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狐 作者:冰妃袭阳(起点vip2013.04.11正文完结,修仙)-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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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小葱道:“这没关系,我们只是借个由头混进去,看看情况再说,沈府是大宴全城,贵宾当然要被奉为上座,所以我们只要不与其他仙门弟子坐在一处,倒也不会引起什么话柄。”
慕容芷才想了想,觉得此计可行。
而从头到尾,只有暮云卿一个人听得云里雾里,到最后也弄不懂为什么就突然就决定晚上集体去含雪楼蹭饭吃了。
中午,茶小葱照例把没吃完的点心收起来,留作晚上的零食——参加过现代婚礼的茶姑娘伤不起啊,按照以往经验,从司仪讲话,到新郎新娘登台亮相,再到男女双方家属发言,新郎发言,再到司仪献辞献歌献花,再到传菜上菜,半个时辰总还是要的,如果那时候她饿了,也有个东西好祭祭五脏庙。
见过辟水观的弟子之后,茶小葱对仙门之事就更好奇了。无奈不管她怎么问起,慕容芷才都不肯说,大概他真的不愿应付她,茶小葱知味,也不好再继续追问下去。整件事情兜兜转转,令她疑云丛生,奇怪之于就在于,返香明明答应带她去仙门拜师,却又对一切仙门之事讳莫若深,仿佛说与她听就会少块肉似的。
鉴于这一点,茶小葱非常怀疑他们的诚意。
“你不让我知道,我自己不会查么?”这个时候唯一能用得着的人,就只有暮云卿了。
问明了含雪楼的开宴时间,茶小葱便拉着暮云卿在慕容芷才面前撒了个谎,成功遁了。反正有花叶玖缠着慕容芷才,相信他也无暇追究她与暮小哥的行踪。
“我们出来干什么?下午不是该好好休息一下吗?”
暮云卿觉得临安城比朱雀殿嘈杂太多,亲密接触久了之后有点受不了。
茶小葱将一根手指放在唇边,轻嘘,又朝慕容芷才的房间比了比,拉着他混入人海之中。
沈府好大手笔,不就是个定亲宴却弄得全城张灯结彩,七大街八大巷热闹得如同过年,好事的都放下活计早早出门,整条街熙熙攘攘地全是人,茶小葱怕与暮云卿走散,只得紧紧抓着他的手臂不放。这样一来,倒是有些惹人注意,毕竟敢在大街上大手拉小手的情侣实属罕见。
“我有些话想问问辟水观的那些女道士。”茶小葱附在暮云卿耳边。
“关于凌仙子的?”暮云卿问。
“不是……关于仙门的……”其实也就是些儿很基本的问题,比如仙门七大派是哪七派,各有什么法术专长,教派一般都处于什么位置,人员结构是怎么样的?每一派的掌门姓什么叫什么本事如何?现在茶小葱接触到的就只有御华派、澄光殿以及辟水观三派,其它四派甚至包括她马上要拜入的那个是什么派她都还不知道,慕容芷才一直不说,她也不好一直追问,只有自己去查。
原本这些问题在仙门都不是秘密,但对于初级入门的六界人士还是属于知识盲点,要扫盲不难,问题是人家不肯开尊口。茶小葱向来疑心重,以前不关她的事,她可以不问,但这个关乎于她将来的职业规划就不得不花点心思了。
要怎么查起,很简单,去问辟水观的那几个女道士,或者直接去问凌仙子。但要见后者似乎会有些难度,好说今天是人家的大喜日子,不可能那么轻易露面。
“你要问的,或许鹦鹉大哥可以回答。”暮云卿认真想了想。
“废话。他那么大年纪,当然什么都知道了。问题是我们不可能回蟠龙镇去问他。”
这些问题婪夜也可以回答,但关键是,等她跟着慕容芷才找到婪夜说起这些也都晚了。什么叫未雨绸缪?当然是为没有发生而可能发生的事做好充分准备。
返香与慕容芷才师徒神神秘秘的,总像有不能告人的秘密。茶小葱觉得自己一穷二白,没什么被蒙在鼓里的价值,唯一的可能,就是那个身份……她要入仙门拜师的事,返香能答应得这么痛快,无非是想利用她那个莫名其妙的身份。
什么灵女……这称谓听起来滥透了。
茶小葱与暮云卿在人流之中穿梭,连吃奶的力气都用上了,结果走了半天,才只走了百来步。
那几个道姑虽然惹眼,但要在这人山人海中把人找出来,便如同大海捞针那么难。茶小葱只有去问那些摆摊的小贩,可是人潮汹涌,往来客商尤多,正是赚钱的好时光,小贩们忙着做生意数钱,哪留意得到什么道姑仙姑。可想而之,结果她什么都没问到。
才走了一小段路,大麻烦就接踵而来。
暮云卿虽然只有十一岁,可从凡人的眼光来看,外表已与十七八岁的少年郎无异,观其人先观其貌,那些未出阁的姑娘们失去了沈大公子这个国民偶像,心里正自空虚,看见这样漂亮的小哥哪里肯放过,也不管他身边是否有人,就都有意无意地蹭上去,等到茶小葱找到块清静地儿歇脚,暮云卿已被沾得满身脂粉味,熏得喷嚏连天。
茶小葱头一次觉得是自己连累了这孩子,不禁歉然。
“歇一歇吧。”她伸出衣袖,为他擦了擦额上的粉印,心里叹道:女人凶猛啊,要是仙鹤弟弟独自上街,说不准就被生生吃掉了。从没想到江南民风也有这么奔放的一面。
暮云卿难得一笑,将她的衣袖拉了下来,却没做声。
“你的鹦鹉大哥什么都知道,那他又知不知道,其实好姑娘都喜欢像我们仙鹤弟弟这样的男子?”茶小葱喜欢看暮云卿笑。
暮云卿一怔:“什么叫好姑娘?”
