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古传奇·武侠版-2007年14期-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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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暮笙歌收拾去,万株杨柳属流莺。
——宋?吴惟信《苏堤清明即事》
汉代刘安所著《淮南子》中写道:“春分后……加十五日则清明风至。”这里说的“清明风至”之时正值阳春三月,所以有“三月节”之称。《岁时百问》一书也曾做解释:“万物生长此时,皆清洁而明净,故谓之清明。”
所以清明虽是个貌似清冷的节日,但自古就被广大热爱生命珍惜生活的劳动人民加入了鲜活的内容。据宋朝史籍记载:“清明前后十日,城中仕女艳妆饰,金翠琛缡,接踵联肩,翩翩游赏,画船箫鼓,终日不绝。”著名的《清明上河图》,就基本属实地纪录了古人过清明节那个热闹劲儿,谁说工业社会就比农业社会好,古人小日子过得一点都不差。
从这个侧面看清明节,就活泼许多。那时普通老百姓业余生活其实也很丰富,清明节就有多种娱乐方式可供选择。
第一是荡秋千,这是我国古代清明节的保留项目。秋千最早叫千秋,后为了避忌讳,改了名儿。古时的秋千多用树桠枝为架,再栓上彩带做成。后来的人们越来越没创意,用两根绳索加上踏板就成了秋千。如今秋千都成了钢铁制品,荡一下铁链哗啦啦乱响,跟镣铐的声音差不多,没彩带来得浪漫。
第二是蹴鞠。鞠就是一种皮球,球皮用皮革做成,球内用毛塞紧。蹴鞠,就是用足去踢球。这是古代清明节时人们喜爱的一种游戏。相传是黄帝发明的,最初目的是用来训练武士。中国人喜欢跟老外比古代,我拿不了诺贝尔奖,可我有四大发明啊;我球踢得差劲,可足球发源于中国啊,蹴鞠这个伟大的体育项目,便不幸成为一帮臭脚的遮羞布。
耕夫召募爱楼船,春草青青万顷田;
试上吴门窥郡郭,清明几处有新烟。
——唐?张继《闾门即事》
踏青更是清明时分重要的娱乐方式,这个习惯一直被保留到现在,直到上了大学,还有辅导员带着我们到野外去溜达,美其名曰春游,乱哄哄的没什么意思,很多同学不过是把打牌的地方由寝室转移到草地上。唐朝时,长安妇女清明踏青,会把红裙系在树上当帷幔,然后围拢了野餐,对比之下,古人春游要诗情画意得多。
踏青,自然有青可踏才成,踩一地枯草,会损了游兴。但踏青基本属于有闲阶级的腐败行为,在劳苦大众眼里,清明更多地意味着二十四节气中的一个重要节气。清明一到,气温升高,正是春耕春种的大好时节,有“清明前后,种瓜种豆”、“植树造林,莫过清明”的农谚。都干农活去了,谁有闲心踏青,麦苗倒是青的,你踏个试试……我试过,被一个老伯伯撵了好几道田垄。
清明节除了有慎终追远的感伤,还有把酒赏春的欢乐,能把快乐和悲伤结合得这么好的节日,大概只有这么一个。
贰 仲春?伤逝
张国荣:落花之殇
2003年4月1日子夜,愚人节就要过去,被一些无伤大雅的谎言忽悠了一天的人,此刻警惕性都有些下降,但是当听到张国荣的死讯时,大部分人都是选择摇摇头:怎么可能,就是要死,也不会这么巧吧——在这么一个日子!
任何人都无法知道,张国荣为什么要选择这么个古怪的日子离开世界。难道他真的要借这充满谎言的时刻,来诉说生命的荒诞?张国荣是个骄傲的人,一位网友在纪念文章里说,哥哥很像希腊神话里的临水而照的那克索斯(Narcissus,意为水仙)。真的很像,他们都太喜欢自己,不容被世上的尘埃沾染。患上这种洁癖,唯死而已。
在缺乏信仰的社会,操守本身就是一种信仰。“日暮东风怨啼鸟,落花犹似坠楼人。”张国荣一跃,也许只是给自己的坚持画满一个圆罢了。张国荣死前撒了个谎,打电话给他的一位朋友,骗那人走出的士站到文华酒店楼下。这个骄傲的人,是想为他认真的选择找个见证者。可以想象那一幕,张国荣平静的合上手机,嘴角带着他独有的那种微笑,从容一跃……
目送归鸿,手挥五坑
楚惜刀
(本文字数:1821) 《今古传奇·武侠版》 2007年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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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三岁看老。
