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不老 作者:[美] 詹姆斯·冈恩-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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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告诉我吧。”
威弗的两眼转到了皮尔斯脸上:“你以为我只是说说而已,你错了,你将知道其中的原因。”
“是什么?”
“我为什么能恢复得像现在这么好,别骗我了,你还从没见过发生在我身上的这种事。我再也不是70岁了,我的身体状况不是70岁,我的智力也不是70岁。那是为什么?”
“你猜是什么原因呢?”
“我从不猜测,我要知道。我从那些得到情报的人那儿了解情况,然后作决定。那就是我想从你那儿得到的——事实情况。我的细胞在再生,我返老还童了。”
“你和伊斯特谈过了?”
“当然。”
“但你绝不是从他那儿听到‘细胞再生’这个词的,因为他自己还没承认这种现象是细胞再生。”
威弗黑眉头下眼睛的视线从皮尔斯脸上移开,他说:“你们对我进行了什么治疗?”
“这重要吗?如果你已返老还童,这本身对任何人来讲都已足够了。”
“威弗先生问一个问题,他就要一个答案。”简森冷冷也插进来说了一句。
威弗挥手让他一边呆着去。‘皮尔斯医生不会伤害我。也是个有理智的人,他相信事实,他依照逻辑行事。理解我,医生!现在我也许是30岁,但是我又会到70岁的,我想趁早知道怎么回到30岁。”
“啊,”皮尔斯叹道,“你这不是在谈论细胞再生,返老还童,你这是想长生不老。”
“为什么不呢?”
“这不符合‘凡人皆死’的生理规律。人类的身体总是要变老的。活六七十岁,自然赋予我们这么多年,然后就会衰弱直至死亡。”
“我已活完了我的70年,现在我又从30岁重新开始了,我还有40年。那以后,有多少?再有40年吗?”
“我们都要死的,“皮尔斯平静地说,“什么也阻挡不了。从来没有谁长生不死过。从出生的那天起,我们每个人都带来了一种无法治愈的病,这种病是会致命的,那就是死亡。”
“也许有人对这种病产生了某种抗体呢?”
“哦,我的意思是说死亡不是某种特定的疾病,”皮尔斯立即回答,“导致人们死亡的原因很多;意外事故、传染病等等。”
“任何事物都会死亡。”皮尔斯接着说,“树木、花草植物……这是自然规律,无法违抗。”
“没有一样东西是自然的。’威弗说,“你给我进行输血,免疫力也可以通过输血获得。那是伊斯特跟我说的。输给我的是谁的血?”
皮尔斯叹了口气说道:“是一个叫马歇尔·卡特莱特的人。”
血库设在大楼的最陈旧部分,皮尔斯领头走在一条又热又窄的走廊里。
“如果你聪明点,”上楼梯时简森对他说,“你就会和威弗先生合作。按照他的要求去做,告诉他他想知道的一切,你就会得到良好的关照。如果不——”简森微笑着,露出怪诞的神情。
皮尔斯不自在地笑笑问,“他会拿我怎样?”
“你还是不知道为好。”简森提醒他。
技术员一声不响地接受了任务。她的手指不停地在账本里翻着。
“威弗?”她说,“哦,在这儿。第四页。”她的手指移动着。“O,阴性。’
“输血给他的是谁?”简森急促地大声问。
“马歇尔·卡特莱特。”技术员说。“O阴性。那是我们做了电视广告求助以后的那天,我们缺少O阴性血,职业献血名单上也没有。”
“你还记得他吗?”
她皱了皱眉头,转过脸去,两眼看着窗外说:“我们每天有20多位献血者,而那又是一星期前的事了。”
“你想想!”简森命令道。
“我是在想。”她有点火了,“你想知道什么?”
“他长得什么样?他说了些什么?他的地址?”
“是不是他的血有问题?”
