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灭君王-第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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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不过,要借我箭囊一个,马一匹。”我说着,“啪”的一声,与他击掌而笑。
三十支箭不能当他们面收进手镯,扔了更是浪费,所以要借箭囊。勤俭节约,中华儿女的优良传统。
两个酷发草原女子共骑一马,腾出一马由我骑着向他们的凡驰部落奔去。
妞妞时不时会飞下来在我的手臂上待一会儿,然后再飞蓝天。它心中奇怪:你不是有翅膀吗?为什么要骑那四腿之物?
我对它解释说:你属于天空,而我既属于天空,也属于大地。
妞妞不明白,但已不再奇怪。
遇到不好解释的情况,就整玄的把提问者彻底搞糊涂,提问者会认为解释者很高深。自己不明白,没关系,人家说的一定是对的。知道什么是对的,就行了。这是地球上的一个老教授在喝酒时教我的,我还记得。
骑着这些所谓品种优良的乌龟马,行了近一个小时才来到他们的家,凡驰部落。
查因察介绍道:凡驰部在草原上属于大型部落,部族五万多人。部落的祖址在草原的一个天然大湖“凡池”附近,传说此池是天神在大湖里洗澡,身上所落泥垢化做凡人,因而得名。后代因为游牧而改名“凡驰”。
我看着眼前庞大的帐篷群,感觉到一种新奇的生活方式,决定在这里玩上几日。当然,夜里还是要飞回家,或者去皇宫找如嫣。
况且,听查因察说,后天,草原上每年一届的“碧落风驰”马赛就要开始了,为期十五天。每届都是由固定的四个大型部落联合举办,这四个部落分别是:碧衍、鬲落、风彻、凡驰。
至于那个头发完整的年轻女子,是他们部落的查雾宁祭祀,今年马赛的赛前祭祀活动是由她主理。
射鹰是象征性的步骤,但,射过就可,无所谓结果,只是传统而已。因为戮鹰也着受草原人的尊重,代表了力量与地位,只有勇士在大型活动时才可以射之,并不是祭物。
这就好。若是非得去再射一只鹰,我还真是不乐意看到,又不好阻止,只能不爽离去。
哲圻大陆四季如春,只有极北的高山上有雪,大型寒流几十年才一遇。所以牧民们养马卖遍大陆,日子都过得不错,因此很少有掠夺农耕国家的现象。暴力争斗,一般都存在于部落之间的优胜劣汰中。
专业从事掠夺营生的,都是超大实力的草原马贼。他们掠夺起来是不分对象的,也是草原牧民的敌人。
听到这些,我对这些豪爽朴实的草原人有了更好的印象。不过,也不禁生出草原气候太好,会不会出现食草类动物过盛,总有一天会超出大草原负荷的担忧。
我问了查因察,他做出了解释。草原上的肉食类生物品种也同样繁多,猛禽类、大型猎兽起到了平衡作用,其中最具作用的就是草原狼类。而狼,又是人类必须尽力对付的敌人。
所以,人类、食草动物、肉食猛兽、几十年一次的气候大清洗,形成了一个完善的生物平衡链,共同繁衍生息在美丽的“碧接连天”大草原上。
同时,我也知道了,妞妞这种草原戮鹰是猛禽中的王者;而我脖子所挂狼牙项链的主人,蓝青狼,则是狼中皇族。
摸着胸前狼牙,注视着空中展翅的妞妞,我不禁想起了地球上一位有名的草原歌者,腾老兄所唱的经典之作——天堂。
尽管我现在的能力已经超过了星球上的自然之力,但还是深深得被这种孕育万物的母性慈怀所感动。她是伟大的,可敬的,亦是可亲的。我的心,深深地向她,这里的母亲,致敬着。
和强壮且善良的查因察聊着,很快就到了午饭时刻,我被邀请到族长的大帐篷内酒宴伺候。因为咱现在,在凡驰爷们儿眼里是草原之鹰,是一位受到巨大尊重的强强强弓勇士。
族长查查可岩,一个四十余岁的爷们儿,身材魁梧,面容却很和善,总是挂着友好笑容,对谁讲话都如此。他原名查可岩,成为族长后,前面必须多加一个查字,这是传统。“查”字在哲圻大陆只念(cha)。
查查可岩被选为族长仅仅七年,但他自二十岁起就对部族贡献颇多颇大。而且,为人很是可亲可敬,深受族民们爱戴。在草原上有着诸多美誉,还有不少光荣称号。
我的来到,自然受到所有人的热情欢迎和招待。我也大方地把九霄扔了出来,谁爱看谁看,能拉就拉。能拉动就奇了怪了,以他们这些雄壮体格,至少需要五十号爷们儿扯绳子生拉死拽,才可能让九霄开弓。
赞叹声中,我一杯接一杯地接受敬酒,来者不惧,反正喝再多也是喉咙在享受,心核来接收。蚂蚱腿也是肉,心核决不会嫌它少到若无。所以,除了弓和身手,咱的酒量也同样倍受帐篷内众爷们儿称赞。
我依旧赤膊上阵,左手海碗灌酒,右手持一匕首大块裂肉猛啃,如同原始某男,比凡驰部落众男士还具有部落风格。
即称草原之鹰,不生撕皮肉、噬喉饮血,就已经很人性化了。是吧?
