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叔叔养成记 作者:红颜不老(晋江vip13.2.2完结)-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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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赚钱嘛,谁嫌少?花籽婶虽然和马小宝亲厚,但到底不是自己亲生的女儿呢,现在马小宝固执的想去江南逛一下,花籽婶也没拦着,不过帮马小宝看房子这事,倒是答应得挺爽快的,而马小宝走之前,也把海带水和虾沫之事给花籽婶说清楚了,花籽婶对她这样的信任,心里倒是挺愧疚的,暗暗下决心即便马小宝不在期间,也不会贪马小宝的那一分的分红。
在马小宝走后十多天,二月份的时候,曹纵横不知不觉,又逛到王家镇,而他在镇子上漫无目的的走着,天知道他多么的希望能够像去年一样,一抬头,就能够看到马小宝俏生生的回眸一笑。
当然,这是不可能的,所以,他的心情注定要低落了。
就是走到镇子的一个
地方,发现很多人围着一处摊位,曹纵横好奇的就问旁边的人道,“这里怎么这么多人?”
那村民好心的道,“这位公子不知道吧?这是咱们镇子最新出炉的泡菜,味道可好了,从来没有吃过这样好吃的泡菜呢,包你吃了还想吃。”
曹纵横心里一动,就叫手下去买了一份泡菜端上来。
而等他尝了几个那份泡菜的时候,脸色立即就变了。
☆、059
作者有话要说:按照原本的打算,是要继续写一些宅斗情节的,但是既然亲们觉得过度章节太多就算了,明天就让他们相遇吧。
那泡菜上的那种特有的鲜味;他在其他地方从来没有吃到过,唯一吃过的地方,只有马小宝弄到烧烤上。
曹纵横心里激动不已,但面上还算平静的对他的手下低声说了几句,那人领命过去了。
而不一会儿,花籽婶被带到曹纵横身边来。
花籽婶见来人气度不凡;她也是个有眼力的,但下就行了个礼;等她行完礼,曹纵横就问道;“你这泡菜做得不错,赏。”
手下的人立即奉上五十两银子。
而花籽婶,则被这忽然来的意外之财给惊住了;直到她接过银子,用力的用牙齿咬了咬,依然不敢相信这一切是真的,毕竟五十两银子不是小数目。
曹纵横不动声色的道,“你是哪里人?”
“回大人,民妇夫家姓王,家里是王家村人氏。”
“王氏,这泡菜是你想出来的吗?”
花籽婶在曹纵横锐利的目光下吓得低着头道,“回大人,不是民妇想出来的,是民妇的一个侄女想出来的。”
“哦?你那个侄女叫什么名字?哪里人?倒有几分厨艺!”
“回大人,民妇侄女名叫张素素,也是王家村的人。”
“是吗?我倒是想见见能做出这样的美味的人来,王氏,带路吧。”
花籽婶听到这话倒是愣住了,有些讪讪的道,“大人,素素前些天去江南区了,她……她没在家呢。”
曹纵横听到这个意料之外的答案,脸色变得相当难看,他现在十足的预感,觉得那个化名张素素的女子就是马小宝,但是,就在他要找到她的时候,却有人来告诉他,马小宝竟然在十多天以前去了江南去了。
曹纵横当然也不会为难一个农妇,他一挥手,花籽婶走了,而他的人,则立即的赶去王家村核实一切信息。
半个时辰后,等曹纵横听到手下的汇报的时候,他心里那个愤怒啊,这个狡猾的小丫头,竟然真的在他眼皮底下玩了这么久!
而他日夜的思念他,天天晚上在他们一起的床上睡觉,一日日的失眠,她倒好,自己买了房买了地,还做起了小生意了,日子想必过得不错吧?听村人说她有吃有睡的,明显还胖了一些,肯定一点也不想他了,一想到她一点也没有思念过他,他心里越发的烦闷。
不过,人都跑了,他即使再愤怒,却也有气无处发,那种憋屈,无法言说。
只是,那丫头去了江南,还会回来不呢?既然在这里买了房子,那意味着有回来的可能性了?一旦她一回来,这一次,他一定要把她抓住。
一定。
曹纵
横当下派了人在王家村附近守株待兔,当然,即使江南再大,他还是会让他在江南的人马留意她的踪迹的。
而马小宝,在行走一个多月以后,倒是一路顺利的到达了江南的一个小镇子,只是问了问人,有时有神医的传说,但都不知道神医住哪里啊!
马小宝一路赶到苏州,在给足了钱给王老头后,她一个人便走在人海茫茫的大街上了。
苏州天气暖和,马小宝在大街上逛了一圈,花了一点银子买了一身凉爽的衣衫,想着一时半会没有神医的消息,便打算找了一家客栈先住下。
只是,她还没有住进客栈,忽然,茫茫人海里一个穿着华贵的贵公子激动的冲过来,拉住她的手,道,“妹妹,妹妹,你没有死,你真的没有死!”
