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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部分

张爱玲文集第5卷-第38部分

小说: 张爱玲文集第5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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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谚“真事比小说还要奇怪”——“真事”原文是“真实”,作名词用,一般译为“真
理”,含有哲理或教义的意味,与原意相去太远,还是脑筋简单点译为“真事”或“事实”
比较对。马克·吐温说:“真事比小说还要奇怪,是因为小说只能用有限的几种可能性。”
这话似是而非。可能性不多,是因为我们对这件事的内情知道得不多。任何情况都有许多因
素在内,最熟悉内情的也至多知道几个因素,不熟悉的当然看法更简单,所以替别人出主意
最容易。各种因素又常有时候互为因果,都可能“有变”,因此千变万化无法逆料。
  无穷尽的因果网,一团乱丝,但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可以隐隐听见许多弦外之音齐鸣,
觉得里面有深度阔度,觉得实在,我想这就是西谚所谓theringoftruth——
“事实的金石声”。库恩认为有一种民间传说大概有根据,因为听上去“内脏感到对”(“
internallyright”)。是内心的一种震荡的回音,许多因素虽然不知道,
可以依稀觉得它们的存在。
  既然一听就听得出是事实,为什么又说“真事比小说还要奇怪”,岂不自相矛盾?因为
我们不知道的内情太多,决定性的因素几乎永远是我们不知道的,所以事情每每出人意料之
外。即使是意中事,效果也往往意外。“不如意事常八九”,就连意外之喜,也不大有白日
梦的感觉,总稍微有点不对劲,错了半个音符,刺耳,粗糙,咽不下。这意外性加上真实感
——也就是那铮然的“金石声”——造成一种复杂的况味,很难分析而容易辨认。
  从前爱看社会小说,与现在看纪录体其实一样,都是看点真人实事,不是文艺,口胃简
直从来没变过。现在也仍旧喜欢看比较可靠的历史小说,里面偶尔有点生活细节是历史传记
里没有的,使人神往,触摸到另一个时代的质地,例如西方直到十八九世纪,仆人都不敲门
,在门上抓搔着,像猫狗要进来一样。
  普通人不比历史人物有人左一本右一本书,从不同的角度写他们,因而有立体的真实性
。尤其中下层阶级以下,不论过去现在,都是大家知道得最少的人,最容易概念化。即使出
身同一阶级,熟悉情形的,等到写起来也可能在怀旧的雾中迷失。所以奥斯卡·路易斯的几
本畅销书更觉可贵。
  路易斯也是社会人种学家,首创“贫民文化”(cultureofpoverty)
这名词,认为世代的贫穷造成许多特殊的心理与习俗,如只同居不结婚,不积钱,爱买不必
要的东西,如小摆设等。这下层文化不分国界,非洲有些部落社会除外。他先研究墨西哥,
有一本名著《五个家庭》,然后专写五家之一:
  《桑协斯的子女》(“TheChil-drenofSanchez”),后者一度
酝酿要拍电影,由安东尼昆、苏菲亚罗兰饰父女,不幸告吹。
  较近又有一本题作《拉维达》(“LaVida”)是西班牙文“生活”,指皮肉生涯
,就像江南人用“做生意”作代名词,写玻多黎各一个人家,母女都当过娼妓,除了有残疾
的三妹。作者起初选中这一家,并不知道这一层,发现后也不注重调查“生活”,重心全在
他们自己的关系上。其间的“恩怨尔汝来去”也跟我们没什么不同。
  内容主要是每人自述身世,与前两本一样,用录音带记下来,删掉作者的问句,整理一
下。自序也说各人口吻不同,如闻其声。有个中国社会学家说:“如果带着录音器去访问中
国人就不行。”其实不但中国人,路易斯的自序也说墨西哥人就比玻多黎各人有保留。大概
墨西哥到底是个古国,玻多黎各也许因为黑人血液的成份多,比较原始。奇怪的是《拉维达
》里反而是女人口没遮拦,几个男人——儿子女婿后父——都要面子,说话很“四海”,爱
吹,议论时事常有妙论,想入非非。也许是女人更受她们特殊的环境的影响,男人与外界接
触多些,所以会说门面话,比较像别国社会地位相仿的人,反正看着眼熟。
  福南妲讲她同居的男子死了,回想他生前,说:“他有一样不好:他不让我把我的孩子
们带来跟我们一块住。”下一页她叙述与另一个人同居:“我们头两年非常快乐,因为那时
候我的孩子们没跟我一块住。”前后矛盾,透露出她心理上的矛盾,但是闲闲道出,两次都
是就这么一句话,并不引人注意,轻重正恰当。她根本不是贤妻良母型的人,固然也是环境
