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华都之情深似海 作者:城中嘉树(晋江2013-03-04完结,时代奇缘,重生)-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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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
因是要参观大学校园,程咏薇早早地就起了床,将自己刻意打扮地成熟了些,也好摆脱掉一点女高中生的稚气。
换好了衣服后,她站在镜子前左右欣赏了一下:微微卷起的长发,蕾丝边的立领白衬衫配亚麻收腰马甲,下/身是黑白条纹紧身裤配小羊皮短靴,显得人身姿修长,神采奕奕,显出不同于平常的帅气来,真真是个顶摩登的城市小姐。
她在墨梯念书时,总要穿着女中的海军风校服,整个人显得乖巧文静而个性不足。
而临近毕业的这个假期,程咏薇决心好好为自己打扮一下,都快要做大学生了,她才不要素净地像个修女一样呢。
程咏薇又端详了一番自己的镜中模样,好像还是缺了点什么?
她的目光在自己头发上停住,灵机一动,从梳妆台上拿过一个珍珠发饰戴在了头发侧边,果然比之前更添几分沉稳大气,这头一回去参观燕华,还是稍微庄重一点才好。
穿好衣服,程咏薇又坐在梳妆台前,摆弄起了台上的那一堆化妆品。她为自己上了一点简单的淡妆,然后便拎着小包走下楼去。
张管家恭敬地等在大门处,看到自家小姐的装束,也是笑道:“大小姐今天这身真是时尚,要是叫太太看见,一定会很高兴。”
近来程咏薇的确在这上头多花了不少心思,而这正是杨君玉所希望看到的。
前一阵子程咏薇过十七岁生日时,杨君玉送了女儿不少礼物,有香奈儿第五号香水、迪奥的口红、LV的手袋,还有一整套法兰西的兰蔻化妆品等等。
这个社交场上的精明女商人,以一副女王的姿态,对程咏薇进行了一系列的社交调/教。
“如今华京的名媛啊,要备齐三样宝贝才能出门,否则便不能算作名副其实的淑女。这三样宝就放在淑女们的随身小包里,一是一支小瓶装的香水,牌子呢当然最流行香奈儿五号,二是一支红色唇膏,三是一块玳瑁镜子,镜子要小巧精致,上面镶嵌一点玛瑙宝石才好看……”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淑女也不是一天炼成的。
程咏薇被老妈教育了半天,含糊听进几句,就开始头大。
她一边暗自感叹着淑女这门学问的博大精深,一边也被那一番时尚言论触动,心道,我不愿做这儿的淑女,乃是不愿在精神上受固有观念的束缚,这可不代表我就要同时压抑爱美的天性!
何况,如今她家境如此优渥,能享用到前世用不到那些名牌商品,何必矫情不用?
这个年代,玛丽莲梦露正是炙手可热的国际明星,而她代言的香奈儿五号,被称为“梦露的睡衣”,此时也不过刚刚推出几年而已。
服装是一种神奇的装饰品,能带给人不同的气场。
心情舒爽的程咏薇朝着张管家笑了笑,便神清气爽地坐进了车里,吩咐司机开去燕华大学。
程咏薇和贺卫楠约好了,十点整在燕华的正门门口见面,然后贺卫楠带她进去参观。结果今天一路堵车,待老王将程咏薇送到时,已经是十点三刻了。
程咏薇抬手看了下表,居然晚了这么久!
她赶紧下车,加快脚步往那校园门口走去。
她边走边想,也不知贺卫楠等急了没有,他如今不是她的家教老师,而是以后要抱住大腿蹭好处的前辈,她这第一回来就大迟到,表现糟糕啊。
程咏薇早已打定主意了,燕华的军事系可不是那么好混的地方,她得赶紧多找几个靠山才是上策。
眼看着她渐渐走近了,某个早已等得脸色发黑的人忍不住几步上前,一把抓住她的手就往前走,“我可警告你,这是我等人的极限了!”他越说越气愤,“有你这样的么,约了我来这儿的人是你,迟到快一个钟头的也是你,上次的事是我不对,但你也不该这样来捉弄我罢!”
几乎被拖着往前走的程咏薇,还来不及有任何反应,就被人兜头兜脸责怪了这么一通。
等她终于能停下脚步喘口气,第一件事就是狠狠瞪了这人一眼,没好气地问道:“霍令辰,你怎么会在这里?”
霍令辰看她一副不高兴见到自己的模样,也很不高兴地说道:“不是你让卓越约我来参观学校的么,你自己都忘了不成?”
“我参观的是燕华大学,是我的志愿学校,你来凑什么热闹?”
程咏薇明显对上次的事情还没消气,对霍令辰的态度就格外地冷淡。
霍令辰冷冷一笑:“那还真是抱歉了!”面对程咏薇的质问,他有些得意地答道:“前几天,我不巧刚收到燕华的录取通知,也不知谁更有资格站在这里。”
这言语气势嚣张,让程咏薇一愣:“你居然也是燕华的新生?”
