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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部分

祸具召唤师-第106部分

小说: 祸具召唤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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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见一阵木屑飞舞,木桩高频震荡,下落的速度依旧,也没有偏离原有的轨迹,稳稳的落在地上。
    那块粗大的木桩消失不见,落在地上的是一个小小的人形木雕,扎着长长马尾辫的少女,腰间挎弓,手持长剑向下,远目眺望,将威风凛凛的姿态展现得栩栩如生。
    不用看清小木人的相貌,光看造型就明白雕刻的是谁。
    琳迪斯脸色一红,随即咳嗽一声,将小木人捡起来道:“眼睛没有刻画好,一点神韵都没有,头发也没有层次看,非常粗糙,只能说马马虎虎吧。”
    她一边挑着缺点,一边小心的将小木人收起来,又装模作样的咳嗽了一声,道:“别以为这样讨好我,接下来就会对你放水,依照你的水平,我会以最严格的方式教导,至于能否在短时间内学会,一切就要看你的悟性了。”
    ……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唐宁都在学习飞燕剑的技巧,他的进步速度非常之快,即便有这具身体天赋异禀的原因,依旧快到连他自己都感到很吃惊的地步,简直就像是早已学会,铭刻在身体本能之中,现在只是重新温习,将遗忘的东西捡回来一样。
    然而,他询问过马萨卡,很明确的得到了否认的回答。虽然不明白怎么一回事,但不管怎么说都是一件好事,  没必要追根究底。
    唐宁很用心的学习飞燕流,并不是单纯为了安抚琳迪斯才这么做,更多的也是想增强自身,难得拥有了一具素质非凡的身体,若不能发挥出全部的威能,岂非暴殄天物。
    为了节省神力,他的战斗方式很明显的偏向了武技,事实上以他现在的身体,并不担心对付魔法会吃亏,强大的魔抗是最大的护身符。
    只是高阶魔法很消耗能量,威力强大的武技也不是省油的灯,诸如破军流,公认的大消耗流派,每一招威力都惊天动地,诸如“军武踏阵”“天星陨落”等等,对斗气的消耗也是成正比。
    刚入门的骑士要训练很长时间才能掌握一项绝招,因此被戏称为“一招流”,指正常人只能使用一次绝招,使用后要么敌人败亡,要么自己败亡。
    这样的武技绝不是唐宁想要的,可是武技这种东西,不能借助天地间的元素,一切要依赖自身的斗气,就跟魔法师的瞬发魔法一样,因此威力和消耗是成正比的。而与其使用这类大炮弹式的武技,他还不如使用魔法,至少在魔法上有着不俗造诣,不需要从头学起。
    威力强,消耗就大,消耗少,威力就弱。像阿托莉丝这般,将斗气爆发当做常态,在真名解放之后,还能连着使用破军流武技,是少数中的极少数,庞大的斗气量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赤龙血脉,也因此无论是总量还是恢复速度都远超常人。
    唐宁精通东方武技,运劲技巧上非常高明,那些威力弱小的武技对他而言可有可无,没有太大帮助,甚至依赖自身素质,不用斗气辅助都能完成,比如神海流的一些招式,他完全能模仿出来。
    威力小的看不上眼,威力强的不如魔法,因为这些原因,他才一直没有去学习武技流派,直到看见琳迪斯的飞燕流,才发现了解决这一难题的方法,不是以力量来凸显威力,而是用技巧来凸显。
    琳迪斯战斗方式精巧灵敏,而且非常节省斗气,和阿托莉丝的财大气粗截然不同,似乎是受到草原人血脉的影响,她在斗气上也没什么天赋,斗气的水准远远不符合本身的实力层次,可是她巧妙的改变了自己的战斗方式,扬长避短。
    观察她的战斗,就能发现她在普通情况下是不会使用斗气,全凭身体战斗,这点跟唐宁很像,只有在必要的关键时刻才会使用。
    而且,她即便使用斗气也不是那种全面爆发的模式,而是将力量提升到适当的位置,进行局部爆发。比如需要力量的时候就将斗气运转到手臂上,需要速度的时候就将斗气运转到双腿上,需要飘浮的时候在身体表面形成向上拉扯的薄膜状,这种能省则省的态度,很得唐宁的中意。
    草原人天生难以修行斗气,出现全无斗气天赋的“哑炮”频率很高,而飞燕流是非常讲究技巧的流派,于斗气上没太大要求,所以才能广为流传,成为草原人必定学习的基础武技。
    琳迪斯曾用过的剑技“无双燕返”,就是一招完全不需要斗气的剑技,最初起于绝招“燕返”,是一招神乎其技,号称不能防御且不能躲避的攻击,她在此上面进行了改良和强化,从单体变为群攻。
    当初面对七名血族伯爵包围,只是一招就全部击倒,实用性上大大增强。不过这一招对人的身体以及悟性,要求非常之高,要知道常人就算是燕返也难以掌握,没个十年别想练出影子,更遑论在此之上的无双燕返。
    这招是典型的技巧流,看上去没有破军流那种浩浩荡荡的气势,但是非常实用。只是相比破军流只要斗气充足就能使用的武技,飞燕流需要不断的训练和掌握,而且看重天赋和悟性。
    大抵上,这也是力量系和技巧系的差距,前者学习简单,但是使用条件苛刻,后者学习困难,但一旦学会后就能随心所欲的使用。
    除了纯粹的技巧流外,飞燕剑中如“一剪映月”,虽然使用了斗气,但是并不多,一开始降落的剑芒相比攻击,更重要的作用在于迷惑,分散敌人的注意力,真正杀招是最后斩破月亮的一剑,这个时候才是斗气爆发的时刻,而且只有一瞬。
    这一招是创始人在深夜,看见燕子抄水,用尾巴剪破湖水中倒映的月亮,有感而发领悟出来的,很讲究意境,贴近东方武技。
    这几天中,唐宁和罗秀没有说上半句话,平日连见面都很少,就算看见了也不会打招呼,通常是罗秀板着一张冷冰冰的脸,将人无视掉。
    不过唐宁忙于修炼飞燕剑,倒是乐得清净,没人打扰,心无旁骛,状态正佳。
    而他这种不道歉不妥协的姿态,更是令罗秀气愤难耐,每天晚上都拿粘着唐宁画面的傀儡人殴打出气,打起了只有一个人坚持的冷战。
    “飞燕流,燕双飞!”
