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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木兰护卫-第14部分

小说: 木兰护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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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怀孕了是不该乱跑。”真是知音人,应该把掌柜的这几句话告诉那个不乖的孕妇。  
“你们是私奔的吧?”这两个人的关系一直是大家猜测的焦点,有人说是兄弟,有人说是兄妹,最后大家一致认定这是一对私奔的小情人。  
“私奔?”虽然未正式立妃成亲,但他们是经过双方长辈正式同意的夫妻,用得着私奔吗?  
“是呵,夫人,您就别不好意思了,我们大家都说你们是天生的一对,你们就安心在这儿住下,不过今天怎么是你自己买药,你家相公呢?”  
倚天的脸越来越黑,这里的人都是瞎子吗?没看出他有喉结吗?他是男人呢?为什么只要和秋枫在一起,人们永远猜他是女人,秋枫是男人,他这个男人长得就这么失败吗?还不如怀着孩子的秋枫。  
“爹!你老糊涂了?他不是女人,另一个才是女人。”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他感动得几乎要抱着她喊知音。  
和秋枫在一起这么久了,包括自己的兄长在内,没有人能看出自己和秋枫是再正常不过的一对男女.这个小女子的眼力竟在京城中所有显贵之上。  
倚天回头想看清这个女孩,可在面对这个女孩的时候,他呆住了。  
女孩个子小小的,干干瘦瘦的,一双大眼睛又黑又亮,但却没有焦距,此时正茫然地看向某一点。  
“你的眼睛……”这么有灵气的女孩竟眼盲了?  
“瞎了,不过我还能分辩得出你只不过是一个长得很好看的男人,和你在一起的才是一位姑娘。”女孩笑得很坦然,她在说自己是瞎子时,好像在说自己是一个胖子或瘦子,没有一丝自怜。  
“她是我女儿,她的眼睛是几年前铺子着火时生生让烟熏瞎的。清清,你怎么知道他是男的?”掌柜不明白,他们这些明眼人怎会不如一个瞎子。  
“味道,这位爷身上有药味,还有一股淡淡的刮胡水的味道,而那个姑娘,不管你们说她长得有多俊美,但她身上却连一点刮胡水的味道也没有。”  
少女说得轻松,但是明眼人却往往被自己看到的表相所迷惑,却不知表相是会骗人的。  
“姑娘,你的眼睛受伤多久了?”像这样的女孩不该看不见这个世界。  
“三年零六个月。”女孩回答道,从她开始看不见阳光、花朵,看不见自己的亲人开始,就一直在计算着她再也看不见的日升月落。  
“如果你信得过我,让我替你治治看,你的眼睛应该还有希望。”倚天仔细地检查了她的眼睛,并没有受损到不能挽救的地步。  
“那就多谢您了。”掌柜也是懂医术的,他拿来的方子,虽说只是安胎药,但是一看就是名家手笔。  
*******  
自此,倚天他们就在这个小镇住了下来,秋枫也认识了这个叫清清的女孩。  
“你们真的到过西夷吗?那里的人长什么样子?听说那里有好多黄沙,那里的人都长得像恶鬼一样,可是我不信,哪有人长得像鬼的。”清清对他们在旅行时的见闻颇感兴趣。  
“那里是有很多黄沙,但也有许多绿州,那里的人是和我们长得不一样,但并不像鬼,他们也有好人和坏人。”倚天正在把一些草药研碎。  
“柳姐姐,不,柳侠士,你到过很多地方吧?”清清突然抬头问正百无聊赖地坐在高高窗台上的秋枫。  
“你怎么知道的?”这个女孩没跟她说过几句话,怎么这么肯定?  