皮尔斯突然笑了笑说:“不,只是想搞清楚。”
技术员微笑一下说:“我可以给你他的地址。”她在一个卡片箱里翻着,说:“真奇怪,他只卖了一次血,而且再也不想干了。”她又走到靠东边的一张桌子跟前,翻开一本黑色的活页本,一页一页地翻着。
“这是我们的签名本。让我来瞧瞧,第三,贝恩……帕克……卡特莱特!马歇尔·卡特莱特,爱伯特饭店,没留电话号码。”
“爱伯特饭店……’简森若有所思地说,“听起来好像是个下流肮脏的地方。你还能想起什么吗?”他又紧紧地追问。“他不愿意在捐献者名单上留名。”
慢慢地,她遗憾地摇了摇头。
“我们想把他填写的栏目拿去影印一下,能把这两本东西带走一会儿吗?”简森说。
“但必须让我们知道是你借走的,”皮尔斯说。
“今天行吗?”简森问。
“好吧。”皮尔斯同意了。
“行,那就这样吧。”简森说,“假如你们想起什么,和威弗先生,或者我进行联系,卡尔·简森。会给你们好处的。”
没过完周末,威弗就出院了。与此同时,皮尔斯找到了一个私人侦探所。
结满冰霜的玻璃门上,油漆着这些字样:
贾森·洛克
机密调查
洛克并不像皮尔斯预想的私人侦探那样。他外表上看起来一点也不厉害,而事实上,他的确精明能干,含而不露。
他是个中年人,灰头发,有着被太阳晒得微红的皮肤,脸部表情坚定,整个人显得高大,看上去是个还算不错的侦探。可是生意并不怎么好:办公室有点破旧,里边家具也好不了多少,没有秘书,也没有接待员。
皮尔斯要的正是他这样的人。
他倾听着皮尔斯的叙述,黑眼睛专注地看着对方。
“我要你找个人。”皮尔斯说,“他叫马歇尔·卡特莱特。他从前的地址是爱伯特饭店。”
“为什么?”
“这个问题要紧吗?”
“我得保住我的开业执照——我也不想进监狱。”
“这件事没有什么不合法的。”皮尔斯赶紧说,“但却有一定的危险性。我不想骗你,那是有关我还没法解释的一个医疗问题。你得找到卡特莱特,这对我很重要。对他本人也很重要,因为这关系着他的生命问题。也许对全人类来说也是重要的。因为还有别的人正在找他。假如他们找到了他,他们会使尽坏手段。我要你赶在这伙人之前找到卡特赖特。”
“他们是谁?”
皮尔斯无奈地耸耸肩说:“平克顿、彭斯、国际的——我不知道。很可能是其中某家大的侦探集团。”
“所以你才不去找这些大集团帮忙?”
“这是其中原因之一。我不会隐瞒什么的,雇佣这些大公司的人叫莱罗伊·威弗。”
洛克显出感兴趣的样子。“我听说那老头在四处寻找他。你有没有卡特莱特的照片,关于他的特征描写,任何提供帮助找到卡特莱特的东西?”
皮尔斯低头看着自己的手说:“没有,除了他的名字。他是个年轻人。他献了一品脱血,但是拒绝在医院的职业献血者名单上留名。当初,他只留了住在爱伯特的地址。”
‘我知道了,”洛克说,“我敢说他已经离开了本地。”
“你为什么这样认为?”
“那是他卖血的原因:为了离开这儿。他根本不愿意再卖血,他不会再来的。任何一个住在像爱伯特那样差的地方的人是不会白白放弃一个既不费力又常常可以赚钱的机会的。”
“我也这么猜想。”皮尔斯慢慢地点头,一边问他,
“你答应吗?”
洛克坐在转椅上转了一下,两眼直视窗外第十二大街上的一排排路灯、变压器和高压电线。那儿没什么值得看的,可是他却仿佛要从那儿看出什么名堂来似的。“50美元一天,包括费用。”他转回来说,“如果要出这个城,那得60美元。”
也就在那天下午,皮尔斯发现他被跟踪了。
他走在秋天的街道上,暖洋洋的。漫不经心的人群,匆匆忙忙的购物者在街两旁行进着,没人注意他。他走进了装有空调的商店,在一个柜台那儿或快或慢地看了看陈列在里面的除臭剂,偷偷地往后看了一眼,没看见什么,但他觉得有人在盯着他。
皮尔斯点了点头,然后慢慢地逛着。当他快到他的车那儿时,放慢了脚步,和停车处的管理员聊了一会儿才开车,接着便径直朝家里开去。
直到后来,他也没认清跟踪他的人,也许是几个人,但有好几个星期都有人尾随他。所以,到后来这种情况结束时,他觉得自己反而很孤独,赤身裸体般的异样。
当他到家时,电话正响着。这并不奇怪,医生的电话要比一般人家的电话多响一百次。
电话是伊斯特打来的。他说的中心,是要皮尔斯别傻了,应该和威弗先生合作。
“我当然是在合作!”皮尔斯大声说,“我和我所有的病人合作。”
“我指的不是这个意思。”伊斯特以一种假殷勤的口吻说,“为他干吧,别对着来,你会发现那是值得的。”
“以我最好的办法行医才是值得的。”皮尔斯平淡地说,“除此以外,还从来没人要我干这干那,将来也不会有。”
“挺不错的情感。”伊斯特友好地表示同意,“问题是,威弗先生会觉得你在恰如其分地行医吗?这可要考虑一番。”
皮尔斯搁下电话,一边想着究竟怎样行医。作为一名医生,除了治病,他觉得再也没有别的能让他高兴的了,他在脑海里反复掂量了伊斯特那微妙的警告,这种警告会付之行动的。利用职权进行不法行为的幽灵总是无法消除的,金钱和地位联合在一起几乎可以给任何行为发许可证,
他又对伊斯特作了一番思索,他想,与其暴露事买真相,不如去冒险一拼。
接下来的一周内充满了等待与猜测的焦虑,而且忙得不可开交——医生很少碰到这样的事。整个一周没有什么重大的事发生。
接着,好像所有的事都凑在一块发生了。
当他从车里出来,走向家门时,从旁边一棵松树的阴暗处伸出一只手一下子把他拉进了幽暗处。
他来不及说什么,挣扎一番,就被一只手盖住了嘴巴。一个声音在他耳边说:“别吱声!我是洛克,私人侦探,记得吗?”
