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字-第2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多年前,他们结婚的时候,胡秉宸全身的肌肤就已松垂。那松垂的肌肤,严重到使他看上去简直不像个男人而像个女人,而且是非常老迈的女人。可是她从不在意,他的躯体对她并不重要,她要的是他这个人和他的爱。
想不到他倒先嫌弃起她来。
她那不对劲的神态后面,汹涌着千头万绪、千言万语,哪怕说出一宗,也会让胡秉宸难以自容。可是她不说,一个字也不肯说。
也许她还爱他。不要说对一个还在爱着的人,哪怕对一个不相干的真有必要做一番自省的人,她也不能说一句:“请看一看你自己。”
因为他真的上了年纪。对于一个上了年纪的男人,一旦提醒他,他才是应该得到这种评判的人,他该多么伤心。
年龄的差距,尤其在性爱问题上,结婚初始就决定了他们地位的尊卑。她始终把他那上了年纪的男性自尊,看得比她这个女性的自尊更为重要。不论胡秉宸怎样伤害她,她也不愿在这种可能要一个老男人命的问题上,对他以牙还牙。
如果他比她年轻,或哪怕仅仅比她大几岁,她才不会有如此的雅量。
所以胡秉宸也就根本不能懂得,吴为这个不对劲的神态,决断了他们之间的什么。
当他再想和她做爱的时候,她就想方设法,左推右挡。这使胡秉宸非常恼恨,多少次无情地说:“白帆从来不敢对我这个样子。”
“那你为什么跟她离婚?”
“因为她不让我操了。”
吴为不介意这个“操”字,毕竟他是延安出来的,何况她自己就常常出言不逊;即便胡秉宸常常使用这一类的字眼,可是一穿上外衣、走出家门,特别见到知识女性,还是一个英国绅士。
她介意的是她在胡秉宸心目中的地位。如此说来,她的地位又比白帆好到哪儿去?“你——你——那就是说,你不过是想找个可以操的女人,对不对?”
可他明明爱过她,并且爱得死去活来呀!
胡秉宸没有回答。他说的虽然是气话,但也不能算错。认真说起来,当初他和白帆结合,不就是要找一个挨操的女人吗?不然以他的风流倜傥,怎么会轮到白帆?
一九三五年和一九三六年那两个旧历年,作为经典,在叶莲子心中永存。从腊月二十三他们就开始筹办年货。顾秋水还给叶莲子买了一些杂拌儿、干果。要是一小在北平城里长大的男人,过年想到给老婆买点杂拌儿干果也不为奇,可顾秋水是条东北汉子。当男人还待见一个女人的时候,在宠爱女人的问题上,真有无穷无尽的想像力,可以创造出多少让女人永志难忘的效益啊!
他们在东四牌楼的每一个席棚里浏览,卖年画的一边翻着大摞年画,一边唱着年画里的故事。按照顾秋水的意思,他们选了比较素雅的《西湖十景》,没有选那些戏出儿或是胖娃娃,或是花鸟鱼虫。
叶莲子按老家的习惯,包了酸菜猪肉馅饺子,配着豆腐乳、韭菜花的作料。酸菜是她自己腌的,还煮了一锅五花白肉酸菜粉丝汤,给顾秋水弄了四小碟酒菜。
刚拿起筷子,大门外头就喊上了:“送财神爷来啦!”
对屋的杨大哥和杨大嫂就喜喜兴兴地出去接财神爷,少不了多给那些送财神的穷孩子几个钱。杨嫂对他们说:“大过年的,大家讨个吉利吧。您二位吃年夜饭哪?”
叶莲子说:“正要吃呢。”
吃完年夜饭,叶莲子穿上那件驼色大衣,和顾秋水到街上看放花。又空又深的大街胡同瞎了眼、似的,只有店铺外面的灯,在雪地里冰花似的眨巴着。猛然蹿出一枝花,像谁冷丁甩出一条带闪的鞭子,往黑夜上抽了一下。
没有亲朋他们也守岁到了五更,吃完黍米年糕,叶莲子说:“怪冷清的。”顾秋水拍拍叶莲子的肚子,说,“还有他和咱们一块儿守岁呢!”
没等睡下,爆竹就响起来了。当第一声迎新的爆竹,紧咬着辞旧最后那声爆竹响起来的时候,叶莲子感到吴为在肚子里踢了一脚。
她愣了一下,但没有对顾秋水说。吴为这一脚有什么意思?也许有,也许没有。
这样的日子,其实也很平常,但在叔叔婶婶那个底版的衬托下,以及后来几十年孤灯夜雨、长夜难眠的日子里,就显得格外绚丽,让叶莲子受宠若惊,难以忘怀。
除了禅月,叶家上两代女人,一直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人,对温度的感觉通常不大正常。
吴为实在不该为叶莲子“一生中最幸福的日子”之说气馁,她对叶莲子的爱,不过是下一代对上一代的爱,这就注定这种爱,不可能像上一代对下一代那样,在所有细节上绵密周到、竭尽全力,更何谈顶替男女欢爱的甜蜜?
