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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部分

外国中短篇科幻小说1000篇 (第七辑)-第1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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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幕降临前,我不愁找不到过夜的地方,去那儿呢?往山坡下一看,只见一条牛群踏出的小径通向前方。这路必通向某个地方。我就走下山坡,越过矮矮的石墙,踏上小径。奶牛朝我看了看,又顾自吃草了。
  小径通向牛棚,牛棚对面是一条乡间小道。这时,我听到一阵叽叽嘎嘎的声音渐渐靠近。
  原来路上走来了一匹瘦马拖的双轮木头马车。赶车的是一个衣着不整的农民。我走到路中央举起了一只手,他一拉缰绳,马和车子都停了下来。
  看着我一副有钱人的装束,他谦恭地向我致礼。
  “我要去牛津,朋友。”我说。
  “什么?”他用一只手仄住耳朵以便听得更清楚些。
  “牛津!”我大声说。
  “啊,牛津。”他高兴地点点头。“就沿这条路走。”他指了指他背后的路说。
  “我去牛津,你可以让我搭车吗?”
  “我不去那儿。”他说。
  我从口袋里掏出一枚金币举起来让他看了看,也许他一生也没有赚过这么多钱。他瞪大了眼睛,立即改口。
  “我去牛津,我正要去牛津。”
  这种旅行简直是受刑。一路颠簸起伏,人坐在车上只觉得翻肠倒胃,难受极了。好在路途不长,不久我就看到大学灰色的尖顶。正当我观赏景色时,马车停了下来。
  “牛津到了。”赶车人往前一指说。“那是马格德林桥。”
  我拿了行李,跳下马车。车夫也不说一声再见,回头赶车就走。对此,我当然不必介意。我提起行李,好像没有看到桥头站岗的士兵,径直向桥上走去。
  士兵拦住我问话,可他的话我听不懂。怪了,难道他是在讲这儿的地方话?问了几次,那士兵不耐烦起来,抬脚就往我身上踢。我的反应一向比别人灵敏。我身子往旁边一侧,一拳把他打昏过去,并夺过了他手中的武器。
  一切都发生在几秒钟之间,这时,我见到进城的平民惊讶地看着我,在岗亭里的士兵举起了枪。这样进城显然太引人注目了,但现在已没有其它办法了。
  我头一低往前直冲,躲过了子弹,同时我的枪也开火了,这一枪把那士兵打倒了。
  这时从桥那边冲了更多的士兵,经过一阵激战,我打倒了不少人。然后我扔出一颗高效快速催眠弹,余下的士兵也一一倒下。
  这时城门口已聚集了一大堆人。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他们向我高声欢呼。
  “向老爷致敬!狠狠教训一下那些法国佬。”
  我一时弄糊涂了。过了好久,我才回忆起读过的历史。
  再抬头一看,大学的旗杆上飘着的不是英国的“米”字旗,而是法国的三色旗。

  六

  这时,人群中走出一个穿着黄皮衣的人。他推开众人,高声命令大家静下来。
  “你们快给我统统回家,那些法国佬来了你们就没命了。这件事你们不能说出去,要不你们将被吊死在城门上!”
  刚刚欢呼雀跃的人群一下子安静下来,脸上都露出了恐惧的神色,并开始四散开去。
  这时,只剩下两个人。他们拿起了我身边地上的枪。第一个人举手敬了个礼。
  “干得好,先生。可你得赶快离开这儿。一定有人听到了枪声。”
  “我能到哪儿去呢?我平生第一次来牛津。”
  他上下打量着我,我也同样打量着他。最后他说:“那跟我们一起走吧!”
  我们拼命猛跑,因为这时我们已听到一队士兵飞跑着向桥头奔来。我们拐进一条小巷。这两个人是当地人,熟悉街道和小巷。所以我发现我们并不太危险。七转八弯地跑了一阵后,就不跑了。又走了不到一小时,我们来到了一个大棚屋。显然我们到达了目的地。我随他俩进了屋子。并把自己的行李箱放在地上。当我直起身子时,一个人抓住了我双臂。那个穿黄皮衣的人拿出匕首顶住了我的喉头。
  “你是什么人?”他问。
  “我叫布朗,约翰·布朗,美国人。你叫什么名字?”
  “布罗斯特。”然后他用同样平板的语调说:“你是间谍,我们要宰了你!”
  我平静地笑了。我想表明,他们的看法有多么愚蠢,但我内心却并不平静。间谍?
  说起来我确实是间谍。我该怎么回答他们呢?快想想,吉姆。刀子杀人与原子弹杀人一样干净利落。我知道些什么呢?法国士兵占领了牛津。这就是说,法国人侵略了英国,他们占领了英国,至少英国的一部分国土。在英国有抵抗运动,这些抓住我的人就是证明。有了这些基本认识,我决定见机行事。
  “我来这儿是执行一项秘密使命的。”这种话往往会起作用。但匕首仍然顶着我的喉头。“你们知道,美国站在你们一边……”“美国支持法国人,你们的总统本杰明·富兰克林曾经发表过声明。”
  “是的,他说过。他身负重任。目前,法国太强大,我们目前难以战胜它,所以表示支持法国。但这只是表面现象。我们有人,像我一样,给你们带来支援。”
  “你有何证明?”
