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1-第10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按:成周之制,元士以上,命官也;府史胥徒,庶人之在官者也。然下士与
庶人在官者同禄,则未尝曰官綦贵而吏綦贱也。後世为胥吏者,作奸犯科,不自
爱重,放纵於义理之外,故为世所轻,而儒者尤耻与为伍。秦弃儒崇吏,西都因
之。萧曹以刀笔吏佐命为元勋,故终西都之世,公卿多出胥吏,而儒雅贤厚之人
亦多借径於吏以发身。其时,儒与吏未甚分别,故以博士弟子之明经者补太守卒
史,而不以为恧。元、成以来,至东汉之初,流品渐分,儒渐鄙吏,故以孝廉补
尚书郎、令史而深以为耻,盖亦习俗使然。然胡广、袁安之进身者亦由郡吏,而
丁邯则决不肯为尚书令史,何也?盖东都亦未尝废试吏入仕之涂,故方其未遇,
而浮沈里巷无所知名也,则虽郡吏亦屑为之;及其既以孝廉异科荐举徵召,则未
免自负清流,虽尚书机要之地,亦耻其为郎、令史矣。然考《晋书·百官志》:
“魏青龙二年,尚书陈矫奏置都官、骑兵,合凡二十五郎。每一郎缺,白试诸孝
廉能结文案者五人,谨封奏其姓名以补之。”然则丁邯虽誓死不为,而自光武立
法之後,孝廉之为郎者遂为久例欤。
都事,晋有尚书都令史八人,秩二百石,与左右丞总知都台事。宋、齐八人;
梁五人,谓之五都令史,职与晋同。旧用人常轻,武帝诏曰:“尚书五都,职参
政要,非但总领众局,亦乃方轨二丞。顷须求才,未臻妙简,可革用士流,以尽
时彦。”乃以都令史视奉朝请(其时以太学博士刘讷兼殿中都,司空法曹参军刘
显兼吏部都,太学博士孔虔孙兼金部都,司空法曹参军萧轨兼左民都,宣毅墨曹
参军王兼中兵都:五人并以才地兼美历兹选。)
隋开皇初,改都令史为都事,置八人。炀帝分隶六尚书,六人领六曹事。唐
因之。
主事,後魏於尚书诸司置主事令史。隋於诸省又各置主事令史员。炀帝三年,
并去令史之名,但曰“主事”,随曹闲剧而置,每十令史置一主事,不满十者亦
一人,杂用士人。唐并用流外。
右历代都事、主事,皆吏长之名也。
西晋令史,朝晡诣都座朝,江左唯早朝而已。贾充为尚书令,以目疾,表置
省事吏四人,尚书置省事自此始也。其品职与诸曹令史同(刘卞入太学,试经为
台四品吏。访问令写黄纸一鹿车,卞曰:“刘卞非为人写黄纸者也。”访问知,
怒,退为尚书令史。姚苌执符坚,遣仆射尹纬诣坚问事。坚见其杰,问曰:
“卿於朕世何官?”纬答曰:“尚书令史。”坚曰:“卿宰相材,王景略之俦,
而朕不知,宜其亡也。”)。
晋、宋兰台寺正书令史,虽行文书,皆有品秩,朱衣执版。
孔ダ为御史中丞,坐鞭令史,为有司所纠。
梁、陈与晋、宋同。
後魏令史亦朱衣执笏,然谓之流外勋品。
北齐尚书郎判事,正令史侧坐。书令史、过事令史皆平揖郎,无拜。
自隋以来,令史之任,文案烦屑,渐为卑冗,不参官品。开皇十五年,诏州
县佐史三年一代,不得重任。
炀帝以四省、三台皆曰“令史”,九寺、五监、诸府卫皆曰“府史”。於时
