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愿石-第2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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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不想揩你油啊!你做得这么辛苦,到头来发现是在做白工,不生我气才怪!我可不想再吃芋头和白箩卜了。”
“你……”轩风深吸一口气,吼道,“你傻子啊!我怎么会做白工!钱多了我不可以买其他东西,或存起来啊!”贝姆特一愣:“对哦。”
“白痴!”
“可是,你做得这么辛苦,不就是为了买化妆品?现在化妆品没了,我当然要问问你,还干不干。”
“呃。”这回轮到轩风窒了窒,“真的一点化妆品也没有?”
“粉底和唇红有。”
“这就行了!我可以买高档货!”
贝姆特浮起困惑之情:“我真搞不懂,你要这两样东西干嘛?还不如一瓶护手霜实用。粉底你要练剑,一出汗就糊了;唇红人家是贫血的人才用,你嘴唇这么红,要来干嘛?存心浪费!”轩风被他说得大动肝火:“你懂什么!女孩子的爱美之心!玛莎她们都有漂亮的新裙子可以下班穿,有首饰可以戴给男朋友看……”
“你又没有男朋友。”
“我想戴给你看!”
“……”贝姆特的眼睛瞬间睁得两倍大。轩风满脸通红:“你别误会,是因为我只能穿给你看。谁叫我是大姐头,一个男人也不敢接近我,怕被你扒皮。”
“我明天就向大家澄清误会。”
“不用了,反正我也没有喜欢的人。”轩风垂下眼,自嘲一笑,“我是个爱慕虚荣的女人,没有男人的赞美就没法过日子。”贝姆特皱眉道:“你现在这样就很漂亮了。”
“呵呵,贝姆特,你的恭维真生疏,一听就知道没泡过马子。”
“我是没和女**往过。”贝姆特有点不高兴地道,“难道你就交过男朋友了?”轩风笑眯眼:“没错,我是交过男朋友,而且是交过很多很多。”
“……你真花心。”
“不,我不是花心,是无心。”少女一手支颊,笑容璀璨,“我与男人交往只为汲取赞美和物质享受,从不投注感情进去,所以我一点也不花心。”
“你在找你的心吗?”
“……”轩风的表情僵了一下,许久,才缓缓启口,“你怎么知道?”贝姆特回她一脸诧异:“听就知道了,你说你无心,又和许多男人交往,那不是找心是什么?”轩风呆了半晌,按住额角,喃喃道:“你…真是个会抓重点的男人。”
“你才是奇怪的女人。”青年探出身,专注地凝视她,“为什么做这种无聊的事?你的心不就在你的胸腔里吗?何需寻找?还是…你被什么东西迷惑了?”少女笑了:“嗯,我是被迷惑了,被叫作爱情的东西。”
贝姆特皱眉:“你看起来不像那么浪漫的女人。”轩风笑得更深了:“那我看起来像什么?市侩的女人?虚荣的女人?”
“不。”贝姆特没查觉对方是在捉弄自己,认真思忖,“你……看起来比较像彷徨的小孩子,我是这么觉得。”轩风收起笑容,但是过了一会儿,她又笑起来,只是笑容比先前多了些什么:“贝姆特,你呢,真的是一点泡马子的经验也没有,好嫩好嫩啊。”
年轻的城主全身发抖,好容易忍住咆哮的冲动,咬牙道:“我是说我没泡过马子。”他现在觉得眼前的少女的确是另一个世界的生物——难以理解!
轩风凝视对方,青年灰色的双眸在星光下宛如真正的纯银,闪烁着澄净的光芒,通透明朗,这是双容纳了海与天的眼,又不乏锐气和坚毅,充满让人心服神仰的英睿昂扬。
一股奇妙的预感涌上少女的心头:她似乎,会被这个男子吸引,然后沉伦。
摇摇头甩去让她吓了一跳的胡思乱想,轩风再度绽开好整以瑕的笑容,用轻佻的语气道:“没泡过马子也该有点常识,女人都爱听好听话,你却老是说些冲撞的言语,难怪到现在还是光棍一个。”贝姆特回嘴:“我喜欢当单身贵族不可以吗?”
“可以可以,只要你老了别后悔。”后悔放过我这个千娇百媚的大美人!轩风撇嘴,换了只手撑住脸颊,“话说回来,放假那天,陪我出去逛逛吧,当我的导游。”
“不要!”
少女眼中窜起火焰:“喂!拒绝女士的邀约,是世上最失礼的行为!你这个大笨蛋!”青年也激动地吼回去:“就是不要!我绝不要再经历那种酷刑!”轩风眯起眼:“什么意思?你曾经陪女人上过街?”可恶!是哪个女人敢抢先?玛莎?还是绿?
“嗯。”贝姆特脸色铁青,“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天,那个恶梦般的日子。我和父亲陪那十一个购物狂上街,被为了打折品疯狂的女人冲得东倒西歪,那种狠劲,连最凶残的强盗也比不上,实在太可怕了!她们还一视同仁地让年幼的我捧着像山那么高的礼品包走在大街上,害我一回家就累瘫在地。后来不管父亲跪地哀求也好,用钱收买也好,我都不踏进市集一步!”轩风沉默半晌,道:“那十一个购物狂,别告诉我是你妈和你姐。”
“除了她们还有谁!”
