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异小说:火凤欺凰-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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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绝不可强摘!”
“那需要多久?”
白玉致眼睛里闪过顽皮的神色:“不知道……一天,一个月,一年……都有可能,你只
能等。”
觉子胤默然,盘膝席地而坐。
“其实你应该希望它永远不要掉落下来。”
“为什么?”
“食用过九尾菊瓣的人,生命便受这花瓣的支配,每片花瓣的凋落,就说明那人的生命
在一点点的流失,直到最后一片花瓣……那人怕是已经奄奄一息,在一个昼夜之内若是
不得解救,就算是神仙也无力回天。”
觉子胤望向白玉致的目光,越来越阴狠,简直要将他撕成裂片。
“我可没有强迫你来。”白玉致淡然以对,“你大可现在就回去,陪他渡过最后的时
光。不过……”
白玉致说着,便朝九尾菊望去,此时有一片花瓣,轻轻的、柔柔的飘落下来。
觉子胤连忙伸出手掌去捧住,那花瓣落在他掌间,居然只是那么小小一片,却承载着他
全部的希望。
白玉致咯咯笑起来:“你可要小心,不要弄掉了,它会冻死的。”
火凤被一阵嘈杂的争吵声吵醒,四肢疲惫得抬不起来,他睁开眼睛,发现面前都是人。
被阿宝称作“申叔叔”的男人紧张万分地望着他,问道:“你没事吧?”
火凤想摇摇头,脖子却动弹不得,他张张嘴,喉咙却刺痛无比。
阿宝已经怒气冲冲地上前来,掐着他的脖子,大骂道:“你这混蛋!居然敢在我们的池
子里洗澡!”
申叔叔连忙阻止住阿宝,说:“我想他是不小心掉下去的。”
“不小心?”阿宝气极,“他一个不小心,把我们几年的心血都毁了!”
申叔叔笑笑,道:“没那么严重的,这池水……想必还能用。”
“被他这一身污秽沾染过,能用才怪!”
火凤一想起那池水的冰凉入骨,就忍不住打寒战,更可怕的是,他落入池中以后,就象
被怪物吞进口中一样,无论怎么挣脱,还是逃不出来,他努力地游动直至最后疲累至极
昏迷不醒,就这么沉了下去。
申叔叔见火凤冷得发抖,忙叫人拿张毯子给他披上,然后让招妹去把热水端来。
阿宝喝道:“申叔叔你还对他那么好!这个倒霉鬼,我就不该把他带回来!”
“那你为什么要带他回来呢?”申叔叔反问。
“我……我是看他……”
申叔叔笑着说:“那是因为你善良呀,阿宝。别说那么多,时辰到了。”
阿宝听到这句话,神情才变得平静下来,临走时白火凤一眼,后者心虚地低下头去。
申叔叔摸摸火凤的头,宠溺地笑道:“傻孩子,别想那么多了!起来吃早点吧!”
这个男人线条刚毅,笑起来却很温柔。
火凤披着厚重的毛毯,拖拉着一地的水迹走到铁匠铺的火炉前烤火,他嘴巴里叨着半个
馒头,这里的饭菜朴素,味道却很可口。
游龙宝剑的锻造已经到了最后阶段,满屋子的人都陷入紧张又亢奋的状态,火凤的精神
头也被挑起来。他甩下身上的毯子,也挤到火炉边,看那旺盛的火苗烘烤那通体赤红的
宝剑,看每个人眼中都燃烧着小火焰。
“候!”申叔叔大喝一声,取出炉中宝剑,大步流星地朝那一池水的房间走去,一群孩
子跟上去,火凤也凑在后面探头探脑。
申叔叔神圣庄重地将那剑身端详一遍,大力地一甩手,将宝剑反身过来直直插入池中!
宝剑刚刚入水,便冒起一阵白烟,哧哧声震得人头皮发涨,申叔叔跟阿宝众人后退数步
,扑通通全都跪倒,五体伏地。
火凤被这阵仗弄糊涂了,本想学他们一样跪下来,可他是皇帝,从来只有人家跪他的份
,再者他对那池中宝剑十分好奇,如果不探起身子,怎么能看到这奇景!
那游龙剑入水后即刻沉入池底,火凤瞪大眼睛瞧着,可等了半天也不见任何动静,他有
些不耐烦,可看申叔阿宝他们都还跪着一动不动,他只得撇撇嘴,继续等着。
池底渐渐泛起紫色的光,那光从微到亮,扩大到整个池底,火凤眼睛还未及眨一下,池
底便钻出一条通体银白的鲛龙,浑身闪耀着刺眼的光芒,钻出水面后在空中翻滚游动,
真如游龙出海般声势浩大!
