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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部分

当代世界文学名著鉴赏词典-第1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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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行动紧密相联。当然,小说的局限性也是明显的。欧文·肖显然对美国早
期的勤奋、忠诚等价值观念深怀眷恋,硬把它们塑造到鲁道夫等人的性格里,
给人一种勉强之感。

(晓莉)


托妮·莫瑞森所罗门之歌(1977)

作者简介托妮·莫瑞森原名克鲁伊·安东妮,1949 年以优异的成绩高
中毕业后去华盛顿入黑人大学霍华德大学时改名“托妮”。她1931 年3 月
18 日生于俄亥俄州克利夫兰附近的铜铁小镇罗伦城,父亲是蓝领工人,一生
操劳,母亲曾在白人家庭帮佣,她的祖父母也都一生仇视白人,因此莫瑞森
自幼在尊重黑人民族传统和文化的熏陶下成长,培养起强烈的民族感情。大
学读书期间利用暑假巡回演出的机会回到南方故上,充分吸收了那里的文化
营养。1953 年人康涅尔大学攻读福克纳,获硕士学位后先到德克萨斯南方大
学后又回母校霍华德大学执教。1964 年与丈夫离异后去纽约,在兰登出版公
司当高级编辑,主编《黑人之书》之类的史学百科全书。19T6 年后又担任教
职。曾在耶鲁大学等著名大学教黑人文学和文学创作,但是她早在当编辑时
候就把文学创作看作“自己所尊重的事业”,迄今已出版五部长篇小说:《最
蓝的眼睛》(1969)、《秀拉》(1973)、《所罗门之歌》(1977)、《柏
油孩子》(1981)和《宠儿》(1987),引起美国文坛的重视,被认为是继
鲍德温之后最重要的当代黑人小说家。她的小说全都描写黑人社会,从主题
到情节结构和人物刻画都富于独创性,而且雅俗共赏,因此受到评论养的赞
誉和读书界的欢迎,例如《所罗门之歌》与《宠儿》先后被评为1977 年和
1987 年的最佳小说,不仅获奖,,而且畅销。《所罗门之歌》译成外文在11
个国家发行,美国国内的廉价版一版就印了57 万册。今天她与艾丽丝·沃克
齐名,是两位蜚声美国文坛、最令人瞩目的黑人妇女作家。

内容概要小说分两部,共15 章,上部写小说主人公的身世,下部写
主人公去南方寻根和埋藏财宝。1931 年某天,在美国北方靠近苏必利尔湖的
一个小镇上,北卡罗来那州互惠人寿保险公司的代理人黑人史密斯先生身穿
蓝绸人、腰缠一对蓝绸大翅膀,要从慈善医院屋顶飞往苏必利尔湖对岸。尽
管通告已在两天前贴出,但吸引来的人群只四五十人,不象四年前林德伯格
首次作横度大西洋飞行时的观众多。大多数黑人妇女正在扣胸衣,打算出门
去看看肉铺会不会出售猪尾和下水。她门不知道有个黑人要飞,对此也不怎
么关心。后来起飞的时辰到了,道院里的人走了出来,人群里有个妇女唱起
《所罗门之歌》:“噢,售糖人飞走了。。售糖人掠过天空,售糖人回家
喽。。”史密斯在歌声中往下一跳,坠地而死,也在这时有个男婴在医院里
呱呱坠地,他就是小说主人公麦胄·戴德,小名奶娃。他直到上小学时还在
吃母亲的奶,有一次被多嘴的看门人撞见,传扬开去,于是大家就管主人公
叫“奶娃”。奶娃的姓也来得奇怪,“戴德”原是“死亡”之意,南北战争
结束南方奴隶获得解放之后,奶娃的高祖去自由民管理局登记,一个喝醉酒
的北方佬军官问他父亲是谁,奶娃的高祖说“死啦”,那军官就大笔一挥,
在名字后的姓氏上填了“戴德”,也即“死了”的谐音,于是一家人就承袭
了这个古怪姓氏。就到奶娃的父亲这代,家境倒是富裕了,但麻烦也就跟着
来了。父亲与儿子同名,也叫麦肯,为人自私、粗暴、刻薄,因追求金钱地
位跟镇上受人尊敬但偷偷吸毒的黑人医生之女露丝结了婚,婚后生了两个女
儿,但在露丝20 岁那年医生死了,据露丝说是被麦肯偷走医生所及的毒品害
死的。麦肯则说医生死的那天他赶回家来安慰妻子,却发现她一丝不挂地和
刚死的父亲躺在床上,嘴里还含着死者的指头,于是丈夫怀疑妻子乱伦,从
此恨她、打骂她,还不与她同房10 年之久。后来老麦肯的妹妹派拉特来到镇


