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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部分

农家无赖妻 作者:王婆种瓜得豆(潇湘2014-06-11正文完结)-第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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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前提必须是:这是真的原主的娘,不然的话,自己可没这闲工夫,给自己认一个娘来供着。
  啊?这个哭的伤心的大娘忽然被虎妞问的惊诧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
  “我可怜的孩子,娘就是带着你赶集的时候,被人拐走了你,那时候,你就穿着一件红色的薄棉袄,鞋子是我在赶集的时候给你新买的虎头鞋,对了,你那天抓住一个桃核做的小手镯不肯放手,娘也买了给你戴着的,可还在你身上?”
  这个中年女人反应还是敏捷的,既然这个丫头问,就故意说的清清楚楚,不然自己说不过去,而自己说的这么清清楚楚,就是这个丫头没有这些,也不关事,只要推说可能是被拐子全都拿走了,关键是这个丫头左腿的小红痣,自己只要后面说出来,就一定成。
  虎妞没感觉,也不好回答任何话,只是期待的看着顺子,等顺子哥给自己解答。
  “虎妞,我遇到你的时候,你都有三四岁了,那时候,你说的不是这边的口音,而是外地口音,好像是黎川那边的话,但你那时候身上穿的都是破旧的洗白的棉袄,鞋子也只是小草鞋,身上没有一点装饰,那时候,你自己只知道你是被人抱走的,但你自己也不知道家在哪儿,所以就一直跟着我们一起了。”
  顺子把自己知道的全都说出来,虎妞听了之后,就低头寻思了:
  既然顺子看到自己的时间是三四岁,口音还不是本地口音,这个女人看起来是认错人了。
  虽然自己对失去女儿的这个女人表示同情,但不等于同情就要认一个娘,而且,这个女人的女儿既然丢了,也许还在哪儿等着她找到呢,自己就更不能乱认人了。
  “这位大娘,我想你可能认错人了,我应该不是你丢失的女儿,你的女儿也许现在还在哪个角落等着你去找她呢!”
  就在虎妞这样说的时候,那边香香却是激动起来,就是,虎妞就是自己的女儿,当年自己就是把女儿寄养在黎川一个农户人家的,当然会是那边的口音,这个女人到底听谁说的,虎妞怎么会是她的女儿?
  “不,小妞,娘不会认错你的,你长的跟小时候还像的很,对了,娘还记得你的左边小腿后面还有一颗米粒大的小红痣,你摞起来,给娘看看,是不是有啊?”
  这个女人故意激动的当场就要摞虎妞的小腿裤子。根本也不管鱼馆这么多人看着,更不管是不是会有损一个小姑娘的清誉,她就是要让鱼馆这么多人清楚的看到这个丫头左腿有颗红痣,让这个丫头做定自己的女儿。有这么多的人证呢!
  我的左小腿后面有颗红痣?我怎么不知道?虎妞也不确定了。呆呆的站在那儿,被那个女人借机摞起来裤子,顿时虎妞左小腿被人看到果真有颗米粒大小的红痣。
  “我的女儿啊!娘真找到你了啊!呜呜呜!”这个女人故意激动的抱着虎妞哭的昏天黑地。
  连着跟着这个女人一起来的一对老夫妻也过来摸着虎妞的头脸,哭着说着什么老天开眼的话。
  虎妞傻了。一时间有些呆滞,任由他们这样抱着自己嚎嚎大哭。连自己裸露的左边小腿都没有顾上把卷起来的裤子放下来。这属于走光行为。虎妞没有意识到,这点小腿露着算个毛?
  但有人炸毛了!大娘原本也感觉这个女人可能会是虎妞的亲娘,但有亲娘会为了认女儿,在这么多男女老少面前,把她亲女儿的裤腿卷这么高吗?都卷到膝盖了,想凭着这个就认走虎妞?
  怎么可能?除非你拿出更有力的证据,不然光凭这个就想把我们家虎妞认走,坚决不答应!
  虎妞从小就在镇上乞讨生活,穿的一贯是破破烂烂,特别是夏天行乞的时候,虎妞露出胳膊露出小腿,很正常,要是被人因此记得了虎妞身上露出的印记,故意来认了虎妞,那不就是缺德冒烟的人吗?
  再说了,虎妞在这个镇子上做乞丐也做了蛮长的时间,有好几年了,也没听说你去认虎妞,噢,现在虎妞会挣钱了,就冒出来认人的亲人了?
  而那边的香香早已按捺不住激动的站起来,怎么可能?明明是自己的女儿,长的跟自己一样,口音也是黎川的口音,小腿上的红痣是自己清楚记得位置的,怎么就是你的女儿,虎妞跟你有一点点像的地方吗?
  “别激动,看看再说?忘了我跟你说的只要她平安就好?”馆长一把安下激动的站起来的妻子,在她耳边轻轻提醒。
  香香被提醒后,是乖乖做下来,可眼睛却死死盯着虎妞他们那边,眼眶早已红红的,忍着没敢哭出来。
  女儿近在咫尺,却不能相认,还要眼睁睁的看着那个女人胡乱认自己的女儿,这让自己情何以堪?
