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缉令-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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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是个又丑又凶的老太婆,可姬妍喜欢她,当然不是因为看不见她的丑——只要房客付房租,房东对他们的身份来历一律不问。对陈剑侠而言住处太小太破太暗太潮湿而且老鼠太多,心里暗骂拖着自己到处乱跑的喜怒无常的女人——在他看来,能住希尔顿的总统套房还是租贫民窟的破房子完全在于姬妍的心情。对姬妍来说,房东只是排名第二的好处,最大的好处恰恰是老鼠多——接下来的一个多月里,这些老鼠都是她的枪靶。比起靠行踪不定的运气,还是靠自己比较能让人安心,以前好象听到过类似的话。
“他能活到现在是因为运气好,而我是个倒霉蛋,幸运女神极少光顾我身边,只能靠自己的实力,往往机关算尽都会出纰漏,所以只有双保险、三保险、四保险才能让我安心。可事实说明比起飘忽不定的运气,自己更可靠,所以他死了,我还活着。”
当年还和师父在一起时,有一次遇见一个来找师父麻烦的人。做杀手的坏处就是哪怕你自己想洗手不干了,还是会有很多人想要你的命,师父遇到的就是这种情况。来者正值壮年,身体条件处于最佳状态又不似初出茅庐那般只会横冲直撞,是对杀手而言最有利的黄金年龄,而师父已经被铁面无私的岁月侵蚀得年老体衰,厉冰心也还太小,没有保护自己的能力。可最后是师父一个人不动声色地解决了他,给厉冰心看尸体时,师父这么对她说。
几年以后,厉冰心遇见郎韶平。高大健美的身材、英俊出众的相貌、高贵冰冷的气质,还有一双写满忧郁故事的黑眼睛,几乎集师父口中男杀手的致命伤于一身,是个典型的反面教材。第一次见面,厉冰心就奇怪他是怎么活到遇见“蜂王”的,后来发现他的运气很好。可惜师父的话再次应验了,收到郎韶平的尸体时,厉冰心对 “蜂王”说了当年师父对她说的话。
“厉老师,这是你的男朋友吗?”
“不,只是一个普通朋友。”厉冰心坏坏地把郎韶平推上前,“姑娘们,帅哥贱卖了,欲购从速啊。”
梦醒了,梦中郎韶平在女生的围攻下手足无措的样子依然让厉冰心莞尔。厉老师向来在学生中人缘极好,学生结伴出去玩也会邀请她这个老师。那时为了祛除郎韶平不易接近的感觉,厉冰心经常带他一起去学生的聚会,每次大帅哥都被热情的女学生捉弄得狼狈不堪,可惜还是在调教成功以前失去幸运女神的眷顾。标本是厉冰心瞒着学生让他们做的,后来也有女学生羞答答地来问那个姓郎的帅哥怎么不来了,她只能说他被她们捉弄怕了,逃去很远的地方再也不敢回来。
最近怎么老是梦见以前的事?该开始工作了。厉冰心从床上起来,弄了点蔬菜水果榨汁,洗过脸后敷上果蔬渣混合蛋清做的自制面膜。护理的作用在其次,主要是脸上涂了这些东西以后很难有表情,有表情也很难看出来,这是她想对策时的掩护。
全都弄妥以后,厉冰心拉开窗帘,坐在阳光中打毛线。织的是最简单的围巾,用的是最简单的平针,借口是到冬天可以给展少华戴。简单的手指运动可以促进思考,可阿拓去世已经有半个月了,厉冰心绞尽脑汁,在脑中把目前的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一条一条列出来,任凭围巾织得可以把展少华包成木乃伊,她想得到的唯一方法是用围巾把展少华勒死,或者去申请“世界上最长的围巾”吉尼斯记录。别人都容易瞒,唯一的难点是瞒住鬼魂,而现在它正或站或坐或躺在自己身边百无聊赖的看着自己,她感觉得到。
饮料喝完了,手指也运动得快抽筋了,休息一下。厉冰心放下毛线,从躺椅上坐起来准备去洗杯子,就觉得肚子上的肉拱成一堆,捏了捏,全是脂肪,弹性还不错。整天除了脑子以外几乎什么都不动,连她这种吃不胖的身材都开始发胖了。
