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异能兴农家 作者:捡贝拾珠(起点vip2013-11-25完结)-第2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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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让梁晓乐十分担心——因为这是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时空。梁晓乐情况再特殊,宏远娘也只能宽容一时。到最后,仍然逃脱不了被“定亲”的厄运。
在这个时空里。女孩儿十二、三岁就说婆家。十四岁的梁晓乐,应该是“大龄”少女了。
然而。以她的实际年龄,已经是三十六岁的老姑娘。七个干哥哥虽然都十七岁了,都长成了魁伟的美男子,她见了他们也都“哥哥”“哥哥”地叫,但在她眼里,他们都还是 “小屁孩儿。”
七个男孩儿的家庭,有六个都很富有;冯良存是宏远爹、娘收养的孤儿,条件更加优越。全都十七岁了还未订婚,在这个时空里很少见。一般的都是在十三、四岁就基本上定下来,十六、七便结婚。估计这七个人,要不是因为梁晓乐的缘故,很有可能早就把婚事定下来了。
不知是年龄小,还是穿越的缘故,梁晓乐总觉得婚姻对她来说,是那么的遥远、飘渺,似乎是一个与她毫无关系的事情。她还从来没有认真地思考过这个问题。
然而,又隐隐感觉到,在她的心底深处,似乎有一个人存在着。若隐若现,飘忽不定。
是谁呢?
夜深人静的时候,梁晓乐沉下心来,用心捕捉心中那个若隐若现的人影:
那是一个英俊的男青年。身材适中,头发修剪的很整齐,微微分开,一张国字脸,眉毛浓淡适宜,架着一副银边无框眼镜,平添几分儒雅。白色的衬衣整洁挺括,藏蓝色的领带系的一丝不苟。眉宇间透露出掩盖不住的志得意满、春风拂面。
啊!
陈旭!
这不就是陈旭留给自己的最后画面吗?
原来这些年自己还一直没有忘记他!只是因为忙于生存,忙于创业,把他深深埋在心底,没有时间翻出来缅怀罢了。
陈旭,这是一个多么熟悉多么亲切的名字啊?!
前世的他们,再有一个星期,就是二人的婚期。她是和他一块儿去花店订购婚礼上用的鲜花时出的车祸,之后,她就穿越到了这具身体上。
梁晓乐掰着手指头算了算:天!不知不觉,已经十一个年头了。如果她之后他又找了别的女人为妻,估计他们的孩子也得八、九岁、十来岁了吧?!
陈旭,你在那边过得一定很好吧?!
陈旭,你知道你的乐乐,在另一个时空里,正遭遇婚姻的轰炸吗?
陈旭,我应该何去何从?
陈旭,你能听见我的呼唤吗?
陈旭,你是我唯一的爱,是我两世的最爱!
陈旭,……
陈旭,……
当梁晓乐从梦中惊醒的时候,泪水已经湿透枕巾……
梁晓乐再无睡意。
望着窗外的明月,缅怀着前世的男友,想想眼前的处境,一个大胆的计划涌上梁晓乐心头:
何不利用式神演绎一场假“说媒”,然后自己执意把“亲事”定下来。这样,岂不就制止了七男“挣”一女的尴尬局面?!
说给哪一家呢?
自然是一个陈姓富户,男孩子单名一个“旭”字!
梁晓乐自问自答。
想想也不妥:宏远娘忌讳给自己找个富户,怕去了以后受管制。这桩媒肯定说不成。
那就沾点儿皇亲国戚!反正是假扮,越大越高越好!
人都有攀高心里,相信宏远娘也不会例外。到时候自己再执意“愿意”,宏远娘在攀高心里和心疼女儿的前提下,一定能同意。
对!
就这样!
梁晓乐心里刚一高兴,立即又想到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给皇亲国戚来说媒的人,一定能说会道。而式神的语言行动,都是自己提前设计好了的。一旦宏远爹、娘追问起来,式神无法设置这个应变能力,很有可能会露馅儿。
那,干脆让小玉麒麟来当这个媒人。
梁晓乐想到做到,闪身进了空间。
当唤出小玉麒麟对它说明用意后,小玉麒麟把头摇的像个拨浪鼓:
“你知道吗?”小玉麒麟乜斜着眼说:“你冒了谁的名讳了?”
“谁的?”梁晓乐好奇地问。
小玉麒麟:“当今皇太子,不久的皇上!”
“什么?当今皇太子单名一个旭字?”梁晓乐惊奇地说。这还真是她第一次听说到。
小玉麒麟:“当然啦。这在官吏之中不是秘密,只不过老百姓知道的少些罢了。你用式神冒名顶替他,那还了得?传嚷出去,朝廷还不把你当罪犯抓起来?再说,太子订婚那是朝廷大事。就是所用宫女,也得通过全国选美完成。哪有这么随随便便的?!”
