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华都之情深似海 作者:城中嘉树(晋江2013-03-04完结,时代奇缘,重生)-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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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去了一次方家,程咏薇惊奇地发现,不管各人的真正性情如何,但方家养出来的年轻子孙至少在表面上,都表现出十足的重然诺守信用,十足的谦谦君子,可称道貌岸然的典范。
程咏薇猛地发觉,这小叔叔的丹凤眼实在吸引人的注目。他来到这大厅好一会了,她也只留意看了他的一双眼睛。
因为是来程公馆玩,方棠在穿着上不那么拘谨,显得很随意。带风帽的黑色修身大衣脱去后,露出里面的方格衬衫,下身着宝蓝色收腿裤,脚蹬棕色高筒长靴。原汁原味的英伦风格,让他穿出了很特别的味道。
程咏薇暗想,这个小叔叔,不是简单的洋派贵族,竟是个中西结合的时髦人物。
方棠将衬衫纽扣略略解开,挽起一只手臂的袖口时,程咏薇注意到,他的手腕上挂着一截半旧的编织红绳,大概是戴了些日子。红绳尽头是一颗小小的佛珠,也看不清是否通透无杂质。
这样普通的物件,硬是被方棠戴出了一股子古典之气,真是好看。
程咏薇盯着他那手腕险些出神,方棠察觉到她的目光,还特意抬起手来给她看:
“这是我母亲从随身的佛珠上取下的,专给我防身避邪用。怎么,侄女也对佛教的物件有兴趣?”
“小孩子懂什么宗教奥义,你不要乱忽悠我家薇薇。”杨君玉把女儿拉过来,故作警惕地瞥了方棠一眼。
程家父子则在一旁看戏,两个人都笑得很开怀。
客厅里这一派其乐融融的全家福情形,深深刺激了至今还孤家寡人的方三少。
方棠一边暗暗咬牙嫉妒,一边吩咐自己的司机把准备好的礼物搬进来:一个带着巨型喇叭的大物件,被小心翼翼地放到了桌上。
本来还偎在老妈身边的程咏薇眼中一亮,如果她没看错的话,那大物件正是后世CD机、随身听、MP3的老祖宗——留声机。
程咏薇的目光像涂了胶水,一直粘在那留声机上,方棠哪会看不出她对这机器的关注,不由得意起来:“薇薇,小叔叔这次回来得匆忙,只来得及在纽约的百老汇逛了一圈,看到那里有最新式的留声机,就买了一个给你当礼物。过来看看,喜不喜欢?”
其实这能播放音乐的机器,在程氏的百货商店里也有的卖,但程氏夫妇都没想到要给女儿准备一个,方棠就捡了个漏子,一举博得了侄女的好感。
原本还自怜自艾的方三少终于扳回一局,不由心中得瑟起来。
Jazz
“早知道女儿喜欢这个,我就在她房里也放一个了。”
杨君玉不太高兴地看着方棠那副得瑟样子,程咏薇偏偏还兴致很高地问东问西,提了一大堆问题。
方棠笑嘻嘻地说道:“嫂子,我这可是最新式的唱片机,程氏百货还没这种型号的呢!”
程氏百货一向号称引领华京购物潮流,架上都摆得是时下最流行最新奇的玩意儿,这时却在方棠面前落了面子,杨君玉不由恼得瞪了程文洛一眼:我上回让你换了那个采购经理,你又装老好人心软了?
程文洛则根本没接收到爱妻眼里的恼怒,正饶有兴致地也在看那架留声机。
程咏薇知道方棠经常出国后,问题就更多了:
“小叔叔,你去过百老汇?美国纽约的百老汇?”
“是啊,百老汇的歌剧太有名了,可惜我还没空去看上一场。”
“纽约是不是有个华尔街?”
“啊,你说曼哈顿的华尔街么,和百老汇相隔不远,是有名的金融街。薇薇连这个都知道嘛,真是不简单。”
方棠常常出国,但多是为了堵人,很少真正享受旅行的乐趣。而那个害他整天坐国际航班的人,却逍遥自在地一个国家一个国家地游荡,简直要气死人。
程咏薇有些吃惊地消化着他的回答,难道这个时空里,除了社会比原先进步发达,国外的情况仍然是一致的么?
她一直觉得这个时代有点怪异感,但又总是说不上来。现在她想起来了,原先历史上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在这个时代没有发生。
这自然是个让程咏薇喜闻乐见的结论。
她不放心地又缠着方棠问了一些问题,终于确定了自己的猜想,心里松下一口气:她可不喜欢战火纷飞的年代啊,那些血淋淋的历史惨案她也不想亲历,如此一来,正合她意。
方棠向程咏薇讲了使用留声机的步骤后,又贴心地送上厚厚一沓唱片,这也是他在美国时特意挑选的。
这时的唱片还都是黑胶唱片,带着一股子初现于世的厚重感。
程咏薇粗粗翻了翻那沓唱片,眼尖地看到其中一些唱片标注了Jass的字样。在爵士乐还没有风靡世界时,最初的Jazz是叫Jass的。
爵士乐?程咏薇想到了什么,赶紧继续翻看。
她仔细辨认之下,竟然在一堆英文里找到了爵士乐的宗师级人物Louis Armstrong的名字。
老天!