关系,为了孩子们也是怄气,稍大两岁,后父又还对长女有野心。
  长女索蕾妲是他们家的美人,也是因为家里实在待不下去,十三岁就跟了三十岁的亚土
若,“爱得他发疯”,他到手后就把她搁在乡下,他在一家旅馆酒巴间打工,近水楼台,姘
妓女,赌钱,她一直疑心他靠妓女吃饭。他开过小赌场,本来带几分流气。几次闹翻了,七
八年后终于分开,她去做妓女养活孩子们——她先还领养了个跛足女婴,与自己的孩子一样
疼。他一直纠缠不清,想靠她吃饭,动小刀子刺伤了她,被她打破头。但是她贴他钱替他照
顾孩子,倒是比娘家人尽心。她第一次去美国,拖儿带女投亲,十分狼狈,一方面在农场做
短工,还是靠跟一个个的同乡同居,太受刺激,发神经病入院,遣送回籍。断羽归来,家里
人冷遇她,只有前夫亚土若对她态度好,肯帮忙。所以后来她在纽约,病中还写信给他,不
过始终拒绝复合。
  亚土若谈他们离异的经过,只怪她脾气大,无理取闹,与小姨子挑唆。直到后半部她两
个妹妹附带提到,才知道她和他感情有了裂痕后也屡次有外遇,他有一次回家捉奸,用小刀
子对付她,她拿出他的手枪,正要放,被他一把抓住她的手,子弹打中她的手指。她告诉法
官是他开枪,判监禁六个月。他实在制伏不了她,所以不再给钱,改变主张想靠她吃饭。原
来他是为了隐瞒这一点,所以谎话连篇,也很技巧,例如本是为了捉奸坐牢,他说是回家去
拿手枪去打死一个仇人,索蕾妲劝阻夺枪,误伤手指,惊动警察,手枪没登记,因此入狱。
入狱期间恐怕她不贞,因为囚犯的妻子大都不安于室,而且这时期关于她的流言很多。他一
放出来就对她说:“我们这次倒已经分开很久了,不如就此分手。”
  但是她哭了,不肯。一席话编得面面俱到。
  故事与人物个性的发展如同抽茧剥蕉。他写给两个小女儿的信——有一个不是他的——
把她们捧成小公主。孩子们也是喜欢他,一个儿子一直情愿跟他住在乡下。索蕾妲姊弟有个
老朋友马赛罗也说他确实给这些孩子们许多父爱。旁人眼中看来,他身材瘦小,面貌也不漂
亮,只有丈母娘福南妲赏识他有胆气。但是他做流氓没做成,并且失业下乡孵豆芽,感慨地
说他无论做什么事结果都失败了。
  索蕾妲去美之前爱上了一个贼,漂亮,热情,但也是因为他比周围的人气派大些。是她
最理想的一次恋爱,同居后不再当娼妓。有一天晚上他去偷一家店铺,是他们这一伙不久以
前偷过的,这次店主在等着他。他第一个进去,店主第一枪就打中他的胸部,同党逃走了。
第二天她跟着他姑母去领尸,到医院的太平间,尸身已经被解剖,脑子都掏了出来搁在心口
上,她拥抱着他,发了疯,一个月人事不知。
  据她的九岁养女说:是他去偷东西,被警探包围,等他出来的时候开枪打死的。她二妹
说的又不同:他无缘无故被捕,装在囚车里开走了,过了些天才枪毙,索蕾妲两次都晕厥过
去。照这一说,大概是他犯窃案的时候杀过人,所以处死刑。索蕾妲讲的最罗曼谛克。她母
亲的姨妈本来说她爱扯谎,自述也是有些地方不实不尽。反正不管是当场打死还是枪决,都
不是死因不明,用不着开膛破肚检验,而且连大腿都剖开了,显然是医学研究,不是警方验
尸,地点也不会在医院太平间。如果是把罪犯的尸首供给医校解剖,也没那么快。看来这一
节是她的狂想。她后来病中担忧死了没人收尸,给送去解剖,宁可把遗体赠予波多黎各热带
疾病研究院,不愿白便宜了美国人:“让他们拿他们自己的鸡巴去做实验。”念念不忘解剖
,也许是对于卖身的反感与恐怖压抑了下去,象征性地联想到被解剖。她发精神病的时候自
己抹一脸屎,似乎也是谴责自己。她第二次还乡,衣锦荣归,在纽约跟一个同乡水手边尼狄
托同居,自己又在小工厂做工,混得不错。但是她家里觉得她攀高,嫌脏,老是批评这样那
样,相形之下使人心里难受。带来的礼物又太轻,都对她淡淡的,边尼狄托又不替她做脸,
喝得醉猫似的,她认为“那是我一生最不快乐的一天”。他先上船走了,她在娘家过年,与
卖笑的二妹一同陪客人出去玩,除夕一晚上赚了五十元美金。在纽约也常需要捞外快贴补家
用。
  同一件事在她弟弟口中,先说边尼狄托待他姐姐好。“有一天我去看他们,他们吵了起
来。是这样:她回波多黎各去了一趟,边尼狄托发现她在那边跟一个美国人睡过。她还是个
有夫之妇!但是那次边尼狄托干了件事,我不喜欢。他等我回去了之后打她。这我不喜欢。
我可从来没跟他提起过。夫妻吵架,别人不应当插一脚。我后来倒是跟索蕾妲说过。我告诉
她她做错了事,她要是不改过,以后我不去着她了。我说不应该当着我的面吵架。夫妻要吵
架,应当等没人的时候。”
  这一段话有点颠三倒四,思路混乱。他只怪他姐夫一件事:等他走了之后打老婆——是
怪他打她,还是怪他等他走了才打?同页第一段述及姊夫打姊姊,他不干涉;姊夫打二姊,
虽然是二姊理亏,他大打姊夫。可见他并不反对打老婆,气的是等他走后才打。但是如果不
等他走就打,岂不更叫他下不来台?等他走了再打,不是他告诫大姊的话:等没有人的时候
再吵架?
