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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部分

英雄艾文荷-第70部分

小说: 英雄艾文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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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休息一下,尊贵的阿特尔斯坦,”理查说,“还是先吃些东西,再往下讲这种可怕的故事吧。” 
  “吃东西!”阿特尔斯坦道,“我今天已吃过五顿了。不过再吃一块香香的火腿也未始不可,先生们,请跟我一起喝一杯吧。” 
  两个客人尽管还有些惊魂不定,仍与复活的主人干了杯,让他把故事讲下去。这时听他讲的,已不仅是原来那几个人,因为伊迪丝对城堡内的事务作了些必要的安排后,也跟着复活的死人来到了贵宾接待室,后面还跟着许多客人,有男的也有女的,把小房间挤得水泄不通,其余的人只得凑集在楼梯上,听到几句模糊不清的话,然后以讹传讹,传给下面的人,下面的人又传给外面的下等人,结果变得面目全非,与原来的故事大相径庭了。不过根据阿特尔斯坦的自述,他脱险的经过是这样的: 
  “我终于挣脱了那个铁环,像一个拖着脚镣的人,用尽我几天来饿坏的身子所有的力气,爬上了楼梯,摸索了好久,最后朝着传来欢乐的歌声的地方走去,来到了一间屋子,只见那位可敬的执事——对不起,恕我直说——正跟一个浓眉大眼、虎背熊腰的灰衣修士饮酒作乐呢。那个修士简直跟个土匪似的。我一下子冲进屋子,身上还穿着尸衣,挂着铁链,样子完全像地狱中来的不速之客,以致把两人吓了一跳,我马上挥起拳头,把执事打昏在地上,但他那位酒肉朋友,却举起粗大的铁头木棍,向我挥来。” 
  “我敢打赌,这一定是我们的塔克修士,”理查说,看了一眼艾文荷。 
  “他是魔鬼也罢,随他去,”阿特尔斯坦说。“幸好他没打中我,我正要过去与他厮杀,他便拔脚跑了。我也赶紧从执事的腰带上解下钥匙,开了铁链上的锁,好让自己快些逃走;我本该用那串钥匙打破这混蛋的脑瓜,但想起他给我送来的馅饼和酒,心中便有些不忍,只是把这无赖狠狠踢了两脚,让他躺在那里,不再管他。我往袋里装了几块烤肉,还有那两位先生吃剩的一皮囊酒,走进马厩,发现我那匹出色的小马单独缚在一根栏杆上,毫无疑问,这是专门留给长老的。于是我骑上马,飞一般地赶回这里,一路上所有的人看到我,都以为我是鬼,尤其我为了不让人认出我,用尸衣上的兜帽遮着脸。我还差点进不了自己的城堡,幸好我给当成了魔术师的助手,他正在院子里跟大伙儿逗乐呢;这些人以为这么玩乐就是在为主人操办丧事。管家看到我这身装束,把我当作了预备在哑剧中扮演的角色,也放我进来了。我只向我母亲公开了自己,吃了些东西,便来找你了,我尊贵的朋友。” 
  “你来得正好,”塞德里克说,“我预备继续执行我们的英勇计划,为我们的荣誉和自由而斗争。我告诉你,要拯救高贵的撒克逊民族,明天便是大吉大利的起事日子。” 
  “不要跟我讲什么拯救不拯救啦,”阿特尔斯坦说道,“我拯救了自己,这就够了。现在我只想惩办那个混蛋的长老。应该让他穿着他的全套法衣,吊在科宁斯堡城楼顶上示众。如果楼梯太窄,他的尸体太胖,抬不上去,我可以从外面把它吊上去。” 
  “但是,我的孩子,”伊迪丝说道,“他有圣职在身呢。” 
  “他们让我饿了三天,”阿特尔斯坦答道,“我得要他们用血来抵罪。牛面将军活活烧死了,他的罪还没这么大,因为他给他的俘虏供应了丰盛的伙食,只是最后一道浓汤放的大蒜太多了。可是这些虚情假意、忘恩负义的奴才,平时总是在我的酒席上吃白食,花言巧语奉承我,现在却连加大蒜的浓汤也不给我吃。凭亨吉斯特的英灵起誓,这些家伙非死不可!” 
  “不过,高贵的朋友,教皇……”塞德里克说。 
  “我不怕,高贵的朋友,”阿特尔斯坦答道,“他们非死不可,绝不宽恕。哪怕他们是世界上最好的修士,没有他们,大家照样过活。” 
  “真不害羞,高贵的阿特尔斯坦,”塞德里克说道,“忘记这些小人物吧,光辉的道路展开在你的面前。告诉这位诺曼王子,安茹的理查,尽管他像狮子一样勇猛,他也不能否认,在神圣的忏悔者还有一位男性后裔活在世上的时候,阿尔弗烈德大王的王位是否应该属于他,还不一定呢。” 
  “什么!”阿特尔斯坦说,“这便是尊贵的理查工吗?” 
