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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

支离破碎-第20部分

小说: 支离破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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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可概括为一句话,就是想让所有的人都喜欢她,这样,她便可以让所有的人都照顾她、让着她,这样她便可以想怎样就怎样,这样她便会活得自由快乐。
  这个理想的难度之大,可与任何人类的目标相提并论,它的实现之艰难也就可想而知,但陈小露并不知道自己理想实现的可能性几乎是微乎其微,更不知这是一个不切实际的空想,对于陈小露来讲,她的理想对她具有如此的吸引力,以至于她认为她简直可以为她的理想而放弃一切,不幸的是,这是一个悖论,实际情况是,如果她的理想实现,她将得到一切而根本谈不到放弃。
  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陈小露也采取了一些办法,这些办法同时也是陈小露向自己理想进军的证明。下面我来讲一讲她的办法。
  办法一:使自己漂亮。
  使自己漂亮是个很难的工作,首先,她得有个基础,如果原来的她形如母猿,那么还得顽强地进化,直到出现美人胚子这一形状。所幸的是,陈小露已经是个美人胚子了。
  有了这一步,她便着手下一步工作,她要弄到钱,因为,漂亮与钱似乎是一回事,这不仅是陈小露的个人观点,也是很多姑娘的观点,在谈到某人漂亮时,很多姑娘都能一针见血地指出那些使人漂亮的东西——衣服,首饰,化妆品等等。陈小露为了得到钱,她先是去工作,工作可以得到报酬这一事实让她毫不犹豫地采取了这一步骤,但接下来的事却叫她有点难过,一般工作可以得到的报酬太少,让她距离漂亮十分遥远,如果她再增加一些学识,她会明白,有酬工作本身就是漂亮的对立面,因为有酬工作与诸如辛苦、不自由、有用等等东西的联系似乎比与漂亮的联系更多。
  这时,由于命运的安排,出现了更好的情况,陈小露第一个男友对她厌倦,离她而去,这使得她在悲伤之余,又得到了新的机会,也就是说,台湾商人出现了,台湾商人四十多岁,不仅喜欢陈小露,而且有钱,也就是说,如果陈小露愿意辞掉工作、与台湾人生活的话,便能得到漂亮,于是她就那么做了。
  到了这时,漂亮问题看起来似乎已经解决,但是,陈小露发现,更复杂的情况出现了,与台湾人生活虽能住进饭店,虽能每天在游泳池与饭桌前走来走去,但问题也在这时出现了,陈小露的理想是想让所有的人都喜欢她,但目前情况却只有台湾人一个喜欢她,别的人即使喜欢她,她也不能怎么样,因为台湾人理所当然地认为她应该只属于他一个人。
  于是,陈小露发现,她得到漂亮,却失去喜欢,而她得到漂亮的目的恰恰是为了得到喜欢,手段与目的发生了叫人不解的矛盾,如何处理,陈小露奇怪之余,陷入困境。
  办法二:使自己迷人。
  陈小露从小学一直上到大学,然后毕业工作,这中间,她不断学习、丰富、发展自己的迷人技能,但同时,她也发现,如果说使自己漂亮很有难度的话,那么使自己迷人则是难上加难。
  漂亮有点像花,人们看后就离去了,但陈小露希望别人告诉她,他们喜欢她,并且不想离开她,而想与她在一起。也就是说,漂亮可以把别人吸引过来,但过来之后呢,就得靠迷人了。
  如何迷人呢?陈小露有点摸不着头脑了,但她发现,她可以迷倒那些只为漂亮而来的人,但这些人只是一部分人,而不是所有人,那么,如何对付剩下那一部分人呢?惟一的出路只能是投其所好,投其所好的意思是,别人喜欢的东西都得存在于她陈小露身上,到了这时,陈小露才发现情况不妙,而且相当严重,因为别人喜欢的东西中,有些实在让她力所不能及,比如说吧,较高的社会地位、财产,还有那些千奇百怪的才能,比如管理啦、幽默啦、舞蹈啦、文化啦,说也说不完,这下可要了她的命了!因为这些东西除了依靠天生,还要后天不断努力方可得到,陈小露自己虽能读会写,床上功夫也会一些,但也仅此而已,也就是说,她终于发现,迷人是很难的。
  于是,两个条件陈小露都不能满足,希望距她甚是遥远。
