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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所有的 作者:黄蓓佳-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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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里就是这样,坏人一放枪,“砰”地一响,好人就倒下,流出很多黑黑的血,牺牲了。
    那时候我们看的都是黑白电影,血在银幕上是黑色的。
    问题是,艾早能看到坏人开枪打死好人的情节,我看不到。我总是在电影放到一半时歪在椅子里呼呼地睡成一只傻猪。
    知道张根本的枪能把人打死之后,由枪及人,我对张根本有了一种畏惧。在我的眼睛里,张根本是掌握了别人性命的人,他让我们生就能生,让我们死就会死。这种神秘的力量藏在他的身体中,离我很近,时时刻刻窒息着我。
    也可以这么说,在我童年的记忆中,我与恐惧同在。
    有一天,我和艾早在院子里疯,追一只俗名叫做“梁山伯”的黑底红纹大蝴蝶。我妈妈坐在婴儿艾好的木头推车旁,抓住他的小胖手,给他剪指甲。艾好的另一只手里捏着一块小饼干,笨拙地往嘴里送,有一下没一下地啃着,流了一下巴涎水。
    李艳华来借我妈妈的一本织毛衣的书,顺便在走廊上站了站。她的头发有一点自来卷,蓬松着用一根发针别在脑后,看上去慵懒而俏丽,比我妈妈洋气得多。她个头小,皮肤白,眼梢是微微吊上去的,鼻头饱满,嘴唇也丰润,眼神里总有一种似醒非醒的倦怠,偶尔凝神看人时,却又有精光显露,变得凶狠和蛮横。那天她穿着一件蛋青色的开领毛线衣,脚上是一双方口带襻的布鞋,身上散发出一股医护人员特有的针剂和消毒水的味。这种怪怪的味让靠近她的艾好先是不断地皱着小鼻子,而后哇地一声哭起来。他大概是想起了不久前生病去医院打针的经历。这个刚满一岁的婴儿,对事物的记忆总是好得出奇。
    我妈妈赶紧放下剪刀,把艾好抱在怀里哄。这家伙人小脾气倔,要么不哭,一哭能哭得嘴唇乌紫,背过气去,让大人慌作一团。
    李艳华手握着那本《毛线织法一百种》,若有所思地看着院子里的这幅母子行乐图,羡慕不已:“姐呀,你有儿有女,真是好福气呀。”
    李艳华结婚三年,没有生养。医院妇产科的同事给她做了检查,说她子宫的构造有点问题,怀孕可能性不大。
    我妈妈怕她伤感,故意抱怨:“福气什么! 一天到晚大的叫,小的闹,烦都要烦死了。”
    李艳华笑眯眯地:“你要真嫌烦,给我一个算了,我替你养着。”
    我妈妈顺嘴答:“好啊,艾早艾晚艾好,你看上谁,领过去就是。”
    她当时认为是姐妹之间开开玩笑,一点也没有放在心上。我妈妈这个人,工作上的事情死要强,除此之外的大事小事都粗疏,无可无不可。
    李艳华眯缝起眼睛,看着草丛中满头大汗追赶蝴蝶的我和艾早。
