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郎-燕歌行-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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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看见司马乔,她还是忍不住要生气。
现在她就生气了。
因为李凤起竟然让她叫司马乔为“司马大哥”。
她嘟起嘴,冷冷道:“他算哪门子的大哥……”
李凤起面色一沉,道:“眉儿,不得无礼!”
李眉嘟着嘴,别过脸,不说话了。
李凤起搓着手,瞄了司马乔一眼,道:“哎!这丫头……”
司马乔淡淡道:“都怪我不好,没有及时说明来意。”
殷朝歌笑道:“好啦,过去的误会就不要再提了。庄主,我和司马准备明天就动身去上方山。”
李凤起道:“是吗?公子这么快就要走?”
殷朝歌微笑道:“云水大师很可能已经接到师父的飞鸽传书,我不快点赶去,怕他会着急。”
李凤起“啊”了一声,沉吟着,飞快地看了麻四海一眼。
麻四海微笑不语。
殷朝歌道:“庄主有什么话要我转达家师吗?”
李凤起笑道:“没有没有,知道他老人家很好,我也就放心了,只是……”
殷朝歌道:“庄主是长辈,有什么话尽管直说,没关系的。”
李凤起道:“只是我年事已高,洛阳又有一堆俗事放不开手,不能追随公子左右……”
殷朝歌站起身,道:“庄主如此客气,晚辈可担当不起。”
李凤起忙道:“公子请坐,请坐。”
“有一件事,本不应麻烦公子,”李凤起显得有些艰难地道:“拙荆很早就过世了,这些年来,因为……因为……,我很少与拙荆那一方面的亲友们往来,眉儿都这么大了,也只见过她姨娘一面,现在,既然令师他老人家说……这个,我想亲戚之间,还是应该多走动走动,眉儿她姨家在京城,公子去上方山正好顺路,不知可否带她同行?”
殷朝歌为难了。他实在不愿带李眉一起走。
但李凤起方才一番话说出来,他实在很难开口拒绝。
“眉儿的武功,是我一手调教的,虽不能说很好,自保也还有余,应该不会给公子添太大的麻烦,再说,我不能追随公子左右,心下很是不安,女孩子到底细心一些,能让眉儿随行照料公子的起居,我心里也会更放心一些,再说,眉儿也不小了,也应该在外面走一走,长一点江湖经验。”
这番话说来语气十分诚恳,他热忱的目光也一直恳切地盯着殷朝歌。
殷朝歌含笑道:“庄主,我与司马此行上方山,很可能要一路兼程,李小姐千金之体,只怕……”
司马乔忽然开口道:“再说,小侄在江湖上臭名昭著,李小姐同行,很是不妥啊。”
李凤起道:“这个……”
麻四海笑道:“一路兼程也没什么,反正李小姐也极想早点到京城与姨太太见面,至于司马公子适才所言嘛,让李小姐改换男装,不就没问题了?”
李凤起道:“是,是。眉儿自小调皮,也是我把她惯坏了,性格举止很有些男儿气,改换男装肯定不会有什么破绽。”
殷朝歌微笑着,转头看司马乔。
司马乔苦笑。
麻四海道:“如果二位公子实在有难处,大哥,那就算了吧。姨太太虽说很想念大小姐,可这么多年都过去了嘛,也不急在一时嘛。”
李凤起道:“眉儿,你自己的意思呢?”
李眉目光在殷朝歌脸上一溜,微笑道:“殷大哥,你就带我去嘛,我爹老也不让我去看姨娘,也不许她们来洛阳玩儿,今天好不容易松口了,你就带我去嘛,我不会给你添麻烦的。”
殷朝歌笑了笑道:“好吧。”
他虽然在笑,但嘴里已泛出了一丝苦味。
李凤起笑道:“谢公子。眉儿,还不快谢过公子?”