    唐宁手持邪刀犀角,对着竖立在面前的傀儡人挥刀劈下,而在同一瞬间,另外一股相同的气劲从相反方向砸来,就像是在对面也有一个唐宁在挥刀一般。
    两股相同的力道同时集中傀儡人,顿时冲击爆发,一下子将傀儡人炸成了碎片。
    这招燕双飞原本在持剑的情况下,是以两面夹击,进行贯穿或者斩击为目的,结果在手持邪刀犀角的情况下,变成了猛烈的炸裂。
    以唐宁的力量,就算手持邪刀也能保证速度,于是将原本轻柔的剑技变成了威力凶猛的刀技。不过琳迪斯没有对此批评什么,飞燕流本受到许多人改革创新的武技,一千个人,就有一千种飞燕剑。
    站在一旁的琳迪斯,看见这一幕不禁赞叹道:“真没想到,你居然这么快就将飞燕流的精髓掌握了,如果不是亲眼所见,绝对不会相信,你在几天前还是一个连武技都没有涉猎的新人。”
    “我自己也有些不明白,感觉就像是身体在自然而然的行动一样,好像铭刻在本能之中了,一挥剑就能领悟到其中的关键,明明在其他武技流派上没有这样的感应。”
    “这证明你跟飞燕流的相性很高,没什么可精气的,这世上有一种生物,叫做天才,我在魔法帝国见过很多,如好友阿托莉丝、团长兰斯洛特,都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天才人物。最近经常听到一种论调,天下大乱,必有妖孽。”
    琳迪斯沉默了一下,仿佛回忆起什么,又问道:“对了,你认识一个叫梅林的人吗?”
    “不认识,”唐宁想了想,记忆没有中这个人物,至少现有的记忆中没有,“为什么这么问?”
    “总觉得你身上的气质跟他很像,还有性格也是,当然,你跟他的长相完全不同,不可能是失散多年的兄弟,而且梅林擅长的是魔法,不是武技。”
    “哦。”唐宁轻描淡写的应了一声,没什么反应,琳迪斯也没有露出失望,她只是随口一问而已,并不是真有怀疑,毕竟她跟梅林相处的时间并不长,只是那人在短短的时间里干了很多轰动一时的事情,给她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好了,可以启程了,应你的要求,我已经和神庙商量好,在今天就开启英雄试炼,你现在就可以跟我一起去了,有什么需要准备的赶紧去做。”
    “不需要,我随时可以出发。”
    “那就走吧,记得跟上,不要落下。”
    琳迪斯从族人手中牵来两匹马,其中一匹递给唐宁,接着翻身跃上马背,双腿一夹,很熟练的向前跑去。缓慢前进中,偷偷转头瞥了一下后方,就看着唐宁有些困惑的握着马缰,显然没有骑马的经验。
    “呵呵,叫你上次打败我,现在看你怎么办?”