    那年是一九六六年,季节是仲春。文化革命已经在北京悄悄酝酿,天下大乱已经有了预兆,但是居家过日子的老百姓对此还没有丝毫察觉。青阳城平静地沐浴在扬子江边雾气蒙蒙的阳光中,桃花杏花把大街小巷点染出一派世俗的繁华。我妈妈刚给我们一人做了一条背带式的围兜,白色府绸的,有漂亮的皱褶和荷叶边,带子系在背后,胸前空出来的地方绣着我们的名字,用的是桃红色丝线。我们穿着它上街,手拉手,一般高矮,相同的眉眼和笑容,每一个看见我们走过去的人都会不由自主地驻足凝视,脸上浮出一丝惊讶的笑。
    李艳华自言自语着:“艾好是男孩,我不能断了你们艾家的后。艾早最大,长女,也不该送人。我就领艾晚吧,艾晚比艾早随和,跟我有缘分。”
    我妈妈一下子抬起头,目瞪口呆地看着她。李艳华的目光此刻正盯在我的身上,那目光好像变成了两把长长的钩子,从走廊一直延伸到花丛中,灼热而且坚利。
    我妈手一软,艾好的身子从她怀中滑出去,又从她的两腿间哧溜到脚背上,头撞上了木推车的一只轮子,瞬间大哭。
    一个阳光灼人的午后,我妈妈把我和艾早并排夹在腿裆里,替我们梳头。我妈妈手很巧,她能够用一根塑料的扎辫绳在我们头上扎出十来种不同的花样,那些发式有的像花儿绽放,有的像蝴蝶翻飞,有的像弯弯的牛角,有的像画片里的古代丫环。她这回又换了一种花式:先在额前挑出少少的一绺,编成麻花,一路下去不停地把头发挑起来,加进去,麻花越编越粗,紧紧地贴着头皮,脑袋上像趴着两条黑色的蜈蚣。最后在蜈蚣的尾巴处扎起两条宽宽的发带,打结,用指尖理成玫瑰花结。艾早的是两朵黄玫瑰,我辫梢上的玫瑰是血红。
    胡妈在厨房里把抹布摔得啪啪响,黄巴巴的瘦脸皱得像苦瓜。“没见过这样当爹妈的,”
    她恨恨地说,“一朵花儿样的小把戏,平白无故送给别人家养。”她又弯腰从水缸里舀水到木盆里,把我们换下来的脏衣服浸饱水,涂上肥皂,在搓衣板上哗哗地用劲擦。“算她聪明,没打我们艾早的主意,否则我甩她个嘴巴子。”
    我妈妈可怜巴巴地朝她抬起脸:“胡妈,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我哪里想到她会当真呢? ”
    胡妈依旧愤怒:“那你说什么说? 你装什么大方? 大方也不能大方到拿孩子送人! ”
    我妈妈辩解:“不是送人,是让她领过去养着。自己的妹妹,想要个孩子,也怪可怜。再说,都在一个院里住着,早晚还能够看得见,没有什么的。”
    “怎么没什么? 艾晚一过去就不姓艾了。她要改姓张! ”胡妈咄咄逼人,不依不饶。
    我妈妈愣了一会儿,松开手里的头发,哭起来。大人的眼泪不像孩子那样成串成串地流,而是好半天流一颗,好半天又流一颗,每一颗都很大,沉甸甸地,浑浊得像米汤。
    妈妈一哭,胡妈就不说话了,埋头嚓嚓地搓衣服,胸前挂着的乳房把衣襟顶得直晃荡。
    我和艾早趁机互相扯对方小辫上的玫瑰结,把扎好的辫子又扯开了,头发散开披了满脸,像两个小疯子。
    妈妈叹息一声,擦了眼泪,捡起梳子,重新替我们梳头发。她没有责怪我们一句。这要是在平时,我们的脑勺上肯定要一人挨一个毛栗子了。
    之后,她走进厨房找了一块木炭,把我们的眉毛描了描,又拿出一片红纸,在手心里洇湿,把淡淡的红颜色涂在我们脸颊上,还让我们舔湿嘴唇,轮流在红纸上抿一抿。
    我们奔进房间,挤在衣橱的镜子前。镜子里是两个我们不认识的小妖精,娥眉弯弯,面如鲜桃,唇色艳红。我们撅起嘴巴,彼此做着鬼脸,摆出各种怪异的姿态。
    艾早说:“我是最漂亮的仙女。”
    我说:“我是狐狸精。”
    艾早指着我:“狐狸精是坏蛋。”
    我不服气:“那你是坏仙女。”
