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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

重生之若锦年华 作者:尉迟莫(起点vip2014-09-10正文完结)-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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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雅。整体配起来,让人耳目一新。
  LACOSTE虽大部分衣服比较休闲,但这款连衣裙却设计独到,甚至可以上T台了,几人从未见过若锦穿这样的衣服,都愣了一下。而后,于飞大声叫道:“哇!!女人!你这身太赞了!!”然后就跑过来动手动脚,笑得眼儿都眯了。
  若锦被她的热情唬了一跳,不过转瞬就被她逗得大笑。在对于飞了解了一段时间后,若锦和艾迪知道了她是个狂热的F1赛车迷,更是个狂热的“舒迷”,热烈地喜爱着德国赛车手舒马赫。这与她首先呈现出来的形象极度不符。不过渐渐的,几人都对她见怪不怪了,她也会发痴大笑,有时会因意见不同而据理力争,更有时逻辑奇特。
  此时于飞终于想起介绍新同学了:“哦,这个是我初中的好朋友,辛妙,她在五班~”
  辛妙睁着可爱的椭圆形大眼,小嘴天生微噘,仿佛海底总动员里的蓝色小鱼多利,腼腆笑道:“你好呀。”若锦一下就喜欢上她了,好想蹂躏啊!头顶短短的绒毛,真的很像某种宠物。
  郭晴从小对服装有着独到的品位,因此她看出来若锦穿的是LACOSTE新款。她有着敏锐的潮流眼光,又长得粉嫩可爱,家里条件也好,有时会买些中高档设计款的衣服穿,比如她自己最中意的一件是Vivienne-Westwood的蝙蝠袖针织毛衣外套,华丽的玫紫色,不是最贵的款,穿上身却真的很有范儿,能搭配很多衣服。有时她甚至还能自己改衣服——她也不担心剪坏了。
  说到她这种大大咧咧的个性,其实艾迪的淡定性子倒是跟她异曲同工。归根到底,是因为这两人对于自己所相信的东西不怎么会怀疑动摇。少年人做到这样其实是不容易的,他们常会被周围的人影响。
  若锦自己小时候也很喜欢给芭比娃娃做衣服,有一次用苏妈妈抽屉里最好的布料,做了一套对于幼儿时的她来说很是繁复的外套,是西装款的,袖子和裤腿特别费事。她记得当时堂姐苏黎韵还用自家的缝纫机帮她踩了裤腰。那时候小姑娘们可都是很认真严肃的做着裁缝。可即便如此,她就算有创意,也未必敢拿品牌衣服开刀改制。若锦如今也自信了不少,但她是因为重活一世,又有珠宝公司作底气。
  不过若锦知道,越是艾迪这样坚定自信的人,越不容易对人推心置腹。而其实她们也会需要别人的肯定,比如前世艾迪就有过脆弱的时候,是若锦毫不犹疑的支持肯定让她保持内心的安宁。但她们的弱点绝不会随便表现出来,只有她们肯定的人才能见到。
  因此,她观察到郭晴的一些表现后,很是看好,也许就是未来的服装设计师了呢,适当的时候自己会鼓励她的。
  再说秦爱伦和郑晓君几人,见若锦进来后朝她们微一点头,然后就被于飞连拖带抱地去到了阳台门边她们的地盘,又见若锦一身没见过的衣服,均有些在意。要说她们就是无理由地嫉妒,却也说不上,毕竟少女们的心思还是阳光的居多,只是这苏若锦从刚开学就强势扬名了,她们不得不认识,在意。而后又因为这小小的下意识的在意,使她似乎无处不在,总是能在走廊,便利店或食堂等地看到她,如今她俨然已是她们下意识里关注的那种比较对象了。每个学校每个班都或多或少会有这样出挑的女生,关注她们仿佛是女生们心照不宣的事,然后每逢有她的新消息就流传特别快。当然更明显的原因是,她与姬洛凌关系亲密。
  若锦前世其实并不是没有资本成为这样的女生,只是她总是会避免。久而久之,这仿佛成了她自己也无法抗衡的惯性。她只在很小的圈子里被人暗暗地羡慕欣赏,却因她为人谦和,而成了大家都觉得没有威胁性的存在。也不知是为什么,这样的她反倒不容易交到更多朋友,常联系的也就几个室友了。
  若锦也不是想要在这一世一改之前,成为那种恣意嚣张的人,只是她常劝导自己,顺心而为,不要有太多顾虑。她鼓励自己尝试新的东西,以及前世没有做过却曾吸引过自己的事情。只有这样,她才能知道自己到底能将自己的人生丰富到何种程度。
  她在看《中国好声音》的时候,常听到几位导师讲,希望找到把自己完全打开,完全释放的歌手。她在那时领悟了一点。有些时候,人们有所保留,是连自己都不曾发现的。人们追求的自由,其实更应该是心灵上的,不是吗?