她不敢置信地伸手抚过唱片封面那长长的英文,心里顿时尖叫了一声,瞬间心花怒放。
留声机的名人粉丝林语堂曾经说过:“带一架留声机,可以听到一年到头所有听惯的乐调。”
爵士乐之所以很快风靡世界,正是留声机的功劳。是它让人们迅速地结识了爵士乐,从而爱上爵士乐,从而为爵士乐而疯狂。
程咏薇以前就是半个乐迷,尤其喜欢爵士乐。
她在这里过了几个月没音乐的日子,难受得要命,却又想不到这个时代已经有留声机的存在,所以一直都是憋着想听音乐的愿望,偶尔自己随口哼哼来解馋。
她根本忘记了,按照历史的发展,此时正该是爵士乐横空出世、广泛流行的爵士时代。这诡异的平行世界改变了很多,但也有很多东西从未改变,比如音乐。
这下有了留声机,程咏薇打定主意明天就出门去唱片行淘货,不愁以后没音乐听!
见女儿如此喜欢这礼物,程文洛了然地叫了个仆人过来,低声吩咐道:“把这留声机搬到小姐的房间去,动作小心点。”
程咏薇迫不及待要试试这留声机的播放效果,向方棠表达了谢意,又打了个招呼,就上楼去了。
而程嘉树自然是做姐姐的小尾巴,跟在程咏薇后面,顺便也去瞧瞧纽约的留声机,是不是比他以前看过的那些还高级。
姐弟两个一走,程氏夫妇便遣了仆人去准备晚餐。
三个大人见天色还明亮,就往花园里走去。方棠挺喜欢程家这富有生气的花园,那里面盛放着的蔷薇花,娇艳欲滴,还是用他送的花种养出来的。
走到僻静处,程文洛与妻子交换了一下眼神,最后还是杨君玉开了口:“阿棠,这次去美国……怎么样了?”
“怎么样了?”方棠当然知道他们想问什么,面上一时笑意全无,语气冷淡:“还能怎么样!”
他分明不想细谈这次在美国的事,他所经受的种种伤心与气愤,在极力掩饰下还是模糊地有一点流露,程氏夫妇都感受到了他心里的沉意。
方棠转过头,伸手折了一朵蔷薇花下来,拿在手上玩着,“什么都没有改变。她还是一样躲着我,还是在我面前玩失忆那一套把戏。”
“有些事,不是那么容易想开的。你为她付出这么多,她肯定都记在心里了,只是还没法回应你,所以干脆不去面对。”
杨君玉和“她”也不是一两天的交情了,对那人的性子再清楚不过。
方棠无奈一笑:“我现在根本不需要什么回应,我只想帮她赶紧走出那件事的阴影,她却不肯配合。”
他笑容里几多疲惫,与几年前那个玩世不恭的方三少判若两人,身在局外的程氏夫妇看他这副样子,分明是快到放弃的极限,心中都是一沉。
如果连方棠也放弃了,那个人以后,恐怕只会更命运多舛。
但以方棠的心性,能坚持这么久,已经是一种奇迹。这么长久的不离不弃,这么频繁的各处追寻,就算是铁人也该累了,何况是从来在华京荣宠俱拥的方三少?