马小宝愕然的抬头,把手往自己怀里伸了伸,心里暗想,“不会碰到骗子了吧?不过,看这身行头,骗子大概没有这么有钱吧?难道遇到这身子的亲人了?但是防人之心不可无,还是小心些得好。”
马小宝当下就冷冰冰的道,“公子,你认错人了。”
那锦衣公子却急了,拉住马小宝的衣服不放,道,“小宝,我是哥哥啊,你不认识我了吗?小宝,你可是怪我和娘亲把你送那样的地方去小宝,那时娘亲也有难处,你……你别怪娘亲,她知道你死了以后,你不知道她多伤心,每天晚上都会哭,连续哭了近一个月。”
马小宝听得这人说得很情真意切,心里越发的有些害怕了,这个人该不会真的是哥哥吧?不过关她什么事情?她只要找到陈神医,然后离开这里就好,当下,马小宝便很冷淡道,“公子,请放手,光天化日之下,莫非公子还要强行掳人不成?”
那锦衣公子无限伤心,道,“小宝,你真的不认哥哥了吗?罢了,我知道你恨,你……我只求你回去看一看娘亲。”
马小宝却在那公子放开她的衣服后,也不理睬他说的话,只是转身就走。
好在那公子倒没有继续纠缠,只是视线默默的注视着马小宝的背影,而马小宝即使隔得老远,也能感觉到这人在盯着她的背影。
马小宝心里抑郁了,想着千万别沾染上麻烦,当下里,在人群里越发的穿擦得快了,很快就没了影子。
当然,她不知道,那位锦衣公子在她转身离开的刹那,便对他身子的两个男子道,“跟着小姐,去好好的保护小姐,记住,一定不能跟丢了。”
马小宝在苏州买了几个捏得栩栩如生的小泥人,这些泥人造型可爱,深得马小宝的心,而其后,她看着各式各样的地方小吃,便也开始一边
走一边吃,吃得太饱了,感觉有些想睡觉,正好眼前有一家叫“临月楼”的客栈,她当下就走进去叫了一间上房。
而马小宝毕竟风尘仆仆的连续赶路了良久,当下里,一住进房间的时候,几乎沾着床就睡着了。
第二天,马小宝睡了个好觉,等穿戴好以后,推开客栈门,正要去打听陈神医的住处,结果一走进客栈大厅,便看到一个长相相当美貌的贵夫人泪流满面的怔怔的看着她。
马小宝一看到那贵夫人的长相,脑子“轰”的一下,心里有些谱了,她和这贵夫人的长相,实在太相似了,如果这都不承认,那实在是太难了。
马小宝站在楼梯口正在想着怎么办的时候,那贵夫人却已经快步走过来,一下子把马小宝小小的身子搂着,哭着道,“小宝,小宝,娘的小宝,你还活着,你真的还活着!”
那种失而复得的情感以及浓烈的母爱,炽烈得马小宝鼻子不由自主的,跟着有些发酸。
那妇人抱着马小宝哭泣了良久,直到旁边的下人都在劝阻着说,“夫人,小姐回来了这是好事啊,你快别哭了,你身子本就弱,可别病着了。”
马小宝心里一软,就道,“夫人,你别哭了。”
哪里知道马小宝不说这句话还好,一说这句话,那夫人却越发的哭得厉害了,“小宝,你还在怪娘亲当初送你去南诏你爹的老家极祖?”
马小宝垂下头,因不知道事情的起因后果,便沉默着。
而那妇人则接着道,“小宝,你放心,不会了,再也不会了,如果有下一次,娘就是拼了这条命,也要取了那老虐婆和那贱人的命!”,语气说到最后,不怒自威,带着一股子狠戾之气。
那妇人说话之间,想到什么,又道,“孩子,你这一年多怎么活下来的?你……你怎么就这么狠心,你不想娘吗?一直不来找娘!”
顿了一下,又道,“小宝,你能活着,真的太好了,你别住这客栈了,走,跟着娘回家吧。”
马小宝看这妇人的穿衣打扮,就知道出身想必非富即贵,而她心里一动,想着她到底年龄小,又是女子,独自一人在外,即便是买房子也只怕不安全,要知道在经过刘氏和,马小宝可是越发的觉得,古代社会其实也不安全啊,刘氏还是“亲舅妈”呢,而且还给她占了十两银子的大便宜了,要知道在庄户人家,这十两银子几乎是他们一家一年的收入了,可是刘氏依然不满足,马小宝想着乡下人尚且如此,这城里的人只怕更加复杂了。
当然,最重要的,马小宝一时半会没有陈神医的消息,而这家人看着混得
不错的样子,那她跟着回去的话,是否可以借势呢?