令史得官甚少,年限亦赊。
牛弘尝问於刘炫曰:“按《周礼》,士多而府史少。今令史百倍於前,减则
不济,何也?”炫曰:“古人委任责成,岁终考其殿最,案不重较,文不烦悉,
府史之任,掌要目而己。今之文簿,尝虑覆理,锻炼辛苦甚密,万里追证百年旧
案,故谚曰:‘老吏抱案死。’今古不同,若此之远也。”弘又曰:“後魏、北
齐之时,令史从容而已;今则不遑宁舍,其事何由?”炫曰:“齐氏立州不过十,
二州行台递相统领,文书行下,不过十条,今州二百,其繁一也。往者,州唯置
纲纪,郡置守丞,县唯令而已。其所具僚,则长官自辟,受诏赴任,每州不过数
十。今则不然,大小之官,悉由吏部;纤介之迹,皆属考功,其繁二也。省官不
如省事,省事不如清心。官不省而欲从容,其可得乎!”弘甚善其言而不能用。
唐武德中,天下初定,京师籴贵,远人不愿仕流外,始於诸州调佐史及朝集
典充选,不获己而为之,遂促年限,优以叙次,六七年有至本司主事及上县尉者。
自此之後,遂为宦途。总章初,诏诸司令史考满者,限试一经。时人嗟异,著於
谣颂(是岁,京师饥旱,弘文、崇贤、司成三馆学士并放归本贯。又阎立本、姜
恪为相,立本善画,恪有边功。当时为之语曰:“左相宣威沙漠,右相驰誉丹青,
三馆学士放散,五台令史明经。”)。
张元素少为刑部令史。太宗尝对朝臣问之曰:“卿在隋何官?”对曰:“县
尉。”又问未为县尉时,曰:“流外。”又问何曹,元素辱之,出ト殆不能步,
色如死灰。褚遂良上疏,以为:“君能礼其臣,乃能尽其力。元素虽寒微,陛下
重其材,擢至三品,岂可复对群臣穷其门户?弃宿昔之恩,使之郁结於怀,何以
责其仗节死义乎?”上曰:“朕亦悔之。”孙伏伽与元素在隋皆为令史,伏伽於
广坐自陈往事,一无所隐。
高宗永徽时,吏部侍郎刘祥道上言:“三省都事、主事、主书,比选补皆取
流外有刀笔者,虽欲参用士流,率以俦类为耻,前後相沿,遂成故事。且掖省崇
峻,王言秘密,尚书政本,人物所归,专责曹史,理有未尽。宜稍革之,以清其
选。”
元宗开元十七年,国子祭酒杨上言:“省司奏限天下明经、进士及第,每
年不过百人。窃见流外出身,每岁二千馀人,而明经、进士不能居其什一,则是
服勤道业之士,不如胥吏之得仕也。若以出身人太多,则应诸色裁损,不应独抑
明经、进士也。”
按:张元素事太宗,深以流外为耻。彼创业之时,依乘风€,致位将相,其
发身微贱,盖有甚於流外者矣,不必耻也。然至明皇时,承平己久,正当分别流
品,汰除冗滥,以清仕途,而流外出身,岁不下二千人。盖唐进士科取人颇少,
士欲求用,而有所限制,则捷出他径,处秽而不羞矣。
刘晏为度支使,常以为办集众务,在於得人,故必择通敏情悍廉勤之士而用
之。至於句检簿书,出纳钱,事虽至细,必委之士类。吏惟书符牒,不得轻出
一言。常言:“士陷赃贿,则沦弃於时,名重於利,故士多清修;吏虽廉洁,终
无显荣,利重於名,故吏多贪污。”
郑馀庆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时主书滑涣与宦人刘光琦相倚为奸,每宰相议