  有些人好像吉克隽逸,真的是天才,人们一眼就能看出她的不凡和将来的广阔前途;有些人则仍需要雕琢,如若锦很欣赏的新疆选手大山,又帅又可爱,只是嗓音条件和表演技巧稍有不足,但她的成长也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若锦不是天才,却也自认不是朽木,她想要像她欣赏的大山那样,勇敢地唱出自己,得到她在乎之人的认可,并且持续进步。所以她的今生,绝不会畏缩不前。
  尹可却又开始聒噪了:“哎,Ellen,你假期在美国玩得开心不?有没有买什么东西?”
  秦爱伦矜持地说道:“还好了,也就那样,再说七天也玩不到什么。除了Manhattan,我就去Boston的Harvard又转了一圈,毕竟也是我想上的学校。Stanford太远,没来得及去。”
  陈韵理所当然道:“那是,不过我是想去加州上学啦,还是那里舒服。”
  秦爱伦看她一眼,仿佛是怀疑她能不能考到斯坦福。陈韵微恼,仍是傲然地昂着头,她也没说就是想去斯坦福好不好,加州还有很多其他学校呢?
  郑晓君一直浅笑着。她其实也并不想跟她们玩在一起,只是,她想到若锦,还是不由自主地来了。她不知道自己心里在期待什么。但只要是关于她和姬洛凌的消息,都会让她隐隐欲动。这次她发现,若锦的连衣裙是LACOSTE秋季新款,两三千肯定要的。虽不至于不舒服,但还是出乎意料。这套衣服很衬肤色和身材,把若锦衬得容色明媚。郑晓君自己假期时的着装风格很专一,都是淑女款的,因此原先并未在意过这样的休闲品牌,只是现在突然发现,倒是自己狭隘了,原来休闲装一样能穿出大牌气质。
  她现在的心态有一点像前世的若锦,暗暗羡慕着能在姬洛凌身边的人,认为自己与他应该是有缘的。只是与若锦不同的是,她出现的时候,姬洛凌已经将心遗落。另外,她并不如若锦那样,心底怀着深重的悲观,并且人际关系上总是抱着无为的态度,也不去想如何才能让他注意自己。因为若锦其实潜意识里知道,他已经注意过自己,但她却不愿去争取了,因那时的她觉得,那让自己显得悲哀。其实那时的她祈望的确实是昆德拉所说的绝对的爱(参见第三十章),她幻想着他会来,找到自己,无条件包容自己。她不敢打破这种幻想。
  但郑晓君的犹疑,却是因为她不想出师未捷,反倒让对方反感自己。因为她现在的情况不同,她已经知道姬洛凌在意若锦,那么她就要找到一种更自然的方式介入。女人总是有心机的,并不是贬义,只是有的处心积虑融入,渴求适应规则,有的则费尽心思跳脱,妄想超然物外。都只不过是证明自己存在的手段而已,都只是天赋而已。
  若锦此时却是在暗自慨叹——若是在H市,高中学生们哪里会谈论这些?什么去加州还是波士顿读书的,这在小城镇也许还是特权阶级的事呢。这里果然是不一样的,学生的眼界都宽广许多。其实,前世自己若是没有来这里,结识那些人,也是不会早早知道世界之广阔的,必定是被一中的题海淹没,不及去想无关考试的任何事。------------------------------------------------------------------------------最近好累,喉咙有点肿了ToT。这章本来没起名字,只是女生之间的暗流,一时也写不到高潮,之后肯定还有,会穿插着写。而且觉得几个女配的戏份还是太少。说实话,莫不太会写很夸张的情节,大家觉得这样行么?其实本来我还考虑过加个空间什么的,可能更有看头,但是想到我的初衷只是想描述一个女孩的淡定重生,不想要太多噱头。所以还是老老实实了。。。
 

第三十六章 月考成绩
更新时间2012…9…27 20:41:11  字数:3494

 第二天,就是大家都盼望又忐忑的日子了——月考成绩即将揭晓。
  傅敏来到教室的时候,表情仍是温煦的,却也透露了一点好心情。他心态摆得很正,并未期望班里会有什么极具才华的学生,能够写出让他激赏的文章。显而易见,这个班级是以理科见长,他的任务就是指导他们写出逻辑缜密,能自圆其说的应试作文。
  不过,这次他还真的收获了几个惊喜。最得他意的就是艾迪和苏若锦。这次的作文题只给出了题材,并未限定文体,艾迪写的议论文,苏若锦写的散文,虽不会跳出文体本身的大框架,但所作的旁征博引却是让他耳目一新。他之前曾经跟课代表艾迪聊过一次,当时就对她的阅读量颇感欣喜,还推荐了一本自己喜欢的小说《心是孤独的猎手》给她,因此对她的表现还不算太惊奇。
