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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禁色 by白芸-第12部分

小说: 禁色 by白芸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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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谢。你去吧。”他轻轻叹口气,把画像收入怀中。 

  “这位公子,能否借画像让我一瞧?”此时围坐在邻桌的四个客人之一的一位老伯突然道。 

  “当然可以。”他连忙掏画像。 

  那老伯接过去细细端详,枯瘦的脸上颇有沉吟之色。 

  “这位老丈可曾见过画中此人?”他问道,不敢抱着太大的希望,只怕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敢问此人与公子有何关系?” 

  “他是我一位故人。” 

  “这样。。。。。。”那老伯吟道:“老夫有一言,不知当讲不当讲。” 

  “老丈但讲无妨。” 

  “公子可是自远道而来?今天刚到凉州吗?”那老伯见他点点头,接下去道:“凉州近几年出了一件怪事,公子恐怕还未曾听闻。” 

  “愿闻其祥。” 

  “大概是前年开始吧,此地开始有狐仙出现。” 

  “哦?” 

  “传言狐仙来去无踪,诡异莫测。本来凉州镇内人心惶惶,但久而久之,大家发觉这个狐仙还颇为侠义,尤其是去年冬天漠北最猖狂的响马率众来袭时,全仗他出手相救,赶跑响马,是镇上很多人的救命恩人。所以大家都崇狐仙为神,时常还会到庙中烧香许愿,求他庇偌。” 

  那老伯继续道:“其实老夫亦被他所救,免去多年积蓄被响马洗劫一空之灾。当时狐仙来去如风、快如闪电,不过老夫有有幸得见一瞥,虽然只是匆匆一眼,但老夫觉得,狐仙长得……与画上的公子似乎有三分相似。” 

  “老丈,你肯定?”他浑身一震,盯真老伯的脸庞。 

  “这个……老夫也不敢断言,当时狐仙的身法实在太快,根本就看不清楚,而且,狐仙与这为公子有个最大不同……” 

  “什么不同?” 

  “狐仙的头发是银灰色的,而这位公子的头发,却漆黑如墨,所以我想……也许是老夫多心了,请公子不必放在心上。” 

  心情如跌宕起伏的小舟,在汹涌的浪淘中,一下被高高抬起,一下又被狠狠摔下。抓着最后一丝快要熄灭的希望,他问道:“老伯可知道狐仙住在何处?”只要有那么一线希望,他也要去试试看。 

  那老伯摇摇头,道:“没有人知道狐仙住在哪里,不过大家都会到这条街头的破庙去狐仙烧香祈愿,传闻那里有人见到过狐锨。” 

  “多谢老丈!”他收起画像,抛出一两银子。“匡”地一声,与木指的桌面相击,人已如一道闪电般,掠出门外。 

  老伯,其他客人与店小二均吓了一条,尤其是老伯,张大着嘴巴合不拢,好一会儿才喃喃道:“天哪,我说了半天,原来他也是狐仙!” 

  萧条的小镇、紧闭的店面,昔日肮脏而破旧的确街道,全都铺上一层厚厚的白雪,路上没有一个行人,只有一、二声狗嚎隐隐传来,令四周更加显得寂寞无声。 

  风雪继续下着,但比起白天来,已有趋小之势。 

  已经在破庙等候了两天了,但是,只来了一个冒充的偷吃贡品的乞丐。 

  他已经走到了尽头! 

  他却依旧生死两茫茫! 

  夜,如妖魔般狞狰地怒视天地人间,幽幽凄惨的风声肆虐,声声盘旋呼啸,仿佛残心人的无奈叹息,又似他心中泣血的哭声。 

  如何能跨越黎明,以黑色的眼睛焚尽这一生不为世人所容忍的爱情? 

  如何能以誓言穿透生死边缘,许下来生永恒的约定? 

  如何能遗忘,他纯净忧郁的双眸,遗忘那深谷一夜的激情,秦淮河畔的惊心,试萧山庄的倾情,和黑松岗上的绝情! 

  “陆惟!陆惟……”他仰天用尽内力狂叫着这个业已渗入他生命血液的名字,巨大而痛楚的声音在空旷的漠北街头层层激荡,如阵阵咆哮的怒雷般,夹着万马奔腾之势,呼啸而过。 

  内力用尽,娶血翻腾,“噗”地一声,他张嘴吐出一大口鲜血,洒在午夜的雪地上,如朵朵腥红的雪梅,绽放。 

  支撑不住空虚的身体,他单腿跪下,重重喘息,盯着殷红的鲜血,缓缓地,不支倒在雪地上。 

  夜晚,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黑过,天气,也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冷过。他的意识逐渐朦胧、模糊,仿佛跌入了巨大的旋涡,整个人不住往下坠,往下坠…… 

  也许此刻,他真的可以和他魂梦想依!带着最后的右有意识,嘴角噙着淡淡的释然的浅笑,他终于陷入昏迷,黑暗中,仿佛能看见陆惟忧郁的脸上,挂着淡淡地甜蜜笑容,扩大、再扩大。 

  突然,一条人影,似黑鹭般自大漠方向掠过,猛地抱起昏倒在雪地中的他,一个飞旋,继续朝大漠方向飞去。 

  无边的雪花纷纷扬扬,继续飘散着,丰瑞的雪花似乎在提醒着,明年,兴许会是个丰年! 