三岁的我是个满世界跑闹玩笑的丫头,只知道撕书。那些小人书如果未曾毁去,现在已极具收藏价值。调皮归调皮,却爱听故事,父亲给我说聊斋,我就安静不闹了。识字后渐渐改掉幼时的顽皮,肯乖乖呆在家里看书。七八岁起始读小说,看的是《西游记》、《封神演义》,十岁时,《射雕英雄传》和《七剑下天山》为我打开了一片新的灿烂天地,之后一本本武侠流水般看下来。放学路上,我尤喜给同学复述书中内容,有时尽是信口开河,倒也能自圆其说。
到了十二岁,金、梁、古、温、萧(萧逸)的作品看得七七八八,《蜀山剑侠传》也读完了,就拿了练习本开始乱写,从此踏上业余写作之路。很多个和风弄袖的日子,妹妹下楼玩耍去了,我独自坐在桌前,一字字刻画幻想中的江湖。起初皆是雷同于名著的情节,男主角无非是被名师收养的孤儿,只穿雪白衣衫,出场必潇洒持剑玉立。他和志同道合的红颜一起,在飘泊动荡的武林中惩戒坏人,拯救弱小,挽武林浩劫于举手之间。写着写着忽然不满意了,换本子再开个头,人物故事一律改过。那时没有写中短篇的念头,起笔都是冲长篇去的,中学时同时开写七部,美女帅哥跑马灯地闪——故事的起承转合,多半靠层出不穷杀出的厉害角色。直到后来读了中文系,学了叙事学,才知道当初为什么屡屡弃文,都写不下去。
当时的我,已具备了连挖数坑的特质,且喜新厌旧,人物随写随换。唯有一部小说,没有在反复重写时废稿。那个江湖被我修来改去写了十多年,至今,正慢慢以一个系列的形式呈现在世人的面前。陪伴我多年的人物,除了鲜活在我的心底外,终于悄然显露出他/她们的容颜。目前发表在《武侠版》上的《青丝妖娆》、《人面何处》、《妙手兰花》和《凤凰于飞》,都脱胎于此。
凤凰儿的故事是我完成的第一部武侠长篇。之前写牡丹、芙蓉两位女杀手的两篇文太悲了,到凤凰儿时就根据她的性格,有心写欢快些,调整写作情绪以及文风。在叙述凤凰儿自我蜕变的同时,我也和人物一起成长。兰心蕙质、恣意跳脱的凤凰儿,开朗的个性更符合我的本性,谁没有年少的时候呢?期望自己像展翼高飞的凤凰,直飞上九霄云外。如果你是她,必不愿在闺阁里虚度一生,会想要闯出来,亲眼看外面的大千世界。这样思考着,人物和故事逐渐成形,无论是四处抓贼惹出一段趣事,还是深入宝山经历一场风雨,凤凰儿随了时间的推移不断地成熟了,却依然未改江湖儿女的豪情与纯真。
在一部书里,陪伴一个可爱的人长大,是件多么快乐的事。于是写文的过程中,我时常因她欢笑而莞尔,因她忧愁而黯然。凤凰儿是一抹亮色,如你把她当成爱笑的邻家女孩,就能愉快地进入她的故事,与她同哭同笑,徜徉世间。你必会想起花光明媚的昨日,你也是这样一路走来的,从青涩到微醺,如一壶酣畅淋漓的好酒酿成。
同样成长的还有龙鬼。和无忧无虑的凤凰儿不同,他自小背负了太多期望和重担——说起来真像被考试压迫的学生们啊。好在他找到了凤凰儿做朋友,无论是多艰难的前路也好,有了彼此信赖的朋友在旁,携手同行,就让人满怀信心,继续走下去。当然我知道,大家多半把这种感情解读成姐弟恋,这也没什么不妥。爱慕的感情往往使男人更能承担和勇敢。我没有写谁和谁在一起的大团圆结局,甚至相反,有的人擦肩而过,有的人天涯暂别。人生没有常相聚的盛宴,留下一份如水的思念,在漫长的岁月里怀念,有时未尝不是幸福。如果你尚不明白这种感情,将来,我想你一定会懂。而所谓缘分,就是在若干年后的忽然回望时的欣喜与感动。
期待上天在冥冥中的安排吧。
大致说完了这一部,我想对这些武侠作品涉及的那个江湖再稍作点介绍。牡丹、芙蓉、以及凤凰儿,都是《失魂归魂》这部60万字长篇中的出场人物,被我拿来分别写了外传。而这个长篇也只是“浪子剑”系列的引子,一个绚烂且盛大的架空世界刚揭开了它的第一幕(每个作者都有个自己笔下的江湖,真应了古龙的话,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以我之惫懒,加上心有旁骛,花了不少辰光在奇幻和言情的写作上,因此,写了十几年武侠,我的江湖尚在起步阶段。便借由这部作品的发表,期冀自己能加紧创作,丰满这个世界的血肉,延续始终盘绕在心的武侠之梦吧。
少年时读武侠,喜欢横坐在柔软的单人沙发里,双脚跷在扶手上,以舒服的姿势读一天。此刻,但愿捧读今古武侠的你,也可以悠然看着我的文字,会心微笑。
萧杀
刘茹冰
