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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部分

东入边关无故人-第38部分

小说: 东入边关无故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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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有什么不对,你能自称老子,我自然也可以。”
  一个汉子道:“大汗,他不是马扎儿,声音不对。”
  金加怒瞪他一眼道:“我当然知道,难道我会听不出马扎儿的声音,喂!朋友,你是什么人?”
  装水的人没理他,金加一扬手,发出一串寒光,喳喳声中,六支飞刀整整齐齐地钉在马扎儿的背上,马扎儿连动都不动。
  金加的脸色变了,只有死人才会挨上六支飞刀而毫无动静。
  这个在水边装水的人必然就是他的部下马扎儿了,而且也必己是死了,死人是不会说话的。
  那么刚才是谁在说话呢?
  金加的脑筋飞快地转了一下,突然飞身跃了起来,人在空中时,他那柄弯月宝刀已出了鞘,直刺马扎儿身前的水中。
  他判断的很正确,人必然是隐身在水中,才能躲过他们的视线。
  他在空中时也看见了水中的阴影了,所以这一刺又狠又急,可是他在刃尖装及水面时,蹲在水边将水的马扎儿忽地朝前一栽。
  噗地一响,他的刀刺进了马扎儿的后背,自己也掉进了水中。
  他惟恐遭受到攻击,飞快地抽出刀子,四下乱舞,溅起了大蓬的水花,然后双腿一纵,跳出了水面,狼狈不堪地落到了岸上,却见一个人先他上了岸。
  那是一个很雄壮、很英俊的汉子,穿着回人的服装,却是个十足的汉人。
  金加定定神问道:“汉子,是你戏弄老子?”
  对方点点头道:“我原来的目的是要杀你,后来看看你的行事,觉得你这头大漠之鹰远不失为一个汉子,所以才留你一命?”
  金加看看眼前的汉子才沉声道:“你要杀老子,你知道老子是谁吗?”
  “知道,你是大漠之鹰金加王公,虽然你是大漠上最小的一族,但是你们这一族人从不放牧,专事劫掠,你是草原上最凶悍的强盗。”
  “你也该知道老子是大漠上最伟大的勇士。”
  “这一点却是真的不知道,恐怕也只是你自己说说而已,别的王公悬下了万金重赏,要买你的脑袋,对一个伟大的勇士,他们不会如此态度的。”
  “原来你是为了赏金而来杀我的?”
  “赏金不过万两而已,但杀了你,从你身上所得的战利品,却有几十万之多,那才是我的目的。”
  金加大笑道:“从老子在草原上闯荡开始,至少有两百个人想要我的脑袋,结果他们自己的脑袋反被老子砍了下来。”
  青年笑了一下道:“我跟那些人不同,我从中原来的,正是你最怕的那种剑客。”
  金加大笑道:“老子怕的是暗中偷袭的剑客,现在你已经跟老子照了面,老子还怕个鸟!”
  青年微笑道:“我虽然跟你照了面,却不见得会跟你面对面地交手,我若要杀你,还是会用些看不见的手段。”
  金加的笑声更大:“老子横行沙漠二十年,难道还会相信你这种鬼话。”
  “恐怕你心中已经有点相信了,你一向都是很干脆的人,在动手之前极少开口,今天却说了许多废话。”
  金加的心中的确感到十分不安,因为他知道眼前这个青年非常扎手,他并不认识对方,但是已攻过一招,那一刺是他毕生精华之所聚,从没有人能躲过那一招的,对方却躲了过去。
  他的手下不清楚,以为对方是用马扎儿的尸体挡了那一刺,只有他自己明白,别人要躲过一那刺,要比自己躲开的那一刺多耗十倍的时间。
  对方能做到这一点,无疑是必能躲开那一刺。
  这一刺当然不是他全部的武功,可是这个年轻人也必然是个劲敌。
  金加的心中在发毛,但是他却无法表示屈服,他在那些部属臣民们面前,他是尊永不会败的神。
  因此,他大声地道:“老子不信,老子倒要看着,你能用什么法子把老子杀掉?”
  青年又微微一笑道:“金加,你一定要看,我自然不会叫你失望,但是你会十分后悔的。”
  “放屁!老子这一辈子从没做过后悔的事。”
  青年笑着举起了手,迅速地往下一落,只说了一个字:“杀!”
