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1-第19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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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通判、知县、监当资序及选人,以权发遣处之。有未尝历亲民即为监司者。能
顺已意,即不次迁擢;小有乖违,则送审官院与合入差遣,或更加责降。彼年少
则历事未多,资浅则众所不服,轻俊则举措率易。又利禄诱於前,罪戾怵於後,
由是往往上不顾国家事体,下不恤百姓怨咨,止务希合,以广进取。致今日天下
藉藉如此,皆由此来。则提举官乃病民之本原也。”
○经总制使
徽宗宣和三年,方腊初平,江、浙诸郡皆未有常赋,乃诏除陈亨伯以大漕之
职,经制七路财赋,许得移用,监司听其按察。於是亨伯收民印契及鬻糟醋之
类为钱,凡七色。是後州县有所谓经制钱,自亨伯始也。其後翁端朝继为之。绍
兴初,与发运俱罢。九年复置,以户部侍郎梁汝嘉为使,司农少卿霍蠡为判官,
以检察内外失陷钱物、举催未到纲运、措置籴买、总领常平为职。未几,谏议曹
统言其无益而多费,就省之。绍兴中,又有总制司,以参政孟庾领其事,其职略
视经制司。
○招讨使
掌招收讨杀盗贼之事,不常置。建炎四年,以检校少保、定江招庆军节度使
张俊充江南路招讨使,定位在宣抚使之下、制置使之上,著为定制。军中急速事
宜,待报不及,许以便宜行事。差随军转运使一员、参讲官一员、办官三员、
随军办官四员、书写机宜文字一员,并听奏辟。绍兴五年,岳飞为湖北襄阳招
讨,请州县不法害民者,许一面对移,或放罢以闻。从之。十年,兀术犯三京,
以韩世忠、岳飞、张俊并兼河南、北招讨使以御之。三十一年,陕西、河东北、
京东西等路皆置招讨使,盖又特遥领其地而已。
○招抚使
不常置。建炎初,李纲秉政,以张所为河北招抚使,未及出师而废。三十二
年,孝宗即位,以成闵、张子盖、李显忠三大将为湖北、京西、淮东西招抚使。
子盖死,刘宝代之,未几结局,官吏并罢。开禧二年,山东及京东西北路并置使
招抚,後皆罢。
○宣谕使
掌宣谕德音,不预他事,归即结罢。绍兴元年,诏秘书少监傅崧年充淮南东
路宣谕使,此其始也。二年,分遣御史五人,宣谕东南诸路,戒其兴狱,责其不
当,督捕盗贼,皆欲专一布惠以为民。其後,右司范直方宣谕川、陕,察院方庭
实宣谕三京,均此意。及新复陕西,楼以签书枢密院事往永兴宣谕,就令招抚
盗贼。郑刚中为川、陕宣谕使,许按察官吏。汪彻为湖北、京西宣谕使,仍节制
两路军马。自是使权益重,而使事始不专。三十二年,虞允文、王之望相继充川、
陕宣谕使,皆预军政,其权任殆亚於宣抚。其後,钱端礼、吴芾皆以侍从出膺斯
寄,事毕结局,官属军兵,视其所任事之轻重,为赏之厚薄焉。开禧,薛叔似、
邓友龙、吴猎皆因饥荒盗贼及平逆乱後,往敷德意,亦皆以从官行。
○抚谕使
掌慰安存问,采民之利病,条奏而罢行之,亦不常置。建炎元年,上谓辅臣