满意地看到程大小姐一脸的惊讶,霍令辰心情转好,颇为率性地扬了扬下巴,作为默认。
正在这时,站在大门另一边的青年看到了这里的两个人,顿时眼睛一亮,朝着程咏薇招手道:“咏薇,我在这儿!”
这青年正是贺卫楠。
程咏薇不再与霍令辰大眼瞪小眼,应了一声,走过去与贺卫楠进行了胜利的会师。而霍令辰自然是也跟着她的。
“好久不见,你变成大帅哥了啊,贺学长。”程咏薇笑眯眯地打量着许久未见的青年。
燕华果然是能雕琢璞玉的好地方。当年那个拘谨老实的眼镜书生,已经变成了沉稳冷静的斯文青年,如今走在路上也颇能吸引一点小姑娘的目光了。
两人随便聊了几句,贺卫楠的目光转移到霍令辰身上,好奇道:“这一位,难道是你的……”
也是凑巧。
霍令辰今日仿佛也刻意修饰过自己,穿得十分简约优雅,白衬衫、亚麻马甲,与程咏薇站在一处,如同穿了情侣装的恋人一般和谐。
程咏薇没来由地脸上一红,急忙打断道:“你可不要瞎猜,本小姐目前还是单身人士。”
霍令辰完全不知自己被误认为是程咏薇的男友,向贺卫楠自我介绍道:“你好,我是霍令辰,是燕华今年预备军官班的新生。”
什么?这厮也是预备班的?!
程咏薇不敢置信地转过头去看霍令辰,而后者只回给她一个无辜的脸色,“程咏薇,你突然盯着我看做什么?”
这真是冤家路窄,狭路相逢。程咏薇扶额长叹,实在不愿相信自己以后的大学生活,就要和霍令辰这家伙同在一个屋檐下上课了。
她一上午的兴奋劲儿都消散去了。身旁两人皆不知她此时心思,贺卫楠领他们去门卫那处登记了一下,三个人就一起走进了燕华大学的校园。
初遇
贺卫楠走在前面,细细为两个准后辈介绍有关这所年轻学府的种种。
燕华虽然年轻,却有一个很值得骄傲的校园。
燕华的校址几经搬迁,最终确定下来的乃是一块福地——这是当年帝国建立时,帝国第一任大总统临时府邸的所在,许多开国元老的智慧灵气都曾聚集于此、无数新时代的决策都在此诞生,说是人杰地灵也不为过。
贺卫楠说得详细,程咏薇听得认真,唯有霍令辰毫不在意这些。
他对这些事都毫不感兴趣,来燕华也不过是为了见一见程咏薇,但见了面以后,他又不知还要做些什么,只得百无聊赖地跟在后面。
霍令辰的目光一直落在程咏薇的身上,他瞧不出什么情侣装不情侣装的,只暗暗觉得某人今天打扮地似乎格外亮眼,难得地符合了他霍四少的心意。这样看着想着,时光也变得不那么无聊了。
渐渐地,霍令辰连前面两人在说些什么话都听不到了,只沉默不语地盯着程咏薇含笑的侧脸,突然想起那天卓越评价她的一句话来:“我家薇薇恬静柔雅,笑面如花,虽然没有倾城的容貌,但绝对是个气质美人!”
啊,对了,就是这个——气质美人。霍令辰心不在焉地想道,难怪我会觉得程咏薇越看越顺眼,甚至有几分好看,原来是因为她的气质好啊。
霍四少拿这个理由说服了自己,心里的那一点异样就慢慢散去了。
他如果知道这世上还有另外一个道理叫做“情人眼里出西施”,一定会立刻幡然醒悟,为自己争取首次的恋爱机会,可惜他依然不明白。
程咏薇可不管霍四的状态如何,参观着韵味古朴而又功能齐全的校园,她的心情早已由阴转晴。她向贺卫楠借了图书证,决心混进燕华的凝华馆,也即是文科部的第一图书馆,近距离地参观一下里面的藏书,顺便感受一下燕华的学风氛围。
“我带你去那边转一转吧,等会儿再来接咏薇。”贺卫楠看出霍令辰的意兴阑珊,这时又没有旁的事,便建议道。
恩?霍令辰回过神,疑惑道:“程咏薇她进图书馆要干什么?那里头有什么特别的?”
贺卫楠面色淡淡,笑而不语。
程咏薇刚才说得不错,这人还真是个天生的武夫啊。
程咏薇那一番鄙视霍令辰的话,被鄙视者因为离得太远,压根一句也没听到耳里。听了霍四少的那些奇人轶事后,贺卫楠倒是挺欣赏霍令辰这个奇人的。在这个崇尚文雅的时代,心有城府的人多如过江之鲫,心思纯粹赤诚的比流星还要罕见。
但他也赞同程咏薇的观点。
人生来便有各种牵绊,有时人宁愿为了这些牵绊而毁去内心的纯真懵懂,变得复杂而强大。霍令辰可以这样顺应天性而活,他的出身是一个前提,而霍家不可能永远做他的保护伞。
“你可能还不知道,”贺卫楠将话题转移,说道:“燕华的文科部前几年设立了艺术系,系里收的都是美女,我们这些理科部的人,可都羡慕死了这帮文科男生。”
他说着往不远处一指:“喏,就是那边。霍四少,要不要去瞧瞧我们燕华的美女们?”