“你的口音很杂,虽然大部分时候是说官活,但总是掺着许多地方的口音。”  
这下秋枫也开始对这个充满灵气的小姑娘刮目相看了。  
“柳侠士,你到过哪些地方?你能不能给我讲一讲,外面究竟是什么样的?”也许是因为看不见,所以她特别喜欢听人讲外面的世界。  
“我到过的地方多了,远的不说了,就说我学成武功后,闯荡江湖,南七北六十三省我都跑遍了。”秋枫开始讲一些自己的见闻,及经历过的事,有些连倚天都不知道,有些也只是听过个大概,这次托清清的福,倚天对她有了新的认识。  
女孩总是听得很认真,不时还会仔细问明细节,她时常说等眼睛好了,她要亲眼去看看秋枫说的西湖是不是真的那么美丽,山川是不是真的各有奇峻,风土人情是不是像她说的那样奇特。  
“你一个女孩家,就算是真的能看见,也该嫁人了,哪能在外面东跑西颠的?!”每次她这么说,掌柜的总会这样斥责她。  
“我成了瞎子后,才后悔没有到处走一走看一看,等到想看却看不见时,才发现这个天下竟是那么可爱,所以,我一定会四处游历,把我看见的写下来。这样,就算有一天我又看不见了,我也不会再有遗憾。”清清偷偷对倚天和秋枫说道。  
半个月后,清清对光线有了反应,一个月后,清清终于看得见了!倚天和秋枫把与他们连络的方法告诉了她,对她说,如果有一天她真的想走出去,那么可以去找他们。  
一年后,女孩逃婚了,她写信告诉他们说,她要去“游山玩水”。  
十年后,一本由一个女子编著的游记出版了,里面细数了各地的名山大川、物产风俗,被称为传世佳作,有许多人都是因为看了她的书,才兴起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的念头,沿着她走过的旅程,开始游历之路。  
番外篇 轩辕谨的烦恼  
“你们都离远一些,我和菩萨说话,你们谁也不许听!”身着锦衣、年纪不大架子却不小的小男孩皱起小眉头,厌烦地摆摆手,挥退身边的仆人。  
见仆人都走远了,小男孩像模像样地跪在蒲团上,双手合十,口中念念有辞。  
“菩萨,我是轩辕谨,是康王府的小王爷,我今天有三个愿望要和您说,您可一定要记得,找机会替我完成,若是愿望成真了,我会报答您的。  
“第一个愿望,我今年七岁了,可我还是只有两个爹,没有娘,我向和您一样有求必应的太后奶奶说,她说我有娘,威风爹就是我娘。可别人家的娘都会亲他们、抱他们,还会给他们擦鼻涕,做新衣服和新鞋子,可是威风爹,不,该叫威风娘了,却只会像逗小猫小狗一样逗我玩。我若是不听她的话,或者哭了,她就会说,找你爹去。  
“我爹又漂亮又温柔,他总是待我很好,还时常抱我,对我笑。菩萨,我想让爹当我娘,因为爹比别人家的娘更好,更疼我,也更漂亮。我想让威风娘当我爹,因为威风娘好厉害,她能打跑好多坏人、我想要一个那样的爹,而不是每天种一些吃起来苦苦的药草,替别人治病的爹。  
“第二个愿望,我家来了一个叫塞娃的漂亮阿姨,她好讨厌,总是亲我,我不愿意,可爹却说,我们要尽什么什么之谊。我偷偷听他和娘说,塞娃缠着我,总比缠着娘好。我就知道,爹最偏心了!他心里只有娘,没有我。  
“菩萨,我只能求您,让那个漂亮姨回那个西夷去,再也不要来了。无情叔叔已经在笑我有一个大老婆了,我不要她做老婆,我要大伯伯家的雪儿姐姐当老婆。不然隔壁的小叶子,临街的小红姐姐也可以,反正我不要塞娃阿姨。  
“第三个愿望……第三个愿望……我忘了,菩萨,你可要记得,你欠我一个愿望,过几天我会向您要的。”说完后,他像模像样地磕了个头,这才离开。  
他走之后,金光闪闪的菩萨松了一口气,这个小鬼,不分初一、十五,想到了就到这儿大说一通,而且朝令夕改,让他烦不胜烦,他就说皇家的香火不好受,再这样下去,他就要罢工了。  
番外篇 初遇  
冬天,那一年的冬天与往年比并不是很冷,雪却很大,京城大街上来不及清扫的雪,被来往的车马人流踩得像冰面一样硬实。  
一辆马车小心地行驶着,虽然新换了马蹄铁,但是两匹良驹还是脚下打滑。众仆人格外小心翼翼——若是摔了主子,他们就是有十颗脑袋也不够砍的。  
坐在车里的人掀起帘子向外看去,一个身影吸引住了他的目光,一个和他差不多大的男孩儿,正在一辆装着沉重货物的马车后奋力地推着,马车驶过难行的上坡后,车夫丢了几个铜板在地上。  
就在这时,车上没有捆牢的一个箱子掉了下来,男孩正在捡地上的钱,并没有防备,箱子砸到了他的肩膀。  
“停车!”车里的男孩儿大叫一声,车夫立刻停下了车。  
“王爷,怎么啦?是不是太颠簸了?”车夫问道。  
“扶我下车!”年少的王爷指指随从携带的药箱,示意跟上来。  
“这……”车夫有些为难,大街上人来人往,若是有人伤到了王爷可怎么办?  