上,她会用巫术治病,让露丝往麦肯的食物里放了些草药,使麦肯一连四天
都主动找妻子调情,并使她怀孕。接着麦肯后悔了,逼着妻子打胎,可是派
拉特救了胎儿,这样奶娃才得以安全出世,未被亲生父亲所杀。婴儿出生后,
麦肯迁怒于派拉特,把这个亲妹妹赶出家门,从此兄妹断绝来往。派拉特的
身世极为可怜,母亲死于分娩,她在没有肌肉收缩和羊水压力的情况下自己
挣扎着出了母亲的子宫,因此肚皮上没有肚脐的凹坑;她父亲不识字,从圣
经上随便指出一个名字,随后把字母写在一张纸上,并把纸夹在圣经里,12
年后这张纸被派拉特取出来叠成小块放入一个小铜盒里象耳环似的挂在她的
左耳垂上。她来到镇上后以酿私酒为生,穿得破破烂烂。住在贫民区里,没
有丈夫却有女儿,而且女儿也有女儿却没有丈夫。她很喜欢奶娃,常给他讲
她爸爸和她本人的经历,听得奶娃如醉如痴。尽管他爸爸和他姑姑断绝了兄
妹关系,他仍常到他姑姑家去,还爱上了比他大5 岁的表甥女哈格尔,两人
发生了暧昧关系十余年,后来奶娃想与她分手,哈格尔却真心爱上了他,由
妒到恨,几次想杀他,到时候又手软下不了手。奶娃长大后替他父亲干活,
有一次看见父亲无故辱打母亲,一怒之下动手打了父亲,但他从思想到行动
却越来越模仿他父亲,同时逐渐与他母亲疏远。有一次他开口向他父亲要钱,
以便离家出走自己去闯天下。他劝父亲不要象他姑姑那样,把准备给子女的
遗产都装在袋里挂在屋梁上。父亲一听这活,立刻答应给儿子钱,但要他去
把那只袋偷来。原来当年奶娃的祖父拥有一个称作“林肯的天堂”的农场,
当地白人枪杀了祖父,霸占了农场,奶娃的父亲带着妹妹躲到一个山洞里,
杀死一个白人老头,还在洞里发现一袋金子。当时麦肯就想拿走金子,但派
拉特不让,生怕被人发现后以为他们是谋财害命。兄妹俩吵了一场,妹妹拿
着刀逼走了哥哥,麦肯第二天夜里悄悄回到山洞,发现妹妹与金子都已不见,
就以为金子是妹妹拿走的,现在听说派拉特家的钱装在袋里挂在梁上,认为
袋里装的是金子,因此唆使奶娃去偷,谁知偷到后却发现里面装的是尸骨。
派拉特说,这是那个被杀的白人老头的尸骨。她与哥哥分手之后他父亲的阴
魂就来找她,叫她去把那个老人的尸骨拣起来带在身边,此后她就一直与亡
父的阴魂对话。奶娃断定金子仍在山洞里,就决定回故乡一趟,小说的第二
部主要写奶娃还乡寻根和寻找财宝。他找到了山洞,却什么也没发现。后来
他渐渐省悟,自己这次决意出来主要不是为了找金子、而是要想打破关于自
己家世的疑团,把自己的出身与祖系弄个水落石出。他终于搞清,他曾祖姓
所罗门,来自非洲,传说中是个会飞的黑人,生育过21 个孩子,派拉特的父
亲麦克就是第21 个最小的孩子,在曾祖飞回非洲时原想带走他,但一不小心
把他掉落在地上,被一个印第安女人拾去抚养,后来吉克与印第安养母之女
私奔去北方。所罗门的后代却在沙理玛繁衍,奶娃在那儿还受到热情的款待。
奶娃急于回家把了解到的情况告诉家人,他首先去找姑妈,告诉她说她父亲
之灵要她携带的尸骨原来就是他本人的尸骨,现在应该把他的遗骸埋到当年
曾祖起飞的地点:所罗门起飞处。姑侄俩乘车去沙理玛,正在挖坑埋尸时,
派拉特忽然被上枪打死,奶娃知道开枪的是他的黑人朋友吉他,这位朋友参
加过七人组成的专门仇杀白人的“七日”团,奶娃曾邀请他一同去南方寻找
金子,后来奶娃找不到金子而去寻根,吉他怀疑奶娃独吞了金子,跟踪而至
进行报复。但这时奶娃已视死如归,从藏身处跃下,朝吉他飞去,他们俩究
竟谁会在自己兄弟的怀抱中被杀是无关紧要的,因为他已悟出他曾祖所罗门
所懂得的道理:如果你把自己交给了空气,你就能驾驭它。