李眉笑嘻嘻地道:“殷大哥,谢谢你。”
第四章 上方惊变
六月二十七。上方山。
清晨。有雾。
乳白色的雾气在山间流溢着,像是给群山披上了一层轻纱。
总算到上方山了。
殷朝歌心里感叹着,忍不住斜眼看了看驱马紧随在他身侧的李眉。
一身男装,反而使她平添了几分妩媚。
洛阳离京城并不算太远,但他们却整整走了四十天。
刚从洛阳动身时,殷朝歌还真没想到李眉会惹出什么麻烦来。那时,他反而担心麻烦会出在司马乔身上。当然是因为他“秋风客”的名头。
江湖上几乎无人不知“秋风客”,见过“秋风客”真面目的人也不算少,殷朝歌有些担心,也是理所当然的事。他的担心很快就让司马乔打消了。
只稍作改装,司马乔就变成了一个彬彬儒雅、成熟稳重的中年书生。这样的人哪儿都有,自然不会引人注意,也理所当然不会惹起麻烦。
麻烦的是李眉。
她一路上的确没有引起麻烦,但她自己就是一个麻烦。
一个天大的麻烦。
带着这样天大的一个麻烦从洛阳到京城只走了四十天,殷朝歌觉得自己实在是一个很有能耐的人。
每到一地,李眉的第一件事便是满街去找寻当地的风味小吃,名点大菜。
一个女孩子一顿能吃那么多东西,在他们看来,实在是一件很可怕的事。大吃一顿的结果,往往是吃坏了肚子。
李大小姐乃千金之体,吃坏了肚子或吃得稍有不舒服,要想让她继续赶路,简直比登天还要难。因为“吃”
而耽误一两天行程,那是常有的事。
除了吃,当然就是“玩”了。
李大小姐游兴极佳,要命的是在家里时她还很看过几卷书,几乎每到一地,她都能扳着指头数出几个“非看不可”的古迹名胜来。
殷朝歌和司马乔自然只能陪同前往。
玩累了,理所当然要休息休息,才能继续赶路。
每次游玩归来,看着她累得发白的脸,殷朝歌也实在说不出“兼程”赶路的话来。
好不容易到了京城,殷朝歌原想先将她送到她姨娘家里,她却一定要先来上方山游览一番不可。
“游览”就游览吧,反正再麻烦也是最后一回了,殷朝歌和司马乔也懒得多费唇舌劝她。当然啦,劝也是白劝。李大小姐伶牙俐齿的,他们还说不过她。
其实,也不能说李眉一路之上尽给他们添麻烦了,有她同行,也的确是一件很快乐的事。
她果然很细心,也很体贴,对殷朝歌和司马乔的起居食宿照顾得尽心尽力。
开头三两天,她在司马乔面前还是绷着个脸,但后来,也是有说有笑的了,有时还跟他开个小玩笑。
说实话,李眉是个很懂事也很可爱的女孩子,当然也很漂亮。
至于“吃”和“玩”嘛,世上又有哪个女孩子不好吃,不好玩呢?
漂亮的女孩子,总是很容易得到别人的原谅的。
山势险峻,山路崎岖_
骑马上山显然是行不通的。
淡淡雾气间,山脚下隐隐露出几处院落。
殷朝歌道:“看来,只好把马匹寄放在这些人家了。”
种田人起得都很早,殷朝歌三人走近一家小院时,正碰上这家的男主人挑水回来。
“三位公子是想寄放马匹吗?”
还没等放下水桶,小伙子就笑眯眯地道。
殷朝歌含笑道:“不错,这位大哥,你怎么一看见我们就知道了呢?”
小伙子笑道:“一年四季,除了冬天少一些,其它几乎每天都有人来游山。不能骑马上山,都会将马匹寄放在附近的人家。”
殷朝歌笑道:“有劳大哥费心照看。”’
小伙子笑道:“公子爷太客气了,一点点小事,哪里有什么费心不费心的。”
“穷大方,一年到头就知道穷大方!”屋里突然传出一个年轻女人的声音:“留下人家的马,你拿什么给人家喂呀?人都没得吃了!我问你,我饿死了不要紧,你好再娶一个,饿死了人家的马,你拿什么赔给人家?”
小伙子红了脸,道:“乱叫什么,也不怕公子爷笑话!”
“笑话什么?!人穷有什么好笑话的!”少妇的声音更大了。
司马乔摸出一锭银子递过去,故意放大了声音,道:
“这里有五两银子,你先拿着,等我们下了山,另有重谢。”
小伙子脸更红,两眼却直勾勾地盯在银子上,说道:
“这怎么行,这怎么行呢?”
屋里冲出一个青年农妇,乱蓬着头发,左手一边系着肋下的扣子,右手一把夺过司马乔手上的银锭,笑道:
“公子爷好心赏你,你不要,不是让公子爷脸上不好看!”
小伙子哼了一声,沉着脸不说话。
青年农妇一双还算水灵的眼睛在三人脸上瞟过来,瞟过去,娇声道:“三位公子爷是特意来游山的?”
司马乔道:“不错。”
农妇忽然压低了声音,道:“我看三位今天还是不要上去的好。”
司马乔皱眉道:“这话怎么说?”
农妇瞟了他一眼,凑到他身前,低声道:“今儿天还没亮,来了好几十号骑马挎刀的人,凶得很,也说要上山去,喏,他们的马就寄在东边那一家里。”
司马乔看了殷朝歌一眼,道:“你知道那些人是干什么的?”
农妇道:“我怎么会知道?”