为光琦沮变者,令涣往请必得,由是四方赀饷奔委之,弟泳至官刺史。杜佑、郑
政颇姑息,而佑常行辈待,不名也。至馀庆议事,涣傲然指画诸宰相前,馀庆
叱去。後涣以赃败,宪宗闻而善之。
唐法,置公廨本钱,与诸司令史主之,号“捉钱令史”,岁满受官(见《赀
选门》)。
凡流外,兵部、礼部举人,郎官得自主之,谓之小选。
後唐明宗天成四年,中书奏:“吏部流外铨诸色选人,试判两节,并以优劣
等第申奏。文优者,宜超一资注拟,次者依资,又其次者与同类官中比拟。仍准
元敕,业文者任徵引今古,不业文者但据公理判断。可否不当,罪在有司。”
宋太祖皇帝开宝五年,诏:“流外选人,经十考入令、录者,引对方得注拟。
驱使散从官、伎术人,资考虽多,亦不注拟。”
上亲阅诸司流外人,勤归农者四百人。
六年,上知堂後官擅权,多为奸赃,欲更用士人,命选令、录、簿、尉充之。
而有司所选,终不及数,乃召旧任者四人,面加戒励,令复故。
太宗端拱元年,诏河南府法曹参军梁正辞、楚邱县主簿乔蔚等五人为作监丞,
充中书堂後官。堂吏拔选人授京官为之,自此始也。
二年,上亲试举人,有中书守当官陈贻庆举《周易》学究及第。上知之,令
追夺所受敕牒,释其罪,勒归本局。因谓侍臣曰:“科级之设,待士流也,岂容
走吏冒进,窃取科名!”乃诏自今中书、枢密、宣徽、学士院,京百司,诸州系
职人吏,不得离局应举。
至道元年,以堂後官栾崇吉为度支副使。崇吉提点中书五房公事,明习文法,
清白勤事,故上越次而如之。即召堂後官、著作郎杨文质为秘书丞,代掌五房事,
谓之曰:“汝见擢用栾崇吉否?当自勉励也。”
雍熙时,以堂後官充职事官,仍诏除入谢外不赴朝参,见宰相礼同胥吏。寻
又诏:“流外出身,曾坐真徒,历四任,不入令、录。”
真宗咸平元年,诏吏部铨:“凡注诸县令佐,勿得全用流外。”
流外补选之例:五省、御史台、九寺、三监、金吾司、四方馆职掌,每岁遣
近臣与判铨曹,就尚书省同试律三道,中者补正名,理劳考。後以就试人多怀挟
传授,乃有锁院、巡搜、糊名之法。试百司吏人,问律及疏,所对合格,复口诵
之,以防怀挟传授之弊。然其自叙劳绩,臣僚为之陈请,特免口诵,谓之“优试”,
得优试者率中选。後因言者,遂复减吏部考试百司人,岁以二十人为额,毋得侥
幸求优试。
神宗熙宁三年,诏中书置检正五房公事官一员,每房各置检正公事二员,并
以士人升朝官充。
石林叶氏曰:“枢密都承旨与副承旨,祖宗皆用士人比僚属事,参谋议。真
宗後,天下无事,稍稍遂皆用吏人,欧公建言请复旧制,而不克行。熙宁初,始
用李评为都承旨。评初受命,文潞公为枢密使,以旧例见之,不为礼。评诉於神
宗,上命史官检详故事,以久无士人为之,检不获,乃诏如ト门使见枢密之礼。”
按:检正、都承,後来皆从官为之。今观此,则知祖宗立法之初,或命胥吏,
或命士人,固无定例也。既胥吏所尝为之官,则宰相所以待之者,宜其礼貌少杀
於士大夫。然考之《国史》,检正之初立也,邓绾实为之。邓以上书阿附新法进
身,有“笑骂从他笑骂,好官须我为之”之语,则岂以充检正为恧者哉!