    琳迪斯早就从罗秀口中得知唐宁不会骑马,至少没有见过他骑马,于是联手合计了一下,故意在今天设计刁难,给唐宁留下的那批马,性格可是相当烈的,就是要看他出丑。
    所以说,不要在小事上得罪女人,因为她们往往记仇很深。
    只是令琳迪斯,以及在营帐中通过巫师之眼偷窥的罗秀共同失望的是,唐宁用不熟练的动作跨上了马背,接着却很轻松的驾着马追上来。
    “你是怎么做到吗?”她顾不得会泄露出自己阴谋算计的马脚,好奇的开口询问。
    唐宁指了指胯下,道:“我用了飘浮术,另外用精神力进行沟通。”
    果然,仔细看去就能发现,他并没有坐在马背上,屁股正悬浮在上方,只是两只脚挂在马镫上,从而借力随之前进。
    居然被这等取巧的方法逃过一劫,琳迪斯见奸计没能得逞,心中难免有些失望,感叹受到惯性思维影响,留下这么个大破绽,好在她的报复心远没有罗秀强烈,失败也就失败了,没太在意。
    两人一路前进,飞奔了约莫两个小时候,四周环境渐渐变化,从草原变成了丘陵。
    远处看见一条峡谷,中有河水汹涌流出,抵达断崖处,化瀑落下,发出轰然巨响。
    唐宁跟着琳迪斯下马,牵马步行,穿过一条铁索大桥,两边护栏锈迹斑斑,却坚固依然,人马行于其上,也无甚晃动,足见当年造桥的大匠颇费心力。
    穿过峡谷之后,又见一个山谷横亘眼前,四面青峰碧嶂,高低参差,流瀑纷落,在谷心汇成湖泊,而在湖泊的中央,有着一道凝成实质的七彩虹桥。
    “在那彩虹桥下面,就是英雄试炼的入口。”
    *
第四十一章 神之谜题
    第四十一章神之谜题
    千峰竞秀,万壑争流,唐宁没想到草原上居然也有这等令人神逸思飞的山谷风景,倒也算得上一处奇景,不禁感叹造物主的神奇。
    萨卡族族长的身份还是很有分量的,几名萨满打扮的神庙司仪迎上来,向琳迪斯介绍着一切,在得到允诺之后,这几人站定方位,共同开启仪式。怪异的能量在七彩虹桥下方聚集,桥洞下面形成一片混沌,隐隐可感觉到联通到了某个不知名的空间。
    最后琳迪斯问道:“你真的确定要去?”
    “当然,有什么不妥吗?”
    “没有,只是想确认一下罢了。之前,罗秀曾猜测说,在那天谈判上你是故意在众人面前提出,目的就是要激库特拉族,乃至所有草原部落也加入其中。因为太久没人参加英雄试炼,人们大多忘记了它的权威,而为了让人们重新记起英雄试炼背后象征的意义,就要让他们尝到其中的苦头才行,所以你需要用一群失败者来烘托自己的伟业。”
    唐宁面无表情的看向琳迪斯,不置可否道:“很有意思的猜测。”
    琳迪斯也觉得这一猜测未免太过以恶意揣测他人,连忙推卸道:“我可没这么认为过哦,一切都是罗秀的想法,当时我可是替你辩护过哦,的确你是个看上去很冷淡的人,但并不意味着你是个会竭尽手段来实现自己目的的人,如果真是这般冷血,你完全可以对血族的事情置之不理,没必要管闲事不是吗?那天晚上我和怒风骑士团的朋友们陷入了危机,你也完全能袖手旁观,毕竟敌人是那般强大——但你终究没有那么做。”
    唐宁思忖着,要不是为了完成千罪祭血,他还真不想多管闲事,若非怒风骑士团等人插手,只怕那天晚上他就要将柏若特的角色扮演到底,两位血族真祖足以令他忌惮得不敢动手,真要说的话应该是他得到了帮助。
    马萨卡窃笑道:我亲爱的搭档,看来你要被发好人卡了。呀,完全被人误解了,一不小心就成为了大善人,真是可爱又正直的小姐,想必在她的眼里,世界一定是光明的,到处盛开着鲜花,充满了爱,哈哈哈……
    罗秀的猜测很有几分道理,唐宁还真的想过,倘若他是第一个挑战英雄试炼,就算成功通过,也无法给别人带来深刻的印象,因为草原人离这个传说太远了,遥远到已经忘记了其中的可怕。
    他就算成功率了,留下的也只是“啊啊,这个年轻人真不错,做到了那么多前人都做不到的事”的印象,可究竟有多么困难,人们并没有实际的了解,说不定还有人会不甘的联想,如果自己先一步挑战,说不定也能通过,也能成为大英雄,可惜错过了机会。
    然而,倘若有其他人先行挑战,一个个连续失败死亡后,就能让人回忆起英雄试炼的困难和可怕,而有了这些失败者作为烘托,那么成功者的形象就会变得更加伟大,更加深入人心,留下深刻的印象。
    有比较才有高度,他人的生命会成为自己的勋章,尤其是那份失败者死亡后给家属朋友带来的悲伤,更加给人以直观的感受,将影响力扩大,成功者的厉害之处也会托显出来。不再是“假如自己去挑战,说不定也能成功”,而是“自己做不到的事,没想到他居然做到了”。
    这样一来,大英雄的称号才会名至实归,也能在草原不落中拥有更大的话语权,使得人人崇敬。
    “一将功成万骨枯,反过来讲,若没有万具尸骨作为踏脚石,很难体现出胜利者的功绩,我不认同罗秀的猜测,但我也觉得,将时间拖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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