  苏若锦这个小姑娘他只在课堂上问到过几次,看着很安静,但从她有时对课文的分析,能够看出她的文学素养不错,领悟力很好,情商颇高。他之前对她在军训晚会上的表演也是挺感兴趣的。这次的文章中所体现出的东西果然不负他所望,居然有引用但丁的《神曲》原句,并且提到了《尤利西斯》,还能自然流畅,而不牵强附会。对于人生的某些解读也已超越了她的年龄。倒是一个有趣的孩子。
  课堂上,他把试卷发下去,因是按照分数高低发的,因此大家马上知道,这次语文,理科两个班级,第一名是艾迪,第二名苏若锦,然后前五名里依次是于飞,姬洛凌,陈俊彦。同学们看若锦的眼光立马又有了不同。毕竟,学生还是以学业为重,之前再出挑,考试成绩没出来之前,再怎么都不能真正让人心服。
  若锦倒也没怎么吃惊,毕竟该背的她都背了,与考试紧密相关的古文她也早就拓展阅读吃透,这两块是很有把握的。作文倒是让她犹疑了会儿,因为散文毕竟不好控制。幸好留出的时间长,让她能够列出较详细的提纲。
  之后的数学课,姬洛凌以满分名列理科班第一,祈跃对他满意非常,因为两个班近百人,只有他做出了最后一道大题的最后一小题。这次理科班的数学卷出得很难,是为了告诉大家,不要自满,还需努力。其余人,叶惊鸿和二班的祈跃并列第二,陈俊彦,若锦和杨阳并列第四,秦爱伦,艾迪和二班的晋昀珂并列第七。分数都咬得很紧。
  英语课上,若锦又很出了次风头,因她竟是年级唯一一个满分。其实英语拿满分很难,不说或多或少总要扣分的作文了,前面的选择,完型,很难有一题不错的。对于一般刚刚初中毕业的学生而言,语法是个薄弱环节,因为初中的教育总纲里不包括系统讲解英语语法。
  但若锦有两点优势,首先,她前世经历的各种考试,留学经历,以及平时看美剧的喜好,已经把她的语感锻炼到了连普通英语老师都未必有的高度。很多小词,如一些意思根据语境有许多变化的动词和介词等等,就是要靠语感来选择的。
  其次,她的妈妈曾是高中英语老师,因此在带她们那届初中的时候,沿用了高中英语的语法教学方式,因而许多学生感觉比较混沌的东西,比如非谓语动词,同位语等等,她都是系统讲解的,而且常常将其他结构拿来对比分析,力求让学生有个更直观形象的理解。因此她带的三班的尖子生和英语兴趣小组的学生,对于英语的一整套语法都是清晰地铭记在心的,能够触类旁通,举一反三,联想记忆。
  前世,若锦本科时的精读课老师最喜欢让她分析长难句,而这也是她的一个另类的爱好。上英语课时,如果老师在读课文,她就自己看下去,看到长句子就停顿一会儿分析。后来没挑战了,她就去看GRE,GMAT的长难句。每当把一个难句解析完,她就会神清气爽。对于了解她的这个课余爱好的室友而言,真是很欠扁,很变态!
  而最后一部分作文,其实对若锦来说也是很没难度的,毕竟连上万字的论文都写过,曾经也非常痛苦过,因为要符合英国教授的思维和喜好,但是磨练出来了,也就跨越了一个境界。要说她的痛苦,实在还有东西方文化的差异在里面。国内的论文字数通常是设下限,越长越好,但国外的教授喜欢简洁明了,能用一个单词表述绝不用第二个单词。因此她读研究生时的论文字数都是有一个区间限制的,比如12000-13000之类。而如何控制在这个区间里,其实比洋洋洒洒一大篇更难。
  如今几百字的小作文,对她而言只是小菜一碟,语句精练,词汇丰富,思维清晰。阅卷老师倒是想扣分的,奈何实在难得碰到如此干脆利索,思维缜密,卷面又漂亮的作文,于是大笔一挥,就给了满分。
  陈数报出这个结果的时候,满意地看到大家惊诧的表情,于是以若锦为例,又对大家作了一番鼓励。她对这个女孩是越来越满意了,果然是教育大省来的学生,安静,用功,文科成绩在整个年级都是数一数二的,理科成绩在两个班里也排名前五,真是省心!
  其余同学听说若锦是全年级唯一一个满分,有敬仰的,有羡慕的,有惊讶的,也有嫉妒的。其中最难受的就是秦爱伦了。她自然认为自己的英语是一个非常大的优势,实际上也是,英语是她各科得分最高的,146分,仅扣了4分。她的口语和语感自然没问题,只是国内的英语教学,语法部分的要求却不是美国式思维能够理解的。另外,她的作文也达不到若锦写惯论文的那种水平。
  其实对若锦来说,高中语法还并不是最变态的,考过GMAT的她也不会告诉别人,那种考试中的语法,长句里面如果有两个以上从句的话,那么代词要怎么清楚得指代。往往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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