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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部分

谈艺录-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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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照我们看,载道在历史上有两种相反的意义:(一)为载道而反对文艺,(二)为文艺而主张载道。第一种是一般道学家科学家的主张,人所共知。不过这种意见,不必就是严格的文学批评,我们先要把它的坐标系(systemofreference)弄清。关于此点,我们从前在《论复古》一篇文字里详细辨过;譬如《镜花缘》里林之洋骂淑士与酒保通文,之乎者也,酸气冲人,我们似乎不可标出“掮客生意人文评”的题目,大书特书道:“生意人反对文言,主张白话,乃近来新文学运动的先声;尤以漂洋过海的生意人如林之洋为甚,可见受外国文化影响。”道学家反文艺的意见,有它片面的真理④,也不一定是文艺衰落时期的产物。第二种就是一部分古文家或者“倒学家”⑤的意见。这种意见并非古文家借道来作幌子,或者像袁枚《答友人论文第二书》所谓“文人习气,挟持道以占地步”。少数古文家明白内容的肯定外表,正不亚于外表的肯定内容,思想的影响文笔正不亚于文笔的影响思想。要做不朽的好文章,也要有不灭的大道理;此种说法,我们认为也有真理,我们该辨清,假使绘画的媒介(medium)是颜色线段,音乐的媒介是音调;那末诗文的媒介不就是文字,是文字和文字的意义;假使我们把文字本身作为文学的媒介,不顾思想意义,那末一首诗从字形上看来,只是不知所云的墨迹,从字音上听来,只是不成腔调的声浪。所以,意义思想在文章里有极重要的地位。照此说来,“倒学家”主张文以载道,并非为道,还是为文章;并非为内容,还是为内容的外表。又要说到相面了:要像个上等文明人,须先从学问心术上修养起,决非不学无术,穿了燕尾巴衣服,喝着鸡尾巴酒,便保得住狐狸尾巴不显出野蛮原形的。“倒学家”主张文以载道,就等于风鉴家劝你修心补相。关于整个载道问题的涵义,我们将来还想详细讨论。
  中国文评还有其他特点,本篇只讲人化。我们希望已经把此点论列清楚。
  后记:去年十一月底,纽约大学现代文学教授John Bak less君来牛津看我,谈起要做一部文学批评史,来补充Saints-bury大作的缺漏,添上中国文评俄国文评两部分。关于中国文评方面,他要求我合作。因为种种关系,当时谨谢不敢。但是这个善意的提议使我整理我个人对于中国文评的思想,得到几个结论,先偷空写成此篇。承我兄弟锺英给了不少帮助,写寄所引中国书籍原文,免却我记忆的错漏;又承友人K.J.Spalding先生把所引西文例证审定一遍,免却穿凿,并此志谢。
  二十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①参观吴宓先生《空轩诗话》第一则。
  ②依照《醒睡录》中故事,改柴作豺,与豕相配。
  ③参观朱光潜先生《文艺心理学》36至39页,此地不复引证解释。
  ④参考朱光潜先生《文艺心理学》101页。
  ⑤这是程子批评韩愈的妙语。
  说明:本文原有若干西文注释,是文章中西人意见的原文,因排版困难,故删去,特向钱先生致歉。
  《谈艺录》读本五、文体论
  (一)论诗乐离合
  焦理堂《雕菰集》①卷十四《与欧阳制美论诗书》略谓:“不能已于言,而言之又不能尽,非弦诵不能通志达情。可见不能弦诵者,即非诗。周、秦、汉、魏以来,至于少陵、香山②,体格虽殊,不乖此恉。晚唐以后,始尽其词而情不足,于是诗文相乱,而诗之本失矣。然而性情不能已者,不可遏抑而不宣,乃分而为词,谓之诗余。诗亡于宋而遁于词,词亡于元而遁于曲。譬如淮水之宅既夺于河,而淮水汇为诸湖也”云云。按《通志》③卷四十九《乐府总序》谓:“古之诗,今之词曲也。若不能歌之,但能诵其文而说其义理可乎。奈义理之说既胜,则声歌之乐日微,章句虽存,声乐无用”;《正声序论》复申厥说。理堂宗旨实承渔仲,而议论殊悠谬。近有选词者数辈,尚力主弦乐之说,隐与渔仲、理堂见地相同。前邪后许④,未之思尔。诗、词、曲三者,始皆与乐一体。而由浑之划,初合终离。凡事率然,安容独外。文字弦歌,各擅其绝。艺之材职,既有偏至;心之思力,亦难广施。强欲并合,未能兼美,或且两伤,不克各尽其性,每致互掩所长。