申叔叔喝一声:“收!”那银龙在空中即刻化为宝剑,斜插进地面,那力度使得房顶都
震上几震,申叔叔上前去将宝剑从地上拔起来,放在阳光下端详,喜不自禁。
静默之后,阿宝兄妹齐齐欢呼起来,互相拥抱着,眼泪伴随着欢笑,不自禁地流下来。
“终于成功了。”申叔叔感叹不已,向火凤望来:“你真是个福星,昨晚是月圆之夜,
我本担心食齿会来捣乱,结果居然一夜无事,今天游龙终于出海!我可要大大感谢你一
番!”
阿宝有点别扭地说:“哼!要是这次失败了!看我怎么揪死你!”
火凤也咧开嘴开怀大笑,随口问道:“你们惧怕的那个‘他’,就是食齿?那是什么?
”
一提到这里,满屋欢庆的气氛顿时冰结,阿宝的表情倏然变得咬牙切齿,连她那六个哄
闹的哥哥,也都安静下来,委屈地聚在一团,小声抽泣起来。
第四章
“食齿,是一只怪兽,他最喜欢吃人的牙齿。”
火凤啊一声,天下之大真是无奇不有,居然还有这种爱好的怪物,“既然这么可恶,那
杀掉他不就行了!”
阿宝白他一眼,道:“若有那么容易我们还会等到今天?”
申叔道:“要杀掉食齿,虽然困难,却也并非不可能,无奈的却是……”
“食齿是那狗皇帝的宠物啦!”阿宝忿忿不平地说。
火凤从龙椅上逃走多日,突然听人提起这名号,精神一振,什么时候自己的前面多了一
只“狗”?
“食齿的身型巨大,皇帝为了安置他,强逼数十万平民为奴,耗资巨大,用整整七年的
时间建成一座森天高大的达幕塔来供他萋身和玩耍。每到月圆之夜食齿就兽性大发,窜
出达幕塔到民间作乱,所以一到月圆之夜,百姓就格外害怕,家家封门闭户,连蜡烛也
不敢点,生怕哪家引起食齿的注意,就会成为他的点心。”
阿宝听到这里握紧了拳头,恨恨道:“我的六个哥哥,当年就是被狗皇帝抓去当了苦劳
,卖命七年,九死一生,到最后……皇帝非但没有犒赏,反倒把他们全都丢给食齿!”
火凤重重地啊一声,问道:“那他们……”
阿宝六个哥哥转过身来,对火凤咧开嘴巴,他这才注意到,原来这些人真的没有牙齿的
,嘴巴里面空空荡荡,甚是吓人。
“食齿真的只吃人的牙齿?”火凤问。
“不!他吃了人的牙齿后,这人就连魂魄也一起失掉了,我的哥哥们本来都很正常,可
现在……”
火凤这才恍然大悟,原来阿宝六个哥哥不是天生就傻,而是被食齿吞了魂魄,现在他们
六个人的智力加起来,也不及一个十岁孩童。
“你们铸出游龙宝剑,就是为了对付那个怪物?”
“对!”阿宝坚毅地回答:“但要先杀掉那狗皇帝!”
火凤终于明白,自己并不是阿宝口中那“狗皇帝”,这真让他松口气。刑誉那套“普天
之下,莫非王土”的论调完全是放屁,莫非王土是真的,可是各家有各家的王,他这个
皇帝,到了人家的地面上,也得老老实实,吃馒头红薯。
火凤现在处身的国家,名叫“西塔国”,民俗风情甚至语言都与觉颜大是不同,火凤奇
怪地问阿宝他们为什么懂得觉颜语,阿宝说这里距离觉颜边界很近,经常有商业来往,
所以城中居民,多半都懂得觉颜语。
火凤凄惨地叹气,自己吃了那么多天的苦,原来才离开觉颜没多久,那觉子胤去的那个
叫“新罗”的地方,究竟在哪儿呀。
“你是从觉颜京城来的?”申叔问。
火凤点点头:“对,我想去一个叫‘新罗’的地方。”
申叔有些疑惑不解,他想了半天,问道:“那你为什么不去呢?”
“我正要去哪!”
这时候阿宝却忍俊不禁地笑起来:“你个傻瓜!新罗在北域,你现在来的是西塔,在觉
颜的西边!你怎么越走越远啦!”
火凤呆住。
“你这么笨,这一路究竟怎么来的呀?”
“我骑着烈云来的呀。”
“烈云?”阿宝转了下眼睛:“是不是那天在酒楼那匹?”
火凤点点头。
阿宝大叹一声,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火凤知道自己定然做了极其愚蠢的事情,可怜他现在还是不明白。
“你那匹马儿,我看模样,应该属于西域所生,他只认得西边这一个方向,你让他带着
你,他当然只会往西跑呀!这样下去什么时候才会到新罗哟!”
“什么?”火凤心急火燎地从凳子上跳起来,怒道:“这个烈云!笨透了!我说怎么走
了那么多天连觉子胤的影子都没瞧着,原来是它领错了路!”
阿宝嘲笑他:“堂堂一个大男人,居然天南海北都分不清楚,反需要一匹马来领路,好
不知羞!你究竟吃什么长大的?”