  “没有。我无法带来任何证明。文件可以伪造。带文件来你们这儿等于带死亡证明,而且你们也不会相信我。但我有其它东西可以证明我的身份。我要去伦敦转交这些东西。”
  “转交给谁?”匕首有否移开了一些?
  “我不能告诉你,但全英国像你们这样反对法国占领军的人到处都有。我们与一些抵抗运动组织有联系。我正要给他们送去的东西就是证明。”
  “什么东西?”
  “黄金!”
  这话起作用了。我感到抓住我的手臂松了下来。我就乘胜前进。
  “你们以前从未见过我,以后也许也不会再见到我。但我可以帮助你们,给你一些黄金。你们可以用来购买武器,贿赂士兵,资助被监禁的人。你们有没有想过,今天我为什么在众目睽睽之下攻击那些法国兵?”我灵机一动,想到了这个关键的问题。
  “你说吧,”布罗斯特说。
  “想找到你们,”我慢慢地环顾了他们,只见他们个个惊讶得张口结舌。“全英国各地都有忠诚的臣民。他们憎恨侵略者,并决心与他们战斗到底,直到把敌人赶出英国为止。但怎样才能与他们取得联系以便帮助他们呢?我刚刚用的就是其中的一个办法。你们不是缴获了这些武器吗?现在,我再给你们一些黄金,你们可以用来继续战斗。我信任你们,你们也应该信任我。如果你们把我的黄金吞为私有,你们一生可以享乐不尽。当然,我相信你们不是那种人,因为你们为了获得这些武器不惜冒生命危险。你们将继续战斗,我将给你们黄金,然后就离开。我们将不会再见面。我们必须互相信任。我信任你们……”
  “听起来不错,布罗斯特。”有一个人说。
  “我也这样看,”另一个说。“拿些黄金吧!”
  “有黄金我当然也想要。”布罗斯特说。持匕首的手松了下来。
  “不过,他可能在撒谎!”
  “有可能。”我马上接上去说。“但我没有撒谎——而且,说谎不说谎又有什么关系呢?你们将会看到,今晚我就要远走高飞,我们永不再见面。”
  “把黄金拿出来看看。”有一个人说。
  “对,让我们看看。”布罗斯特硬着头皮说,我把他们骗过了,这时他们后悔也来不及了。
  我小心翼翼地打开箱子,同时把一支手枪塞到了我腰间。黄金我也是带着的。这也是我说的唯一的一句实话。我把黄金分放在几个小皮袋里,这是我的行动资金。现在我正好派上用常我拿出一袋郑重其事地交给了布罗斯特。
  他从袋里倒出了一些闪闪发光的金块,周围的人都惊呆了。我紧追不放。
  “我怎么去伦敦?”我问。“坐船去怎么走?”
  “泰晤士河上的每个码头都有法国兵把守。”布罗斯特说,但眼睛仍盯着手掌里的金块看。“你最远只能到阿宾顿。只能走陆路。骑马,走小路。”
  “我不认识小路,我需要两匹马,还得有个响导。我可以付钱。”
  “卢克给你带路。”他终于抬起头来说。“他是马车夫,但只能带你到城墙。进城得你自己想办法。”
  “那好。”这样说来,伦敦也被法国人占领了。英国其他地方情况如何呢?”
