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具召唤师-第1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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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结伴而行,一路向北,心知这群被己方打残了的吸血鬼一旦投靠维多利亚,就算不会推想到罗秀的存在,也会遭到缉捕,于是加快了速度。
北行的队伍来到尼罗流域,开始出现大片的草原,水草丰美,白云朵朵,一路罕见行人。平缓延伸出去数里的山坡上,是一大片白桦树林,树冠是波浪般的绿,下面是一片片雪一样的银白,抬头看,湛蓝的天空中雪白的云彩低的似乎伸手可及。
途中三三两两的遇见几个放牧的人家,大草原上人烟稀少,不得不选择借住。这些草原人民非常热情好客,在如今魔导文明起步的年代,他们的生活也变好了许多。
到了晚餐时候,精绝人奉上野味美酒,众人正当饥饿,当下狼吞虎咽,饱餐一顿。唐宁沉默寡言,从不沾酒。罗秀能小酌一些,但是酒量一般,喝了几口就是满脸通红,连雪白的脖子都泛起一抹嫣红,如染胭脂。
琳迪斯不愧是出身草原民族,继承了一脉相传的豪迈酒量,居然能拿起酒坛子和主人家拼酒,将一个毛发大汉都灌倒在地。她熟知草原习俗,没有客气什么,不像罗秀浅尝辄止,唯恐吃了太多食物。
其中因为唐宁的相貌太过清丽,尤其草原民族多的是粗犷的汉子,相比之下更显秀气,很容易被误认为是女性,结果被当做三位漂亮的女子结伴而行。
唐宁是女神的脸,罗秀的相貌不用评论,光是高贵的气质就是常人难见,而琳迪斯在草原上也是一等一的美女,加上更加符合审美观,三人每到一处,都要受人追捧,其中甚至遇上一人直接表白求爱,发出了后宫宣言,决心要死缠烂打。
最后是唐宁挥了一下邪刀犀角,在地面上劈出一条小溪,才打消了对方的念头。
三人就这样停停走走,行了数日,终于看见前方溪谷出现许多雪白的帐篷,看上去就像是一群蘑菇,远远的还能听到传来的嘹亮歌声。
“草木青青,远来友人,山花绽笑,明月开怀;*光过眼,只是一瞬,你我情谊,可传万载;白云悠悠,只是须臾,你我情谊,千秋如恒;草木青青,远来佳宾,心如金玉,振振有声,佳人绽笑,少年开怀……”
外围有人眼尖,看见了琳迪斯,知道族长回来,立马用歌声放出信号,不一会就有许多人骑着马自营地里冲出来,夹道欢迎。这些男子清一色黑发碧眼,剽悍瘦削,妇女们也拥到帐外,多为年少女郎,个个腿长腰细,丰腴白腻。
琳迪斯这位族长当得有些不称职,才干了没几天就跟着怒风骑士团跑出去绞杀吸血鬼,好在之前的族长试炼中,她已经证明过自己的武艺,不说草原第一,至少也是罕有敌手,尤其她还是一名女性,而且是美丽的女性,容易受到宽容的对待。
不是人人都想争权夺势,世上终究是好人多,萨卡族人对这位年轻的女族长十分爱戴,当晚人们燃起篝火,杀羊烹牛,大开盛宴,一时酒肉飘香,光影纷乱。男男女女纵情歌舞、不饮自醉,族中长老轮番敬酒,琳迪斯酒到即干,并不推辞,草原上豪迈的酒量也是实力的一种证明。
唐宁依旧没有饮酒,但是这样的环境下,酒未醉,人自醉,晚上竟是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第二天早上醒来,在简单的洗漱之后,听到外面一阵吵闹声音,便顺着声音前往营地的出口。
只见从外围数十人骑马而来,入营后骑士们纷纷下马,为首是名老者,着一袭描金短衫,头顶阔大皮帽,额宽鼻挺,身躯高大。左边是一名魁梧的中年男子,有着如同狮子般的髯须,邮编是一个唇有短髭的英俊青年,背挺如枪,神态据傲,只是在面对琳迪斯的时候,面露明显的讨好之意。
第三十五章马萨卡的阴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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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英雄试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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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英雄试炼
经过介绍得知,那名老者就是罗秀的教父,草原上所有部落的大祭司,沃斯?布莱克,外号“聆听神意的天狼星”。'。'
中年人是草原上的库特拉族族长阿古拉,库特拉族与萨卡族并列为草原上的两大部落,库特拉族的象征是苍狼,而萨卡族的象征是白鹿,而草原子民都认为自己是苍狼和白鹿的后代,由此可见两大部落在草原上的地位。
旁边年龄在二十五左右的年轻人是阿古拉的儿子巴特尔,看得出来他正在追求着琳迪斯,腆着脸在那东拉西扯,只是后者不冷不热的应付着,明显是一副不感兴趣的模样。
最后巴特尔看出对方的随口敷衍,连忙拿出一柄剑,讨好的递出:“我们草原上最擅长铸器的是精绝人,而诸多铸器名匠中最出名的就是欧龙子,号称铸一剑断一剑,必定会用新铸的剑断去上一柄剑,这柄青螭剑是他最后打造的第二剑,几经易手,从中土神洲流转到这里,原本被人削去了剑锋,我特意让精绝人重新打造,用深海云母作材料,将剑修补完整。”
其他东西琳迪斯大概都不会放在眼里,唯有剑和弓才能引起她的兴趣,这位巴特尔为了取得欢心分明做了详细的准备。
琳迪斯没能忍住好奇,接过剑来,拔出后就见一道青芒反射过来,令人难以直视,用手指扣剑背,发出清脆如百灵的鸣叫。她一时手痒,忍不住抽出后挥斩了一下,结果斩出的剑风如无形利刃,竟将草地上的青草齐整的削断,伤口处平滑如镜,这样的效果,一点也不输给魔法中的风刃术,甚至由于本质是物理属性,应对上比魔法还要难缠。
这是一柄典型的东方兵器,没有什么奇怪的法术效果,单纯的将剑的属性发挥到极致。非要说效果的话,那便是斩钢和破甲,这两种专门针对兵器和护甲的能力,将锋利的特征展现得淋漓尽致,普普通通的挥剑,就能将空气也一并斩破。
琳迪斯摸着剑身,感叹道:“这柄剑虽然以综合能力判断,只是英雄级别,但单纯评价本身属性的话,就算对上神器也不会逊色,天下间居然有神剑能将它斩断,真想看看那排名第一的剑是什么样子?”