作品鉴赏莫瑞森的创作代表了当代美国黑人文学中的一股新潮流。她
旨艾里森、鲍德温等新一代黑人作家一样,主张“对世界持更广博的看法”,
也就是说不把小说的题材局限在抗议种族歧视的狂热中,而是从多方面去探
索人性的奥秘。黑人作家阿历克斯·哈利叙述家史的通俗性历史读物《根》
出版后,曾引起轰动,而本书可以说是一本用小说体裁写的另一本《根》,
但描写的角度不同:《根》是一部通过血淋淋的事实系统地反映和描绘美国
黑人生活的形象历史,很象一部纪实小说,而本书则用现实主义与现代主义
(主要是所谓“魔幻现实主义”)相结合的新手法,成功地通过象征,隐喻
等多种艺术技巧和变换镜头的蒙大奇手法描写了黑人民族和妇女,把今天的
现实(包括黑人想要寻根的热潮)描绘成“现代神话”。作者擅长用黑人民
间传说和童话来渲染气氛,给环境和人物笼罩上一层奇谲的神秘色彩。全书
用“黑人会飞”的古老传说穿针引线,使现实与神话糅合在一起,表现出极
为浓郁的民族色彩。这部小说虽然写美国黑人的生活和心理状态,但提出了
今天美国社会中一个带有共同性的尖锐问题:社会富裕了,人(尤其是年轻
人)的精神却堕落了,应该如何在创造社会财富时建设精神文明呢?特别是
在今夭貌似平等的美国社会里,黑人青年一代是否仍在西方精神文明的桎梏
下遭受奴役?当中的黑人青年如奶娃、吉他、哈格尔等无不染上现代文明中
的恶习,而按照作家的构思,只有让黑人尊重本民埃的文化传统,返璞归真,
恢复古朴的风范,才能摆脱奴隶制被推翻之后这种新的“精神奴役制”。派
拉特是全书含有道德寓意的中心人物。她虽然靠酿造和贩卖私酒为生,无知
无识,“却对人类的相互关系具有深切的关心”(中译本第194 页)。她携
带着先父的遗骸和“导航”地图,指引奶娃飞行,奔向自由,她没有肚脐(传
统中只有天使才没有肚脐),又有与死人交谈的禀赋,因此暗喻她是否有继
承传统、传播黑人民族文化双重使命的“天使”。作者不仅在刻画象派拉特、
奶娃、吉他这类人物性格时使用了独特的象征手法,甚至书中的许多人名与
地名也富于象征意义和幽默感,如“非医生街”、“不慈善医院”、“林肯
的天堂”、“所罗门飞行处”以及与“死亡”谐音的戴德一家的姓氏,等等。
全书的背景安排、气氛渲染、人物刻划和情节发展等都互相照应,浑然一体,
有很好的艺术效果。例如一开卷写史密斯先生安上绸翅膀试图飞行,谁都知
道此举等于自杀,却不知道原因何在。直到第6 章读者才看到原来史密斯是
由于黑人仇杀组织“七日”团的压力而被迫自杀的,但直到第12 章作煮才揭
示卷首史密斯飞跃时派拉特所唱的和卷未主人公飞跃前自己所唱的《所罗门
之歌》在黑人传说中的含义。这样剥象笋似的一层层披露故事,是作者独具
匠心的一种结构布局,有助于渲染神秘、紧张的气氛。作者的文笔洗练清新,
十分口语化,人物对话写得尤其出色。美国《民族》杂志上有篇评论说得很
中肯:“莫瑞森创造了一个有自己特色的黑人社会,但又并不与白人世界完
全隔绝。。她用灵敏异常的耳朵倾听黑人语言的音乐,把它用作调色刀来刻
画黑人生活井创作今日文坛上最佳的一种文学语言。。语言与思想之间的一
种美丽平衡。”