曰:“京城士庶,自金人退师,人情未安,可差官抚谕。”於是以路允迪、耿延
禧为京城抚谕使,此置使初意也。是年八月,又令学士院降诏,且命江端友等奉
诏抚谕诸路。其後,李正民以中书舍人为江、浙、湖南抚谕使,且令按察官吏,
伸民冤抑。傅崧卿以吏部侍郎为淮东抚谕使,采访民利病,及措置营田等事。
或不以使名,则称抚谕官,所至以某州抚谕司为名,具宣恩言,俾民知德意,初
无二致。乾道元年,知ト门事龙大渊差充两淮抚谕军马,回日结局,是又特为军
马出云。
○镇抚使
旧所无有,中兴,假权宜以招收群盗。初,建炎四年,范宗尹参知政事,议:
群盗并力以拒官军,莫若析地以处之;盗有所归,则可渐制。乃请稍复藩镇之制。
是年五月,宗尹为右仆射,於是请以淮南、京东西、湖南北诸路并分为镇,除茶
盐之利仍归朝廷置官提举外,他监司并罢。上供财赋权免三年,馀听帅臣移用,
更不从朝廷应副,军兴听从便宜。时剧盗李成在舒、蕲,桑仲在襄、邓,郭仲威
在维扬,许庆在高邮,皆即以为镇抚使,其馀或以处归朝之人,分画不一,许以
能捍御外寇,显立大功,特与世袭。官属有参议官、书写机宜文字各一员,公
事二员,并听奏辟。後诸镇或以战死,或降伪齐,久之,但馀荆南解潜。及赵鼎
为相,召潜主管马军,遂罢弗置焉。
按:古者牧伯之任,後世之所谓监司也。隋以前多谓之刺史,自唐以刺史名
知州,而後牧伯始别有以名其官。盖唐之初,止有上、中、下都督府,其後则有
节度、观察、团练诸使。宋之初,止有转运使,其後则有安抚、提刑等官。然唐、
宋中世以後,监司尤多。盖唐之多设监司也。起於开元、天宝之兴,利如杨国忠
为宰相,所领四十馀使,及元道州言到官未五十日,诸使徵求符牒二百馀封是也。
宋之多设监司也,起於熙宁、元丰之行新法,如苏公所谓使者四十馀辈,事少员
多,人轻权重,及温公所谓提举司乃病民之本源是也。又有倥偬之际,因事置官,
事已遂废者。前辈所著职官之书多所不载,今以会要及史志参考,列唐营田、度
支、两税、租庸等使於都督、节度、观察之後;列宋诸项提举、铸钱、总制、招
讨诸使於转运、安抚、提刑等官之後,庶可以备见当时设官废置之本末云。
○总论州佐(别驾 治中 主簿 功曹书佐 部郡国从事 典郡书佐 祭酒
从事 中正 签判 书记支使 推判官)
州之佐吏,汉有别驾、治中、主簿、功曹书佐、簿曹(簿曹从事史主钱簿
书)、兵曹(兵曹从事史,有军事则置之,以主兵马)、部郡国从事史、典郡书
佐等官(又有《孝经》师主监试经,月令师主时节祠祀,律令师主平法律)。皆
州自辟除,通为百石(又《後汉书》或云秩六百石)。职与司隶官属同,唯无都
官从事。汉、魏之际,复增祭酒、文学从事员。晋又有武猛从事员(其州边远有
山险砦贼者,置弓马从事五十人)。历代职员互相因袭,虽小有更易,而大抵不
异。自魏、晋以後,刺史多带将军。开府则州与府各置僚属,州官理民(别驾、
治中以下是),府官理戎(长史、司马等官是)。後魏旧以州牧亲人,班九条之
制,使前政选吏,以待後人。献文帝革制,刺史守宰到官之日,仰自举择,以为
选官,若简任失所,以罔上论。自孝明孝昌以後,四方多难,刺史、太守皆为当
部都督,虽无兵事,皆立僚佐,颇为烦扰。高隆之乃表请,自非边要见有兵马者,