  杀声之后,金加已举起了刀,做了个戒备的姿势,他知道这个神秘出现的神秘人井不是在说大话,必然有些厉害的手段,他已将自己全身都置于严密的戒备中,可以接受任何外来的攻击了。
  青年的杀手也施展出来了,只不过他的杀手并非由他本人施为,所以施为的对象也不是金加。
  青年的那一声“杀”只是一个口令,下达给另一批隐藏的杀手而已,一声令后,金加那些手下一个个地倒下去。
  有些人是被背后突然的长剑刺杀的,有些被飞来的暗器击中了要害,有些则是莫名其妙地倒了下去,倒地后才从他们的身边游出一条青色小蛇。
  眨眼间,三十条大汉就这么倒了下来,没有一个是活着的,那些女人们都为这突来的变故吓得大部分晕倒了,连叫都叫不出来了。
  金加也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他看见从树草的影子中窜出了几条人影,快得像闪电,然后就看见自己的手下一个个地倒下去,倒得很快,连还手抵抗的余地都没有。
  然后他看见这批突出的杀手了,那竟是一批娇滴滴的女人,总数是五个,她们都穿着绿色的衣服,跟树叶青草是一样的颜色,难怪她们藏身树丛中难以发觉了。
  不过也因为那个青年的突然出现,跟自己谈了那一阵扣人心弦的话,才吸引了每一个人的注意,才使他的部下在措手不及的情形下被集体屠杀了。
  金加这才发现自己上了个大当,他虽然说过不会后悔的话,现在他却后悔的要死。
  他怪叫了一声,不顾一切地挥刀向青年冲去,只想把对方一刀劈成两半,用的根本不是刀法,只是挥刀乱舞而已。
  他却忘了对方也是个绝顶高手,他最精奇的刀招都无法伤及对方,这种乱劈柴的招式自然更没有用了。
  青年只是一伸手,就从空门中攻进一拳,擂在他的胸膛上,把他打得坐倒在地上。
  金加还要爬起来拼命,背后又挨了重重的一脚,是个手中玩着蛇的女人踢的,那女人的靴尖上还包着钢,一脚踢得真重,使他摔了个狗吃屎,连手中的刀都丢了。
  然后听到那女的道:“人家赤手空拳就打倒了你,男子汉,输了要认输,别像个女人似的撒泼赖皮。”
  这一脚一骂,把金加的斗志全都骂掉了,他低垂下头道:“好,老子认输,你们杀了老子吧!”
  青年笑笑道:“我如真要杀你,早在杀死你部下时就下手了,何必等到现在。”
  “你又不要杀我了?”
  “不要,从一开始我就不要杀你,只不过我需要你的帮忙与合作。”
  金加几乎跳了起来:“什么?你要我帮忙与合作?”
  “是的,我也知道大漠之鹰是不会帮人忙,也不会跟人合作的,所以我才杀死你的手下,陷你于孤立无助之境,只有乖乖地跟我合作了。”
  “你杀光了我最得意的部属,再来要求我的合作,你知不知道,我的这些部属在大漠上的评价。”
  “知道,他们每一个都是大漠上最忠勇的死士,个个以一当百,但他们也是草原上最凶残的凶手,不知道杀死了多少回族的同胞,如果这些人不死,你永远也无法取得其他的人谅解。”
  “我为什么要别人的谅解?”
  “因为你以后不能再以抢掠为生了,你和你的族人必需要用自力谋生。”
  “我的族人都不习惯自力谋生了。”
  “他们必须立刻开始学习,否则他们只有饿死。”
  金加沉默了片刻才道:“我拒绝跟你们合作行不行?”
  青年摇摇头道:“不行,根据大漠的规矩,你已经被击败了,失败的人是没有拒绝的权利的。”
  “但是我有权利杀死我自己吧?”
  青年微笑道:“当然可以,可是你的族人就没有族长了,他们在大漠上已充满了敌人,若是没有一个英明的族长领导,他们只有被人消灭掉。”
  金加不禁默然,慢慢地流下了眼泪。
  大漠上的男人是很少流泪的,流泪就是屈服。
  青年也不去理他,等他流了一阵泪后,才递给他一袋子酒。
  金加接过了青年手中的袋子酒,喝了一口,又差点跳了起来:“他妈的!这是什么玩意儿?是火药?”
  “是一种从内地来的烈酒,叫烧刀子,给男人喝的。”
  “你……还以为我是一个男人?”
  “大漠之鹰始终都是不折不扣的男子汉,只不过今后你只是东呼尔族的大汗,不再是草原上的大盗了。”
  “你把我最得力的部下都杀光了,我怎么跟你合作?”
  “你那东呼尔族中还有一百多名战土呢?”
  “他们有一半是女人。”
  “女人也能成为战士的,你看看我的这些女人,并不比男人差吧?”
  金加吐吐舌头:“她们简直比男人凶十倍,对了,弄了半天,我还不知道你是什么人?”
  “洪九郎,天山的猎人。”
  “你就是那个被称为飞狐的猎人?”
  “是的,想不到你也听过我的名字。”
  “你是很有名的猎人,草原上的人都很尊敬你,所以我的族人从不踏进天山一步,就是为了避免碰上你,听说你到内地去了,成了什么天狐门主。”
  “天狐就是天山之狐的意思,我们都是不忘本的人。”
  “你要我如何合作,总不会把天狐门推到草原上吧?”