要减肥,她可不想任务完成以后自己变成大肥婆,或者以肥胖的身材浪费做棺材的木料。可是怎么减?运动?一共两室一厅一厨一卫的小套房——展少华没打算和她天长地久,所以根本没考虑要留什么房间给孩子,这点夫妇俩很有默契。房子和别的新婚夫妇会买的房子比是小了点,不过就两个人住还嫌大——实在没什么可打扫的,而且已经拾掇得一尘不染。地方太小作不了大幅度的运动,跟着电视里做有氧操确实不占地方效果又好,可是费心去指挥身体做体操就没心思想别的事,运动过后在肌体疲劳到一定程度的情况下会无法思考。时间宝贵,能用来想对策的每一分每一秒都不能浪费。
想减肥又不想运动,那就只有节食。少油少肉少脂肪……厉冰心想起大学时的一段经历,惊得一身鸡皮疙瘩。
还在大学做学生时,有一年暑假厉冰心为了完成论文,是在教授家度过的。她还依稀记得教授姓潘。潘教授出身于银川的一个中医世家,家规森严,嫡系子孙必须住在本家,而非嫡系子孙在过年时必须回去,做学生、老师的非嫡系子孙暑假也得回去过。教授出于无奈把厉冰心也一起带回本家。本家族长级的老长辈们似乎还活在唐宋时期,家中有电话、空调、电视等种种现代化的设备,长辈们还坚决贯彻《朱子家训》中的“黎明即起,洒扫庭除,要内外整洁。既昏便息,关锁门户,必亲自检点。”无论是自家的儿孙还是外来的客人,在潘氏本家就得遵从老长辈的生活习惯。这个暑假对厉冰心而言比干爹要她执行任务的假期还可怕,倒不是过不惯老人的古典生活习惯,也不是搞不清花甲老人叫垂髫小儿“叔叔”“姑姑”“舅舅”“姨妈”的大家族剪不断理还乱的辈分关系,而是不习惯那里的食物。本家的老长辈们吃得实在“健康”得过头——餐桌上鲜见荤腥,有荤菜也是白煮牛肉、羊肉,基本没什么味道,而在桌上唱主角的蔬菜更是无油少盐,只在水里汆一下就端上餐桌,吃起来和生的简直没什么两样。对嗜鱼肉如命的厉冰心而言,说潘氏本家是人间地狱也不为过。全靠偶尔上桌的清蒸鱼和刚嫁过来还吃不惯本家菜的年轻婶婶、嫂嫂以及从来过不惯本家生活的同龄姐妹偷偷带来的牛肉干之类的零食,厉冰心总算勉强活到离开教授家,直奔各种垃圾食品。亏教授的爷爷就靠吃这些东西,一百多岁了骂起人来照样中气十足,要是换了厉冰心照这样吃上一年就会因为失去了吃饭的乐趣不是饿死就是想不开而自尽。
其实潘家老长辈的饮食习惯也有不科学的地方。只对蔬菜进行微加热可以减少对水溶性维生素的破坏,但烹饪时不加脂肪对脂溶性维生素的吸收不利。脂溶性维生素有维生素A、D、E、K,主要存在于……职业病让厉冰心又开始“发散性思维”。各种脂溶性维生素的缺乏症……中毒症……中毒症!厉冰心有办法对付展少华了,不过要打持久战,有点风险,而且又要吃得和那时一样……算了,现在没有潘家老长辈盯着不准吃零食,荤腥大不了少吃点,坚持一下还是比较容易熬过去的。去超市买谋杀亲夫需要的“毒药”吧,哦,不能忘记要叫上贝尔纳太太。
鬼魂看见面膜上起了点奇怪的皱纹。
“冰心,我回来了。”展少华下班后一进门就被诱人的香味引入厨房,“今晚吃什么?”
“马上就好。不许偷吃。”厉冰心把他赶出去。要钓男人果然要向他们的胃下手,不论是钓他们的心还是钓他们的命。师父也做了一手好菜,当初被迫学做饭时厉冰心抗议过,会做饭和当个好杀手有什么关系?得到的回答是“可口诱人的食物是隐藏毒药的绝佳包装”。事实再次证明师父永远是对的。
吃饭时展少华就后悔自己居然会上美食的当。以前家里吃饭像在中国一样,两个人分享几盆菜,这次却像西餐一样一人一份,尽管盘子里的菜还是中餐的做法。
“这是干什么?”两个人盘子里的东西不太一样,展少华的警惕心提到最高。
“我要减肥,节食!”厉冰心坐到他对面。
“你又不肥。”
“你取笑我。”厉冰心孩子气地嘟起嘴,“最近一直在家里不动,胖了很多,肚子上都是肉。”
“是啊,今天刚发现的。”鬼魂坐在他们身边口水直流。它不介意替展少华试吃,反正现在毒药也不能把它怎么样,可它吃不到,只能在旁边使劲闻香味过瘾。
鬼魂的样子总能让展少华的食欲大打折扣,有助于帮他在美食前保持理智:“肚子上不是肉难道是骨头?亏你还是医生。”
“可是肉太多了,你不要我怎么办?”
“你怕我和你离婚?”
厉冰心很认真地点头:“为了你,我把娘家人都得罪完了,而且没工作,万一你哪天不要我,我怎么办?”
最近抱厉冰心时确实觉得她软了很多,原来是身体发福了:“要我陪你同甘共苦吗?”