悉皆断之。北齐上上州刺史属官佐吏合三百九十三人,以下州递减十人。其州郡
佐吏,皆州府辟除。及後主失政,赐诸佞幸卖官,各分州郡,下逮乡官,多降中
旨,故有敕用州主簿、郡功曹者。後周刺史府官则命於天朝,州吏并牧守自置。
至隋以州为郡,无复军府,则州府之吏变为郡官矣。唐无州府之名,而有采访使
及节度使(节度使说在《都督篇》)。采访使有判官二人(分判尚书六行事及州
县簿书),支使二人(分使出入,职如节度使之随车),推官一人(推鞫狱讼),
皆使自辟召,然後上闻。其未奉报者称摄(其节度、防御等使僚佐辟奏之例亦如
之)。今举州之旧职,以列於左(旧职,谓隋以前官职)。
别驾从事史一人,从刺史行部,别乘传车,故谓之别驾。汉制也,历代皆有
(後汉周景为荆河州,辟陈蕃为别驾,蕃不受。景题别驾舆曰“陈仲举座”,不
复更辟,蕃惶恐起视。职《烈士传》曰:“孔恂字巨乡,为别驾。别驾,车旧有
屏星如刺史车,刺史因怒,欲去别驾车屏星。恂曰:‘彻去屏星,毁国旧仪。别
驾可去,屏星不可省。’乃止。”《庾亮集·答郭豫书》云:“别驾旧与刺史别
乘同流,宣王化於万里,其任居刺史之半。”梁时别驾官品,扬州视黄门郎,南
徐州视散骑常侍)。隋及唐并为郡官。
治中从事史一人,居中治事主,众曹文书,汉制也。历代皆有。隋为郡官,
唐改为司马。说在《郡佐》後。
主簿一人,录门下众事,省署文书,汉制也。历代至隋皆有。
功曹书佐一人,主选用,汉制也。其司隶功曹从事史兼录众事(应劭《汉百
官表》曰:“司隶功曹从事即州治中从事也。”)。晋以来,改功曹为西曹书佐。
宋有别驾西曹,主吏及选举,即汉功曹书佐也。部郡国从事史,每郡国各一人,
汉制也。主督促文书,举非法(後汉乔元字公祖,为梁县功曹。荆河州刺史周景
行部到梁国,元谒景,因伏地言陈相羊昌罪恶,乞为部郡从事,穷理其罪。景壮
元意,即署遣之。元到,具考赃罪。梁冀驰檄救之,景承旨召元还。檄至不发,
按之益急。昌坐槛车徵,元由是著名。又朱震字伯厚,为州从事,奏济阴太守单
匡赃罪。三府谚曰:“车如鸡栖马如狗,疾恶如风朱伯厚。”)。
典郡书佐,每郡国各一人,汉制也。各主一郡文书,以郡吏补,岁满一更。
祭酒从事史,汉、魏以来置。宋世分掌诸曹兵、贼、仓、户、水、铠之事。
自江左扬州无祭酒,而以主簿治事。
中正,陈胜为楚王,以朱房为中正,而不言职事。两汉无闻。魏司空陈群以
天台选用不尽人才,择州之才优有昭鉴者除为中正,自拔人才,铨定九品,州郡
皆置。吴有大公平,亦其任也(吴习温为荆州大公平,大公平即州都也。後潘秘
为尚书仆射,代温为公平,甚得州里之称)。晋宣帝加置大中正,故有大、小中
正,其用人甚重(晋刘毅字仲雄,年七十已告老,後举为青州大中正。尚书以毅
悬车致仕,不宜劳以碎务,孙尹表曰:“司徒魏舒、司隶严询,与毅年齿相近,
管四十万户州,兼董司百僚,总摄机要,议者不以为剧。毅志气聪明,一州品第,
不足劳其思虑。”毅遂为州都,铨正人流,清浊区别。其所弹贬,自亲贵始。又
干宝称晋宣帝除九品,置大中正。《晋令》曰:“大、小中正为内官者,听月三
会议上於东门外,设幔陈席。”又刘毅上表:“刺史初临州,大中正选州里才业