  当然,在她为着理想不懈奋斗的路上,有两个东西几乎是无法逾越的,那就是时间和空间。
  陈小露隐约发现这两点,她把时间理解为青春永驻,把空间理解为北京。
  事情说到这里,往下就不必再谈了。
  从陈小露身上,我看到的是一种东西,即,人的主观愿望与客观现实的关系,这个关系可用背道而驰这四个字来形容——让我以陈小露为例来谈谈我的看法。
  在陈小露幼年时期,她的理想几乎实现,长到少年,她的理想马马虎虎,因为周围的人们仍然喜爱她,但开始对她有了一点要求,而且,随着活动范围增大,一丝似乎是不祥的苗头开始出现了(陈小露说上小学时有个女孩竟评价她爱表现,乍乍乎乎叫人十分讨厌)。
  到了青年期,陈小露的活动范围更加广阔,她发现,几乎有一半的人对她不感兴趣,那就是同性别的人,另一半人对她感兴趣的也不多,而且往往是那些她不喜欢的人。
  陈小露认识我时,青年期快要结束,迎接她的将是中年期,我可以轻易推断,叫所有的人都喜欢一个中年女人似乎十分艰难。
  当然,陈小露也会进入老年期,我不无遗憾地指出,陈小露与她理想的关系将会无可避免地变坏,以至坏到这种程度,要么她放弃自己的理想,要么她被自己的理想抛弃。
  于是,我不无根据地认为,人类为其理想所做的努力在某种程度上与陈小露相差无几。
  我是指:人类要么放弃理想,要么被自己的理想所抛弃。
  126
  粗略一算,我和陈小露每见面两次就会吵上一架,吵架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个就是所谓找工作问题。第二个是避孕套。
  先讲找工作。
  因为我要与陈小露天长地久,那么,她最好不要与台湾人来往,不然,就成了我与陈小露、台湾人三个人天长地久了,这是我的想法,其实这一想法颇具局限性,现在看来,我把三个人天长地久这一想法放弃了,实际上是放弃了我与陈小露两人天长地久的一个可能性,而且是最大的一个可能性,这也是我与陈小露关系短命的一个原因。
  让我们回到前面话题。
  为了使陈小露摆脱台湾人,当然,我这么说也是出于她当时的愿望——关于这一点,我事后左思右想,发觉并不确切,在这上面犯了太主观的错误,事情的真相可能是这样的,我回想到她表达愿望时是说她不爱台湾人,但她没说她爱不爱台湾人给她提供的东西,从她的行为上看,她是爱的。而她说过爱我,但她没说过爱我的一贫如洗,从她的行为看,她是不爱的。于是,我与台湾人在陈小露那里被分成两个部分,也就是说,她当时的愿望其实是这样的,她爱的是我的一部分与台湾人的另一部分,可以模糊地说,她的爱不太完整,但我却需要一个完整的爱,于是,我主观地认为,她应当摆脱台湾人,悲剧就发生在这里。
  当然,一点想法上的错误不会造成什么悲剧,重要的是,要付诸行动,这样才能一错再错——我就是这么干的,我每次见她,必得催她上进,催她上进的方法便是催她去工作,通过工作获得经济独立。经济独立,便可有独立的人格,有了独立人格之后,便可与我对等相处,这样做的目的之一,是要显出我与台湾人的不同,我认为,台湾人给她一切,而我却能帮助她自己获得一切。可以说,我的推理貌似合理,但仔细想来,每一步骤之间都存在巨大的困难,即使克服了所有困难,我的计划得以实现,那么陈小露似乎会变成另一个人,面对另一个人我会如何呢?我不知道。目的之二呢,那就是我只为我自己考虑,我的钱不多,因此使用起来就要有效率,我只能去帮助那些很快就不再需要我帮助的人,而无法去帮助那些会因此依赖我的人。
  很显然,陈小露对我的悲剧了解得十分清楚,但她不想与我争论,于是,便采用拖延战术,每每我催她立刻动手,她必说要等一等,等她上学,等她学到足够有用的知识,再去找一个高起点的工作,至于这个起点要高到什么程度,陈小露只字未提。于是,我们在讨论我们不着边际的前途时,陷入无法解脱的困境。
  如果说,怀孕破坏感情的话,那么我要说,避孕也能做到,避孕套问题看来不很重要,其实不然,如果你在光天化日之下用力撑开它,特别是用力撑开一个彩色的,并把它置于头顶,你会发现,它足可以给你造成一个很大的阴影。
  我要说,我不喜欢操避孕套,我非常不喜欢,我喜欢使用别的避孕方法,我这样想是出于一种迷信,我相信,在亲热时,两人之间不该有任何东西存在,两人应当好得如同一人,因此,我喜欢口服药法,但出于另一种不同的迷信,陈小露根本不考虑使用药物,她认为药物使人发胖,不仅如此,她对别的避孕法也不信任,她就相信避孕套!