知徐州苏轼上言:“昔者以诗赋取士,今陛下以经术用人,名虽不同,然皆
以文词进耳。考其所得,多吴、楚、闽、蜀之人;至於京东西、河北、河东、陕
西五路,盖自古豪杰之场,其人沈鸷勇悍,可任以事,然欲使治声律,读经义,
以与吴、楚、闽、蜀之士争得失於毫之,则彼有不仕而已,故其得人常少。
夫惟忠孝礼义之士虽不得志,不失为君子;若德不足而才有馀者,困於无门,则
无所不至矣。故臣愿陛下特为五路之士别开仕进之门。汉法:郡县秀民,推择为
吏,考行察廉,以次迁补,或至二千石,入为公卿。古者不专以文词取人,故得
士为多。黄霸起於卒史,薛宣奋於书佐,朱邑选於啬夫,丙吉出於狱吏,其馀名
臣循吏由此而进者,不可胜数。唐自中叶以後,方镇皆选列校以掌牙兵。是时四
方豪杰不能以科举自达者,皆争为之,往往积功以取旄钺。虽老奸巨盗或出其中,
而名卿贤将如高仙芝、封常清、李光弼、来、李抱玉、段秀实之流,所得亦己
多矣。王者之用人如江河。江河所趋,百川赴焉,蛟龙生之;及其去而之他,则
鱼鳖无所还其体,而鲵鳅为之制。今世胥史、牙校皆奴仆庸人者,无他,以陛下
不用也。今欲用胥史、牙校,而胥史行文书,治刑狱钱,其势不可废鞭挞,鞭
挞一行,则豪杰不出於其。故凡士之刑者不可用,用者不可刑。故臣愿陛下采
唐之旧,使五路监司、郡守共选士人,以补牙职,皆取人材心力有足过人而不能
从事於科举者禄之。以今之庸钱,而课之镇税场务、督捕盗贼之类,自公罪杖以
下听赎,依将校法,使长吏得荐其才者,第其功阅,书其岁月,使得出仕,比任
子而不以流外限其所至。朝廷察其异者,擢用数人,则豪杰英伟之士,渐出於此
涂,而奸猾之党可得而笼取也。”
按:祖宗时,吏可出仕为官,而外官又可以入为省吏。尝观《欧阳公集·外
制》,有堂後官李元方可大理寺丞、审官院令史马登可遂州司户、前杭州司理参
军范衮可卫尉寺丞充堂後官等制,皆在昭陵之时,盖不特艺祖、太宗朝为然也。
今坡公复拳拳欲立吏人出官之法,盖祖宗时,省院要路之吏可以年劳出官,而州
县小吏则未有入仕之法。此五路人士既拙於文词,多不能以科目发身,则立试吏
之途以收拾之,亦良法也。
哲宗元元年,监察御史上官均言:“百司胥吏,大率积累及二十馀年,方
得出官。惟三省吏为最优幸,凡千点检诸司文书,率随其司酬奖减年,出官最速;
其未愿出官者,坐理资任,至为郡守。宜加裁抑,使毋过厚,则杂流可以少损。”
先时,中书堂後官、提点五房官,虽未至员外郎,奏补听如旧制。至崇、观
时,蔡京优待堂吏,往往至中奉大夫,或换防御使、观察使,由此任子百倍以前。
《朝野杂记》曰:“堂後官者,三省诸房都录事也。补职及一年,改宣教郎;
五年,愿出职者与通判;十年以上,予郡。建炎初,李伯纪为相,建请堂吏出职
止通判。从之,迄今不改。”又曰:“凡吏职年满,依法补授将仕郎;後有恩赏
者,许循修职郎,用考第开升,至从政郎止。其不因年劳,非泛补授者,未得注
拟,具元补因依奏裁。”
○赀选进纳
汉文帝从晁错之言,令民入粟边,六百石爵上造(第二等),稍增至四千石
为五大夫(第九等),万二千石为大庶长(第十八等),各以多少级数为差。
景帝二年,诏曰:“人不患其不知,患其为诈也;不患其不勇,患其为暴也;
不患其不富,患其无厌也。其唯廉士寡欲易足,令赀算十以上得官(服虔曰:
“訾万钱、算百二十七也。”应劭曰:“古者,疾吏之贪,衣食足知荣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