茶小葱悠悠地看着天,跟着一笑:“不知道,也许不久以后你就能遇到,睁大了眼睛就一定会遇到。就像我……睁大了眼睛,不能走错一步,直到遇到只属于我的好男人。”
“那……大王不是好男人?”
“不是,他是鸟人。”茶小葱果断地否定了。
暮云卿虽不知道“鸟人”二字在人类语言当中含着极大的贬义,但从茶小葱斩钉截铁的语气中,他感到一丝怅然。在他心目中,或许只有孔雀才是榜样。
这地方很僻静,像是哪家高门独户的后院,木门虚掩,从门缝中依稀可以看得见几株青柳,数座水阁。没有了那些莺莺燕燕,哪里都是好风光。
茶小葱从口袋里掏出几两碎银,摊开手心置于暮云卿面前:“这一路来吃饭住店,店家找赎的碎银都被我私吞了,敢情花姑娘被她的慕容师兄迷得晕头转向,也没心情计较这个,我分一半给你,当是你陪我瞎逛的酬劳。”
暮云卿自觉得好笑,将银两推开:“我们羽族从不缺钱。”
茶小葱不由分说掰开了他的手,一脸严肃地道:“我知道你们有钱,但是有钱不能乱花,有些东西本不值那么多钱,你们自以为阔绰,给得多了,便是扰乱市场秩序,若是多几个纨绔像你们一样的做法,物价就会上涨,物价涨了,普通百姓就没办法生活,而且,好男人不仅仅要学会做饭,更要懂得理财,钱要花到刀刃上,就是这个道理。”
暮云卿被她唬得一愣一愣,只得接过那几两碎银。
茶小葱又拈起两个铜板道:“你们大王爱的那些东西,只值这么一点,那些汗巾他若是喜欢,买个上万条也不成问题,关键是一分钱一分货,好好看看清楚,这就是男人要学的第三件事,品位。”
她说那么多,只是想告诉他,孔雀那些冤枉钱花得她心疼……
她不是爱钱如命的,但是她深知道钱的作用之大,并非是她拜金,还是那句话,在这个完全没有福利的时空里,唯有金钱与技术傍身才是最稳妥的,靠别人不如靠自己。
“其实……你还是很在意在大王的,是不是?”暮云卿看看手心的银两,勾起了唇。
无可否认,暮云卿勾唇的模样分外惹人遐想,她愣一愣,等明白他在说什么的时候,飞快地摇了摇头:“累了,待会儿回去再说,我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地在临安城里失踪了。”他的问题她没想过,所以也不想回答。
暮云卿笑起来居然有些促狭,转身道:“无妨,我先去市集买些东西,等我回来就背你飞去客栈。”也不等她回答,倏地一下不见了。
茶小葱怔在当场。这家伙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油嘴滑舌的?还是说这是妖族特有的灵气?虽然早就知道暮云卿不可能会像慕容芷才那么死板,但活泼成这样的仙鹤,她还是头一次看见。看见那个笑容,居然没来地由胸中一窒,倒不知道要说什么好了。
本来这地方就有些偏僻,暮云卿一走便只能用空寂来形容。
茶小葱最讨厌两件事,帮人拿东西和等人。想着街上的姑娘们那么多,暮云卿一时也脱不得身,便打定主意在周围晃晃,等晃到一定时候再回原地。
鬼使神差地,她推开了前面那扇门。
园子里小桥流水,分外清雅,但是对比今日的喜宴气氛未免反差太大,偌大的园子里,居然连一个仆从也没有,比起当初看到的徐府,这气势弱爆了。桥下流动的是活水,水里一群锦鲤一派悠闲地游来游去,衬得这处美景几可入画。
有时候没有人烟,并非意味着荒芜,就像眼前的一切,细细品来,竟还有点出尘的意韵。
茶小葱能听到流水对岸的厢房里传来的声音,虽然极为轻细,但却没能逃过她的耳朵。
自从在长寿村遇见那位神秘青年之后,她的五感便灵敏起来,她相信是自己身体的某些地方发生了变化,她害怕过,无奈过,却不敢说。她不信任慕容芷才,并不仅仅是因为他曾经拿她去市集叫卖……而是,其他更深层次的原因,笼统些说,是女人的直觉。
直觉令她觉得,她今天好奇,却来错了地方。
那个细细的声音,她听过,虽然与品令发出的调值非常不同,但是却代表同样的含义。
她反应过来,脸上一热,猛然回头,却发现面前不知何时多了一人!