(施咸荣)

诺曼·梅勒刽子手之歌(1979)

作者简介(见“裸者与死者”条)
肉容概要1976 年4 月,加里·吉尔摩由表妹布伦达等人作保,获得假释



出狱。他14 岁时因盗窃波兰进少年管教学校,到现在已断断续续坐了18 年
的牢,最长的一次连续在狱中生活了12 年。获释出狱后,加里回到母亲的故
乡犹他州普罗沃市,住在姨夫弗思的家里,并在弗恩开的鞋铺当帮工。长朗
的监狱生活,使加里形成了独特的品性,而一旦获得自由,他便在各方面都
使这些品性膨胀起来。在鞋铺,加里无心认真干活学艺,却整天以喝啤酒为
乐,并四处闲逛,追逐女人。姨母艾达把一位姑娘介绍给他,第一次约会,
他便把她灌醉强行奸污。渐渐地,周围的人对他反感起来,弗恩夫妇也被他
搅得不得安宁。这样,表妹布洽达不得不在另外一家工厂给他找到了一份工
作。

在这家工厂,加里认识了一个叫斯特林的人,与他交了朋友。一次,他
去斯特林家,碰巧斯特林的堂妹尼科尔也去了那里。尼科尔年轻貌美,身材
丰满,虽然经历坎坷,近乎放浪,却又心地简单,不失少女的纯真。加里与
尼科尔一见钟情,恨快就搬到一起同居了。他们整天纵情欢误,陶醉在爱情
之中。但加里毕竟是加里,尼科尔毕竟是尼科尔,生活毕竟是生活。加里仍
然终日酗酒,并且不时偷些东西,甚至偷了许多枪支。尼科尔则经常为他担
惊受怕,提心吊胆。两人的关系渐渐紧张起来,加里开始对尼科尔大打出手。
有一次,尼科尔实在忍受不了加里的毒打,离家躲了起来,坚决不见加里。
这使加里急得发了疯,坐立不安。本来在生活中失去了很多的加里,这时又
失去了自己内心深深地爱恋着的情人,不由得失去了理智。在驾车四处寻找
尼科尔而又找不到时,他在一个汽车加油站随意用枪打死了正在值班的工
人。第二天,他又持枪闯进了一家汽车旋馆,凶残地开枪杀死了这家旅馆的
经理。在逃跑的途中,他把手枪藏在一片灌木丛中,不料手枪走火,伤了自
己的手。

随后,加里给表妹布伦达打电话,把自己的藏身之处告诉了布伦达,请
求她来给自己包扎伤口。这时,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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