  “不错,他便是金雀花王朝的理查,”塞德里克说,“不过他是自愿前来作客的,用不到我提醒你,我们是不能伤害他,也不能扣留他的;你很清楚,你作为这儿的主人对他应尽的责任。” 
  “这当然!”阿特尔斯坦说,“而且我还应该尽臣子的责任,因为在这里,我也应该全心全意向他效忠。” 
  “我的孩子,”伊迪丝说,“别忘记你的王位继承权!” 
  “别忘记英国的自由,自甘堕落的王子!”塞德里克说。 
  “我的母亲和朋友,”阿特尔斯坦答道,“把你们的责备收起来吧!面包和水,还有地牢,是遏制野心的特效药,我走出坟墓后,比走进坟墓前头脑清醒多了。那些糊涂的虚荣观念,一半是奸佞狡猾的沃尔弗勒姆长老灌输给我的,现在你们也看到,他是不是一个可以信赖的谋士了。这些计划把人弄得心神不定,我整天东奔西走,结果是消化不良,挨打受伤,蹲监牢,饿肚子;不仅如此,它们最后只能使成千上万安分守己的老百姓死在战乱中。我告诉你们,我只想在自己的领地上当国王,别的地方哪儿也不去;我的统治的第一个命令便是吊死那个长老。” 
  “那么我的义女罗文娜,”塞德里克说道,“我想你不致要抛弃她吧?” 
  “塞德里克伯父,”阿特尔斯坦答道,“头脑清醒一些吧。罗文娜小姐并不爱我,我的亲戚威尔弗莱德的一只小指头,在她眼里比我整个人还重要。她就在那儿,可以证明这点。不,不要脸红,我的女亲戚;爱一个风度翩翩的骑士,不爱一个乡下庄主,这没有什么害羞的;也不要笑我,罗文娜,上帝知道,我这身尸衣和面黄肌瘦的样子,不是一件有趣的事。好吧,如果你一定要笑,我可以给你找一件更有趣的事。把你的手给我,不,暂时借给我,因为我只是为了友谊借用一下。我的兄弟艾文荷的威尔弗莱德,请你允许我放弃和取消……嗨!我的圣邓斯坦,我们的亲戚威尔弗莱德怎么不见了!除非我饿了几天,眼睛发花了,我明明看见他刚才还在这儿呢。” 
  大家东张西望,都在找艾文荷,但是他不见了。最后才发现,原来他是给一个犹太人叫走了;两人简单谈了几句,他便把葛四叫来,穿上盔甲,离开了城堡。 
  “美丽的表妹,”阿特尔斯坦对罗文娜说,“艾文荷的突然离开,一定发生了什么急事,否则我倒真有些后悔了……” 
  但是他在发现艾文荷不知去向后,便放开了罗文娜的手;罗文娜觉得自己的处境十分尴尬,因此一有机会便溜之大吉,从屋中消失了。 
  “毫无疑问,”阿特尔斯坦又道,“除了修士与长老以外,女人是所有动物中最不可信任的。我本来还指望得到她的感谢,说不定她还会吻我一下,现在只得算了。我这身尸衣一定有魔法附在上面,以致每个人见了我都要逃走。我还是向您,尊贵的理查工,表示我的忠诚吧,我作为您的臣民……” 
  但是理查工也不见了,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儿。最后大家才获悉,他匆匆赶到院子里,召见了跟艾文荷谈过话的犹太人,与他谈了几句,立刻大喊备马,自己跳上了他的坐骑,还强迫犹太人骑了另一匹马,便一起飞也似的走了,据汪八说,他们骑得那么快,犹太老头儿难保不会摔断脖子。 
  “我的老天爷!”阿特尔斯坦说道,“在我离开的时候,泽恩博克一定控制了我的城堡。我回来时穿着尸衣,这说明我是从坟墓中回来的,因此我跟任何人说话,他一听到我的声音便逃走了!算了,还是别谈这些。现在,我的朋友们,既然你们还留在这儿,就跟我上宴会大厅吧,免得又有什么人要逃走。我相信,那儿的筵席一定还可以,配得上一个历史悠久的撒克逊贵族的丧事;要是我们再耽搁一会,说不定魔鬼会把我们的晚饭也卷走呢。” 
   
    第四十三章
         愿毛勃雷身上的罪恶那么沉重, 
         压断唾沫四溅的战马的脊梁, 
         把马背上的人摔在比武场上, 
         像一个卑鄙的懦夫……! 