“你再减就没了。”从以前还在上学时就听见不少女生抱怨为什么男生怎么吃都吃不胖。那时厉冰心头脑和身体都经常运动,也吃不胖,所以没太在意,现在才发现原来自己和别的女性一样容易堆积脂肪,——谁让怀孕生孩子都是那么累人的事而且都是男人分担不了的工作,——展少华这种身材才是“浪费粮食”——吃到撑死都不长肉。是身体问题(胃肠道对食物营养成分的吸收率低)?这是最常见的吃不胖的原因。习惯问题(经常做大量运动导致能量消耗大)?这个可能性排除。人品问题(想着算计别人导致脑力劳动强度过大,进而消耗能量也多)?呃……貌似这个可能性最大,不过也是厉冰心最没资格说别人的原因。不管怎样,目前的情况是厉冰心需要节食而展少华不需要就是绝对的优势,她感谢上天的“不公”。“要不要陪我节食,你尝尝我这份再说吧。”
展少华看了看两个人的食物,除了厉冰心吃的量比他的少以外,唯一的区别是自己盘子里的蔬菜油光光的,而厉冰心盘子里的没光泽,看上去和生的没什么两样。蔬菜都是一起炒一起煮的,展少华从厉冰心的盘子里夹了块胡萝卜,嚼了没两下就吐出来:“你什么时候变兔子了?吃生萝卜。”
“稍微煮过一下。减肥是需要决心的,没这耐力吧?我看以你的身材需要的是增肥。”
“要不要也尝尝我的?”
“不要!你别诱惑我。”
果然有问题。“你要是太瘦我也一样不要你。”展少华夹了一片油炒的胡萝卜放到她嘴前,“乖,张嘴。”
普通人应该说“你变胖了我也喜欢”或者“你太瘦的话我会心疼”之类的话吧。厉冰心还是听话地吃了那块胡萝卜:“没下毒,放心了?”
鬼魂受不了了:“娶了大小姐,就连自己的老婆都要防到这地步,你真可怜。放心吃吧,要是哪天她下毒了,我会告诉你的。”夫妻间的战争能打成这样,两个人本事都不小。
晚饭的关过了,晚上相安无事,接着是早饭的关。面包、牛奶、白煮蛋,两个人吃得唯一不同的是展少华喝全脂牛奶,厉冰心喝脱脂的。两瓶牛奶都是刚开封,厉冰心还是在他的杯子里喝了一口。早饭过后的鱼肝油让展少华的汗毛全竖起来,以前她可没让他吃过。
“鱼肝油富含维生素A,是电脑族的眼护士。你看你,都戴‘啤酒瓶底’了,也不知道爱惜一下自己的眼睛,只有我替你操心。”
鱼肝油是新买来刚开封的,不过为了以防万一,展少华冷不防地也塞了一颗进厉冰心的嘴里。
“你几岁啊?吃药还要有人陪。”抱怨归抱怨,厉冰心还是吃了,展少华才放心地去上班。
和厉冰心结婚以后吃饭成了过关,现在连午饭都不能安心吃。因为打的赌,展少华必须吃厉冰心给他做的午饭,而且不知道这女人的鼻子是什么做的,他究竟有没有吃她一闻就知道,想偷偷倒掉都不行。面对太太精心准备的色香味俱全的午饭,展少华只有叹息。
“嗨,史蒂文!”
眼前突然出现的黑脸吓了展少华一跳:“卡尔,别吓我。”
卡尔 ;仲马。卡尔(CARL) 是老式德语“农人”的意思,同CHARLES。大部份的人认为CARL是个直率的人——照顾人,有礼的紳士,聪明稳重又沉靜。仲马这个姓氏容易让人想到法国文豪大小仲马父子,但恐怕很少有人知道仲马其实是黑奴的姓氏。大仲马的父亲托马斯 ;亚历山大是法国贵族与女黑奴的私生子,因为傲慢的老贵族认为混血儿子用自己的贵族姓氏去参军有辱门庭,托马斯只能用母亲的姓仲马,而且在大仲马三岁时就已经去世,恐怕从来都不会想到不得已接受的黑奴姓氏会因为自己儿子和孙子的文采响彻全世界。
可惜眼前的卡尔 ;仲马不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绅士,也未必是风流的大文豪之后,而是出身于贫苦黑人家庭的可怜孩子,才十六岁就在律师事务所做清洁工补贴家用。
展少华进律师事物所的第一天卡尔就注意到他了。美国是个种族歧视很严重的地方,黄种人和黑人都在被歧视之列,以黑人的身份卡尔只想要一份打杂的工作都几经拒绝,展少华刚来时也曾因为肤色遭到拒绝,很潇洒地一句“你们会后悔的”硬是引得面试官出言挽留要试试他有多大能耐,结果他一个人舌战群雄,把律师事务所最得意的大律师们一个一个驳倒,坐到首席律师的宝座上。从那时起展少华就是卡尔的偶像。以黑人女性的身份做到美国国务卿的赖斯对普通人而言是个太高的目标,可有黄皮肤的首席律师做榜样,天真的孩子也一直坚信总有一天自己手里的扫帚、拖把会变成首席律师西装口袋里的高档钢笔,尽管他的父母、兄弟姐妹、邻居常嘲笑他更像饶舌歌手。
因为怕婚礼太冷清,包括卡尔在内的清洁工也受到邀请,单纯得可爱的孩子以为自己受到东方大律师的青睐,和他特别亲近,可展少华只觉得有个清洁工“朋友”丢人。
缠人的家伙又来了。
“史蒂文,这是什么?你太太给你做的午饭?”卡尔丝毫没有发觉展少华已经朝天翻了十七八个白眼,“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