力的宣传机器,也从来没有理解的控制权,同样一次次陷入歧义的泥沼。我需要提到随同魁元来到我家的后生。我后来知道,他姓张,曾经是县电影公司的职工,因为超生一胎,被开除公职。他不是不明白超生的后果,国家关于计划生育奖惩条令的宣传,可以说是连篇累牍车载斗量,在他的耳膜上磨出了茧子。他也不喜小孩,事实上,他已经有的两个儿子都极少看见他的影子,很难得到他的笑脸,一直是他打算离婚的障碍和负担。他没有任何理由再生下一个。
在我与他谈话以后,在我百思不得其解以后,我只能得出一个结论;他有另外一套词汇体系。在那个体系里,很多词义超出了常人的想象。比方说“违法乱纪”吧,这不一定是坏事,不一定是丑事,恰恰相反,违法乱纪常常是强者的证明,是强者的特权,是荣耀和享乐最重要的源泉。如果说“违法乱纪”的词条下包括了贪污、走私、官倒、嫖娼、撞红灯、随地吐痰、公款吃喝等一些内容的话,那么没有一条不是令这位后生心向往之的美事他没有完全做到这些,只是因为眼的能力还不够。
不难理解,当超生也列人“违法乱纪”的所指之一时,当这个行为尚未超出他的能力范围时,他会不假思索地决定什么。
他的超生完全不合常理,完全不是出自利益的权衡,而是出自他某种理解的惯性,出自对一切特权行为的追求冲动。也许,他曾经认识一个局长或者大经理,那人就是因为堂堂皇皇生下三胎两旁人莫可奈何,一直受到了他暗中的羡。因此,一旦他也做了常人不敢做也不可以做的事,这件事本身就给了他不同凡响出人头地的自我感觉,一种局长或大经理的感觉。他向有关方面掩盖超生事实的努力,就像人不知鬼不觉地窝了一百万元赃款,足以让他偷偷地自鸣得意,不断回味自己胆大妄为的战绩。
对于像他这样的人来说,宣传有什么用呢?法纪的宣传有什么用呢?当然有:那就是强化他铤而走险的激情,日复一日给予他诱惑。
我找不到其它的解释。
如果我的上述解释大致不错,那么整个事情不过是一次语言事件,是一次词义传接和词义短路的荒唐作业。违法者最终使自己丢掉了饭碗。为一个或几个极普通的词付出了代价。而执政者们对他的宣传,差不多是缘木求鱼,南辕北辙,在一本完全陌生的词典里,在一位完全不可捉摸的听着这里,催生了一个毛头毛脑大哭大叫的女婴。这个女婴其实是任何一方都不需要的。但这个错误无法永远藏匿,也不可用改正浓涂,不可用橡皮头擦掉。
她越长越大并且将要活生生地进人未来。
她是一句有血有肉的错译。
压字
很多年后遇到魁元的时候,我已经不认识他了。他已成年,喉结很大,留着小胡子,穿着卷了边的西装,踏着翻了头的皮鞋,散发出洗发香波味,提着一个拉链拉不上了的黑皮包。他说他就是魁元,就是马兆青最小的满崽子呵,少功叔你怎么就不认识了呢?你看你这记住哈哈哈!
我花了很长的时间,才记起久远的一张童脸,与眼下这张陌生面孔核对出一两道相似的线条。我也认出了他出示的一封信,不错,是我写的,几年前写给复查的,谈一个关于语文的问题。
他说他想念我,特地来城里找我的。我很惊奇,问他怎么能找到的。他说莫讲了,他一路找得好苦。一上码头就到处问我的住处,问谁谁都不知道。最后就问市政府在哪里,还是没有人知道。他火了,问省政府在哪里。这才有一个人他指了个方向。我笑了,你找我就找我,找市政府和省政府做什么?他说,他每年都要出来要一两回的,武汉,广州,深圳,都耍过了。他出门是有经验的。他这样说,就算是回答了我。
他没有说明白,他是否真地找了政府。但他抱怨我的电话,说我的电话肯定坏了,他怎么也打不通。其实我后来才知道,他根本没有我的电话号码,天晓得他打电话是怎么回事。
最后,他要了一辆出租车,花了五十块钱,几乎花完了身上所有剩下的钱,才找到我所在的大学。他不了解这里的车价,碰上不怀好意的司机,肯定是当冤大头被宰了一刀。
当然没什么要紧,他从来视金钱为身外之物。总之,他联系了政府也打了电话坐了小车,做完了一个大人物该做的一切事情,才碰到我的一个熟人,由对方领着到了我家里。他说他不信找不到我,事情果然如此,不费吹灰之力就完成了长途奔袭稳准正直捣我家的奇迹,工且带来了另一个我不认识的后生。现在好了,到家了,他脱下外衣和手表,脱鞋子和袜子,搓着脚上的汗泥,眼睛四下里溜,很惊讶我既没有真皮沙发,有直角平面大彩电,没有彩色喷塑墙面和情调调光射灯以及镭射音响双声道卡拉OK——他对都市生活的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