  “我说这位大妹子,你一口咬定我们家虎妞是你女儿,可我看着却有不可靠的地方。
  我问你,你丢失女儿这么多年,首先要找的就是镇上那些无家可归的小乞丐,可你找了吗?
  你一定没有找,因为虎妞这几年一直跟随顺子在我们这个镇上行乞活命,要是你真的用心找的话,不要两年,就一定能找到要饭的虎妞。
  还有虎妞腿上的红痣,我也有看法,虎妞做乞丐的时候,穿着破烂,露出小腿上的红痣也不稀奇。除非你还有能证明虎妞是你女儿的东西,不然的话,就凭你这一个说辞就想认走虎妞?我们家就不答应!”
  大娘果然是泼辣利索,压根就不跟你讲什么婉转的话,直接点种要害。
  大娘一边义正言辞的质问对方,一边不着痕迹的把虎妞卷起来的裤腿放下来,不让其他人死盯着虎妞小腿看了。
  其实大娘更想质问的是:如果虎妞真是你女儿,你会在这样的地方,在这么多人面前暴露虎妞的小腿?虽然农村人没那么讲究,那也是在村里农忙下田的时候,要是平时,谁会暴露自己的身体给人看?
  但大娘还是没有把这一段质问出来,毕竟关系的可是虎妞的名誉,自己不质问的话,也许这些吃饭的人并没有想到这些,而如果自己问了出来,也许就把人的想法转到这地方来了。
  随着大娘的质疑,虎妞顿时也醒悟过来,也是,原主在镇子上行乞多年,要是这个女人真的有心找她丢失的女儿的话,不可能不去打听的,只要用心打听,或者同村的人看到自己行乞,就能通知她认人,还等到今日?
  难道是等自己发财了才想到认自己?小腿上的红痣虽然是一个比较有力的证据,但这是相对于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家闺秀来说,这是有力证据。
  可要是相对于这么一个多年乞讨为生,衣不蔽体的乞丐来说,一颗谁只要想看就看的红痣作为证据却显得苍白无力。
  虎妞心里已经打定主意,暂时不做回应,先敷衍着,回头就叫顺子安排人把这个女人的背景查清楚,不能这样稀里糊涂的就认了亲。要是经过顺子的查探,大部分的证据都表明,自己有可能是她的女儿,自己就是不想认也得为原主认了。
  而虎妞爹娘此时已经呆呆的,不知道如何是好,既希望虎妞就此找到亲人,又舍不得虎妞离开自己家。更怕大嫂说的那样,这个中年女人根本就认错了女儿。
  “你们家不答应?我女儿被你们家当丫头使唤挣钱,还不让我认我亲生女儿?还没天理了呢?这是我的亲生女儿!小妞,跟娘回家,娘带着你回家!”
  那个女人被大娘这么质疑,忽然激动起来,指着大娘就质问她,还拉着虎妞就要走。就跟虎妞真的是她找到的女儿一样。
  “你住手,虎妞,你暂时不能跟她走,我们对她还一无所知,你哪能糊里糊涂就跟她走?”
  大娘也拉着虎妞,不让那个女人拉走虎妞。现在的情形就是虎妞被大娘跟那个女人一人拉着一个胳膊。
  那个女人一看,更是用力拉着虎妞走人,大娘本来也想用力拉虎妞的,可看着虎妞忽然皱起的眉头,忽然担心虎妞是不是被扯疼了,不得不赶紧松手。
  虎妞忽然从大娘松手的动作中,想到一个听到的故事。
  这个故事也是说的是两个女人争一个孩子的故事。
  两个女人都一口咬定孩子是自己亲生的,法官无法判断,就让两个妇人自己拉,谁能把孩子拉过去就算谁的。
  结果两个妇人刚开始也是这样一人拉一个孩子的胳膊,用力的拉着,想把孩子拉到自己身边,而就因为这样,孩子却因为两人用力拉扯哭泣起来。
  结果,一个妇人不忍只能含着眼泪松手,而法官就因为这样才判定孩子是先松手的那个妇人的,因为只有亲生母亲才会考虑孩子的感受。
  刚刚大娘跟这个女人一人拉着自己一个胳膊的情行,实际上跟那个故事有点相像,还有一点大娘能注意到自己卷起来的裤腿,而那个女人似乎只是为了证明自己左腿有红痣,完全没有想到自己在这么多人面前露着小腿。
  这个行为要是搁在前世,可以理解,毕竟露小腿不算事。而搁这个古代,却是不妥当的行为。大娘就是考虑到了自己的感受,在质疑这个女人的时候,能将自己卷起来的裤腿放下来,也能在跟那个女人扯着自己胳膊的时候,率先松手。
  原本是对这个女人有一些怀疑,现在看来,不是一些怀疑,而是很大的怀疑。
  虎妞随即用力甩开了那个扯着自己胳膊的女人:“对不起,我暂时还不能离开这里,至于你是不是我娘,我还需要多问问人,你可以告诉我,你家在哪儿,等我问出结果了,我自己去找你们。”
  随着虎妞这样,那个女人一副受了很大的刺激似的,顿时哭天抢地,指着虎妞身后的大娘,还有爹娘程英他们:
  “是你们,是你们拐骗了我亲生女儿,你们狠心的使唤我女儿,还教她不认我这个亲娘?天啊!你开开眼啊!打个雷劈死这样狠心的人家啊!呜呜呜呜!我不活了啊!我亲生女儿不肯认我啊!我还活着干吗啊?