  “我没有这个打算,我是要你合作去对付一批更为凶狠的敌人。”
  “我行吗?我是你手下的败将,能帮你多少忙?”
  洪九郎道:“你不行我不会找你,金加,别太看不起你自己,你仍然是草原上最伟大的勇士。”
  “最伟大的勇土是不会被击败的。”
  “你错了,金加,真正的勇士常常被击败,只是不会被击倒,失败并不可耻,可耻的是倒下去后爬不起来、”
  金加跳了起来,大声叫道:“好,我们合作,但是合作是朋友之间的关系,而我们……”
  洪九郎微笑道:“谁说我们不是朋友呢?”
  他伸出了一只手,握住了金加的手。
  这是友谊和平等的表示,金加也忍不住热泪盈盈,望着洪九郎,喃喃地道:“谢谢你,洪九郎,谢谢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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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洪九郎等人来到了东呼尔的秘密营地,这一个部族的营地,必须秘密,因为他们有着太多的敌人。
  好在大漠上有着足够的空间,也有着很多秘密的地方可以容纳几百人。
  金加接受了洪九郎的建议,把这一次掳来的女人和金银毫无条件地送了回去,因为他们现在开始需要草原上的友谊了,而且还保证以后不再掠夺。
  有康拉王公的调停,这件事立刻被大家接受了,多少年来,大漠之鹰一直是大漠上的威胁,而这件事对大家都是件好事。
  金加和他的族人也透了口气,他们可以在大漠上光明而和平地生活,不必再躲躲藏藏了。
  大漠之鹰金加大汗又出猎了,他经常出猎的,每年总要出猎十几次,但只有这一次才像是真正的出猎。
  因为他除了带一大批战士外,还带了狗、带了猎鹰、带了帐篷和一大群牲畜,甚至有一大批美丽的女人。
  以往的出猎,他只带了几十个凶悍的战士而已,因为他猎取的对象是别的部族,猎货物是金银财货和女人,这一次,他仿佛是真的去猎兽的。
  大漠上的野兽并不多,最多的是那种跑得很快的黄羊,却是最难猎取到的,它们不但狡猾、聪明,而且奔跑的速度奇快,耐力又长,连最好的马都追不上,只有跑得最快的猎物才能在羊群中狙杀一两头,所以黄羊成群地在大漠上生活,却很少被猎取到的。
  黄羊的皮毛很贵重,肉很好吃,那短短的尾巴是无上的奇珍美肴。
  金加大汗这一次就是去猎黄羊,而且居然有了重大的收获,因为他有个很好的顾问洪九郎,而洪九郎却是天山最有名的猎人。
  猎黄羊不能全靠勇力和弓箭,还要有技术与工具,洪九郎教他们如何布网、如何挖掘陷阱、如何控制陷阱、如何围捕等等。
  第一次狩猎的行动是在出猎的第六天,他们遇上了一群黄羊,为数总在百来头,平常能猎取到其中三、四头,已经是了不起的收获了。
  这次,他们采取了洪九郎的方法,居然一下子捕到了三十多头,而且全部都是活的。
  这使得东呼尔族的族人欣喜若狂,这是一笔很大的财富,一头活的黄羊,可以换到五头黄牛,而且还十分抢手,当天就被人买走了二十多头,剩下的十头是金加大汗不肯脱手,要留下来自己享受的。
  晚上,他们在水边扎下了营,杀了那十头黄羊,架起了火来烤着,烤肉的香味可以飘出数里外去。
  洪九郎和金加各据着一张毯子,斜斜地躺着,后面各围了一堆女人,他们各自有所有的女人。
  金加的女人实在多,约莫有三、四十个,个个都美丽如花,争着献媚,将烤熟的羊肉撕下放到他嘴里,用金杯送上鲜红而香醇的葡萄酒喂他,但是金加却不耐烦,伸手把她们全推开了。
  他觉得,跟洪九郎谈话更有意思。
  “兄弟!”几日相处下来,他们的关系更加亲昵,已经由生死的仇敌变成手足了。
  洪九郎倒是很懂得享受,他的背倚着尤素芬,一只手挽着心心的细腰,小青和小丹在左右侍候着他吃喝,另一个菲菲则为他捶着腿。
  他自己则懒懒地道:“什么事?大哥,你可别再谢我了,今天你已经谢过很多次了。”
  “我还是要再谢你一次,你不知道今天对我们的意义,你教会了我们捕猎的技巧,今后光是捕捉黄羊,也可以维持我们族人的生活了。”
  洪九郎轻叹了一口气:“这只是一种谋生的技能,但是在大漠上生存,那是不够的,你们的人必须多学一点。”
  金加笑道:“这我当然知道,我也有打算了,叫我的族人去放牧牛羊是不行的,他们干不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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