  这就使我们之间在最不该争吵的时候进行争吵,比如,两人一丝不挂地躺在床上,讨论的不是如何进行肉体享受,而是我拿着一粒避孕药对她说吃吧吃吧,她拿着一个避孕套对我说戴吧戴吧,在我的记忆里,至少有两次,在气愤之下,我自己吃下避孕药,扔掉避孕套,倒头睡去。当然,这种情况极少,更多的是,我们为这个问题争论不休,如何争论?自然涉及到我对她是否关心,还涉及到她的性史与我的性史,以及我们对彼此性史的看法等等问题,实际上,这是两种迷信之间的交锋,话题虽多,论证虽有力,但实在缺乏理智。
  就以上两点,我本可以写出五本小说,也许很多读者更希望看到那五本小说而不是区区上千字,但我认为,这种场面描写虽有趣,却十分繁琐,我把要讲的讲完了,再罗唆下去实在没有必要。
  127
  当然,除了争吵,我们也有一些有趣的时光。
  讲色情话和恐怖故事当属此列。
  我与陈小露时常相互打电话,有一阵每晚必打,陈小露是电话高手,通过电话,她可以办成很多事,就连让我在电话线那一头射精都能做到,她的拿手好戏是扮成六七个姑娘,逐一与我上床,直到我顶不住为止。
  我呢,我会讲恐怖故事给她听,因为陈小露最怕听恐怖故事,但又对恐怖故事最好奇,发现这一点很偶然,一天夜里,我正在写东西,陈小露打来电话,与我聊起了文学,聊着聊着便聊到莫泊桑,于是我讲道:
  莫泊桑是一位十九世纪的法国作家,年轻时是个帅哥,成名后身边大蜜如云,但他有点像多年后的垮掉一代,除了操小妞,还爱磕药,什么药都磕,他身边专有一个小蜜为他提供各种迷幻药,常常吃得他头重脚轻,飞得一塌糊涂的事也是经常发生,我虽然对他那本臭了街的《羊脂球》不屑一顾,但他有些嗑药后写成的恐怖故事却让我有些印象,比如:在他心绪阴郁时期写过一个故事,说的是他有一夜去一个公园散步,路过一片树林,偶然间,他发现树上吊死着一个人,于是不怕费事地通知有关部门,搬去尸首,但第二夜他又发现尸首吊死在同一地点,于是再次通知有关人员搬走,可惜的是,第三夜,他又看到同样情况,第四夜也是如此,第五夜依然如故,第六夜,情况毫无二致,第七夜,什么也没有改变,无论如何想办法,比如阻止有人进入树林,比如派人守于树下,比如锯断那棵树木——总之,毫无办法,那些想寻死的巴黎人个个总能有办法溜进树林,吊死在某棵树下,而且,只要莫泊桑深夜走进树林,他总能最先发现,待人们急忙冲去解救时,此人早已断气,尸骨冰凉。终于有一天夜里,对于人生一直感到虚幻的莫泊桑正伏案写作,灵感忽断,于是站起,在屋里来回踱步,无聊至极,而且,那夜也没有小妞儿送上门儿来,于是,无限寂寞的莫泊桑踱出他的小屋,再次向小公园方向走去,他进入树林,理所当然,他又发现一具尸体吊挂于树上,随着夜风左右飘荡,于是他指给守在那里的人看,对此早就习以为常的工人们于是熟练地从树上卸下尸体,装上马车,准备运向墓地,出于好奇以及作家观察生活的天性,莫泊桑靠近马车,尸体向下,趴于车上,于是莫泊桑伸出手臂,把尸体翻转,对着公园里暗暗的路灯,仔细观瞧,这一瞧,让他倒吸一口凉气,原来吊死者正是他自己。莫泊桑这才弄明白,自己早已死去多时,在世上写作的那位叫莫泊桑的作家原来是个鬼。
  听到这里,陈小露哎唷一声,我问她怎么,她说,你接着讲,她还想知道莫泊桑一些事情,于是我接着讲——
  老莫还写过一个故事,说他得知自己是鬼之后,对世界有了新认识,这一认识不要紧,他发现身边的朋友当中也有些是鬼,比如有个评论家,夜里经常拜访他,老莫觉得此人有些问题,因为每当他这位仁兄进入他的书房,补充一句,老莫的书房很宽大,里面有不少藏书,也有写字台水杯之类,不同的是,他书房里还有不少现下被称为毒品的东西,那些东西被装在各种玻璃瓶里,以便他随时配制,或自己或与道友随时飞上一会儿。此外,那么大的房间,夜里当然要点很多蜡烛,莫泊桑视力不佳,因此点的蜡烛更是多于常人,简直是数不胜数,那些有小臂粗细、半米来高的蜡烛排成一溜,绕房一周,十分气派,老莫如何觉得那个评论家有问题呢,是因为他发现,每当那人进入他的房内,靠门数的第二支蜡烛总是应声而灭——
  故事才讲到这里,陈小露对我说,等一等,我上趟洗手间。我挂下电话,继续写作,五分钟后,陈小露再次打来电话,说她浑身舒畅,但困劲儿上来了,想睡了,可是,在临睡前,还想再听我讲个故事,我问她讲什么,她说讲个以前遇到的事儿,我说我没到过什么有劲的事儿,她说随便讲讲,越无聊越好,她现在打开免提,关上灯,闭上眼睛,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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