    艾早得意地摇头晃脑:“仙女不坏,王母娘娘才坏。”
    我憋住一口气,不知道往下再说什么好了。自从我们两个人学会说话,开始斗嘴,我从来都没有赢过艾早。但是很奇怪,除了胡妈之外,所有的大人都喜欢我,对艾早却有一种本能的、小心翼翼的提防,仿佛一个人跨进雷区之前,身子会先感到发麻一样。这也正是李艳华选择了领养我而不是艾早的原因。即便艾早不是长女,她没有胡妈步步为营的护卫,李艳华还是会选择我,降服我,把我训练成她的小侍女,小跟班,小克格勃,或者是一块小甜饼,小饵食。
    可是那一年我才五岁,快乐,单纯,娇憨,模仿着艾早的一言一行,开始对这个世界的探索。我完全不知道从一个家辗转到另外一个家,是一种什么样的命运改变。
    一支小小的、引人注目的队伍在春日融融中往城中照相馆行进。
    花蝴蝶一样的两个小女孩儿是我和艾早。
    这也是整支队伍中最亮的风景。我们的小辫子梳得别出心裁,辫梢上扎着漂亮的玫瑰花结,我的是红色,艾早的是黄色。与之相配,我穿着一件红白交色的毛衣,艾早的毛衣浅绿中夹着鹅黄。毛衣的质量很差,几乎有一半都是纱线,其余也是旧毛线染色而成。那时候毛线是紧俏物品,要凭票购买,再说我们家的经济情况也没有奢侈到可以有闲钱购买新毛线。但是,在很多时候,品位和情调不一定要靠铺张完成。
    我妈妈抱着一周岁的艾好紧跟在我们身后。她高挑,严肃,嘴唇紧抿,目光中看不出是喜是忧。她穿着淡米色凡立丁裤子,裤边翻上去,熨得非常挺括。上身是一件灰蓝两色格子的两用衫,小方领,贴袋,衣扣有螺旋形的花纹。这两件衣服是她衣柜里最好的行头,逢到出门做客才会穿上。她手中的艾好穿着我们小时候穿旧了的花衣服,加上一张红扑扑的小脸,软软地垂在额前的头发,看不出是个男孩儿。他对出门游玩很有兴趣,眼睛瞪得像一对铃铛,东张西望,看什么都觉得惊奇。他的嘴巴还傻乎乎地张着,口水不断地流下来,把我妈妈的肩头洇湿了一片。
    排在第四位的是李艳华。她那天把蓬松的头发披散下来,垂在肩头,显得时髦而华丽。我觉得她那副模样不像护士,像电影里的女特务。她穿着一件非常柔软的开司米的毛衣,浅蓝色,织着镂空的花纹,胸前的纽扣也同样是蓝色,闪着贝母样的光泽。我曾经听她告诉妈妈说,这毛衣是托人从上海买回来的,花了她将近一个月的工资。除了这件毛衣之外,她家里还有一些漂亮时髦的玩意儿:有一个带拉链的拎包,一个月亮形的发夹,甚至还有一对珍珠色耳环。但是耳环她从来没有戴过。她说,如果戴出去,就会被批评,还要写出书面检查,弄不好被扣工资,不合算。她不戴,但是不妨碍她经常拿出来,给我和艾早看看,摸一摸。她许诺说,我和艾早,谁先结婚,她就把耳环送给谁。
    为了这副漂亮的耳环,我希望我比艾早先结婚。
    最后一个人,队伍的尾巴.是胡妈。她手里拿着一个包袱,里面包着为艾好准备的尿布。
    本来是不需要她跟过来的,可是她担心我妈妈把艾早打扮得太漂亮了,一不留神被街上的“抹花儿”掳走。“抹花儿”就是专门拐骗小孩子的人。其实,有我妈妈和李艳华两个大人跟着,哪里有这么胆大包天的“抹花儿”呢? 胡妈一路跟着,不过是为了欣赏艾早漂漂亮亮走在街上的样子罢了。我妈妈对胡妈的心思完全心知肚明,她尽量地满足胡妈,交给她保管两块尿布的任务,实际上也就是给她一个跟着出门的理由。