火凤被她羞得无颜以对,这丫头的嘴巴好厉害,跟觉子胤不相上下。
申叔叔被他们俩逗得哈哈大笑,安慰面红耳赤的火凤,说:“没关系的,没关系的!慢
慢来嘛……你不必着急,新罗那地方我认得路,我会带你去的!”
阿宝却面色一沉,对火凤一字一句地念道:“对!如果我们还有命回来的话!”
火凤知道阿宝他们即将要做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因为这几天即使是阿宝的六个傻哥哥都
感受到气氛的凝重,老老实实地坐在车上不敢说话,火凤非常不满的是阿宝把自己也跟
他们六个安置在一辆马车上,倒象自己的智力跟他们相当。
申叔叔跟阿宝两人乘坐另一辆马车,驶在他们前头,火凤望着他们离开扬起的尘土,十
分不忿。在车上坐下没一会儿,就屁股发痒,他从座位上跳起来,六兄弟的眼睛齐刷刷
望向他,火凤对他们严厉地“嘘”了一声,六兄弟顿时噤声,张着好奇的眼睛看火凤要
干什么。
火凤掀开车厢的帘子,攀着顶部跳到马车顶上面,正是走到山路上,颠簸不平,他刚刚
站上去身子就东摇西晃差点掉下来,幸好及时蹲下身来才稳住。
火凤望向前面不远处阿宝他们的车马,嘿嘿地笑起来,扬起手中的鞭子狠狠抽上前面的
马匹,那马儿顿时精神起来,一声长厮加快了步伐,很快追上阿宝的马车,火凤在空中
一个纵跃跳上阿宝的马车车顶,小心攀附着边缘。
车里的阿宝注意到另一辆马车的异动,奇怪地出来张望一圈,又钻回车厢里去。
火凤把耳朵贴近下面,听阿宝跟申叔叔在说什么。
“带着他真的没关系吗?”阿宝问。
申叔叔笑笑:“没事的,到了京都我们就把他放下好了。”
“哼!我看这小子这么多事,到时候怕是破坏了我们的计划!”
“不会的,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
申叔叔的话让火凤非常得意,心想说得好,这个阿宝,居然敢瞧不起我火凤,到时候我
定然让你们大吃一惊!
西塔是个重视工业的国家,他的京都达幕,气势非凡,街道两旁临次梯比的,是冒着烟
囱的工业作坊,耳边传来的都是各种机械浑厚有力的作业声。达幕的天空灰蒙蒙的,空
气中也飘浮着工业废料的碎屑,那味道让人闻了就皱眉头,火凤被呛得只得用衣角捂住
鼻子,咳嗽不停眼睛都流了出来。
火凤几乎从马车上滚落下来,申叔叔说:“达幕的天气很不好,又经常起风沙,这里的
居民很少出门的。”
火凤被刺鼻的味道弄得眼睛都睁不开,申叔叔递给他一个头巾,戴上去以后可以摭住鼻
子嘴巴,只留两只眼睛,他看街道边往来的少数行人,也都这副打扮,行色匆匆。
这真是个不能给人好感的地方。
他们一行人下了马车,把行李搬下来,找了家客店住下,客店里面拥挤不堪,一走进去
杂七杂八的气味就扑面而来,有人在拍桌子有人在破口大骂,满屋子乌烟瘴气,三教九
流混杂。
火凤问:“我们不能找更好的地方落脚吗?”
阿宝跺下他的脚,道:“你来找银子给我!”
火凤还未回话,那客店老板倒先开口,他看火凤对自己的小店不满,态度很不屑:“嫌
弃就不要来啊!去住皇帝的宫殿!一群穷鬼还敢挑三拣四!”
火凤四下望望他们八个人,个个破衣烂衫,的确担当得起“穷鬼”这称号。
晚上他们七个男人挤在一个床铺上睡觉,火凤被招妹的酣声吵得睡不着,不得已爬下床
来,在长椅上坐了一夜,到凌晨时分再也熬不住,直接倒在桌上睡死过去。
第二天早上他两条胳膊都麻痹掉,四下一望,大叫不妙,他被人甩掉了。
自己在马车上分明偷听到阿宝跟申叔叔的对话,居然还疏于防范,被他们偷偷溜掉,今
天必然是去做那件“大事情”啦!
想到这里火凤不由懊恼非常,他气冲冲地走出客店的大门,又被刺激的味道熏了回去,
想起申叔叔给自己的头巾,火凤把它戴着,脑袋围得严严实实的。
唉,这街上人人蒙头摭面,根本分不清楚谁是谁,火凤转了一晌晕头转向,肚子咕咕叫
的时候,抬头一看,才知道自己又回到那家客店。
火凤不识得招牌上的文字,但他认得招牌上面缺掉的一个角,这就是那家客店,却又不
似那家客店了。
今晨离开的时候,这里还是桌歪椅倒,臭气熏天,可这次回来,满堂清香,桌椅板凳整
齐有致、光可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