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而降的穿越.与君有染+番外 作者:醉月吟风(纵横女生网vip14.04.10完结)-第3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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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小宫女不敢耽搁,忙忙的去了。
片刻后,毛毛国主风度翩翩的来了。
一袭雪袍,穿行于枫林之中,如同世间最美的画卷,偏偏那枝叶筛下光影,落在他的脸上,身上,他又故意要立在这明暗摇动间,于是更显风华,直看得小宫女齐齐垂了眸,红了脸,心如撞鹿。
“什么事,妹妹?”
毛毛自知自己仪表超凡,虽这么多年也没遇到对手,又习惯了众人的歆慕,但还是忍不住要把自己表现得风流一点,再风流一点。
“我要嫁人!”豆豆干脆利落。
“嫁谁?”毛毛丝毫不意外。
他这个妹妹自从四岁就致力于嫁人事业,这么些年已经恨嫁无数次了,但是每次都雷声大,雨点小,所以毛毛很是有些漫不经心。
“英秋冉。”
“什么?”此番,毛毛是大惊失色了:“诶,我说豆豆,你可不能残害忠良啊!”
豆豆一瞬不瞬的看着他,目光幽深。
毛毛渐渐敛了玩笑之心,同样回以幽深目光:“你是早有预谋吧?”
“是,我看上他许久了!”
毛毛似笑非笑:“可是他未必看上你哦……”
的确,英秋冉是无涯丞相,可谓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听说自打他参政,看上他的姑娘就没断过,可是英丞相始终毫不动心,据说是早年的一段情,令他心灰意冷,于是再难断弦重续。
这样一个人物,怎么会……
“他看上了!”
对着豆豆的神色郑重,他定了定,忽然笑出声。
豆豆却不以为然,只抚弄着袖子:“若不然,你不妨派人去问问,看他是否答应?”
按理,公主若是下嫁,大多要由国主下旨,管他答应不答应,若是问来问去,人家真不愿意,岂非伤了王家颜面?
不过毛毛还偏要一反常规,反正他六岁就认识英秋冉,是他手把手教他学习,教他处理政务,此等感情,非同一般。可是怎么搞的,豆豆偏偏打上了他的主意?
论起来,英秋冉是父辈一样的人物。
可也难怪,但凡毛毛看上的,都是大叔,这大约和自小没有父爱有关,而英秋冉……
虽然年已不惑,看起来就二十出头,姿容秀丽,风采卓绝,而且多年朝堂的历练,人生的风雨,使得他别有一种成熟的味道。
毛毛虽自认是天下第一美男,见了他,亦有些自惭形秽,可是岁月所沉淀的风流底蕴,是他骑上流星也赶不上的。
也罢,他就豆豆这一个妹妹,他就替她丢这个脸吧。
于是遣人去问,不想得来的消息是……英秋冉什么也没说,在园中立了一夜。
然后郎灏出现了。
郎灏在千羽翼逼宫的那年,被父王调去率领水军,虽抵抗了联军的入侵,却没想到他们会绕道进攻盛京,一时羞愧,在危机解除后,踪影全无,这几年才时而出现在盛京,而一旦出现,必去英宅,弄得众人都以为这对昔日的情敌如今“断袖”了。
于是“断袖”喝了一日一夜的酒,英秋冉只说了一句:“我又结巴了。”
便醉倒了。
“什么?这头老梅花鹿还偏要吃我妹妹这根嫩草?”毛毛国主大吃一惊。
胡纶在旁摇头,其实这一对,他早就看好了。
英秋冉当年迷恋长公主千羽雪,又对洛雯儿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虽钦佩居多,可也不是碍着主子的缘故?如今,豆豆公主既有母亲的明媚可人,又有姑姑的清冷出尘,小梅花鹿如何不动心?
再说,早在当初英秋冉入宫手把手的教小主子如何执政的时候,他就觉得豆豆公主瞅着小梅花鹿的眼神不同寻常,这些年屡屡放出风声看上这个,瞧上那个,还不是左右试探?如今终于耐不住了,就来了个枫林“邂逅”……
唉,看人家豆豆公主,早早的就为自己打算了,可是毛毛小主子……
这都十六了,按理,早该成亲了。可是谁跟他提,他都笑而不答,然后就“病”倒。
千羽家只这一根独苗,可病不得,而且这个小国主相比于当年的千羽墨,在胡闹方面,简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结果弄得朝臣诚惶诚恐。
但是身为国主,没有后嗣,这怎么成?