  大漠西北方向,绵绵沙丘万里不绝,跌宕起伏中显露一片小小的绿洲,内有清泉,形成一湖,在沙丘环抱之中,酷似一弯新月。巨大的仙人掌树与密密的麻黄草掩映下,依稀可辨清泉旁,建有一座简陋的小小茅屋。 

  泉水混杂黄沙,并不十分清澈,但因是沙漠中的绿洲,便显得格外珍贵,如仙露一般。水百因天气的严寒而凝着一层坚冰,阳光下,反射着灼灼的光点。 

  风止雪停,漫漫大漠,此刻竟显得如此寂静,静得几乎能听见泉水在冰层下潺潺流动的声音。 

  树欲静而风不止,水欲觉而泉不停。 

  人的本质,仍是坚强的,即使再痛彻心肺、万念俱灰、形销骨立,仍能苟延残喘,顽强得一如冰层下的流水,一旦阳光解冻,泉水便会渗人地面,或蒸发成云、成雨,然后,百川奔流,归入大海。 

  东方逍听着泉音,缓缓睁开眼。触目可及,一桌、一椅、一床,一问简陋得不能再简陋的茅屋,整个房间除自己外并无他人。他则正躺在粗劣的木板床上,身上盖有一袭狼皮。 

  窗外日光照得格外明艳,全不似昨日般惨澹灰暗。 

  忆起昨日,他长叹一声,神色无比萧瑟,起身下床。 

  不知是谁救了他,他极目四望,一眼便看到窗边挂着的一幅字画。 

  那是一幅淡淡的人物山水画,一个高大男子站在一艘精致花舫中,如玉树临风般潇酒出尘,东方逍浑身一震,那眉眼,不正与自己一致无二? 

  旁边题着一行清逸的字体: 

  年少青衫两相惺,秦淮河畔四目愁。梦魂相依何所似,他生未卜此生休! 

  他浑身剧烈地颤抖起来,呼吸哽在喉口,一口一口,都觉沉重异常,一阵无法抑止的酸痛,刹那间泪眼模糊,眼前的景物一片恍惚。 

  窗外传来细微的声音,他僵直着身体,缓缓走到门口,就在掀开门帘即将跨出去的一刹那,心,从来没有像此刻那样惊惶、惊恐、害怕、期待而又渴望过。 

  这一次,他再也承受不起失望的打击了! 

  曾经,持剑时无比沉稳的双手亦剧烈地颤抖着,迟疑半晌,他一咬牙,猛地下掀开门帘,走了出去。 

  茅屋外是一片开阔地带,种满高矮不一、品种各异的仙人掌,前面便是一口清泉。 

  泉水前静静背对着他站着一个人,双手似乎在拔弄圈。 

  一身青布衣衫。 

  青布衣衫,那是他最爱的颜色,因为它是最普通的颜色。 

  一头银灰的长发在冬日的阳光下,泛出一层诱人的光泽,被微风吹拂着,异样的秀丽风流。 

  不过三年,他自己还未变,而他,阳光底下,却已鬓染霜华,星星点点,尽是华发。 

  双目念泪,他一步一步,轻轻朝前走。生怕这只是一场梦,生怕将声音弄大一点,他就会如同阳光下的气泡一般,无声无息地消失在空中。 

  “这是我最喜爱的植物仙人掌。”无法错认的熟悉的声音,略带着一丝沧桑,淡淡传来。 

  他止住了脚步。 

  像是早已感应到他的存在,如同对一位故友聊天似的,他未曾转过身,却继续往下说道:“这是沙漠中最普通、最平凡的植物,也是最珍贵的植物。它们习性顽强、耐旱耐涝,无论把它们种在沙漠的哪个地方,它们都能生根发芽,顽强地生存下来。 

  “而且它还是我的救命恩人,初到大漠的时候,我迷了路,水尽粮绝。全靠它茎部的水分才生存下来。所以,当我发现了这个绿洲后,就在这里建了个小小的茅屋,开始种植大量的仙人掌。” 

  “每种下一颗,我就对自己许一个愿望,就是希望能再见你一面。今生也好、来世也好、天上也好、黄泉也罢,让我跟你见一面。但万万没想到,这里仙人掌遍地的时候,真的能再见到你。我一直不敢相信,自己怎么可能这么幸福,一直在怀疑是不是还在做梦……” 

  “陆惟”。东方逍哽咽道。 

  听到这个名字,那人全身一震,缓缓转过身来。 

  阳光下,浮现一张清秀俊美的脸庞,淡淡的一层忧郁与憔悴,溢于神色之外,令他显得格外清逸。一头的银发更增添了这种奇异的慑人心魄的美丽,直映入东方逍眼中,他全身忍不住紧紧颤抖起来,那一眉一眼,竟是如此熟悉,是他曾亲吻过无数遍的! 