即使折衷共济,乃是别具新格,并非包综前美。匹似调黑白色则得灰色,以画寒炉死灰,惟此最宜;然谓灰兼黑白,粉墨可废,谁其信之。若少陵《咏韦偃画松》所谓“白摧朽骨,黑入太阴”,岂灰色所能揣侔,正须分求之于粉墨耳。诗乐分合,其理亦然。理堂遽谓不能弦诵即非诗,何其固也。程廷祚《青溪集》⑤卷二《诗论》第十五力驳郑渔仲说,以为“诗之切学者二,义理、声歌,而乐不与。徒以诗为乐之用,则诗与乐皆失其体。”虽程氏旨在申孔子“诗教”之说⑥,主以四始六义⑦,救三风十愆⑧,而其言殊可节取。曰义理,则意义是也;曰声歌,则诗自有其音节,不尽合拍入破⑨,所谓“何必丝与竹”者也,亦所谓“拗破女儿嗓”者也。参观《养一斋诗话》卷四诗乐表里条驳李西涯,又David Daiches:The Place of Meaning in Poetry一书⑩。理堂“诗亡”云云,又拾明人唾余。(26—27页)      ①焦理堂《雕菰集》:清焦循字理堂,晚年筑楼曰雕菰楼,因名集。集二十四卷。
  ②少陵:唐诗人杜甫尝居杜陵,自称杜陵布衣,少陵野老。香山:唐诗人白居易。
  ③《通志》:宋郑樵(字渔仲)撰,二百卷,总述历代史事,分纪传、年谱、略、列传四体。
  ④前邪后许:邪许见《淮南子·道应》,此谓前呼后应之举。
  ⑤程廷祚《青溪集》:清程廷祚,号青溪,集十二卷。
  ⑥孔子“诗教”:《论语·为政》:“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
  ⑦四始六义:《毛诗序》以风、大雅、小雅、颂为四始,《史记·孔子世家》以风、大雅、小雅、颂中的第一篇为始。《诗大序》:“诗有六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后人释风、雅、颂为诗之体,赋、比、兴为诗之表现手法。程廷祚在此主要强调诗歌的教化作用。
  ⑧三风十愆:三风指巫风、淫风、乱风,《尚书·伊训》指责沉于酣饮、歌舞、游畋、犯上的行为。同时指出十愆,与三风内容相同,曰:“舞、歌、货、色、游、畋、侮圣言、逆忠直、远耆德、比顽童。”以上都为封建道德所不容。
  ⑨入破:指入乐,犹繁弦急响。
  ⑩《养一斋诗话》:六卷,附《李杜诗话》三卷,清潘德舆撰。诗乐表里条:“诗与乐相为表里,是一是二?李西涯以诗为六艺之乐,是专于声韵求诗,而使诗与乐混者也。夫诗为乐心,而诗实非乐,若于作诗时便求乐声,则以末汩本而心不一,必至字字句句,平仄清浊,而诗化为词矣。”西涯:明李东阳号。李主张诗乐合一,潘主张诗乐分为二。
  钱先生在《诗乐离合,文体递变》一节里说:“诗者,文之一体”,“先民草昧,词章未有专门。于是声歌雅颂,施之于祭祀、军旅、昏媾、宴会,以收兴观群怨之效。”可见,诗与音乐的关系。诗的产生最初是由于音乐和舞蹈的需要,它本身没有独立的文学生命。《史记·孔子世家》云:“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就是说那时的诗大半是乐舞的辞曲填充物。
  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诗歌本身也在发展,宋郑樵《通志·乐略》云:“自后夔以来,乐以诗为本,诗以声为用”,“古之诗,今之词曲也。若不能歌之,但能诵其文而说其义理可乎?”又云:“汉朝又立之学官,以义理相授,遂使声歌之音,湮没无闻。”这段话从某种意义上说,正反映了诗歌本身的发展,始与弦歌有关,而后成为一种独立的文学形式。所以清初文学家焦循在《雕菰集》里说的“不能弦歌者即非诗”的看法,是没有从诗歌这一艺术形式本身的发展来看待这个问题,而是执着于郑樵说的“以义理相授,遂使声歌之音,湮没无闻”,以为不能弦诵者便不是诗。这种看法显然不对。
  究竟什么是诗,是否只有能弦歌者才是诗,这一则作了精辟的论述:(一)诗、词、曲三者,始皆与乐一体,初合终离。这是艺术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生活发展给予的影响。比如《诗经》中的《颂》,时代最早,大都是当时的乐官为乐舞而写的歌辞,这样的诗与乐的关系自然极为密切,而时代较晚的《南风》,多是民间歌谣,当时的乐官采集之后,配以乐舞演唱,这些诗便与乐的关系较小。直至《诗·大序》的出现,明确提出:“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这个“言”就是诗,既有志,又有情,完全摆脱了乐舞,而确立了诗的独立位置。