那个人黑得就像块焦炭,从头到脚,都被黑布遮得严严实实,但不知为什么,她却感觉得到,他在笑。
“来了?”那人阴森森地开口。
茶小葱惊栗,整个人后退两步,还没来得及惊叫,便一头摔进了身后的莲花池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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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登山劳累伤不起啊,一身酸痛!
☆、第50章 御华凌仙
茶小葱落水的第一反应就是转身游走,没想那黑衣人的动作比她想象中快太多,没容她蹬腿便一把将她提了上来。茶小葱从摔下去到重新上岸不过是眨眼的时间,她连眼花都没来得及,居然又跟那人面对面地站着了。
庭院里有穿堂风吹过,茶小茶觉得一颗心七上八下,好像摔进水里还没着底,但身上的冷意浓烈,她颤抖着,一动不动地看向那黑衣人的手。
自然下垂的手,并没有半丝曾经伸出过的迹象,他只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地“看”着她。微风习习,黑衫纹丝不动,好似这世间万物都与他毫不相干。
茶小葱下意识地往下看,惊悚发现,那人的脚居然没有着地,而是悠悠地悬在离地面寸把高的位置。
“鬼啊啊啊啊啊!”茶小葱惊恐万状,尖叫着转身飞跑,表演末路狂奔。
“我家公子在里边。”那人闷闷地出声,反身过去与茶小葱背背相对。但无形之中好似有道锁链,将两人紧紧地系在一起,强大的牵引力拉着茶小葱慢慢倒行,不一会儿就来到了游栏另一头的厢房前。
茶小葱自顾自“奔跑”着,一睁眼,却发现自己不进反退,不知不觉人已到了门边。
公子?虾米公子?难道老纸刚穿得人模狗样一点就被不良阔少看上了?难不成还是穿着那乱糟糟的羽裳扮演秃鹫比较安全?喵喵的,早知道占个便宜要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她就不要慕容芷才送这件衣服了!自作孽,不可活!贪小便宜害死人!
就在茶小葱还在自我反省的当儿,房门轻响,一道幽兰香飘了出来。
本来兰花极少有这样清晰的香味,所以非常好认。不由自主地回了到头,隔着那道黑影,茶小葱看到了一道金色的衣缘,半截广袖上,绣着一大一小两朵金光闪闪的断肠花。牵引力消失的瞬间,双腿一软,她就着往下坠的势头,差点坐在地上。
幸好一把金色的折扇及时将她托住了。
茶小葱摸了一下,是真金,是真正的金子……欧也尼?葛朗台附身数秒。普通的洒金笺绝对不是这种手感,有钱人就是有钱人啊,连订做把扇子都那么豪气,充满了庸俗而又令人垂涎的财主气息。茶小葱反手握着那把扇子完全忘记了松手。反正失礼于人前的事情她做得太多了,不在乎再在黑历史中添上这华丽的一笔。
折扇的主人穿得像个红通通的“红富士”——苹果,而且还是贴了金色商标的那种精品红富士,只是乌亮的头发有些凌乱,一双桃花眼也含着一丝迷离,不过这完全不影响其整体美感。这位公子好气派,美得风流,美得实在,美得豪放……你看那敞开的胸怀,那如玉的锁骨,那酡红的双颊……等等,好像有什么不对。这情形……茶小葱的眼神默默往下游移,飞快地扫过那宽松衣袍也未能掩饰的肿胀物,顿时大窘!
脸红中……
“对不起,我我我我我走错门了,你们家门太大,我本是去隔壁的……”她木然转身,机械抬腿,迈步,完全没有去思考这位看似孱弱、一脸小受样的公子哥儿是怎么样“突然”出现在她面前的。
“姑娘,隔壁也是我们家的。”那红衣公子笑起来真温柔,那声音像是可以挤出糖水来了。
“啊哈哈哈,是吗?”茶小葱僵住。
一边是红衣公子的如沐春风,一边是那黑衣人的阴沉诡异,她直起脖子,爆发出一长串没有平仄的笑声,俗称赔笑。
“远来是客,今天是本公子的大喜日子,没想到家奴唐突……吓坏了姑娘。”那红衣公子一挥手,黑衣人便默默地退了,他轻轻地拢了拢长发,很是斯文地看向茶小葱,那胸前春光,似泄未泄,白晃晃的刺瞎狗眼,他薄唇轻启,“作为此间主人,本公子理应奉茶赔罪。”
茶小葱深深地忧伤了,长得像孔雀那样已经是天理不容,但他好歹还是个妖怪,稍微能够想得通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