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之年 作者:饭饭的干妈(晋江2013-11-08完结)-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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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开心感动的同时也有点不安,不知道她上演这一出是什么意思。
一曲终了,叶子初往他的位置走前了两步。
“五年前的今天,我也是穿着这身衣服第一次遇见你。那时候我根本没有想过你会给我的生活带来如此巨大的改变和幸福。除了我的父母,你是世上唯一一个愿意包容我一切的人。我确定你是我生命中遗失的最后一块拼图,找到了你,我的生命才是完整的。是你让我期待每天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期待人生的每分每秒。”她的声音哽咽起来,旁边的周雪瑾机灵地上前接过她手里的乌克丽丽。
叶子初深吸了两口气,定定看着沈念矣,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枚戒指。
“沈念矣,我爱你。今天在场的所有人作证,我会尽我最大的努力让你快乐,正如你每天让我感受到的。所以……”她单膝跪地,把戒指捧到他的面前,“你愿意和我结婚,给我一个让你幸福的机会吗?”
此刻,人群里爆发出响亮的合声,“愿意,愿意……”
沈念矣愣愣的,只知道傻傻地跟叶子初对视。半晌,他终于反应过来,点点头坚定地说“愿意”。
叶子初早就在眼眶里打转的眼泪忍不住掉了下来,她起身,笨手笨脚地给他套上戒指。才刚抬头,沈念矣就搂住她铺天盖地地吻了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够肥的吧,我写到快十二点了,想到明天要上班就欲哭无泪啊……有几件事要说明一下,首先是这章的H,灵感来自一部美剧。男女主衣服几乎都在,却看得我热血沸腾,这才是境界啊……接着是求婚的情节,借鉴了我上个月参加的婚礼。当时陪新娘新婚前夕住酒店,她给我表演她第二天要在婚礼上弹唱的歌。因为新郎会弹吉他,她就背着他学了这首《大手拉小手》。说真的,我那时候差点就哭了,尼玛,太感动了。接着就是正文到这里基本就完结了,后面可能还有些番外交代一些问题。我一个朋友听说我要写H,他说你不可以直接写拉灯,说王子公主幸福生活在一起了吗?哎,你们觉得这种提议可行么?
最后是新文的事,目前想的有三篇,都是之前写了一部分的。一个是两千年,估计比较耗脑细胞和想象力,可能更新不快;一个是np文女主,我已经想好了后半部分怎么虐男主们没错,是男主们,这是一篇没有节操的文章,它源自我有一天想要在鲜网开坑的念头。但是我还没想好前半部分怎么虐女主,所以这是个问题;最后一个还是现代言情,基本已经构思好了。
有没发现这次的“作者有话说”也很肥……总之就这样吧,感谢各位一路的支持,求赞美!
☆、第 43 章
沈念矣第一次正式上叶子初家拜访的时候,叶妈还算热情,叶爸却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
不管他是刻意奉承还是真的对叶爸说的话题有兴趣,后者一点好脸色都没有。叶妈怕气氛太尴尬,于是挑了个喜庆的内容谈论——有关他和叶子初的婚事。
叶爸虽然眼睛盯着报纸,耳朵却竖得高高地听着。沈念矣表示一切以女方意见为主,彩礼,酒席等等,钱不是问题,只要叶子初开心。见叶妈脸上总算带了几分满意,他又保证婚后经济主权全部上交叶子初。
等沈念矣走了之后,叶妈忍不住抱怨自己的老公,“你看在小初的份上好歹给个笑脸,一直绷着算怎么回事?”
叶爸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地说:“什么!你居然还想我给个笑脸?我当年去你家,你爸可是只给我留个背……”
婚礼进行前期,叶子初去沈念矣家吃饭。他临时有事被沈爸叫到书房去了,剩下她一个人在客厅里百无聊赖地看电视。
这时候正好听见开门声,她回头一看,意外地发现是萧墨砚。
对方也很诧异,可还是笑着坐到了她旁边的沙发上。
两个人很默契地没有提之前的事,液晶屏上正在上演家庭伦理剧。女主角声嘶力竭地冲男主角咆哮,“你怎么可以跟那个女人上/床,甚至还有了小孩……”
狗血烂俗的剧情,他们却看得“津津有味”。
过了半晌,叶子初忍不住问了他一句,“在国外生活得好吗?”
萧墨砚耸耸肩,依旧盯着电视,“就那样吧,七八年下来也习惯了。”
“你……当初怎么会想到出国的?”
“还不是我表哥,说什么出去了就可以自己投资做生意。当时叛逆期,想自由想疯了,一时冲动就出国了。”
她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劲,萧墨砚却好像打开了话匣子,继续喋喋不休,“不过他的眼光倒真的是很准,做一行赚一行。你知道吗,单单是转卖域名,我们就挣了……”
“你们在干什么?”他的话被沈念矣突兀地打断,后者脸色阴沉,不悦地看着他们。
萧墨砚失笑,他的哥哥还真是个醋坛子,“没什么,就随便聊了几句。”
沈念矣没再理他,而是对叶子初说:“子初,你过来一下,爸说有点关于酒席的事要跟你商量。”
叶子初按捺下心里的疑惑,离开了客厅。
可惜从那天之后,她就再也没有机会和萧墨砚单独相处。结婚的事琐碎又烦人,她和沈念矣忙得焦头烂额,也就把这件事抛在了脑后。
沈念矣负责颁发请帖,他几乎把能想到的所有人都请了。
远在异国他乡的白安禹自然也收到了邀请,他看着桌上的请柬,突然想起了几年前那个一直跟在自己身后的女孩。
第一次见她是在一个秋高气爽的午后,当时她的笑容比阳光更加灿烂。
不少人包括她自己都问过他是否喜欢她,他从来没有正面回答过。其实他心底想的是,怎么会不喜欢呢?他的女孩有世上最干净最纯净的笑容,如同初生的牛犊一般充满了活力和冲劲,他怎么能不喜欢呢?他的女孩,他的封琴,他怎么会不喜欢她呢?