(本文字数:3263) 《今古传奇·武侠版》 2007年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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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珑修长的手指探入水中。水很凉,她的眉头微微蹙了起来。但她还是快速脱下了身上所有的衣服,跳进巨大的木桶里。
她快速清洗着身上的污垢,动作像极了一个婆婆在用力刷马桶。
不过她刷的毕竟不是马桶,而是她年轻美好的身体,所以她不断因为疼痛而微微牵扯着嘴角。
一缕阳光从巨大房间的天窗泄下来,照在她俊美的脸上。玲珑微微吐出一口气,知道自己马上又是慕容世家雍容华贵的二小姐了。
三月初六,草长莺飞。萧飞从第一眼就爱上了眼前这个小镇。
暖暖的阳光,热闹的街道,屋檐下咬着自己尾巴转圈的小狗,卖着糯米糕眉眼里都是笑容的老大妈,脂粉店前一群羞涩的小姑娘。这些都让风尘仆仆满身疲惫的他忽然就开心起来。
如果人生可以选择,他宁愿守着一家杂货店。白日里卖东西,晚上在油灯下拨拉着算盘。腿上坐着咿呀学语的孩子,旁边是带着笑容纳着鞋底的妻子。春日里可以驾上马车去郊游,夏日里可以划着小船到荷叶深处。
这样想着的时候,他的嘴唇边就划过了一丝淡淡的笑意。但是他情不自禁又低头看了看抱在怀中的剑。剑还在,那么江湖仍然还在。
张灯结彩。凤冠霞帔。钟无双漆黑的眸中看不出任何表情。喜娘弓着腰,眉飞色舞地对她讲述着当新娘的礼节。钟无双没有去记忆,因为新郎本就不是一个遵从礼节的人。
窗外的鞭炮噼啪响起时,一群孩子拍着巴掌闹开了。钟无双漆黑的眼珠终于动了动,然后将眼睛弯弯地笑成月亮。曾经,她也是兴冲冲穿着碎花棉袄,乐呵呵地去看新娘子的一个小姑娘。
萧飞抱着剑继续往前走。隐约间,他已经听到了慕容府中的喧哗与热闹。慕容府在江湖中的地位,一向如百姓说起皇宫。
今天是慕容世家大少爷慕容川的大喜之日,萧飞的嘴边忽然掠过一丝刻薄的笑容。因为只有他知道,大喜将变成大悲。或者,他怀中的剑也已经懂得。他望着慕容府门前忙碌着的成群仆人,已经开始在想象“树倒猢狲散”的景象。
慕容世家的一个小厮热情地迎过来:“大爷是来喝喜酒的么?里面请。”萧飞微微笑着点点头,走进了里面。他一向愿意别人把他看作一个谦恭平和的普通人。所以他在微微笑着的神情下,故意加上一丝受宠若惊。
他已经看到,大群的所谓武林豪杰,面对慕容世家的小厮时都露出了这样的表情。唯一和别人不同的是,他依然紧紧抱着怀中的剑,宛若一个少年抱着初恋的情人。
小厮也谦和地笑了笑,在他的眼中,面前这个面容俊秀、衣衫破旧的年轻人丝毫引不起他的注意。每一年,都有无数这样的少年来到慕容世家,怀中抱的是剑,心中想的却是攀上权贵。于是小厮轻轻走回府门,神态略有些嘲讽地准备迎接下一个客人。
他当然不知道,他已经将江湖传说中最冷血的一个杀手领到了面前。所以他能够安然地继续着他的工作,并且抽空走上一会儿神,想念一下在厨房忙碌着的老婆和摇篮中甜甜睡着的儿子。萧飞当然看出了礼貌的小厮眼角的嘲讽,于是他的嘴边又淡淡露出那种刻薄的笑。
离拜堂的吉时还早,花轿还没到。萧飞悄悄避开所有人的视线,往慕容府深处走去。
院落一重重,渐渐避开了声嘶力竭的喜庆。声音愈小处,人愈少。丫环仆妇大概早已拥到前厅,等着见他们的少夫人。但是萧飞还是看到了一个意外。紫藤花廊下正坐着一个青裙的姑娘,手中摆弄着花瓣,眼睛却眨也不眨地看着自己。
萧飞承认她是很好看的那种女人,对于很好看的女人,萧飞一向都是真真切切实实在在地给一个明朗的笑容。但是立刻他就后悔他的笑容还不如给一头母猪。因为好看女人脸色铁青地淡淡道:“你笑什么,给我跪下!”
萧飞居然真的笑嘻嘻地跪下了。当然,他依然紧紧抱着怀中的剑。这使得他下跪的姿势看起来像是对青裙姑娘的嘲弄。青裙姑娘只是怔了怔,依然用淡淡的口气说道:“原来你不是我家的仆人。那么,你叫什么名字?”
萧飞学着她的口气,也淡淡道:“既然我不是你家的仆人,那么,可以站起来回话么?”
青裙姑娘忽然笑了,笑容里忽然满是柔情蜜意,像一个妻子望着辛苦劳作后终于归家的丈夫。也许任何男人都会在这个笑容下忘乎所以。
很可能她自己也这么认为。因此她在满脸诱惑的笑容的同时忽然出了手。漫天青光飞舞。她眼睁睁地看着原本跪着的萧飞忽然腾空而起,在空中翻出一个美妙姿势后,轻飘飘地落到了她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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