高者兼主簿从事,迎刺史。若吏部选用,犹下中正问人事所在、父祖位状。”又
《晋起居注》曰:“仆射诸葛恢启称:州都大中正为吏部尚书及郎,司徒左长史
掾属皆为中正。臣令领吏部,请解大中正。以为都中正职局司理,不宜兼也。”)。
齐、梁亦重焉(梁沈约迁侍中、光禄大夫,领太子詹事、扬州大中正,开尚书八
条事)。後魏有之(孝文云:“中正之任,必须得才业兼资者。”太武帝时,崔
浩为冀州中正)。北齐郡县皆有,其本州中正以京官为之(乾明中,邢劭为中书
监,同郡许与劭竞本州中正,遂凭附宋钦道,出劭为刺史)。隋有州都,其任
亦重(晋王广为雍州牧,司空扬雄、太仆高,并为州都)。唐无。
容斋洪氏《随笔》曰:“唐世,士人初登科或未仕者,多以从诸藩府辟置为
重。观韩文公送石洪、温造二处士赴河阳幕序,可见礼节。然其职甚劳苦,故亦
或不屑为之。杜子美从剑南节度严武辟为参谋,作诗二十韵呈严公云:”胡为来
幕下,只合在舟中。束缚酬知已,蹉跎效小忠。周防期稍稍,太简遂匆匆。晓入
朱扉启,昏归画角终。不成寻别业,未敢息微躬。会希全物色,时放倚梧桐。而
其题曰《遣闷》,可知矣。韩文公从徐州张建封辟为推官,有书上张公云:‘受
牒之明日,使院小吏持故事节目十馀事来,其中不可者,自九月至二月,皆晨入
夜归,非有疾病事故,辄不许出。若此者,非愈之所能也。若宽假之,使不失其
性,寅而入,尽辰而退,申而入,终酉而退,率以为常,亦不废事。苟如此,则
死於执事之门无悔。’杜、韩之旨,大略相似云。”
又曰:“唐世,节度、观察诸使,辟置僚佐以至州郡差掾属,牒语皆用四六,
大略如诰词。李商隐《樊南甲乙集》、顾€《编》、罗隐《湘南杂》皆有之。
故韩文公送《石洪赴河阳幕府序》云:‘撰书辞,具马币。’李肇《国史补》载
崖州差故相韦执谊摄军事衙推,亦有其文,非若今时只以吏牍行遣也。”
签判。唐制节度、观察判官。
宋有两使、防、团、军事推判官,皆以选人充。太平兴国中,以赞善大夫十
五员充诸州节度判官,以王化基、韦、武元颖等为之。盖太宗以诸州戎幕缺官,
选朝士补之,俾分理事,且试其才,此签判所由始也。盖选人则为判官,京官则
为签判。掌裨赞郡政,总理诸案文移,斟酌可否,以白於其长而罢行之。凡员数
多寡,视郡小大及职务之繁简。初,政和改签书判官厅公事为司录,建炎初复旧。
凡节度推、判官从军额,察推及支使从州、府名。凡诸州减罢通判处,则升判官
为签判以兼之。小郡推、判官不并置,或以判官兼司法,或以推官兼支使,亦有
并判官窠阙省罢,则令、录、参兼管。凡要郡签判及推官皆掌除,余吏部使阙,
二广许监司辟差(绍熙元年,臣僚言:“广西奏拟签判,多恩科荫老,乞行下
转运司,不许差年六十以上昏毛之人。”嘉定二年,臣僚言:“监司有官,
州郡有职官,以供签厅之职,或非才不胜任,则按刺易置可也。今乃差兼签厅者,
动辄三两员或四五员,其为冗费,与添差何异?乞将诸州郡所差兼签厅官并行住
罢。”从之)。
书记、支使,自魏以来有其名(魏太祖以陈琳、阮为司空军谋祭酒,管记
室。宋江夏王恭取邱巨源为掌书记)。陈有文房书记之任(《南史》赵知礼、蔡
景历属陈武帝经论之日)。唐景龙中,元帅府置掌书记一人,节度使亦置焉。掌
朝觐、聘问、慰荐、祭祀、祈祝