  下一页他说:“我不喜欢我的姊姊们。她们光是一个男人从来不够。她们喜欢寻欢作乐
。但是不管怎么样,我是爱我的姊妹们。我不让任何人当着我说她们的坏话。有时候我
甚至于梦见她们”他常梦见在泥潭里救出索蕾妲,她满身爬着蛇。前文自相矛盾处,是
他本能地卫护姊姊,迁怒姊夫。书中人常有时候说话不合逻辑,正是曲曲达出一种复杂的心
理。”
  这种地方深入浅出,是中国古典小说的好处。旧小说也是这样铺开来平面发展,人多,
分散,只看见表面的言行,没有内心的描写,与西方小说的纵深成对比。纵深不一定深入。
  心理描写在过去较天真的时代只是“三底门答尔”的表白。此后大都是从作者的观点交
代动机或思想背景,有时候流为演讲或发议论,因为经过整理,成为对外的,说服别人的,
已经不是内心的本来面目。“意识流”正针对这种倾向,但是内心生活影沉沉的,是一动念
,在脑子里一闪的时候最清楚,要找它的来龙去脉,就连一个短短的思想过程都难。记下来
的不是大纲就是已经重新组织过。一连串半形成的思想是最飘忽的东西,跟不上,抓不住,
要想模仿乔伊斯的神来之笔,往往套用些心理分析的皮毛。这并不是低估西方文艺,不过举
出写内心容易犯的毛病。
  奥斯卡·路易斯声明他这书是科学,不是艺术。书中的含蓄也许只是存真的结果。前两
本更简朴,这一本大概怕味道出不来,特加一个新形式,在自序中说明添雇一个墨西哥下层
阶级女助手,分访母女子媳,消磨一整天,有时候还留宿,事后记下一切,用第三人称,像
普通小说体裁,详细描写地段房屋,人物也大都有简单的描写。几篇自述中间夹这么一章,
等于预先布置舞台。
  第一章,萝莎去探望福南妲,小女儿克茹丝初出场:“克茹丝十八岁,皮肤黑,大约只
有四嫡九导高。她一只腿短些,所以瘸得很厉害。脊骨歪斜,使她撅着屁股,双肩向后别着
,非常不雅观。”她给母亲送一串螃蟹来:
  “‘有个人在那儿兜来兜去卖,他让我买便宜了,’克茹丝说。‘他大概是喜欢我,反
正他也就剩这几只了。’”
  谈了一会,她说她要去推销奖券:“不过我要先去打扮打扮。卖东西给男人就得这样。
他们买东西就是为了好对你看。”
  她家里人都没答这碴。不久她销完了回来了,已经换过衣服,穿着粉红连衫裙,领口挖
得极低,鞋也换了粉红夹绿两色凉鞋。“她虽然身体畸形,看着很美丽。”这是萝莎的意见
,说明克茹丝并不完全是自以为美。萝莎从来不下评语,这也许是唯一的一次,因为实在必
需,不说是真不知道。意在言外的,是这时候刚发现她肉感。丰艳的少女的肢体长在她身上
,不是没有吸引力,难免带着一种异样的感觉。克茹丝的遭遇当然与这有关。
  至于为什么不直说,一来与萝莎的身分不合,她对这家人家始终像熟人一样,虽然冷眼
旁观,与书中人自述的距离并不大。在这里,含蓄的效果最能表现日常生活的一种浑浑噩噩
,许多怪人怪事或惨状都“习惯成自然”,出之于家常的口吻,所以读者没有牛鬼蛇神“游
贫民窟”(slumming)的感觉。
  但是含蓄最大的功能是让读者自己下结论,像密点印象派图画,整幅只用红蓝黄三原色
密点,留给观者的眼睛去拌和,特别鲜亮有光彩。这一派有一幅法国名画题作《赛船》,画
二男一女,世纪末装束,在花棚下午餐,背景中河上有人划小船竞渡,每次看见总觉得画上
是昨天的事,其实也并没有类似的回忆。此外这一派无论画的房屋街道,都有“当前”(i
mmediacy)的感觉。我想除了因为颜色是现拌的,特别新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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