为了说明诗乐分合的道理,这里用了一个有趣而恰切的比喻,就是将黑白两色调合而得灰色,可以用来画“寒炉死灰”,若因此便将黑白两色废弃,只留灰色,是不可能的,因为没有了黑白两色之调合,便再也产生不了灰色。所以说,“文学弦歌,各擅其美”,不能欲“兼美”而“强欲并合”,只能随其自然的发展而发展。词、曲的道理亦然。(二)诗自有其音节。郑樵说:“义理之说既胜,则声歌之乐日微,章句虽存,声乐无用。”(《通志》)这段话也恰好反映了当时《诗经》没有独立的文学地位,而必须依附于乐舞的事实,但绝不能由此得出“不能弦诵者即非诗”的结论。清代文学家程廷祚进一步提出“义理、声歌,而乐不与”的主张,较有道理。诗就是义理与声歌,乐不必界入。义理就是意义,指诗的内容;声歌就是诗自身具有的音节,指诗的语言形式。诗有了这样两项基本要素,还要乐做什么呢?乐自然可以去完成属于它自身的艺术使命了。
  《谈艺录》读本(二)文体递变
  金刘祁《归潜志》①卷十三始言:“唐以前诗在诗,至宋则多在长短句,今之诗在俗间俚曲。”明曹安《谰言长语》②卷上亦曰:“汉文、唐诗、宋性理、元词曲。”七子祖唐桃宋③,厥词尤放。如《李空同集》④卷四十八《方山精舍记》曰:“宋无诗,唐无赋汉无骚。”《何大复集》⑤卷三十八《杂言》曰:“经亡而骚作,骚亡而赋作,赋亡而诗作。秦无经,汉无骚,唐无赋,宋无诗。”胡元瑞《诗薮》⑥内编卷一曰:“宋人词胜而诗亡矣,元人曲胜而词亦亡矣”;又曰:“西京下无文矣,东京后无诗矣”;又曰:“骚盛于楚,衰于汉,而亡于魏;赋盛于汉,衰于魏,而亡于唐。”(27—28页)
  夫文体递变,非必如物体之有新陈代谢,后继则须前仆。譬之六朝俪体大行⑦,取散体而代之⑧,至唐则古文复盛,大手笔多舍骈取散。然俪体曾未中绝,一线绵延,虽极衰于明,参观沈德符《野获编》钱枋分类本卷十《四六》条⑨。而忽盛于清;骈散并峙,各放光明,阳湖、扬州文家,至有倡奇偶错综者⑩。几见彼作则此亡耶。复如明人八股⑾,句法本之骈文,作意胎于戏曲,岂得遂云制义作而四六院本乃失传耶⑿。诗词蜕化,何独不然。诗至于香山之铺张排比,词亦可谓尽矣,而理堂作许语,岂知音哉⒀。即以含蓄不尽论诗,理堂未睹宋之姜白石《诗说》耶⒁。亦未闻王渔洋、朱竹坨、全谢山之推白石诗为参活句,有唐音耶⒂。按谢山语见《鲒埼亭文集》外编卷二十六《春凫集序》⒃,许增《榆园丛刻·白石道人诗词》评论未收。《白石诗说》独以含蓄许黄涪翁⒄,以为“清庙之瑟,一唱三叹”,其故可深长思也。“诗亡”之叹,几无代无之。理堂盛推唐诗,而盛唐之李太白《古风》第一首即曰:“大雅久不作,吾衰竟谁陈。正声何微芒,哀怨起骚人。扬马激颓波⒅,开流荡无垠。废兴虽万变,宪章亦已沦。我志在删述,垂晖映千春。希圣如有立,绝笔于获麟⒆”盖亦深慨风雅沦夷,不甘以诗人自了,而欲修史配经,全篇本孟子“诗亡然后《春秋》作”立意⒇。岂识文章未坠,英绝领袖,初匪异人任乎。每见有人叹诗道之穷,伤己生之晚,以自解不能作诗之嘲。此譬之败军之将,必曰:“非战之罪”(21),归咎于天;然亦有曰“人定可以胜天”者矣(22)。亡国之君,必曰“文武之道,及身而尽”(23);然亦有曰“不有所废,君何以兴”者矣(24)。若而人者,果生唐代,信能掎裳联袘,传觞授简,敦槃之会(25),定霸文盟哉。恐只是少陵所谓“尔曹”,昌黎所谓“群儿”而已(26)。而当其致慨“诗亡”之时,并世或且有秉才雄骜者,勃尔复起,如锺记室所谓“踵武前王(27),文章中兴”者,未可知也。谈艺者每蹈理堂复辙,先事武断:口沫未干,笑齿已冷。愚比杞忧(28),事堪殷鉴(29)。理堂执着“诗余”二字,望文生义。不知“诗余”之名,可作两说:所余唯此,外别无诗,一说也;自有诗在,羡余为此,又一说也。诗文相乱云云,尤皮相之谈(30)。
  文章之革故鼎新,道无它,曰以不文为文,以文为诗而已。向所谓不入文之事物,今则取为文料;向所谓不雅之字句,今则组织而斐然成章。谓为诗文境域之扩充,可也;谓为不入诗文名物之侵入,亦可也。《司空表圣集》(31)卷八《诗赋》曰:“知非诗诗,未为奇奇。”赵闲闲《滏水集》(32)卷十九《与李孟英书》曰:“少陵知诗之为诗,未知不诗之为诗,及昌黎以古文浑灏,溢而为诗,而古今之变尽。”盖皆深有识于文章演变之原,而世人忽焉。今之师宿,解道黄公度(33),以为其诗能推陈出新;《人境庐诗草·自序》(34)不云乎:“用古文伸缩离合之法以入诗。”宁非昌黎至巢经巢以文为诗之意耶(35)。推之西土,正尔同揆。理堂称少陵(35),岂知杜诗之词,已较六朝为尽,而多乱于文乎。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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