    仲春四月,天已经有点热了。我们尽量地走在梧桐树荫里。半个月没有下雨,碎石子的路面干得发白,一脚踩下去,扬起低低的灰尘,黑布鞋面靠近鞋底的一圈变成了土黄色,像是鞋子外面又套了一层薄薄的鞋套一样。我和艾早一路跳跃着,专拣树叶投下来的阴影走,谁要是踩出影子就算是输。有时候树叶稀薄,影子突然断掉了,必须跨一大步才不至于出局。
    还有的时候行道树突然缺了一棵,好几米宽的路面对天空亮出了肚皮,我们不可能伸直双臂优雅地飞过这段空当,只好踮了脚尖,麻雀一样地蹦过去。逢到这种情况,输赢就不计。
    我们走过了一个果品食杂店,店堂的竹匾中堆了约摸十几个干巴巴的苹果,一捧长了虫子的红枣,还有一些看上去像泥巴捏出来的土黄色的核桃。一个裁缝店,店门口横着拉起一根绳子,挂着已经完工的长长短短的裤子和清一色浅蓝或深蓝的上衣。一个卖包子和面条的小饭馆,此刻不在饭时,灶火封着,店伙计趴在桌上打瞌睡,苍蝇围着他嗡嗡地转。一个橱窗里陈列着热水瓶、手电筒和雨靴的百货用品店。我不知道布置橱窗的人为什么不把这些东西换成洋娃娃和小汽车,那样会漂亮得多,最起码小孩子会愿意看。我们还走过邮局。邮局的门窗漆成绿色,街边上竖着一个邮筒,橱窗里空空的什么都没有,玻璃上贴着红色蜡光纸剪出来的字,五个,排成圆弧形。我在城里的很多地方都见到过这五个字,都是一模一样的写法,这使我感觉到一种仪式上的庄严。我上了小学一年级之后终于把这五个字认出来了,它们就是:“为人民服务”。    ’我们在邮局门口停了一会儿。等妈妈从后面赶上来,因为我们不知道要不要走进邮局,走到最后面的一间办公室,把爸爸叫出来。但是妈妈赶上我们后。轻轻摇一摇头。于是我们又回到路边上,找地上的树影。
    我们最终推开“宏光”照相馆的锃亮的玻璃门,兴奋而又胆怯地走进去。一股廉价地毯上散发出来的潮湿味把我裹住了。里面的空气很闷,人们走来走去时全都是小声地说话,仿佛怕惊着了那个黑箱子里的镜头。我妈妈去交钱,开票,然后让我和艾早坐在一张绿色长凳子上,把艾好塞在我们两个人中间,屁股下垫一个方木块,以便在镜头中跟我们差不多高矮。我妈妈自己藏身在艾好背后,双手扶住他的腰,不让他滑掉下去。
    我这才知道,需要照相的是我们三个孩子,姐弟三个人合影。我不知道的是,照完这张相片之后我就要跟李艳华回家,成为李艳华和张根本的女儿。
    因为面对镜头的紧张,我和艾早都有点过于严肃,一副少年老成的模样。艾好则对钻在黑布下面的摄影师发生了兴趣,他以为那人在跟他捉迷藏,于是眯缝着眼睛咯咯地笑。可是摄影师钻出布笼,捏下橡皮球的瞬间,灯光骤然一亮,艾好吓得一愣,紧跟着哇地大哭,身体用劲地往后仰倒,我妈妈赶紧把他抱了下去。
    照片洗出来之后,艾好圆睁的眼睛里全都是吃惊和惶惑。他仿佛对这个世界很不适应,恐惧无比,无路可逃,一副欲哭未哭的沮丧。
    那天晚上,在张根本家里吃完了一大碗蒸鸡蛋拌饭,我就开始闹着回家。我扔掉了张根本特地买给我的一个花皮球,使劲掰开他的手,哭得声音嘶哑,几近昏厥。我并不明白领养意味着什么,可是我本能地感觉到我妈妈把我抛弃了,我被我的家人排除在外,遗弃在外。他们谁都不再爱我。我再也不能跟艾早一起玩耍,也不能揪艾好的腮帮子,更不能抠大门上的木屑,而后等着胡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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