“我说我要下车!”王爷横了一眼显然不准备立刻执行他命令的车夫。  
“是。”车夫只得将他扶了下来。  
王爷下了马车后直奔躺在大街上却无人关注的男孩,男孩的肩头已经被血染红了,他咬着嘴唇,连一滴眼泪都没有流,也没有发出一声求助的呼唤,连呻吟声也没有。  
“你怎么样了?”王爷从没见过受这么重的伤还这么坚强的人,他小时候从马上摔下来,痛得他哭了很久很久,看他的伤并不比自己当时轻多少,像他这样连受了伤也不哭,才是真的男子汉吧?  
“没事。”这个漂亮的公子哥是没事干来看猴戏的吗?男孩从牙缝中挤出这句话后,就挣扎着欲站起来。  
“你别动。”王爷立刻按住了他,利落地撕开男孩肩上的衣服,这么冷的天,男孩的棉衣薄得吓人。  
伤口血肉模糊,王爷浑身一紧,必须马上止血,不然,他的一条膀子就废了。  
“把他抱到最近的客栈。”王爷一边给他做初步的包扎,一边吩咐车夫。  
“是。”车夫正想抱起他,可刚刚包扎好伤口的男孩却挥开了他的手,费力地欲站起来。  
“你别这样,你伤得这么重,站不起来的。”王爷几乎要求他,他从没见过这样坚强的人,他想帮助他,让他不用再吃苦。  
可是男孩却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捡起地上的铜板,一手捂着伤处,一步一步地向前走去。  
王爷愣住了,他呆呆站在原地,直盯着那个身影,看着他步履蹒跚地消失在转角处。  
他隐约知道自己好像是错失了什么。  
*******  
若干年后,身旁的人一个翻身惊醒了半梦半醒的他,倚天发现又梦到十三岁耶年遇到的那个男孩,不知他现在怎么样了?他伤得那么重,是怎么熬过那个冬天的?当时真该留下他。  
“嗯……”正在梦中的秋枫皱了皱眉头,按了按酸痛的左肩,被痛疼扰醒的她睁开眼睛,却发现倚天也醒着。  
“你怎么醒了?天亮了吗?”秋枫边揉肩膀边说。  
“你的肩膀怎么了?”秋枫的身上旧伤很多,左肩上有块很大的疤。  
“没事,明天会下雨,我这该死的肩膀一要下雨便会痛。”  
“你十三岁那年在京城吗?”心中一动,会是她吗?记得那个男孩的伤口也在左肩,那个让自己知道什么是坚强的男孩,会是秋枫吗?  
“在呀,我十岁以后,一直在京城讨生活。”  
“你的伤是不是十三岁那年,被车上掉下来的箱子砸的?”倚天兴奋地问道。  
“你怎么知道?”秋枫疑惑地盯了他半天, “你该不会是当年那个漂亮的小公子吧?”能在十几岁时就漂亮到那种程度的人并不多,她早该认出他的。  
“真的是你!”原来他们很早就认识了, “你当年是怎么熬过那个冬天的?我记得你是那一年进了无敌门。”  
“很简单,我受伤后,就回到我住的破庙里养伤,可是伤口发炎了,发了几天烧,等我从昏迷中醒来就在无敌门了。”  
秋枫说得轻描淡写,倚天却听得心惊胆颤,如果当年她没被人带到无敌门,运气好一点的话,她会失掉一条膀,若是运气差,没了性命都是可能的,  
“我当年真该把你带回去的。”是自己错失了照看她长大的机会。  
“你若是把我带回去,这个世上就不会有柳秋枫了,可能只多了一个感恩戴德、一生效忠于你的仆人。”  
所以命运是安排在最合适的时间里,让他们再次相遇。  
当年的初遇,只是想让他们知道在这个世上有彼此的存在。  
「本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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