司马乔又摸出一块碎银递给她,道:“他们穿得是什么样的衣服?听没听见他们说了什么?”
农妇接过银子,紧紧握在手心,压低声音道:“我爬起来从窗眼里看了一眼,那些人全身上下好像都是黑乎乎的,也看不清,他们说话的声音也不大,我隐隐听见了一两句,好像是说上方寺什么的。”
殷朝歌忙道:“你听清了他们是说了上方寺吗?是不是提到了云水禅师?”
农妇斜了他一眼,没好气地道:“没听见。”
司马乔低声道:“殷兄,看来还是咱们上去稳妥一些……”
李眉瞪了他一眼,道:“你少使鬼心眼,我也要上去!”
殷朝歌道:“不知道那些人是什么来路,万一发生了什么意外,我怎么向庄主交待呢?听话,你就在这里等一等,我们先上去看看,没什么事的话,马上下来接你。”
李眉一扭身,道:“我不!”
殷朝歌不理她,掏出一锭元宝,笑道:“这位大嫂,我这位小兄弟有些累了,想在你家里歇一歇,你看行不行?”
农妇的眼珠子差点就从眼眶里滚了出来,叠声道:
“行行行,哪有什么不行的!公子爷快屋里请屋里请。”
她一面说着,一面伸手来接殷朝歌手中的元宝。
司马乔伸手拦住她,似笑非笑地道:“你听清了,呆会儿我们下山,这位公子只要没事,还高高兴兴地,我就再给你二十两,如果这位公子不满意或者不高兴,嘿嘿。”
他伸出三根手指在银锭上轻轻一捏,上面立刻多了三道深深的指印。
农妇一个激灵,脸刷地白了,赔笑道:“公子爷放心,包您满意,包您满意。”
李眉虽是一百二十四个不愿意,也只好留下了。
殷朝歌和司马乔走出二十来步了,她又追上去,道:
“殷大哥,司马大哥,你们可要早点来接我。”
殷朝歌一笑,道:“我们一会儿就下来。”
*** *** ***
越往上走,山路越崎岖,雾也更浓。
殷朝歌展开轻功,全力向上急掠。
虽说他不知道农妇说的那批人是什么来路,但他的心里却有一种很不好的预感。
——那些人是什么来路?
——天还没亮,他们就去上方寺干什么?
掠至半山,他才想起司马乔。
他身形稍滞,回过头,就看见了司马乔。
司马乔离他不过两三步远。
——他的轻功还真不错。
“殷兄,你看那些人会不会是圣火教的?”司马乔赶上他,竟是脸不红气不喘。
殷朝歌皱眉道:“不会这样巧吧?圣火教在中原一带可是好几年都没有行动了。”
司马乔身形忽地一挫,叫道:“殷兄小心!”
劲风忽起。
殷朝歌一低头,便看见一条黝黑的铁棍正扫向他的足踝。
他左腿一抬,左脚尖已点在棍头上,右脚向前急踹。
一声惨叫。浓雾中,散开一阵刺鼻的血腥味。
一名黑衣大汉自路边的草丛中窜出,跑了两步,两腿一轻,躺倒在地上。
殷朝歌那一脚正踹在他的腿胯上。
刀光一闪,司马乔的刀尖已逼住那人的咽喉,沉声道:“你是哪一派的人?说!”
殷朝歌侧过头,怔住。
司马乔刚才站着的地方,躺着另一个黑衣大汉,他的喉头上有一道极深的剑口,鲜血正汩汩流出。
没有惨叫声,没有刀锋破空声,就在刚才一眨眼间,司马乔已出刀杀了一个人。
殷朝歌走过去,掀开那人的衣襟看了看,不禁叹了口气。
司马乔仍在逼问:“快说实话,饶你不死!”
黑衣人怒视着他,只咬牙,不说话。
殷朝歌道:“不用问了,他们是圣火教的人。”
司马乔道:“好!”手腕一抖,这名黑衣人两眼一翻,也没能叫出一声,便已毙命。
殷朝歌怒道:“司马,你……”
司马乔收刀回鞘,诧异道:“殷兄。你怎么啦?”
殷朝歌道:“你为什么要杀他?”
司马乔道:“既然殷兄已经知道他们的来路,留着他还有什么用处?”
殷朝歌怔了怔,道:“可他是一个人,是一个人呐!”
司马乔也怔了怔,方道:“殷兄,你知不知道,强者生、弱者死本就是江湖上铁定的法则,如果他们刚才偷袭得手,也一定会毫不手软地杀了我们的。”
殷朝歌叹了口气,不说话了。
司马乔道:“殷兄,你怎么知道他们是圣火教的人?”
殷朝歌掀开这人的衣襟,道:“你看。”
黑衣人黑色的衣襟里,绣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