她这样一想,就迟疑了,等那妇人拉住她的手往外走的时候,她也就没有推开那妇人。
那妇人见她没有反抗,自然也很欣喜,当下里就拉着她进了客栈外面早已停好的豪华马车。
那马车又宽又大,马车里面甚至挂着一些价值不菲的明珠,在马车缓缓的开动中,马小宝心里也在猜测着这家人的身份来历。
在马小宝的猜测中,马车缓缓停在一座相当气派的宅院前,马车停下后,早已丫鬟在搀扶马小宝和那贵夫人下车,贵夫人下车后,紧紧的牵着马小宝的手,昂首挺胸的,一步一步朝府里走去,这一次,为了给她的女儿一个快乐舒适的家,她不会再让着那个老虐婆和那个贱人了,至于丈夫,她早已不需要了,也早已要不起。
而马小宝没有想到,她跟着这个贵夫人一走,便走了四年多的时间,才找到陈神医配置上了药水,四年后,马小宝十三岁,已经有了小小少女的样子。
☆、060
马小宝在认亲后的四年多时间里;算是真正的认识到了,什么叫做女人不容易。
这古代啊,真是男人的天堂,女人的地狱。
那位贵夫人姓高,是江南首富高家嫡女,很巧的是;她嫁的夫家姓马,和马小宝同一个姓;而且,就是马小宝这身体的原身;和马小宝也是一个名字。
马家原本家贫,马父马有才的父亲早逝,只有马母李氏带着一个幼儿;生活艰难,好在马有才人长得俊俏,且有几分聪明才智,在十三岁那年,便中了秀才。
马有才在一次元宵节看烟花的时候,高小姐因为和人走散了被几个地痞围住,马有才正好路过,便过去三言两语吓退了地痞,高小姐长得雪玉一样的人儿,马有才出生贫苦,哪里见过这样尊贵貌美的姑娘,一见之下,便高小姐一见钟情。
高家虽然是江南一带的首富,但家里每年拿去巴结官府中人却都是一笔很大的银子,而此时,有才名的马有才就入了高家的眼,有几分才华,家里只有一个寡母,生活艰辛,没什么背景,高家人都擅长做生意,且生意都做得不错,而书读得好的,却没几人,于是,高老爷子做主,便把高大小姐嫁给了马有才。
高家人想得也是好的,以为现在马有才生活贫苦,他们在他贫苦中不但对马有才生出援助之手,且嫁了嫡女给他,他必然会对高家感恩,而将来他做了官,那高家也算和官府搭上了线了。
只是,盘算得好,却架不住马家有个极品老虐婆———马有才的娘廖婆子,初时的时候,因为女家的财势,廖婆子对高夫人还没咋的,只是等她儿子中了进士,然后高家人使了银子让高有才做了官,这下子,廖婆子就抖起来了,先是“代管”媳妇的嫁妆,让媳妇早晚立各种规矩,百般折磨高氏,接着又把娘家侄女接过来住,然后,把这个侄女给了儿子做妾,而每日里,都嫌弃高夫人是商人之女,配不得他儿子,要他儿子休妻,总之变着法子的各种折腾,最过分的是,廖婆子不喜高氏生下的儿女,竟然借着祭祖的借口,让高氏的大儿子返乡去南诏,南蛮人的凶残谁不知道?高氏肯定不同意,但是让高氏失望的是,马有才竟然也同意了。
于是,最终高氏狠狠心,让女儿马小宝去了南诏。
结果,也就有了马小宝的穿越。
马小宝听高氏的意思,高氏在最初,和马有才也是有感情的,马有才说着对高氏一见钟情,心里只有她一个,高家当初,嫁女,也有部分原因是马有才对高氏的心意,只是这越到后面,马有才白眼狼的潜质就越发的明显了,后面竟然连自己的亲生骨
肉也不顾,只一味顺从自己老娘的意愿,凡事只让高氏忍。
马小宝在这四年里,越发的下了决心要回到现代社会去,如果在古代,即便嫁一个稍微有些能力的男人,便都要纳妾,有婆婆的,还不知要被折腾个什么劲,而次一些的,如果嫁个目不识丁的,马小宝自己看不上,觉得没有共同兴趣,思想上不在一个层次,而如果嫁一个注定要纳妾的白眼狼,马小宝宁可不嫁算了。
当然,在古代,女人不嫁人只怕还不知道要受世人什么样的眼光呢。
于是,等马小宝弄到陈神医处的药水时,马小宝便下定决心要走了。
阿里巴巴那个山洞在南诏到安平府的路途中,那个山洞的大体位置马小宝还是记得的,而且记得很清楚,因为她不止一次的想到那个山洞去,然后想法子回到她的世界。
而在这四年多以来,由于马小宝一直养在深闺,基本不出去见人,所以,曹纵横派来的人却一点也没有马小宝的消息。
马小宝倒是没有想那么多,她之所以这么放心大胆的去阿里巴巴的山洞,便是想着这都五年多了,曹纵横只怕早就忘记她这个人了吧。
毕竟,以曹纵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