正如后来定居美国的黎巴嫩作家纪伯伦所说:“你是一具弓,你的子女好比生命的箭,借你而射向前方。”
吴为不过是借叶莲子而射向前方的箭。箭与弓怎能同日而语?箭是无法回头看那把借以向前的弓的,而弓却永远盯视着那借它而射向前方的箭。
像十月革命阿芙乐尔巡洋舰上的那声炮响似的,这日子终于在一九三六年底,被西安事变的一声枪响打碎。那天早晨,顾秋水看到张学良将军被扣南京的报道后,没等去上军训课就赶到包天剑家里,痛哭流涕地拍着手里的报纸说:“完了,全完了,我们再也回不了东北啦!”
他完什么完?回得了回不了东北和他又有什么关系?顾秋水在东北既没有一两银子也没有一寸地。到了这时,他在东北军中更无一官半职。
可他也不是瞎起劲。
他的寄托虽然遥远,总还算是有所寄托——有张学良,就有东北军的前程;有东北军的前程,就有包天剑的前程。而他这个脑袋一热,辞去军中职务沦为清客的人,也就有了前程。打回东北去,是五十万白山黑水男儿的千秋家园梦。
至于没离开东北、进关以前是怎么回事?忘了。打回去以后又能怎么样?那是以后的事。
顾秋水同样该有此一劫。一九三三年保卫热河一战,被彼时的公子哥儿将军张学良,视为自一九三一年九一八事变后的翻身仗,以报国恨家仇,一洗“不抵抗将军”的恶名。
其时,他身为军事委员会北平分会代理委员长,不但可以全权指挥东北军,还可以蒋介石名义,指挥华北以及冯玉祥、阎锡山各部。刚才还与奉军兵戎相见,对委员长蒋介石尚且离心离德的各系军阀,怎能听从一个代理委员长张学良的指挥?
在战前各有关将领讨论兵力部署、各部任务、协调作战的计划会议上,空头代理委员长张学良,饱尝所谓由他全权指挥的各有关将领不受军命,当场顶撞、驳回的耻辱。
不说作为一个指挥官,就是作为一个男人,何尝不是奇耻大辱!但他忍辱负重,委曲求全,只求一胜,守住热河。
热河一战,是张学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自戕”以明志的悲壮之举。
勉强拼凑的两个集团军尚未出兵,就因第二集团军汤玉麟军团属下一个旅的投敌,几处城关陷落。汤司令调转指挥刀,不曾迎战日军便向京、津撤退。负责第二集团军的总司令,竟然找不到军团指挥汤玉麟受命;而阎锡山应派的两个骑兵旅一骑未发;孙殿英军团也在赤峰观望不前,只剩下集团军光杆总司令坐守承德。
这个号称两个军团、二十万兵力的战役,投入的实际上只有东北军一支孤旅。
日军仅以一百二十八骑便占领了承德,热河相继失守。张学良满怀雪耻希望的一战,不但没有为他洗去“不抵抗将军”的耻辱,反倒使蒋介石如愿以偿,并以此为口实,逼他下野。
下野后出行欧洲回来的张学良,洗心革面、脱胎换骨之变,这里不再赘述。
第二集团军包天剑旅,正是在没有左右翼协同、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受命向古北口挺进。
二营中尉顾秋水,在包天剑指挥下参加了古北口毫无胜利希望的一战。
败兵如决堤之水四处漫流,团长和顾秋水以及团里的一个营长,不得不左拦右截。顾秋水举着枪横在大路上喊道:“给我往前冲,往前冲。不许退,不许退,谁再退我就打死谁!”日机的飞行高度很低,简直就在机枪的射程之内。顾秋水恨恨地甩着手里的枪,痛惜它不是一挺机枪,让他坐失战机。继而左顾右盼,好像庄稼地里即刻能长出一挺机枪。
日机嚣张地擦着人们头顶来回飞旋,不要说瞄准,就是闭着眼睛瞎打也能命中。
炸弹落下的瞬间,四野突然变得无声无息,只见肢体和军装的碎片在弹雨中飞扬,如无声电影中的画面。
怎能妄议新兵在战场上的价值远不如他们带来的麻烦?即便骁勇善战、久经沙场的军队、老兵,一旦沦为败兵,即刻就迷失往日的冷静和经验。
败兵们在暴雨般密集、猛烈的轰炸扫射下,没头没脑,忽而向东、忽而向西地逃窜。越是害怕越是挤成一团,忘记了疏散隐蔽的要点,像特地为一颗颗炸弹摆设的木偶玩具,一个炸弹下来,死伤就是一堆。从古至今,仗,其实就是这么打的,以后还可能如此杂乱无章、如此偶然地打下去。