席间,查查可岩和查因察都要送我好马,我道谢婉拒。并告之,自己已有良马,正纵其在草原上撒欢,而且距此不远,它极具灵性,随时都能找到我。查查、查二人,皆大叹称奇。
酒肉过后,已经很是熟络的凡驰爷们儿一致要求我展示最顶级的弓技。我趁着酒兴,满口答应。
射啥?不能是活物!滥杀生灵,咱不喜。看来,只能是石头了。可大块石头是草原的稀罕物品,不好找啊!咋整?
有了,千步之外,透十车,碎某男头顶之碗。谁敢去顶碗?我大声喝问。
也不知道是人家不相信能有利箭在如此距离后,还可以再穿十辆大车;还是凡驰爷们儿皆亡命血性;还是人家对咱有巨大信心?报名竟然甚是踊跃。最后,昏迷中的查柯尔的亲弟弟查柯岈,嚷着要为哥哥证明输亦光荣。这个理由够扎实!我大声宣布,名额归他了。
很快,千步外,十辆大车被紧排竖立。我另加要求:在车和车之间,加挂一件防护皮甲。
查柯岈背kao最后一车,表情肃穆,顶碗直立。
“兄弟,你不怕吗?”我问他。
查柯岈笑了,他稳声道:“不怕!我哥哥是草原上最杰出的强弓勇士,你能那么轻易地击败他,必定神射。我要证明,输给你,哥哥是光荣的,他还是草原最棒的!”
我轻轻点头,策马而回。
到了众人围聚的千步之处,下马,肃然持弓,念力远远凝视着孤身千步之外神色平静的查柯岈。右手一伸,接过大汉查因察双手递来的九霄配箭,对他点头道谢。抬臂,上箭,拉弦,松。
九霄之箭,去时无影无声。良久之后,查柯岈满头瓷茬,挥箭奔马而回,口中重复大喊着:“车穿,碗碎,箭再去千步入地近半……”
片刻之后,我被部落众爷们儿高高抛起,一次再次,很多次。
“神弓勇士,鹰目神射,草原之鹰……”万人齐声狂喊,响彻草原。
妞妞反复自高空俯冲而下,升高则鸣。
我在一升一降中,深情注视着连接蓝天的碧绿大地。
碧接连天,天堂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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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催血凶徒
来到族长帐前,凡驰重人已经到齐,显然是在等我。wwW;
下马走上前客气了几句,大家各自坐定,我坐在主宾位子上。眼前,部落最大的空地上正有人燃起最大的篝火堆。
这么多木柴是从哪来的?我心中疑想,但没问。
判若两人的女祭祀查雾宁坐在我的左手边,她在部落里的地位仅次于族长。见到我时,仍是面带愧色,笑容勉强。坐下了好一会儿后才自然了一些,但仍是很拘谨。
“嗯,就是嘛,现在多好看!”我低声作出评价,又给予安慰道:“你无须自责,我明白,此事不怪你。”
听到我的话,她轻松了许多,神情化羞愧成为羞涩。
原先的灰褶抹布装变成了宽大的白色亚麻桶袍,虽无款式可言,但最起码干净利落;头发用自身的两侧长鬓斜后略扎,散于背后,显然是清洗后仔细梳理过了。整个人看起来至少年轻了十岁,像是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丫头了。也漂亮了好多,肌肤的古铜色自然从几天没洗脸的错觉,转变成了极具健康的美感。
部落的二号人物突然整了一手形象大转变,引起族民们疑惑也是必然。此刻,不少年纪颇长者正看着我俩含笑低语,明显是生出了某种误会。这让年轻的她更为羞涩,这么一来误会也就更深了。
我是不管这些的,反正咱还是赤着膊,没有任何变化。即便误会,咱明显处于被喜欢地位。挺好,我的虚荣心得到了巨大满足。
接下来,晚会真开始了我才感觉到实在是没劲,无非就是吃喝,唱跳。曾经的电视里,铺天盖地的各种晚会都欣赏至麻木了,尽管那些已经时过NN年,我还是感觉眼前的这些人,唱得不咋样,跳得也一般。更何况,咱家里还有如嫣、紫云这两位天才,可供咱随抓随表演。
唉,忍吧。这让我想起了如嫣的幽怨感叹。
身边具有心灵方面天赋的查雾宁显然察觉到了我的无聊,略一思索,主动起身邀请我出去走走。我大喜而应,在众人的微笑祝福中,跟在她身后离开光明,走向黑暗。
来到远离篝火的黑暗处,查雾宁略一羞涩,转身对我毅然道:“这些活动,在您眼里一定是无趣至极。您需要我吗?我的身体还是干净的。”远处的篝火在她双眸里化作了烁烁目芒神光,她身为神职人员,侍奉神灵必须做到全身心毫无保留。
我注视着自己的忠实信徒,温声道:“我对你很满意,但今天夜里我还要去一趟其他地方。还有,你以后无须用您字称我,随意就好,尊重摆在心里我能感觉到。”
虽说我现在自认能力似神,却不可以如此取她纯洁。但是,对待她的无私奉献,更不能一口拒绝,那会伤害到她的自尊。
“哦,好的。”她的声音低低,表情隐隐失望又好似有所轻松,犹豫了犹豫,很小心地问道:“您,你是想去诛马贼吗?”