皮尔斯木然地点点头。洛克慢慢地松了手。当皮尔斯的眼睛适应了黑暗时,他才看清洛克。他脸上布满了浓黑的胡子,鼻子好像受伤了,像刚格斗过一样,鼻青脸肿的。
“别管我,”洛克嗓子沙哑地说,“你该去看看别的人。”
皮尔斯后退几步,发现洛克穿着件旧衣服,旧得如同救世军传下来的东西一样。“对不起,让你也受牵连了。”他说。
“这是我工作的一部分。听着,我得到的消息不多,但我得告诉你。”
“不着急。我们上去吧,让我看看你的脸。你可以用笔写了送……”
“千万不行,”洛克喘着气说,“我不在任何东西上留下自己的名字。这事太危险。从现在起我不再管这件事了。刚开头的几天,我干得挺顺利,接着,他们赶上了我。不过,他们也很遗憾。你想知道吗?”
皮尔斯点点头。
有一段时间,洛克以为他会发现些什么。他在爱伯特饭店登记住宿,与客房职员处得很好,最后他问起卡特莱特的情况,说他是自己的朋友,几天前在这儿住过。那个职员倒是很愿意与他聊。糟糕的是他知道的不多,而且就那少的可怜的情况他也不会告诉一位陌生人。因为警察和收集情报的人经常盯牢住在爱伯特的客人,那个员工疑心来提问题的每个人都是由卫生部门派来的。
卡特莱特早巳结账离开了,他走得很突然,没留下去处。从那以后也没听到他的音讯,但却常有人询问关于他的情况。“出麻烦了,是吧,嗯?”小职员精明地问,洛克神情严肃地点了点头。
小职员靠近洛克,说道:“但是我有一个感觉,卡特莱特是去德谟温了。他说起过什么——我记不起来了。”
洛克带着从爱伯特饭店登记员那儿弄到的卡特莱特签名的样板,随即出发到了德谟温镇。他仔细查寻了那儿的饭店、旅社、汽车游客旅馆。最终,在一家一流的饭店里他发现了“马歇尔·卡特”的名字。
卡特莱特是在九号那天离开爱伯特的。十号,他在德谟温饭店登记住宿。笔迹看起来十分相似。
洛克最后在东圣路易斯赶上了卡特莱特。结果却是个出售照相器材的中年人,来堪萨斯附近还不到一年。
跟踪到此为止。
“其他人能找到真正的卡特莱特吗?”皮尔斯问。
“假如他存心躲着,是找不到的,”洛克机敏地答道。
“搞一个全国性的搜查——或者做大量的广告——也许有用。但是如果他改名换姓,也不在那些可能落入侦探手中的东西上面留下他新名字的笔迹,那么谁也找不到他。你希望发生这种情况,是吗?”
皮尔斯注视着他,什么也没说。
“没有他的档案材料,”洛克继续说,“得去大一点的警察所或联邦调查局进行调查,否则无法进行下去。没有档案,没有指纹,仅靠卡特莱特那个名字是不行的。”
“你怎么会受伤的?”过了一会儿皮尔斯问。
“当我回到我办公室时,他们在门口等我。一共两个人。挺厉害,但还稍差一点。‘停止活动’!他们说。OK,我不是傻瓜,我是要停止了,可我得首先完成我的工作。”
皮尔斯慢慢点了点头说:“我很满意。把账单寄来吧。”
“账单?没有什么账单!”洛克提高了嗓门,“就是五百美元。把钱装在信封里寄到我的办公室——别寄支票。让我出没于警察监视的地方本该要你出更多的钱,但也许你有你的理由。你得多加小心,大夫!”
说完他便离开了,在树荫里走得又轻又快,直到皮尔斯说话时他才意识到洛克已离去了。皮尔斯向他走的方向注视了好一会儿,耸耸肩,开了前门。
在电梯里,他满腹思虑。到了他的房门口,他心不在焉地摸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