不管军事家们写了多少兵法,不管发明了多少新式武器,自有人类以来,战争就是这么一个古老的公式,在进攻与反攻之间,跑来跑去。
顾秋水又能高明到哪里去?他只好指挥士兵,滚人路旁的壕沟隐蔽。
这时,包天剑旅长也退到山坡底下,和那些败兵一样,直愣愣站在公路上,不知何去何从。包天剑旅长会杀人、放枪,但是不会打仗,而且也不妨碍他日后当个不会打仗的师长。
顾秋水不愧学过炮兵,能准确辨知炸弹飞来的方向。作为一个下级军官,他惟一的选择就是在炸弹过来的时候,扑在包天剑旅长的身上。
几年军粮吃下来,顾秋水知道脑袋不过是子弹暂时托他保管的一个物件,他终于不怕了死。尤其当死亡只是一个瞬间,挺一挺就可以过去的时候。
但是他怕苦,因为不躲不闪、硬挺着把苦一点点地吃下去,需要具备一种非凡的品格。
他扑向包天剑,又搂着包天剑就势一滚,跌落在公路旁的壕沟里。炸弹在紧挨着他们的路面上挖出二个大坑,边缘正好切过他和包天剑隐身的壕沟。
除了耳朵有一阵失听,他们没有别的损失。
这是个战场上的老故事,不管过去或是后来,战场上有太多这样的故事。
虽然是个老故事,包天剑还是感念顾秋水的救命之恩。是厚道主子对忠心仆人的那种感念。
这一枚没有投中的炸弹,成就了包天剑和顾秋水的一段缘分。
包天剑旅长从壕沟站起后对顾秋水说:“到石匣,赶紧到石匣去,截住逃兵,收集溃军。”
顾秋水双脚啪地一并,举手敬了军礼,冒着日军飞机的轰炸扫射冲了出去,速度之快就像包天剑扣了一下扳机,把他从枪膛里射了出去。
这些动作的一招一式,没有因滚落壕沟而些许走样,顾秋水原本真能做个好军人。
没有死在炸弹下的顾秋水,很快就享受到这一颗没有命中的炸弹带给他的效益。
两天之后,中尉顾秋水被调至旅部,在包天剑身边做一名上尉副官。
可是包天剑只赏了顾秋水一张门票,里面的暗道机关,还须他独闯三关,一一破解。
包天剑的卫队和随行人员,人人骑有一匹好马。顾秋水离开二营的时候,把他的老马交还了二营营部。到旅部报到后,旅部就给他另配了一匹。
那真是一匹好马,烈马,曾是热河总督的坐骑,总督退役后一直虚骑以待,奔跑起来身影不见,只觉得一股黑色疾风骤然刮过。
马像人一样有自己的性子,性子不烈的马,可能也就成不了一匹好马。就像《红楼梦》里的晴雯,要是不撕扇子也就不成其为晴雯了。
顾秋水一骑才知道,那马不但烈、不但好,更不知道谁使的坏,在马蹄上钉了个钉子。一匹烈马,蹄子上再钉个钉子,就和疯马差不多了。这是一个货真价实的下马威。
那些在绿林里几经生死才混到这个地步的人,怎么能信服这个初出茅庐的小子?有人说了:“不就是在地沟里打了个滚儿嘛!”
不像那些人,顾秋水没有老关系,只不过包天剑对他不错而已。
在兵营里,长官的赏识并不一定能让人有个立锥之地。就算你当了老大,说不定也有人在后头开黑枪,马蹄上钉个钉子算是客气。
也不能说人们欺负他,对一个新来乍到的人,这是兵营的洗礼。他宽慰自己,天下哪一处不是营盘?可能还不如兵营的直截了当。
有人劝他换一匹,新来乍到谁能给他换?也不能找回二营那匹老马,人家跟着已然当了师长的包天剑一走一溜风,他总不能跟在后面紧迫。
要想在师里站住脚,就非驯服这匹马不可!
可是连骑都很难骑上它,更不要说驾御它。只要看见他一捋缰绳,它一尥蹶子就跑远了,怎么弄也弄不回来。偶尔骑了上去,它也是前蹦后跳,非把顾秋水摔下来压在身子底下才算罢休。
人们都没守在一旁看那匹马如何整治顾秋水,人人也都没有漏过一个顾秋水驯马的细节。
他一边绕着那马匹兜圈子,一边酸楚地想:是男人都喜欢拍胸脯说自己“男子汉大丈夫”,就是你自己不拍别人也要逼着你拍,可“男子汉大丈夫”那么容易成就?
一九二八年在山西龙泉打阎锡山,顾秋水当时在炮兵连当排长。
城墙很高,不好攻,战士们刚爬到一半就被打下来了。所以那一仗从头年十月直打到来年春天,部队在山上的猫耳洞里待了将近牛年。那时他刚满二十岁,老兵们本来就看不起他,又日夜在一起混了半年,连最后那点官兵界限也没有了。他们老是问他:“你打过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