  布罗斯特让人去拉马了。有人拿来了一些黑面包和奶酪,还有一些麦芽酒。有酒我精神就来了。我们一起交谈起来,但主要是他们谈,我听。因为话多,就会暴露我的无知。但从他们的谈话中,我了解到法国人占领全英国已有好几年了。抵抗运动基本上已被镇压下去,但在苏格兰还有一些零星的战斗。对他们来说,法国人入侵不堪回首,大炮造成了巨大的破坏。英国的海峡舰队一战被歼,从中我可以见到“他”在这一切事件后面的影子。历史被重写了。
  但这个特定的过去时代,并不是我出发的那个未来时代的过去的历史。想到这么复杂的时间关系真令人头痛。这个世界是否存在于历史主流的时间圈之外?或者说,这是否是一个交叉的世界?科伊波一定知道。但我不敢为这点小事麻烦他。我得自己找出答案。吉姆,用脑筋想想。你为自己的聪明自豪,所以应好好想想。一切都应有一个合理的逻辑。第一,在未来,目前的过去并不存;第二,在现在,这个过去确实存在;第三,也许,我的存在消除了这个过去,甚至消除了对这个过去时代的记忆。我弄不懂这一切怎么会发生,但想到自己竟能主宰历史,不由得高兴万分。吉姆·迪格里兹能震撼历史,改变历史。想着想着,我在草堆里睡着了。但不久就醒来了,一只虫爬在我脸上痒痒的,把我弄醒了。
  马天黑才能到。我们商量后都认为最好还是清晨出发。
  我设法在睡觉的地方喷了些杀虫剂,所以这一夜睡得还好。
  路上骑马整整走了三天,真把我累得腰酸背痛。可我的朋友对这次旅行大为高兴,好像是外出远足一样。一路上,他给我讲述经过的地方,晚上在小旅店里喝个酩酊大醉,倒头便睡。我们在亨莱上游处渡过了泰晤士河;朝南绕了个大圈子,避开了中、小城镇。
  我们到达泰晤士河上的索斯沃克了,前面就是伦敦桥,桥后面就是伦敦市的建筑屋顶。
  对岸筑起了高高的围墙,所以看不太清楚。围墙非常干净,与城市的其它受污染的墙不一样。
  “那围墙是新筑的?”我突然想到便问响导。
  “对,两年前完成的。死了不少人。男人、女人、小孩,人人都被一个叫博尼的法国军官赶着去筑墙,把整个伦敦城都围了起来。这样做有什么用呢?他肯定是疯子。”
  对了,只有自我中心主义者的狂人才会这样做。这墙是冲着我筑起来的。“他”当然不想让我进伦敦。“我们得找个僻静的小旅店。”我说。
  “乔治客栈就在前面不远处。”他兴高采烈他说。“那儿有上好的麦芽酒。”
  “你喜欢那儿,可我不喜欢。我要找一个靠河的客栈,可以看到大桥。”
  “我知道这地方。在瓦因巷尽头,有一条咸鱼街,那儿有一家野猪野鸨客栈。店里的麦芽酒也不错。’只要有酒,对卢克来说什么地方都行。但那家小客栈正合我的需要。
  这家客店声誉不佳。门上方挂着一块店牌,上面画了一只野猪,野猪两边是一种少见的鸟,叫鸨。客栈后面有一个木头码头,泰晤士河上的船夫口渴时可在此停泊喝上一口。
  我要了一个靠河的房间。我付了响导的报酬和租马的钱。又讲定了房钱。就关起门来。
  拿出电子望远镜。从望远镜里看伦敦就清楚了,但所看到的情景令人沮丧。
  全城围在墙内。墙是厚厚的砖块和石头砌成的,高达10米——墙上装有各种监视设施,不论从墙下过或从墙上过都会被发现。不必考虑从城墙下或城墙上进去的问题。
  我在房间里可以观察到的唯一入口是伦敦桥的另一头,对此我作了仔细的研究。
  行人和车辆在桥上缓慢前行,因为每个人、每样东西在迸城前都要经过仔细的搜查。法国士兵检查一切行人和车辆。人们一个一个地被领进墙内的一座建筑物。
  我发现,他们个个都回来了。我若进去会怎么样呢?在那座建筑物里,法国兵会怎么对待过桥的人呢?我一定得找出这个问题的答案。这不难,到我房间楼下的酒吧间里就可了解到一切情况。
  大家都高兴喝上一杯不花钱的酒,而我有的是钱。
  独眼店主特地为我弄了瓶红葡萄酒,其他人则宁愿喝麦芽酒。
  我和大家边喝边谈,其中数一个下巴长满粗硬短须的牛贩子最健谈。
  他把牲口赶到城里去卖,有时也帮助屠夫宰牛。他当然说不上是个聪明的家伙,但酒量特大,而酒多就话多。
  我仔细地听他讲的每句话。他每天进出伦敦城。从他的谈话中,我基本了解了进城的过程。
  首先要搜查。这我从房间的窗口就观察到了,搜查时紧时松。但有一个程序人人必做。
  进城的人都要把手从墙洞里伸进一间卫兵守卫房。把手放进去就行了。你什么东西也碰不到,把手一直伸到肘关节处,再拿出来就行了。
  对这一过程,我不得不好好想一想。
  他们这么做想发现什么呢?想获得指型吗?我一直使用假指型手套。自从最后一次行动以来,我已换了三次指型手套。人体温度?皮肤含盐浓度?脉搏或血压?这些古代人的体质状况也许与未来人不同。这样想不是没有理由的。经过3.2万余年的进化,体质状况当然不会完全相同。我得设法找出这个时代的正常人的体状。
  这点也不难做到。我设计制造了一个探测仪,可以把上述体质状况都一一记录下来。
  我把探测器放在衣服里,把传感器制成一个戒指戴在手指上。
  第二天晚上,我和每一个人都握握手。喝完酒,我就回房看仪器里的记录。记录下来的各种数据误差不超过正负万分之六。结果发现自我自己的体质状况完全在当时人的正常范围之内。
  “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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