  呜呜呜!作孽啊!你们这是在作孽啊!老天看着你们,一定不会饶了你们啊?我要去找知县老爷,求他给我做主,认回我的亲生女儿啊!呜呜呜!”
  这个女人哭天抢地,只差没有就地打滚了,把大娘她们说的是脸色僵硬。他们在这个女人的嘴里都成了拐骗儿童的拐子了!
  而路人,还有鱼馆里的客人也跟着出来看热闹,一边看还一边指指点点。
  “真太可怜了,好不容易找到亲生女儿,却认不回家!真没天理了。”路人甲感慨。
  “没有想到,这个鱼馆竟然拐了人家女儿?”路人乙愤愤。
  “老天怎么不劈死这户没人性的人家?看到人家找上门来,还有脸故意拦着不让人家母女相认?”路人丙唾沫横飞。
  虎妞看着家人脸色僵硬,看到那个女人坐在地上哭天抢地,看到那个女人带着来的一对老人,还有一个妇人都哭着骂着。更看到了路人对家人的指责和唾弃。
  虎妞觉得自己这时候应该要站出来,维护家人。而此时,那个哭天抢地的女人自己对她还没有家人的感觉,自己不会伤害她,但更不允许有人伤害家人。
  “对不起,我并不是不认自己的母亲,我只想多问问人,弄个清楚。如果弄清楚我真是你们家丢失的,我会认你们的。
  我有思想,有感情,在你这样指责我身后的家人的时候,你们甚至都不问问他们,我是怎么到的他们家?
  我以前是小乞丐,早几年一直跟着这个哥哥在镇上行乞过日,穿着褴褛,吃了上顿,饿了下顿,从来吃不饱,常常奢望能吃上一口白面馒头。
  我一直都住在那个破败的菩萨庙,没有被子,没有棉衣,能过冬的只有枯草。前几年,我在过年前高热不退,既没有钱请人看病,也没有钱买药。
  眼看我就要死了,是这个顺子哥哥将要病死的我放在他们家门口,顺子哥这么做,也是因为他们家是好人,我们这些小乞丐有一次要饭要到他们家的时候,他们家给我们吃了白面馒头。
  顺子哥是盼着他们家能好心的救活我。才将奄奄一息的我放在他们家门口。
  当他们家看到这样要死我之后,竟然散尽全部的家财,请大夫给我医治,以至于连他们家儿子读书的钱都花了,就是为了救活一个跟他们毫不相干的小乞丐。
  很幸运,我的命被救回来了,他们虽然不是我的亲生父母,却是我的再生父母,按理说,这救命之恩,我应该要当牛做马来回报。
  可他们没有让我做牛做马,而是当我是他们家的女儿来养着,在农村,谁家农户会花钱给女儿一个人盖一个砖瓦房,而家人还住在泥巴墙的房子?可他们做了这样的事。
  在农村,谁家农户会花钱让亲生女儿跟先生读书的?我身后的他们却做到了。在别家的孩子要下地干活的时候,我却可以安安心心的坐在先生的课堂。
  你们都说说,他们是不是我的亲爹亲娘?难道只是因为有人过来跟我说,我是他们的亲身的女儿,我就应该转头就走,不顾我身后的家人?
  我虽然看着是孩子,可我因为年幼行乞,心理早已经历沧桑,更因此能珍惜我所拥有的,至于我是不是你们家丢失的孩子,我会多问问人,如果经过查证,我确实是你们家丢失的孩子,我一定会认你们。
  你们留下住址,我问过人,查过之后,会主动去找你们的,只是现在,我还不能跟你们走,我还要跟我家人开鱼馆,我们家鱼馆现在还有不少客人要招待。还有,我现在就在这个鱼馆,而且过得很好,你们大可以放心,你们随时也可以过来找我!”
  虎妞这是第一次将心里对身后家人的感激之情说了出来,还是面对所有大众说的,是为了给自己家人辩护,他们是好人,不是路人甲乙丙说的那么不堪。
  随着虎妞这样说出心里的话,程文爹娘哭的不成样,大娘他们也是哭的眼眶红红的。
  他们知道虎妞这是在维护他们,是给他们在挣名誉。
  当初救虎妞的时候,全家其实也矛盾纠结的。尤其是大娘还想到自己曾经阻拦自己男人,不愿把全部的钱都用在虎妞身上,并为此事还跟弟弟弟媳分了家。
  大娘听到虎妞不但没有一点点记着自己曾经做的那些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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