朝臣只能安慰自己,王上还小,再等等,等等……
胡纶却知是没希望了,因为毛毛小主子说,在这世上,能像爹和娘爱得那么深切的,着实不多,让人羡慕,他若要成亲,也定要找个能这般一心对他,他亦能倾心以对的姑娘。可若如此,他又觉得伤心,觉得害怕,因为只要想到爹和娘最后那一幕……
有些东西,看看还好,若是真要触碰……
唉,原本还希望能早早得个小小主子来耍呢,看来……
不过对于豆豆公主的选择,毛毛小主子是大力支持的,而且还笑得极阴险:“然这可不是普通的嫩草,可能塞牙。”
于是第二年春天,百里红妆耀亮了盛京所有人的眼。
再个春天,英家一举得了二男一女,不得不让胡纶钦佩洛雯儿这支血脉的强悍。
三个娃娃,个个生得粉雕玉琢,哭声响亮,完全弥补了英若丞这些年的“亏空”,直把白胡子笑得乱颤,纵然被孙子孙女揪成斑秃,也在所不惜。
毛毛小主子却越来越落寞。
也是,过去的十年里,虽然跟豆豆公主拿拌嘴拌嘴当饭吃,但是兄妹俩相依为命,也是个乐子,而且再怎么闹,毛毛小主子最终都是让着妹妹的,如今豆豆公主有了好的归宿,夫妻和美得仿佛神仙眷侣,就只剩下他一人……
于是又一年,毛毛小主子离开了王宫。
此番,却不是游玩。
虽然,胡纶对那个位子终于落到那人手上心有不甘,可是他知道,毛毛小主子就跟主子当年一样,不喜欢做这个国君,而主子当年的艰难,他是感同身受。
再有,江山毕竟没有跑到别人手中……
所以,他并没有劝谏,既然小主子走了,他也便跟着出来了。
其实,毛毛小主子离宫还有个原因,就是不着调的九公子时不时的就从“福地洞天”溜出来,跟侄子把酒夜谈,说什么千羽家族还会有三段惊天动地的情事。
毛毛小主子问:“你的三个预言不是早了结了吗?”
九公子就妖孽的笑。
于是,他就像当年跟着主子一样跟着小主子。
只是如今,倒真成了老胡。
小主子在前面意气风发,东走西窜,他只能缀在后面,颠着脚步:“慢点,慢点……”
印象里,竟好似还是看护着当年那个小娃娃。
其实主子走了,他是难过了好久,可是看着小主子越来越像主子,仿佛主子未曾离去,那难过的心情就减轻了许多。
他现在最爱做的,是不断回忆主子跟洛雯儿的曾经。
“……所以呢,这男女间的事啊,哪个先动心,哪个就输了。你爹就是因为先动了心,所以被你娘吃得死死的!”
从未经历过男女情事的老胡正在吐沫横飞的第十万零一次的跟毛毛小主子讲述千羽墨与洛雯儿的那段过往,并且深刻总结经验教训。
“叮铃,叮铃……”
什么声音?
老胡循着望去……
打对面的石桥上,走下一个姑娘。
一身鹅黄柳绿的春衫,仿佛采撷了春天最亮丽的一抹颜色。
瓜子脸,乌鸦鬓,模样只能算清秀,然而一笑起来,就是阳光灿烂,像极了……
“……所以啊,就算动心,也要装作不动心的样子,否则……”
老胡忽然语气干涩,忽然心神忐忑,就在他预感到即将要发生什么不妙之际,小主子已然梦游般的飘了过去。
暖阳下,春光中,白衣男子衣袂翩跹,笑如和风。
“敢问姑娘,贵姓芳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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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到此际,真的该说完结了。
有染的思路形成很早,甚至早于花开,但是一直苦于没有一个合适的构架或者说感觉自己能力不行,无法驾驭,所以一直耽搁下来。
然后终于决定,不能再这么拖下去了,开始动笔。
跟编辑商量时,关于疑似换男主的事,编辑就不看好,而我的目的就是弄出几个出色的男人让读者纠结,我的确是没有安好心的⊙﹏⊙b汗
我的目标,就是写最勾魂摄魄的言情,我不知是否做到了,反正我在对着别人的书掉泪时,就想着也让别人对我的字掉泪。
这是不是一种不好的想法呢?