                        《理查二世》'注' 
   
  '注'莎士比亚的历史剧,引文见第一幕第二场。 
  我们的场面又得移到圣殿会堂外面了,大约再过一小时,这里便要进行一场血战,决定丽贝卡的生死问题。现在场子上人山人海,热闹异常,仿佛周围数十里的居民都倾巢而出,在这儿参加宗教庆典或乡村节日一般。爱看流血和杀人,不是那个黑暗时代所特有的,但在个人决斗和集体比武流行的社会,大家对勇士经过厮杀倒在血泊中,已习以为常。哪怕道德水平大有提高的今天,执行死刑,拳击比赛,聚众闹事,或者激进改革派的集会,都会吸引大批人群,不顾可能遇到的危险前去观看;其实他们不是关心这事,只是想看看它是怎么进行的,或者那些英雄好汉,用叛乱分子的豪言壮语说,究竟谁是“硬汉子”,谁是“软骨头”。 
  因此相当多的人,都把眼睛钉住了圣殿会堂的大门,想一睹队伍入场的壮观;更多的人则聚集在比武场四周,把它围得水泄不通。这场地是属于会堂的,与它连成一片,地面曾经过仔细平整,平时便在这里进行军事操练或武术比赛。它位在一个平坦的高丘顶上,周围筑有坚固的栅栏,由于圣殿骑士们欢迎大家前去观看他们的武艺表演,场内建有宽广的看台和观众席位。 
  现在场子的东端高耸着一个豪华的座位,那是为大宗师准备的,它的两旁便是荣誉席,是会督和骑士们的席位,这些座位上空飘扬着一面神圣的大旗,称作黑白神旗,它是圣殿骑士团的标志,也是他们作战时的口号。 
  场子的另一头放着一堆木柴,木柴中间有一根火刑柱,深深固定在地下,柴堆中只留出一条通道,以便受刑者进入这个可怕的圈子,然后由已经挂在那儿的镣铐和锁链捆绑在柱子上。在这些死刑设施旁边,站着四个黑奴,他们的黝黑皮肤和相貌,当时在英国还很罕见,这使群众看了胆战心惊,仿佛那是专门用来行使魔法的恶鬼。这些人都一动不动,只是在一个似乎是他们的头目的人指挥下,不时搬动一下木柴。他们从不看群众一眼,好像根本没有意识到周围的人和事物的存在,他们关心的只是怎样行使他们的骇人职责。在互相讲话时,他们噘起了肥厚的嘴唇,露出了洁白的牙齿,仿佛在对即将搬演的悲剧发出傻笑。惶恐不安的群众看了他们,恐怕不得不认为,这些人便是女巫行使魔法的共谋犯,现在只是因为她的死期已到,他们才反戈一击,充当起对她实行可怕的惩罚的帮手。大家交头接耳,谈论着魔王在那个动乱和不幸的时期中使的各种花招,当然难免把不是魔鬼干的事也算到了魔鬼的账上。 
  “丹尼特老爹,”一个农民对另一个上了年纪的农民说,“你有没有听到,魔鬼把撒克逊大庄主科宁斯堡的阿特尔斯坦带走了?” 
  “对,但是靠上帝和圣邓斯坦的保佑,他又把他送回来了。” 
  “这是怎么回事?”一个活泼的小伙子问,他穿一件绣金的绿大褂,后面跟着一个粗壮的小孩,背上挂着一只竖琴,这透露了他的职业。这个行吟诗人似乎不是普通的老百姓,因为除了那件豪华的绣花上衣以外,他的脖颈里还套着一根银项链,链子上挂着校音器或钥匙,那是调准竖琴的音调的。他的右臂上有一块银牌,牌上不是像一般那样刻着他所属的贵族家庭的纹章或标记,它只有一个字:“舍伍德”。“你的话是什么意思?”快活的行吟诗人加入了农民的谈话,“我到这儿来,本想为我的歌曲找一个题材,但是圣母保佑,我一下子找到了两个,这太好了。” 
  “据大家传说,”年长的农民道,“科宁斯堡的阿特尔斯坦死了四个星期以后……” 
  “那是不可能的,”行吟诗人说,“我在阿什贝的比武大会上,看到他还活得好好的。” 
  “可是他死了,或者灵魂上了天,”年轻的农民说,“因为我听到圣埃德蒙的修士为他唱安魂歌,而且科宁斯堡还举办了丰盛的丧筵,施舍了财物,这是确确实实的,我本来也要上那儿,只是梅布尔·帕金斯……” 
  “唉,阿特尔斯坦死了,”老人说,摇摇头,“尤其可惜的是,古老的撒克逊王家血统就此……” 
  “但是你们的故事,两位师傅,你们的故事,”行吟诗人说,有些焦急。 
  “对,对,把故事讲下去呀,”一个粗犷的修士插嘴道。他站在他们旁边,靠在一根棍棒上,它的外形介于朝圣者的手杖和铁头木棍之间,也许视情况的不同,它兼有两者的用处。“讲故事吧,”魁梧的教士又道,“别磨磨蹭蹭的,我们没这么多时间。” 
  “要是这位长老爱听的话,”丹尼特说道,“那天有一个喝得醉醺醺的神父来到圣埃德蒙修道院,拜访执事……” 
  “我可不爱听这种谎话,”教士答道,“神父怎么会喝得醉醺醺的,即使有,俗人也不该这么讲。说话得有分寸,我的朋友,只能说这位圣徒一心在思考经文,以致想得出了神,脚步也有些摇晃了,好像刚喝饱了酒;我便有过这种体验。” 
  “那么好吧,”丹尼特老爹说道,“一位神父来到埃德蒙修道院拜访执事——不过那是个不守清规的教士,森林里偷走的鹿一半是他杀的,他觉得酒壶的叮当声比教堂里圣铃的声音更悦耳,一块咸猪肉比一本祈祷书更有意思;至于别的,他倒是个好人,总是高高兴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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