“阿棠,亏欠她的并不是你,何必如此执着,非要去补偿。”程文洛同是男人,对方棠这些年的行为已经看不下去,于是劝道。
方棠苦笑起来,“我倒宁愿亏欠她的人是我,这样她心里记挂着的,也许就是我了。”
程文洛仿佛听到了什么惊人的事,下意识地看了妻子一眼,杨君玉却是安然自若,显然早就知道方棠对“她”的真实心思。
晚上在卧房里,程文洛和杨君玉聊起方棠的事。
程文洛感叹道:“阿棠居然喜欢她,真是不可思议。”
杨君玉“扑哧”一笑,“当年我们两个偷偷瞒着家里人去教堂结婚,也有人说过不可思议吧?对于爱情这东西,我赞同西方人的观点,爱情本来就是盲目的,没有什么理由。”
“还说呢,阿棠到底是什么时候对那人起了心思?我从来不知道。你倒好,这么重要的事情,也不事先知会我一下。”程文洛有些埋怨地看着杨君玉,他当时可是吃惊得差点失态了。
杨君玉斜斜瞥他一眼:“就算是告诉了你,又能怎么样?说不定你还要来反对。”
程文洛一怔,他还真的是不看好方棠的这段感情。这两个人之间的纠葛太复杂,他不愿眼睁睁地看着自家兄弟从此踏入深渊,再不能全身而退。
“各人各命,我们怎么看都不重要。该来的还是会来,与其担心阿棠,还不如多关心关心女儿。”
方棠是他们的朋友和兄弟,那人也与他们有多年的情分,两边都重要,即是两边都无法去劝说妥协。
这本就是一笔烂帐,聪明点的人都不会随便干涉,以免好心办坏事,一下失去两个好友。
杨君玉这话提醒得恰当,对了时机。
她当然知道丈夫那爱管闲事的一点嗜好。
他们这些年为了维持在公众前的形象,一直致力于做慈善事业,这大善人的表现机会,基本是交给了程文洛来做的,以致各大报纸的主笔们,提起程氏的董事长,就不由会提起他的仁义心肠。
程文洛也确实是看不得别人陷于危难之中的热心肠,但这一次,杨君玉希望他保持镇定。有这样的闲心和精力,不如多放在自家生意和一对儿女上。杨君玉就是这样实际的女人。
“下个月,薇薇可就要去墨梯女中了,我这里忙得脱不开身,你仔细照顾好女儿。”
杨君玉向来比程文洛理智些,看出丈夫欲言又止,马上截断话题,伸手拧灭了床头的电灯,“早些睡吧。”
夫妻两人这一天都很累,很快都沉沉睡去,一夜无梦。
入学
这年的十月中旬,程咏薇结束了在程公馆日复一日的米虫生活,被送到了那所传说中的贵族学校——墨梯女子中学。
程咏薇发现墨梯女中实行的是寄宿制度后,不由隐隐感到一丝不妙。她在程家养尊处优,已经不记得要怎么过这种考验自理能力的集体生活了。
但程家夫妇这次不宠着她了,硬起心肠要把女儿培养成一名出色的淑女——
墨梯女中之所以名气很大,就是因为这所学校以培养优秀淑女为教学目标。
而墨梯教出的许多学生,毕业后都能在帝国的上层社交界游刃有余、无论礼仪教养,还是淑女风范,都广获赞许。
进了墨梯的学生,即使只是普通出身,日后也有机会成为出色淑女,进而嫁入名门。
程氏夫妇一向未雨绸缪,早已替自家女儿铺好了前路。
他们不指望程咏薇学业有多出色,或是像杨君玉那样能干,他们唯一希望的,就是女儿能够顺顺利利地成长,然后嫁一个不错的丈夫,无忧无虑地度过一生。
而在如今的社会里,尤其他们程家早已在华京这个都城扎了根,即使对“绅士淑女”这一套颇有微词,但身在这个大环境里,就不能太游离于主流。当初激扬江山的两个年轻人,在多年的打拼下已经变得圆滑,对这个时代的很多方面,也慢慢地选择了妥协。
他们可以在家里尽情地宠着女儿和儿子,但是一旦儿女长大成人,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那些上流圈子。
一想到这些,就算是宠女儿最没边的杨君玉,也觉得把女儿送到墨梯女中这样的环境接受正统教育,委实很有必要。
程咏薇早从贺卫楠那听说了墨梯的种种,从轿车里出来,跟在程文洛身后进入校园时,还有些神思不属。
直到耳边响起庄严浑厚的咚咚声,她才陡然清醒过来,不由抬起头,看了看那被安置在校园最高建筑物楼顶的大钟。
她暗自笑自己越过越胆怯,被家长宠得没了自理能力,不过是重读一遍高中,又有什么需要怕的?
其实这个时代的女子中学,比她想象的更为沉闷枯燥,女生之间的怪异小心思也不多,拉帮结派的小团伙当然是有的,但也多是为了交际或学习,女中的同学们,多数还是很单纯的青春少女。
能进入墨梯女中的,只有两种人。
一种是成绩特别好的优等生,这种多半家境一般,冲着墨梯丰厚的奖学金和与上流社会的紧密联系而来。另一种就是贵族名流家的小姐们,但凡在华京有些地位的家长,无不绞尽脑汁要把自己的女儿送进墨梯来。
程咏薇遇事总喜欢先往坏处想,她想了许多可能会碰上的糟糕事,里面并没有她解决不了的,也就坦然淡然地放下了心。
因为是靠着方家的关系进校,那梳着一丝不苟发髻的教导主任扶了扶眼镜,特别上下打量了站在她面前的这个小姑娘,神情很有些微妙。
凭着那敏感地可怕的感知能力,程咏薇知道这微妙中存着对她家世的鄙夷、漠然,以及好奇。好奇?是好奇程氏一介商户,竟能得方家的担保进这学校吧!
程咏薇不卑不亢地站在程文洛身边,早在走进这件办公室之前,她就挣脱开了自家老爹的大手,给了程文洛一个宽慰的笑容,同时拒绝了他爱护女儿的种种举动。
程文洛看她这样坚决和镇定,摆出一副独立的姿态来,心里有一股高兴,又有一股失落。
其实,他不介意女儿再娇气个十几年,也好让他多过过教养女儿的瘾。世上的很多父亲,都有他这种左右矛盾的心思,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