对于里面的人物,女主我是很喜欢的,她不过是个普通人,有着普通人该有的优点和缺点,但她永远没有在诱惑面前失了本心。
我不知道我所有的女主是不是都是一个模子倒出来的,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无论何时,都有自己的坚守。
做自己还是做别人,始终是个问题,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选择,不同的选择会有不同的结果,而我希望,人还是保留一些本真比较好。
至于男主,我不是很喜欢千羽翼那类性格,所以写第一卷的时候非常费劲,总是难以投入,都想放弃了。当时大改三次好像,小改记不清了,删了三万多字,才弄得顺眼了点。
写千羽墨就顺畅多了,因为特别喜欢他。我把他定为玄苍跟玄逸的综合,那种喜爱的感觉是难以言说的,所以无论怎么虐他,我也希望能把最好的东西给他。
等到了轩辕尚呢?这个人物的戏份可多可少,但如果过少,就有点虎头蛇尾的感觉。
原计划是打算让他跟女主发展一段感情的,但是怕有人以为是要换男主,我就收着了。不过在写到最后的时候,慢慢觉得这个人让我很不舍,有几回都下不去手了。可是没办法,因为人只能选择一个方面。
作为一个编故事的人,我希望里面的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幸福,因为他们就像我的孩子一样,只是哪怕在现实中,你也不可能做得让每个人都满意,所以只能委屈一部分人了。这里,是我欠他的,不过可能永远也还不了了。
于是发现,每个故事里最后都要留下个遗憾,我总想用下一个故事去弥补,可是最终,还是遗憾。
有染是唯一有番外的故事,因为写到最后很难过,就用番外调节了一下,但是回头看时,还是难过。
从花开到君心,到有染,这是一个系列的故事,故事时间顺序是有染,花开,君心,本来打算还有第四本的,是借了千羽鸿的话进行的暗示,但是因为准备不够充分,只能往后推了,然后打算先写个轻松温馨些的,只不过……
我无法决定的事太多了……
在此,感谢一下我的编辑——花大。
时至今日可以说点实话了。
其实我对编辑是很有恐惧感的,或者说,我对但凡管理我的人都有恐惧感,感觉就像我的班主任。
我还记得,因为身为文科生,却总背不好政治历史,老师经常痛斥我,嗓门大得吓人,以至于我毕业后,偶然在街里见到他……那一刻,仿佛五雷轰顶,我当时就僵住了。然后意识到,我毕业了啊,不归他统治了啊,我还怕什么?没出息!
但还是恭恭敬敬的上前:“老师,您逛街来了?”
所以我初时是很恐惧的,不过经过接触,花大已经成为我在纵横仅存的能够说话的两个人之一。
对我而言,她不再是编辑这等词汇,而是一个很有质感的人。
其实我知道我很任性,写作也是这样,花大挺包容我的,可以说,是她给了我个发挥的机会,否则,不会有今天的有染。
有时我想,如果她不是编辑,我不是打字员,如果我们距离再近一些,可能会成为朋友吧,我是这样想过的⊙﹏⊙b汗
只不过,可能没有机会了。
是的,我要走了。
当你不肯与时俱进,那么就只能与君别离。
在那一刹那,我想过改变,但是我立即否决了自己。因为如果那样,我会感觉自己在同一个不喜欢的人生活,就我这脾气,迟早得跟他离婚。
我不知道这个比喻是否恰当。
这一天,早在纵横易主东家的时候就料到了,从古至今,大历史,小历史,都是一样的。
我想了很多,以前曾有不同的人问过我,你喜欢写作吗?
其实那时,我就觉得打字是用来打发时间的,初始也的确如此,不过这一刻,我忽然发现,原来我是喜欢它的,因为想到可能要离开它,其余故事的思路也可能与世长辞,忽觉得不舍,觉得无所适从。
那一刻,我是真的茫然了。
不过有一点终于得到肯定,我还是喜欢打字的。
既然喜欢,就坚持吧,坚持到,我无能为力的那一天……
带走的只是故事,许多东西,不论是开心,不开心,都是要留下的,多年之后,究竟是变成了蚊子血,还是朱砂痣?是变成了饭粒子,还是白月光?
我可能总会多想,比如与人擦肩而过,见人消失在十字路口,我会想,或许这一生,我都无法再遇见这个人了,更或许,我转了头,就已经忘记了方才的感慨。
在这里提一提千羽墨来到现代后的职业。我曾经不知该让他做什么才好,还是那次采访中至今我不知道名字的男主持提醒我的……他让我选我喜欢的男人职业,我选了酒吧小老板。
当时灵机一动,但因为只是念头一闪,还不敢确定,不过后来,我选择了这个,想来是永远不会有机会告诉他的。
瞧,人生总是会有许许多多的小缺口,所以我安慰自己,书里的人物也不必太过圆满,因为,他们也是一段人生。
还有纵横的作者后台,相形下,我是弄得挺清楚的,然后一想到要去弄复杂的后台,就头痛,想撞墙。
我最怕麻烦,不过终究还是要脱离习惯。
当然不舍的,还有大家,因为我这篇感言,是写给你们的。
你们中有多少人,陪我走过了三年的岁月……
三年……
写到这,我想了很久。
可以说,这三年,是我最充实的三年,是最令我后悔以前虚度光阴的三年。
人生有几个三年呢?而事实上,每一天都很宝贵。
我不知是把你们的三年浪费了,还是装点了,所以我一直很尽力的去做,我最怕的就是对不起大家。
因为在这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