  那纯净的眼神,亦丝毫未变,仍是坦白、痴迷而深情地默默看真他! 

  不会是梦吧,千万不要是梦!他在心中喃喃道,不敢轻易相信眼前所见的。幸福来得太快,他反而害怕得不敢接近,只怕是欢梦一场。 

  “少庄主。”看着朝思慕相的东方逍,陆惟轻声道,泪水迅速自眼中凝聚、坠下。 

  那一夜自深谷醒来之后,对映着寒潭中的影子,惊见自己已一夜白头,万念俱灰之下,他离开中原,越走越远,将自己放逐到一个谁也不人来的关外荒漠。 

  以为此生,再也与他无缘,将相伴大漠轻烟,残霞戈壁,孤老而终,埋骨于这个荒芜之地。没想到,他居然也来到了这个大漠! 

  乍见他之下,一颗心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雀跃着惊人的欢喜,又承迎着深深的恐惧。他受的苦痛实在太多,多得连即使在面对幸福的时刻,也惊忧着痛苦的降临。 

  整整三年了,他还是那样英俊、洒脱,完美的脸庞如天之骄子般耀人眼目,而他,却苍白憔悴、苍老不堪! 

  “陆惟。”热泪汹涌地夺眶而出,这是刚强狂傲的他第一次在他面前掉泪。 

  东方逍泪流满面,直扑过去,一把将他紧紧搂在怀里。他搂得是如此之紧,紧得几乎要将他嵌入体内,唯有如此,才能缓减心里疯狂的疼痛。 

  他的泪,与陆惟的泪混合在一起,分不清到底谁是谁。 

  天地仿佛早已烟消云散,不复存在,除了自己与对方强烈的心跳声,再也听不见其他任何声响。 

  不知过了多久,直到东方逍稍微清醒过来,他略略放开陆惟,上下细细审视起他,最终的眼光落到他银灰色的头发上,不禁蹙眉心疼道:“你的头发,是怎么回事?” 

  三年未见,原来一头墨黑如漆的头发已成银灰之色! 

  “那天我离开山庄后,不知道该去哪里。后来我去了我们第一次那山谷……”陆惟苍白的脸上有一道迷人的红晕。“在那里过了一夜,一觉醒来,就已经白了一大半。” 

  那一夜,那不堪回首的一夜,伤痛、无助、绝望、凄苦,种种痛苦焚心欲裂,一夜之间,黑发变白! 

  造化弄人!东方逍无奈地拥紧了他。 

  “那你身上的伤呢?”他仍记挂着当初他严重的伤势。 

  “早就好了,我受的不过是些外伤。”陆惟痴痴地看着他,说道。真正的伤,在他心里,一直都没有痊愈过。 

  “当日为什么不辞而别?你可知道我有多担心!”东方逍直直望入他纯净的眼眸,这是他三年以来一直想问他的问题。 

  “那天在黑松岗上,你不是不想见到我吗?所以醒来后,我想还是早点走,不要再惹你心烦了。”陆惟轻声道,咬住了下唇,忆及当初他的无情,心中犹有余痛。 

  东方逍叹了口气,不禁摇摇头,道:“真行,这么多话里面,你就听进了这么一句。” 

  试箫山庄那一夜,他亦在他耳边说过他爱他,他怎么一点也没有听进去?还有他与父亲为他而起的争执,他都愿意为他死,他怎么也一句都没听到? 

  “你怎么到这里来了?”如此荒蛮之地,亏他找得到。 

  “我想你既然不愿意见到我,那自然是走得越远越好,所以我就一直往北走,途中也歇过几次,走走停停,最后我发现这个沙漠里居然有个小小的绿洲,所以就住下来了。” 

  “那他们口中的狐仙,就是你喽?”东方逍微微笑着看他。 

  “嗯。”陆惟点点头。 

  东方逍叹息着抚摸着他的脸颊,道:“你比以前瘦多了。” 

  “你也是,少庄主。”陆惟痴痴道,心醉地眷恋着他温柔的触摸。 

  “以后不要再叫我少庄主了。” 

  “为什么?”陆惟睁大了眼睛。 

  “我再也不是什么少庄主,我早就离开了逍遥山庄。” 

  这三年来,发生了太多事情。确信再也找不到他后,他几乎歇斯底里,状若疯狂。东方峰亦无奈地意识到无法分开他俩的这个事实,开始尝试着慢慢接受。他整整花了一年半时间将山庄的事务移交给他人,并培养人手,等到最终一切尘埃落定时,他便动身离开逍遥山庄,发誓不论他生也好,死也好,不惜任何代价,他都一定要找到他! 

  他生,他跟他在一起,他死,他陪他下黄泉,生生世世,魂梦相依! 

  逍遥山庄、中原武林,他是再也回不去了。事实上,如果找不到他,他也永远不会再回去。此生如果无法与心爱的人相守,那苟活于世上,还有什么趣味? 

  “为什么?怎么会这样?”他傻傻地问道,不明白所以然。 

  “为了你,陆惟。”他的身材比陆惟略高,东方逍微微俯下头,将额头与陆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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