啊啊——这个男人,真的是傻子吗!?轩风差点抱头呻吟,好容易忍住,妥协道:“好吧,你不陪我逛街也可以,送我一套衣服,记住,是时下最流行的衣服。”贝姆特耐着性子好言拒绝:“我没有女人的衣服。”轩风扔给他一个大白眼:“傻子!没有,你不会买啊!”贝姆特终于忍不住吼道:“我为什么要帮你买衣服!”
“就凭我是伊莉娜的好朋友,就凭我辈份比你大。”轩风抬起下巴,狐假虎威。
“……”贝姆特气得七窍生烟,只觉眼前的女孩简直是不可理喻,一点不复平日精灵慧黠的模样,还是这才是她的本性?想到这里,他直觉不对,凝神端详那张秀美端庄的小脸,对上一双漂亮的棕黑色眸子,其中有狡黠、有顽皮、有悲伤、有自嘲、有迷茫、有等待——唯独没有浮华。一瞬间,青年觉得这双眼好像坚果,一颗等着人敲开它的坚果。
“轩风,你到底想要什么东西?”当查觉时,他已脱口而出自己也为之一愣的问题。
少女收起笑意,眸底的神彩却陡然亮起来:“你说呢?”
“我不知道。”贝姆特摇头,他只是直觉她并不快乐,并不想笑,还有不想要新衣服、新裙子,她真正想要的是…是……是什么呢?
轩风有少许失望,随即释然。因为,眼前的男子是与她不同世界的人。不是物理世界,是精神世界。他是鹰,她是雀;他沉稳,她放荡;他实诚,她轻佻;他展望未来,她游戏人间;他是张白纸,她却是张糖纸——自己亲手染花的糖纸。
他是她等了好久好久的人,从那一天,她扔掉了真心的那天起就一直等待的人。
所以,即使他只是叩响而没有打开她的心门,她还是愿意为他而开。
“我想要的只有一句话。”她笑了,笑靥如风,“三个字,'对不起'。”
“……我没做对不起你的事。”
“哈哈哈!又不是你,你这么紧张干嘛!”轩风放怀大笑,良久才收住,转为温柔的浅笑,“是我爸爸啦,他欠我这三个字和一笔赡养费,不过已经不要紧了,你让我原谅了他也原谅了男人。”瞥见青年一脸茫然,想起隐捷敏亚是零离婚率的城市,不禁又扑哧一笑:“没关系,你不用理解我说的话。”
我也理解不了。贝姆特心道,突然想起一事,道:“对了,忘了把那个给你。”说着,他在胸前的口袋里翻找起来。
“哇!”看清他掏出来的物事,轩风惊叹一声,小心翼翼地捻起它,“好漂亮,好漂亮,是什么花?”初看时,还以为是翡翠雕成的艺术品,一摸才发现是真的植物,一朵七瓣白蕊的绿色小花。贝姆特的回答却让她一愣:“这不是花,是草。”
“什么!是草?”轩风无法置信地瞪着手心的美丽植物。贝姆特皱眉道:“废话,世上哪来绿色的花。它叫米亚雷特(绿株),俗称七星花,是隐捷敏亚的特产。”
轩风爱不释手地抚摸小草,半晌才回过神:“为什么给我这个?”
“玛莎她们没对你说吗?”
“说什么?”轩风的眉毛**了一下,觉得青年将玛莎的名字叫得好溜好刺耳。
“这是我们的风俗,每逢节假日,所有的未婚少女都必须佩戴这种草做的首饰,然后小伙子就会来追求你,不戴人家会以为你是妇女,而叫你大妈大婶。”
“……好奇怪的风俗。”轩风想象自己被那么叫的光景,脸上划下几道黑线。
贝姆特笑起来,摆摆手:“转过身。”轩风怔了一下才会意,将绿株递给他,有点害羞地转过去,当感到青年将七星花绑上马尾的微妙触感时,更是心跳加速,突然,背后被拍了一下:“好了!这下你就可以叫镇上的青年陪你逛街,买东西也可以打七折——那就这样了,晚安。”
“笨蛋。”
目送青年飞奔而去的背影,少女双手环胸,鼓起腮帮,直到第二天早上,玛莎等人告诉她七星花通常是父亲送给女儿或男人送给女友的礼物,她的心情才幡然变好。
******
创世历1037年秋之月12日下午——
“轩风!轩风……”
听到远远传来的呼唤,轩风诧异地垂下练习用的木剑,转过头,只见绿满头大汗地奔过来,不及喘口气,就劈头问道:“你会不会白魔法?”
“会一点,怎么了?”轩风浮起不妙的预感,心想可别是贝姆特出了什么意外,比如从树上掉下来断了腿骨之类。绿没有解释,直接拉住她就要跑路:“快!快走!”