看着面前拼命灌酒的徐凯,沈念矣叹了口气,“你这是何苦,又不是没有女人,偏偏要那个看不上你的。”
徐凯笑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你知道她拒绝我的理由是什么?她说不知道我被多少女人用过,她嫌脏……哈哈,她居然觉得我脏……tm的有多少女人在排队等着被我上,她那个冷冰冰的样子就等着一辈子做老处女吧!”
“是,是她没长眼,是她的错……”沈念矣不和喝醉的人争辩,一边劝解一边偷偷把桌上的酒瓶藏到桌子底下。
徐凯神智已经开始不清醒了,根本没有注意到他的小动作,喃喃自语道,“可是我的心里为什么这么难过呢?拒绝我明明是她的损失……哥器大活好,不懂欣赏的是她……小雪,到底要怎么做你才肯给我一次机会……”
正在房里整理衣柜的叶子初被沈念矣急急喊到客厅的时候,她两岁的儿子正坐在地毯上一脸不屑地望着他的爸爸。
见到叶子初,小盆友猛地起身,迈着小胖腿跌跌撞撞地朝她跑过来。抱住她的腿,小盆友眨了眨黑溜溜的眼睛,口齿不清地向她投诉,“妈妈,爸爸他……他笨……一个……个车车都不会……”
还坐在地上的沈念矣求助地看着她,“老婆,现在小孩的玩具怎么这么难……我记得买的时候有附带说明书,好像放在杂物间了,你去帮我找找看好吧?”
小盆友会说的话不多,听得倒挺明白,冲沈念矣吐了吐舌头,“爸爸羞羞,要妈妈帮……帮忙……”
沈念矣颜面受损,装出要收拾他的样子扑过去。小盆友笑着尖叫,大人小孩闹成一团。
叶子初好笑,径直向杂物间走去。
里面的东西不多,大部分都是书刊报纸。她很快便找到了沈念矣要的说明书。正要出去,余光刚好瞄见一边书架上的教科书。
她突然心血来潮,想要看看沈念矣当年用过的书,不知道是不是像他的参考书一样,一看就是学霸的杰作。
几乎所有的书都在,鬼使神差地,她抽出了他高一的物理课本。
随手翻了几页,字迹清隽有力,注释笔记很详细。她一看物理就头疼,很快就没了兴趣。准备把书放回去,不料有张纸掉了出来。
大概原来就夹在书里,被不小心抖出来的。
她捡起来一看,是份总结利用了物理原理的古代著名建筑。第一个就是北京的天坛——这个难得她有点印象,好像是回声原理。
不由仔细看了两眼,却意外地看到了几个字:“鸟巢,”“水立方”。
她如遭雷击,刹那心脏慢了好几拍。沈念矣读高一的时候北京申奥刚刚成功,那年还被媒体戏称为“中国年”。作业上标的时间是十月份,不过堪堪两三个月时间,北京奥组委就已经公布了体育馆的名字了吗?
叶子初对此没有任何印象,她只知道鸟巢水立方是什么,从来不记得奥运组委会是什么时候向公众宣布名称的。突然有很多遗忘的细节纷纷复苏:给沈念矣她的电话号码时熟悉的铃声,正是她上辈子喜欢的《甩葱歌》的调子。合成音是后来出现的,之前只是北欧的小曲。以她两辈子的记忆,沈念矣对音乐一点兴趣和了解都没有……林若静那时候莫名其妙说的“你们认识了十几年”……萧墨砚说是他的表哥建议他出国……沈念矣不管做什么都挣钱,他对软件市场的掌控远远超过了普通的成功……
她的心不停下沉,背后也阵阵发凉,所有的事连在一起都指向一个答案:
沈念矣和她一样,都是重生的。
如果这是真的,那他主动靠近自己的原因是什么?上辈子他爱的不是张琅琅吗?只是内疚或亏欠,不仅说不过去更玷污了两个人的感情……
还有,他知不知道自己是重生的,如果知道……她打了个哆嗦,不敢再往下细想。
透过杂物间的门,她远远看向客厅里的两父子。小盆友正坐在沈念矣的肩膀上,咯咯笑得响亮。
一瞬间,她做了决定。默默把物理书放回书架,拿着说明书走出杂物间。
无论他是不是重生的,都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她爱他,他也爱她。两个十年,他们终于找到了彼此。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彻底完结了……哎,其实男主角的形象最初不是这样的,只是我写着写着崩坏了……小说毕竟是yy的,正能量多点比较符合我性格……
最后一章了,再不给我留言就没有机会了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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