“人家不是不知道吗?”梁晓乐委屈地说:“那就不说皇亲国戚,就说是个富户,凭你的三寸不烂之舌,无论如何说转宏远爹、娘就行。”
小玉麒麟:“你为什么非得让对方叫‘陈旭’呢??!”
梁晓乐:“这个……以后再给你说。我们还是先说说如何冒充吧?”
小玉麒麟:“我觉得这个办法不妥,对你的事业发展很不利。你想啊,你只要定了婚,将来就得结婚。式神是你的分身,这还不是等于你一个人?!”
梁晓乐:“我就是为了一个人过一辈子,才想出这个办法的。”
小玉麒麟:“这样,你的事业就永远停止不前了。”
梁晓乐:“为什么?”
小玉麒麟:“你想啊,神职人员各吃一方。你现在的影响力已经波及到方圆二百多里。要想再往外扩展,你就得走出去。人家不可能跑一百多里路来找你看事问事不是。”
梁晓乐:“你是说借助婚姻。”
小玉麒麟:“这是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了。”
梁晓乐:“这……我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我实在不堪他们七个的轮番轰炸。”
小玉麒麟:“你就不会开动脑筋,想个别的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这……”
梁晓乐一时无语。
正文 第421章 冯良存买娘成就婚姻
“乐乐,哥给你买了一个钥匙链儿,你看看,喜欢不?”
冯良存每次跑业务回来,总要到神堂院里看看梁晓乐,送给她一、两件小礼物:一方手帕、一个扇坠儿,一把梳子,一个头花……虽然都不值钱,实所为瓜子不饱是人心!
梁晓乐又如何品不出这其中的含义?!
冯良存一米七、八的个头,白白净净,风姿特秀。实可谓天生一副富贵相,人面前一站,很难让人把他与孤儿联系在一起。
他平时学习成绩一向不错。临场发挥不好,才没考上秀才。宏远娘的意思让他再继续学习,等下一个乡试。冯良存却坚决不肯,执意要用双手养活自己,报答干爹干娘对自己的养育之恩。
宏远爹、娘没办法,只好先让他在路新铭的店铺里站了一年多的柜台。之后又让他跟着梁德胜练习跑业务。如今已能单枪匹马走南闯北了。
“良存哥哥,以后不要为我花钱了,你得攒钱给我娶嫂子呀?”梁晓乐装作看不出,嬉笑着逗他。
“乐乐……”
冯良存一张白净脸憋得通红,想说,又不敢说的样子。
“良存哥哥,这次又有什么新奇见闻?”梁晓乐见状,赶紧说别的。
说故事又是冯良存的一个强项。每次回来,都要把在外面的所见所闻,加上自己幽默的语言,讲给梁晓乐听。每次都逗得梁晓乐“哈哈”大笑。这个时候,也是冯良存感觉与梁晓乐距离最近的时候,同时也是他最幸福的时候。
“这次在任山县听说了一个新奇事:一个瞎眼老太婆,插着草标卖自己。”冯良存说。
梁晓乐:“瞎眼老太婆插着草标卖自己?多少钱,卖身去做什么?”
冯良存:“我没见。听说面前的纸上写着:‘铜钱五贯,卖身做娘!’”
梁晓乐:“一个老太婆插着草标卖自己,实属罕见。还要给人去做娘。这老太太是不是在暗示什么?”
冯良存:“不知道。人们都说这个老太婆想钱想疯了,谁拿五贯钱去买一个瞎眼老太婆养着?我听了,也是这么想的,所以就没过去看。”
梁晓乐沉思了一会儿,说:“良存哥哥,我觉得这里面一定有文章。你不如把她买了来,养在咱养老院里,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就是没什么,一个瞎老太太,也实在挺难的。”
“乐乐。咱养老院入住是要交费用的。这个还得用钱买,你疯了?!”冯良存不解地说。
“她既然插草标卖自己,就一定有用钱的地方。我们买了她来。也是帮了她的忙。在难处里拉她一把,兴许能救她一家人。我们的养老院其实也是半福利状态,良存哥哥,你把她买回来。钱我出。”
“乐乐,人家是卖身做娘。不是来住养老院。我要是买了来,就得给她当儿子。”冯良存有些为难地说。
“不是正好嘛。你有一个干娘(宏远娘),又有了一个买来的娘,两个娘加在一起,你不就有了一个亲娘了嘛?!”