“是啊,明天就去。”我对她能猜到这点,已不奇怪,微笑道:“呵呵,你整日为我等尽心服务,我总得为你做点什么吧。”
“啊!那太谢谢您了,太谢谢您了。”她开心地低喊着,接着就要俯身行跪礼。哲圻人只有对天地神灵父母祖宗还有恩师,才会行跪礼。
我没有伸手拦她,只是用能量形成了约束,她自然跪不下去。
“我现在只是一个普通的大陆人,跪我做什么?免了吧。好了,你回去吧,他们若是问起,就说我有事离开了,马赛期间的不定哪天,还会再来。”我感觉装神装得都有些不好意思了,赶紧开口告别。
她很听话,点点头,绕过我便走,走了几步,回身对我深深一躬。此时,我已经快速没入黑暗中。
无聊,没劲,回家慰妇。
先去国主寝宫,接了喜出望外的如嫣,回到家里时,自然又听到了姑娘们同声共起的欣喜低呼。
这夜,如嫣、名云月首次与紫云、铁锤一起同床侍夫。
此役,紫云先骑我,快锤再湿床,长枪挑名云,最后败于凤女的咽喉要道中。
事后,四女互相佩服,赞紫云耐久骑术,惊名云叫骂深腹,羡如嫣绝技层出,叹铁锤泛滥神速。
就是没有人表扬旁边这个奋战了整夜,正在伪装疲惫的,慰安夫。
送如嫣回宫入睡,天已大亮。我依旧半裸,带着四女的淡淡体香回到了草原。
飞艇中,妞妞站在横行的背上四处张望。她不仅奇怪艇内的复杂仪器,高科技空间,还清楚地感觉出,自己正处于一直无法飞到的至高天空。
我正在利用飞艇的探察系统,搜索马贼“催血团”的踪迹。高空的全息图象搜索,加上自己的精神力覆盖式扫描,找到号称来去无踪的他们,应该不难。五千多人,近万匹牲口聚集在一起,我不信找之不到。
找到!
距离一个天然小湖三公里处,也是一大片帐篷,还有大面积牲口栏,表面看来和普通的部落一模一样。若不是念力的透视性扫描,还真会当成游牧部落错了过去。
只一个特征,就可确定这里不是好鸟之巢。因为这里的女人为数不多,还都是年轻的,而老人和儿童,一个也没有。
催血马贼,不成家,不育后,留下的女人只供发泄兽欲;若想退团成家,必须为团服务满十年,等到坏事做尽,自首也是必死时,再上缴一半个人财产,立下重誓,可滚;超过十年,年纪过四十的,不想滚,也滚。只不过念在其服役多年,对团队感情深厚,贡献颇多,又是不主动离去,个人财产可以全保。
退休马贼自然知道同伙的凶残,如若还继续生活在他们的活动范围内,早晚也会被抢被杀。况且,万一被指认出之前的罪恶,全家都会被幸存的受害牧民杀了泄愤。
所以,退休马贼都会很自觉的远离草原以及边区城镇,改姓换名去内陆生活。
所以,想找到了解马贼内幕之人,几乎不可能。想彻底剿灭大型马贼势力,也几乎不可能。
所以,催血马贼,从创始人花刷子开始,传了乱七八糟很多把刷子,到现在的首领桀刷子,已经是四百多年传承。而且,首领责任的其中一条就是必须保持一贯传统——过不留人,刷血扬名。
四百年,得刷走多少条人命?不好算啊!
刷得差不多了,该结束了。那就让我来最后刷这一次。好不好?君刷子。我喃喃低语,自问自答着。
我知道,自己也不是什么好鸟。因为,我亦喜杀,我亦存暴。只不过,我杀起来,不想受到良心指责而已。既如此,那就开始吧。
飞艇降低,能量托着横行纵落草原。横行除了第一次空投时略显紧张,现在已经成瘾。马中的名云疯狂啊。
距离催血驻地还有十公里。
我吩咐横行慢走。不急,让人家衣着整齐,从容梳洗。现在才早上6点不到,死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