巴特尔尴尬的摸了摸鼻子,他倒是想收集那传说中的第一剑,问题在于只有破损的剑才会不断易手,真正宝贵的剑哪个不是当做传家宝一样,子子孙孙传下去,这等神物就算他想买也买不到。
一旁的唐宁插话道:“在东方典籍当中,青螭指代无角青龙,不长角的龙意味着不完美,看来铸剑者在铸造的时候,就认定这并不是他平生最好的剑。同时剑被斩断尖端,也暗合了无角之意,东方讲究意与形合,被斩断后才是这柄剑最完美的状态,将剑修补起来反而画蛇添足。”
这番直白的话让巴特尔很是尴尬,心中倒也恍然,怪不得这柄剑几经流转都没被修补起来,之前让那些精绝人帮忙修补,反而遭到怪异的目光,当时还以为是对方羡慕自己能弄到如此宝贵的剑,现在想想,那分明是鄙夷和嘲笑的意思。
只是虽然真相大白,但他觉得自己在琳迪斯面前丢了脸,不但没有感激唐宁,反而很是恼怒,正要斥责两句,抬头看见唐宁的脸,却是一下子愣住了,升起一股惊艳的感觉,心跳一阵加速,那些斥责的话盘绕在喉咙中,就是出不来。
其实唐宁的打扮已经很男性化,加上没有玲珑凹凸的身材,一般情况下并不会被误认为是女性,至少在和奥利维亚等人见面的时候,并没有被错认,因为在贵族中长相秀气的男性并不少见,有特殊癖好的都不在少数。
只是草原上的人大多遭受风吹日晒,皮肤不但干燥且黝黑,男人更是个个大胡子,乍一见唐宁这幅清丽长相,被那白皙光华的肌肤给误导了。大抵上,这就是马萨卡所说的长相漂亮的优势,倘若他真是女的,多数男人都会发挥绅士风度,宽容谦让,不计较小事。
“不过青螭属木,深海云母属水,以水生木,倒是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住了剑的属性,甚至就外在属性而言,还要变得更强,现在对上曾经斩断过它的第一剑,谁胜谁负倒也难说,只是有利就有弊,这样一来将原本的灵性给压制了。”
在他侃侃而谈的时候,巴特尔终于辨认出唐宁是个男的,当下在心底大骂,城里人就是娘娘腔,一个男的居然长得比库特拉的族花还要漂亮,这还有天理吗?