霍令辰倒真来了兴致,人不风流枉少年嘛,便点头同意了。
见霍令辰这副模样,贺卫楠怔了一怔。他还以为这位霍家少爷看上了咏薇呢,方才他的眼神可都一直在咏薇身上啊,这难道是他看走了眼?
贺卫楠不由得看了霍令辰一眼,他一向相信自己的判断力。他神色复杂地带着霍令辰去了燕华的凤玉楼,看霍令辰的确对那里的美女饶有兴趣,不由暗叹一声,这人好强的钝感力。
凤玉楼是燕华的艺术系上课的地方,每到下午两点,就会有许多漂亮小姑娘在楼里练习,舞蹈、乐器、绘画、雕塑……无所不有。而相对应的各种类型的女孩子,大大满足了燕华男生们的眼福,弥补了这所硬朗派学府的阴衰阳盛的缺憾。
凝华馆。
燕华一向管理严格,好在图书证上不显示本人照片,程咏薇才有些心虚地混了进去。
因为来的时间不对,程咏薇最想进的帝国史料室已经关闭。所藏资料的珍贵性,使得这个史料室一向开放时间较短,且不许学生随意外借。
程咏薇有些失望地折回来。
她不愿去人太多的地方,以免引起别人的怀疑,于是就选择了看起来较为冷清的外文图书室,轻悄悄地进了去。
以程咏薇有限的语言知识,她勉强认得自己穿过了一片日文,又穿过了一片英文字母,最后走到那个僻静的角落时,已经被各种面生的字母君们弄得晕头转向了。
“C'est la vie?”她不经意地一抬头,就看到了书架顶层那几个大大的字母。托前世的福,这是程咏薇唯一能认得的一句法文:这就是生活。
我居然能读出这本书的标题呢,程咏薇沾沾自喜地想,突然就生出了一股想要翻阅这本书的冲动,即使她根本看不懂其他任何一句法文。
那本书放得实在太高了,程咏薇伸手够了一会,连那漂亮的书脊都没碰到一下。这下她反而来劲了,正所谓越是得不到就越想要看。
反正四下无人,她索性蹲下身脱了小羊皮靴子,这种鞋子很容易制造噪音。
一旦脱了靴子,她就感到轻松起来,穿着丝绸袜子的脚踮了几下,最后伸长手臂,一蹦一蹦地跳起来,试图寻找一个合适的角度去继续够那本书。
她自诩在外表上是个十足的淑女,可她此刻的姿态实在不怎么雅观。说句老实话,非但不怎么雅观,还很滑稽,很像是一只正在跳着去够树上香蕉的母猴子。
她冒着变身母猴子的风险,费了一会儿工夫,终于把书够了下来。
不过,那本书的厚重程度超出了她的预想,于是一本大书仿佛从天而降般从书架顶层一跃而下,落在了角落里。
怎么一点声响也没有?
程咏薇疑惑起来,她甚至还来不及穿好自己的靴子,便一脸呆滞地看到了靠在角落里的那个年轻人,她的书竟然砸到了那人的身上!
“原本想继续当个隐形人,以免惊扰到小姐的雅兴,这下看来可不成了。”
那人苦笑着把砸在自己胸口的厚书移开。他今天好像不太走运啊,不过想在图书馆晒个太阳睡个午觉,岂料竟能天降凶器,将自己砸个正着。
他将书翻过来看了一眼书名,“C'est la vie?”是现在的小姑娘口味变了么,这样又沉闷又厚重的书如今都有人看了。
他复又向那呆立的少女看去,见她只穿着袜子站在冰凉的地上,面上一时红一时白的,便知她心中窘迫得很,不由一笑。
他觉得这情形有趣极了,少女那垂头的狼狈模样并不难看,身上衣衫一看便是高级料子制成,大约是哪家的贵族小姐。而一个敢在图书馆里脱靴子的贵族小姐,他实在没有听说过。
程咏薇恨不得一头撞死在书架上,以解此时的窘境。她面红耳赤,呆了半天才挤出一句话来:“很,很抱歉,砸到了你,医药费我会负责的。”说完就继续手足无措了。
那年轻男人扬了扬嘴角,心情倒不太糟糕,他猜想这少女一定吓坏了,否则怎么连一眼也不敢看他,只顾着垂头道歉呢。
“没有关系,一本书而已,砸不出伤来的,别担心。”他反过来安慰道。
程咏薇慢慢冷静了一点,觉得这件事实在可笑,但这人看起来还不错,至少不会与她这冒失行为计较,便抬起头,向那人真心诚意地又道了谢。
这一抬头,程咏薇的耳根突然又有点儿泛红的趋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