梁晓乐本想逗冯良存,谁知话一出口。却见冯良存面色一沉,眼里便雾蒙蒙的了。知道自己无意间戳到了他的疼出——他想起了自己的童年。
梁晓乐吐了一下小舌头,赶紧扭转话题。
“乐乐。你甭往回拾了,这个老太婆,我明天就赶过去买了来。她要不愿住养老院,我就给婶子(宏远娘。冯良存被收养后便管宏远娘叫婶子,认干亲后没有改口)说一声。先借我一处宅院,我自己单过养着她。”冯良存终于下了决心。
“嗯。”梁晓乐点点头。一本正经地说:“良存哥哥,于人谋福,自己获利。我们什么时候都要以慈悲为怀。在我们这里,越是新奇的事,意义越大,价值越高。希望你也不虚此行。”
梁晓乐说着,从抽屉里取出五贯钱,连同一个绣花荷包,放到冯良存面前。又道:“良存哥哥,这荷包里有一条锦囊妙计,一定要在你最彷徨,最迷惘的时候打开。记住:不到万不得已,一定不要打开。”
冯良存点点头。走时,却只拿了那只荷包:“锦囊妙计我收下。我买娘,我拿钱。”
望着冯良存离去的身影,梁晓乐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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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山县“人市”里,人来人往。
原来,任山一带闹饥荒,老百姓为了活命,卖儿卖女卖老婆的很多。街道两旁,有许多蓬头垢面的妇女、衣衫褴褛的孩子,插草标贱价叫卖。
冯良存怀揣五贯钱,在人群中东瞧瞧,西看看,寻找那个听说过的插草标卖自己的瞎眼老太婆。
“大兄弟,你看我行吗?洗衣做饭,地里场里,我都能做。你就买个好指使婆子吧。”
一个三十来岁的妇女拦住冯良存,哀求道。
冯良存摇摇头。
见那妇女一脸失望之色,冯良存又有些不忍,忙又说:“大姨,我给你一百文钱,你能不能告诉我,一个插着草标卖自己的瞎眼老太太在哪里?”
“你打听她干什么?”妇女脸上复又爬上一抹笑容:“都来了多半个月天了,连个问的人都没有。谁买个瞎眼老娘回去养着去?!”
“那,她在哪里呢?”冯良存见她的目光直瞅自己的手,忙拿出一百文钱递到她手里。
那妇女接过钱,脸上一喜,对冯良存招招手:“你跟我来。”
那妇女领着冯良存在“人市”中走了一段路,来到一个拐角处,往前一指,说:“那不,就在那里呢。”
冯良存顺着她的手指望去,一个面带菜色的白发苍苍的瞎眼老太婆映入眼帘。老太太身插草标双膝跪地,面前放着一张纸,上面写着:“铜钱五贯,卖身做娘!”
“人市”买主虽众,唯独她这儿无人问津。
冯良存赶紧过去问话。
那老太太告诉他:
“我年近六十,和干儿子相依为命。如今干儿子已长大,却得了一种怪病,急需一笔钱医治。我没有一点儿积蓄,如果母子俩干耗下去,只有死路一条。才想起卖身给他看病。
“但买我的人也必须是孤儿,单身。这样才好处不是?!如果有妻室儿女,我是断不肯相卖的。你要符合条件,也诚心买我,需当面把钱交给我干儿子,老身才跟你去。”
冯良存身负使命,又同情老太婆遭遇,再说自己也确实是孤儿,老太婆说什么,他都点头。
两人谈妥,老太婆喊来个破衣烂裳、身材修长的小伙儿,说这是她干儿子。
三个人写下契约,冯良存将钱交给小伙儿,要领老太婆回去。小伙儿泪流满面,说舍不得干娘,想跟干娘再住三天。
冯良存见小伙儿真挚,带他跟老太婆回了自己租住的小客栈。小伙儿伶俐勤快,一来就帮冯良存做这做那,伺候瞎老太婆。
冯良存又租了一间客房,准备让老太太住一间,自己和小伙子住一间。小伙子却坚持说想挨干娘睡,冯良存想想人家母子情深,三天后就永远分离,也就应允了。
三天后,小伙子告别干娘而去。
冯良存也收拾行装准备启程。不承想瞎老太婆却病倒了。哼哼唧唧地爬不起床来。
冯良存少不得请郎中,亲自抓药煎药喂药,变换着饭食调理老太婆胃口。还买来衣料请了裁缝,给瞎娘做了两身替换衣裳。把老太婆照顾的无微不至。
老太婆这一病就是二十多天。
冯良存带出来的钱也花光了。便暗暗向相熟的人借高利贷,为瞎娘看病。
一日,老太婆对冯良存说:“孩子,你是不是有难处?”
“没有啊,娘,您老安心养病,等您病好了,咱就回家。”冯良存安慰道。
“孩子,你人好,心眼儿也好。娘没卖错人。”老太婆感动地说:“孩子,娘跟你说句实话,我是府城首富夫人,丈夫颐仕奇曾在朝为官,看不惯奸臣当道、奸贼横行,辞官回来隐居闹市。我们年近六旬,只有一个闺女,因丈夫常年患病我又眼瞎,急欲招婿继承家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