当然,他这么愤怒的原因,也是为了掩饰自己刚刚居然为了一个男人心动的事实,那股特殊癖好的邪气还没有刮到草原上,大抵草原人对这种事还是持有排斥态度。
确认了性别,巴特尔也就没了顾忌,大大方方的展现出自己的敌意,冷冷的瞥了唐宁一眼,接着对琳迪斯露出笑容道:“琳你若是喜欢,这柄剑就送给你了。”
琳迪斯抚摸着剑身,恋恋不舍的松开,将青螭剑插回剑鞘,退还给巴特尔:“还是算了,这么贵重的礼物,我受之有愧。”
“可是,你不很喜欢吗?”。
“若是喜欢的东西,都要握在手中,那也太霸道了,我不喜欢做人太霸道。”
琳迪斯这句推辞的话蕴含双意,明指自己不能行事霸道,收下青螭剑,暗指巴特尔不能太过霸道,喜欢人就一定要得到手。
这是一种委婉的拒绝,但说得很清楚,可惜草原人不懂其中的弯弯道道,而巴特尔没当过族长,没有对应的手腕和心机,连唐宁都听出其中隐意,他却是懵懂不知,还在劝琳迪斯收下礼物,这种无知更加引得琳迪斯看不起。
一旁的阿古拉听出其中的语意,一见自己的儿子居然还一副什么都不知道的模样,顿感脸上无光,朽木不可雕,可终究是自己的儿子,相比之下,他更恼怒琳迪斯的不知好歹。
只是一想到对方背后代表的萨卡族,他不得不按下这股恼怒情绪,反过来笑着劝说:“宝剑赠佳人,与其让这柄神剑落入庸人手中,明珠蒙尘,倒不如落在真正的强者手中,发挥出真正的光彩,想必对神剑本身来说,也更愿意认一名雄鹰为主,而不是与雏鸡为伴。”
巴特尔如小鸡啄米般点头道:“就是就是,以琳的实力,草原第一女强者,才真正有资格配上这柄剑。”
琳迪斯笑着摇摇头,仍要拒绝。
阿古拉一挥手,豪爽道:“琳侄女在城市里待的太久,怎么都染上贵族的过分客套了呢?这可不好,我们草原人讲的是敢爱敢恨,喜欢就去追求,而不是退退缩缩的装作没看见。想当年我都跟你父亲以兄弟论交,还曾为你和巴特尔定下过娃娃亲,一把剑而已,就算当做嫁妆送出去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手下的族人跟着他一起大笑起来,巴特尔更是涨得满脸通红。
琳迪斯的脸色一下子变得严肃起来,心中对于对方这种行为更敢厌恶,也一并迁怒到巴特尔身上,只觉这小子也是不怀好意。
不过在这种会晤的场合上翻脸可不是一名族长该有的气度,不得不说,在加洛林经常和贵族们接触,虽然同样讨厌那种虚伪的交往方式,但贵族们在交际中展现出来的手腕和智慧的确也让她受益匪浅,至少不再是毛手毛脚的愣头青,懂得圆滑和变通。
一时找不到好的借口,忽而眼光所及,瞥见了唐宁,顿时计上心头,开口道:“父亲生前可从来不曾和我提过娃娃亲的事,不过也可能是他老人家忘了,毕竟在他看来,这不是什么值得记住的事情。”
她若只说自己不曾听过,阿古拉就会接上一句“你还小,所以你父亲没跟你提过”,所以补上了一句,接着将“遗忘的说法”给堵上了,若真是父亲忘记跟她说,那么证明在这件事的态度上,她父亲也是抱着可有可无的无所谓态度,并不认真,所以她也不需要去遵守承诺。
阿古拉并非巴特尔这样的毛头小子,他也听出其中的弯弯,没想到这位侄女年纪轻轻,心智却一点不逊色,看来出过国的人就是不一样,见世面广。他下意识的进行对比,更感自己儿子的不成熟,不过终究是心头肉,难免有偏袒,只觉琳迪斯一点也不尊敬长辈,居然让自己下不来台,毫无礼貌。
他脸色一变,正要依仗身份说上几句,忽见琳迪斯接过青螭剑,挂在自己的腰间道:“既然是长辈相送,那我也没有拒绝的理由。”
见她收下礼物,巴特尔心中欣喜,流露在脸上,只以为对方同意了嫁妆的说法,觉得有戏,不住的赞叹琳迪斯配上这柄剑非常的合适。
阿古拉虽然想不通其中缘由,可见对方给了自己面子,服了软,于是脸色稍缓,正要趁热打铁说上几句,营造出合适的氛围,让旁边的人都默认这一事实,却见琳迪斯将剑拔出来,指向天空,神色肃穆。
“愿白鹿大神见证,我琳迪斯将寻一名大英雄做丈夫,只有胜过我手中剑的男人,才有资格做我的丈夫。”
一招以进为退,顿时将阿古拉憋得说不出话来,他总不能劝对方不要提那么高的要求,随便找个男人嫁了吧?女孩子想找个英雄做丈夫是理所当然的事,也是符合草原男女的风俗。
若仅仅如此倒也罢了,什么是英雄?这点上完全可以做文章,英雄也可以吹出来,如果人人都说他是英雄,即便他是狗熊也能成为英雄。
可问题在于下一句,只有胜过她的人,才有追求的资格。
琳迪斯草原第一女强者的称号,可不是吹出来的,族长试炼当中,她单枪匹马闯入草原深处,在群狼围攻中斩杀了一头九阶魔兽金狼王,获得了最高的评价。这样的本领,纵观所有部落,也找不出一个能稳赢她的人。
在怒风骑士团中,琳迪斯的确有些不显眼,阿托莉丝是骑士团中第一个高手暂且不提,冥蒂菲尔的恶魔变身不是她能企及,伊斯特红奇妙的东方武技在一对一的时候也不是她能匹敌,蓝丝洛忒和阿历克斯高深的魔法造诣,更是她难以触及的领域。
可是这都要看和谁比,怒风骑士团的高手放到整个大陆上,也是数得着的强者,这世上有两种天才,一种是普通人中的天才,另一种是天才中的天才,阿托莉丝她们都属于后者,而琳迪斯即便不是后者,也是在前者中名列前茅的。
至少,草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