“怎么回事?”出声的是在一旁监督轩风练剑的金雀花佣兵团副团长妮可,神情很是不悦,但听到绿的回答,她立刻打消阻拦之意:“莱拉团长受伤了!而且伤得很重!”
一行人匆匆来到医护室,房里只有四个人:躺在床上的伤者,医师,铁甲佣兵团长和西城城主。听到推门声,贝姆特转过头,和轩风打了个照面。
“你会白魔法?”他马上猜出她的来意。
“只会一点。”轩风老实回答,瞄了一眼床上的人,她的脸色刹时黯淡下来,“不行!处理不了!”贝姆特恍若未闻,将她拉到床边,指着左肩和右腹两处伤口,沉声道:“只要把这两块地方的洞补好,其他不用管,行吗?”轩风眼睛一亮:“没问题!”
几分钟后,轩风三人退出房间,走向隔壁。
“辛苦了。”贝姆特亲手倒了杯茶给白魔法学徒,后者摇摇头:“我没帮上什么忙。”
“不必介意,即使你不出手,以莱拉的毅力也能挺过去,你治好那两个伤口,就让她可以轻松一点。”贝姆特说着一点不像安慰的安慰,惹来凯渥鲁夫几个大白眼。
轩风毫没在意,她早就习惯青年的讲话方式,只道:“莱拉姐姐怎么会受这么重的伤?还有,跟她一起离开要塞的人呢?难道——”
“嗯,一大半死了,剩下的也和她一样受了伤,不过没她严重。”贝姆特表情平静,握紧的双拳却泄露了内心的愤怒。轩风咽了口口水:“是谁干的?”
“死亡佣兵团。”
“好耸的名字……团长是谁?”
凯渥鲁夫愤激地插口:“他叫休得斯!是个无恶不做的大魔头!”轩风一阵无力,呻吟道:“外公,我已经过了听童话的年纪。”魔头?她还公主咧!
“不不,他真的是个非常邪恶凶残的人!”凯渥鲁夫急声道,“是败类中的败类!”轩风点点头,还是没概念,反而是莱拉受伤一事比老佣兵的灌输更激起她的敌意。她转向在座的另一人,好奇地问道:“那个休得斯真这么坏?”
“以世俗的定义是如此。”
“耶?”轩风眨眨眼。
贝姆特淡淡地道:“一言以蔽之,就是可以毫无感觉地杀死怀孕的妇女,把胎儿挑出来吃掉的那种男人。”轩风连打数个寒噤,这才相信凯渥鲁夫的评价。
“也是我差一步就变成的男人。”
“……呃?”
“首领!”凯渥鲁夫跳起来,吼道,“你胡说什么!”贝姆特合上眼,疲倦地道:“抱歉,我胡言乱语。走吧,凯渥鲁夫,我要和你商量一下,轩风,失陪了。”
“我不可以听吗?”少女抬起头,眉心微蹙。青年回她一个微笑:“不是不可以,是不适合。”
轩风松了口气,随即,浓浓的阴云堆上她的眉宇,不止为贝姆特那句没头没脑的话,还有他灰色的斗篷,这次竟不给她鹰扬的感觉,反而像要和地面的影子融为一体似的,沉沉地拖曳着,直到青年跨出门栏,消失在阳光里,这种感觉才烟消云散,令情不自禁站起的少女放下紧张的情绪。
取而代之的,是一抹超越好奇的在意。
******
“休得斯的目的很明确,逼我出面。”
贝姆特注视摊在桌上的地图,眼神沉冷,“莱拉只是第一个,达留恩是他下一个目标。”凯渥鲁夫铿然道:“我这就派人通知他,不,是所有人!”
“他下手的对象不是我们,是村民。”
“怎么会……那莱拉?”
“只是警告信,不然休得斯哪会留她活口。”贝姆特食指点在地图上,“他很清楚以他的实力终究不能和我们硬碰硬,所以就用游击战,而民众就是他的盾牌和补给站,一个不高兴还可以杀来泄恨……”
“太可恶了!”凯渥鲁夫忍不住叫起来。
青年充耳不闻地道:“我之所以说达留恩是他下一个目标,是因为他最暴躁,只要在他的驻地烧掉个把村庄就能激他出来,然后设计埋伏,拔掉我一员大将。就算达留恩不出来,也很简单,只要一直杀杀杀,杀到我出面为止。”
凯渥鲁夫咬牙切齿,却想不出什么好对策。不过也不能怪他,这么无赖的战术,确实很难应付。
“最有效的法子,坚壁清野,饿死那帮家伙,但是这么做民众会抗议,不适用……”
“恕我插嘴,首领,没人会抗议。”
“闭嘴!”贝姆特一口驳回,无视凯渥鲁夫的笑容继续思考,“第二个方法,围剿。立刻把狼烟发下去,设置哨点(注:隐捷敏亚受地理所限村庄都很集中,加上骑兵速度快,才能实施这个战术)。只是这个法子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